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汇总(3篇)
最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汇总一
今年以来,市质安站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为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现将我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引领全站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确保政令畅通。二是采取采取集中辅导、参观见学、观看视频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党员干部结合网络、“学习强国”app、党报党刊等媒介,抓好个人学习,今年来人均学习时间100多个学时;党支部组织政治业务学习13次,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4次;党员干部撰写“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心得体会、新闻专题片《一抓到底正风纪》观后感篇;开展业务学习3次,培训百余人次。三是着眼全局抓统筹,坚持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全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四是根据《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关内容和省市委及局党组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把从严治党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位、细化到岗、责任到人。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职记实手册要求,如实记载履行责任情况,切实做到履职留痕。五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支部“一把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把研究党风廉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率先垂范,带头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带头讲廉政党课,认真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检查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六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秦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扬尘治理等工作纳入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范畴,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七是支部班子明确纪检监察委员,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方面学习、教育、督查检查等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落实从严正风肃纪责任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站党支部按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成员先后4次带头讲党课。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坚持会前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会上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全面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并通过参观马栏革命纪念馆、职务犯罪现场庭审旁听活动等主题党日活动,感悟革命精神,接受法纪教育。同时重视对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思想状态的关注,通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做好舆情处置和对外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聚合发展力。认真贯彻执行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对照考核测评指标抓好落实工作。三是把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巩固“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改革发展成效,激励全站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加快推进质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四是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政令之中有政治、业务之中有政治、落实之中有政治,确保党员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关键节点的检查和提醒,严查违规收受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党员身边的“四风”问题。五是从9月上旬开始,站党支部按照局党组要求,在全站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首先成立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步骤,提出了具体的组织领导措施。其次利用交接班会、“三会一课”、周四下午集体学习和周二、周四晚上6点至8点“夜学”等时机,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目前先后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对陕西工作、对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习8次,交流研讨8次,参加党员人数100多人次,站领导班子成员还参加了市住建局举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轮训暨局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读书班,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再就是创新活动载体,促进主题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化。利用电子宣传屏、微信、qq等媒体做好主题教育,组织观看了《时代楷模—张富清》《我们走在大道上》等专题片;按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站长郭振山为党员干部讲授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专题党课;10月上旬,站帮扶人员到千阳县刘家塬村开展帮扶调研活动,站长郭振山对照脱贫攻坚要求,撰写了《千阳县赵家塬村精准脱贫调研报告》;认真搞好对照检查工作,着重围绕“八个是否”边学边查边改,促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11月初,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活动,通过学党史、看变化、谈经历,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斗争精神教育、履行党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勇于奉献作为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的爱党爱国热情,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最后拟在主题教育结束前,站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运用学习调研成果,针对检视反思的问题,联系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干部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落实权力监督源头预防责任方面
一是认真开展以何宏年、刘怀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鉴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站党支部通过学习教育、职务犯罪现场庭审旁听、制定整改措施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四城”建设提供坚定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二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学习了《党章》《准则》《条例》等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防线。通过举办廉政报告、一把手带头讲廉政课、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形式,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形成学条例、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三是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克服轻视麻痹思想,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形成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解决的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同时,对上级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我们虽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二是个别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党小组活动开展质量不够高,管党治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在提高政治站位上狠下功夫,旗帜鲜明讲政治。组织干部职工继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性体检、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锻炼党性,凝聚力量。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强化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突破口和落脚点。
三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结合年度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整体规划,坚持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着眼于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瞄准奋斗目标,将理论业务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廉政责任,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克服各种不良现象和作风,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的监管队伍,不断推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最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汇总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进一步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既分工又协同,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最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汇总三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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