县长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长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有效推进打造“活力崇仁”进程
——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xx年2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今年继县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之后的又一个重要的会议,是从加强崇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角度落实党代会上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人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一次会议,将对进一步推进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月兰书记的工作报告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稍后剑明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着重就政府系统如何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政府系统的重要职责,必须摆上重要位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政府的形象和生命,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1、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本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当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部门各单位和所有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贪污腐败。因此要求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并紧紧抓住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放松,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
2、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政府的必然选择。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强调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政府,就是要求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各级政府的自身建设中,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中,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实践中。可以说,“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是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从严治政、依法执政、科学理政的基本要求。只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才能形成好的政风,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我们的政府始终成为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满意的政府。
3、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打造“活力崇仁”目标的客观需要。今年在党代会和人大会上,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出了打造“活力崇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我们的干部要有好的工作作风。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要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勤于思考,善于工作,敢于吃苦,真正做到廉政勤政;靠的是我们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来规范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其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能;靠的是我们要有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要通过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能使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各项制度能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靠的是我们要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要通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来吸引更多的客商和民营企业家投资我们崇仁这块热土,促进崇仁的经济发展。所有这些因素,都离不开廉政建设,离不开反腐倡廉工作。因此,抓好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促进我们实现打造“活力崇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医疗服务领域中的开单提成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等得到了较好地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和规范;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各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得到了加强等。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系统的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比如,少数单位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前进,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新阶段。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认真做好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xx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政府,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源头治腐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为实现打造“活力崇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推进体制创新,逐步形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科学、规范、高效的“活力机制”
按照温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八个方面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将着重进行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要取消或调整。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于法有据。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预防审批环节滋生腐败现象,建立后续监管措施,做到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公开透明。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乡村财务管理改革,扩大进入财务核算中心的单位和统一核算范围,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都要进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对各项财政资金要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从制度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和巩固单位一把手不审批财务的规定。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推进“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今年县政府将出台《崇仁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定程序办事,。五是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对交通、城建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的监管。通过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形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活力机制”。
2、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稳定、和谐、文明的“活力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对救灾款、扶贫资金、社保资金、再就业基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其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城镇和农村“弱势群体”群众的利益。继续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案件。治理整顿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要通过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崇仁社会和谐、稳定。
3、推行阳光工程,拓宽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渠道,营造公开、透明、公正的“活力环境”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事项、财政收支事项、工程事项、人事事项、廉政事项、涉外服务事项、社保低保金的发放等政务事项都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公开。凡是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如学校、医院以及水、电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严格把关,明确标准,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保障制度和组织领导等都要有具体的规范。要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电话、发放监督卡、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要加快政务信息管理网络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
继续开展形象测评工作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将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拓宽各种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要加大对破坏投资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服务经济发展环境的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为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纪律保证。要围绕执行政府各项改革措施和各项工作布置的落实、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全县的重点工程等开展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4、加强政风建设,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打造廉洁、勤政、务实的“活力队伍”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严格遵守中央“五个不许”规定,这是中央规定的领导干部从政之德的“底线”,决不允许践踏!对违反规定:
(1)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
(2)“跑官要官”的;
(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
(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
(5)参加赌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要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
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从事违纪违法活动以及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因决策失误、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要通过教育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务必取得明显成效。要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解决问题的会,讲有实际内容的话。各级领导干部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三、加强领导,求真务实,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1、要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抓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一把手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把抓廉政建设工作与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廉政建设的一些重要工作和一些复杂问题要亲自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责任制,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对那些单位、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因作风飘浮、方法简单粗暴造成群众异常上访的;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重点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2、要齐抓共管,形成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纪检监察机关包打天下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齐抓共管,才能形成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总体要求,既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要顾全大局,配合全县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要求真务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和任务能否抓落实,关键是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和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精神,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回顾和总结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查一查反腐倡廉的哪些工作没有落实,工作中究竟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分析寻找症结所在,谋求解决办法,要坚决防止作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的做法,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志们,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全局,惠泽百姓。我们一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全县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为推进打造“活力崇仁”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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