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瘴痼疾自查自纠个人报告
顽瘴痼疾自查自纠个人报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交警大队执法公信力,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工作部署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要求,交警支队一大队第一党支部自20_年10月15日起,结合当前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和围绕公安厅“十大顽瘴痼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强化队伍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强化责任,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十大顽瘴痼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组织部署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走过场,第一党支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部署“十大顽瘴痼疾”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及时召开民警、辅警动员大会,使全体民警、辅警清醒地认识到此次查摆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认真地投入到自查自纠活动中。
(二)开门评警,广纳民意。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为切实找准“十大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支部采取“自已找,群众提”等形式,邀请辖区运输企业领导、驾驶人与群众等各行业代表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广泛征求廉政建设、依法办事、履职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自我梳理,认真查摆。各中队按照教育整顿的要求,积极查摆自身存在不足,正视自己的缺点,比较客观的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及作出工作承诺。
(四)全体民、辅警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赤峰市公安局20_年度民辅警廉政情况登记表。
二、分析查摆队伍存在的问题
自从开展教育整顿以来,一支部全体民辅警无一人存在“十大顽瘴痼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民警法制意识较淡薄。部分民警法律法规知识贫乏,执法水平、业务能力不强,表现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运用条款不熟练,办案证据收集不齐全,工作耐心程序不够等。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表现在路面执法中的文明用语、执勤执法手势不规范,如纠正违法时不敬礼等。
三是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民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困难的工作相互推诿或马虎应付,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
四是对个别路段的管控不力。近年来,老城区车流量不断增加,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民警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由于受警力限制,特别是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始终得不到有效管控,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需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三、多措并举,边查边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第一党支部在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坚持立说立行立改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和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觉悟。以重点查找、规范执法和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加强民辅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民辅警的宗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教育不松、力度不减。
二是加强管理,防患未然。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牢固树立广大民警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办事文明、说话和气,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禁酒令》,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切实加强对民辅警的教育、管理,从民辅警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好,促进民辅警的作风养成,塑造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顽瘴痼疾自查自纠个人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领域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经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_年五月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是关爱生命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行动是进一步巩固升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成果的长远需要,更是提振信心,提升工作水平现实需要,必须坚持路面执法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坚持非法营运一律取缔、乱停乱摆车辆一律拖离、“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一律扣押并强制报废、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卸载、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一律处罚,做到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一)集中打击取缔非法营运行为,整治“两客一危”。重点打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商务车非法载客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二)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依据《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三)集中整治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摆和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严厉打击“三无”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强制扣押报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20_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组长,正科级干部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队、县交警五中队、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进行监督、指导、调度、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路面执法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4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1、负责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执法过程中各工作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调度、联络;2、负责督促各组工作开展情况;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路面执法组
执法组组长:
副组长:县交警五中队中队长
成员:镇综合执法队、县交警五中队
执法地点:镇辖区
工作职责:1、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制度抓好落实,认真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执法点路面执法,搞好路面清理;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三无”车辆上路行驶、非法改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应急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工作职责:1、负责协调处置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2、搞好证据收集和案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1、负责对执法行动全程跟踪报道;2、负责信息报送和简报编发工作;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实施步骤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从20_年5月6日至5月31日,为期26天,分四个阶段。
(一)发动宣传阶段(5月1日-5月6日)
具体安排:各村及相关单位,广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治超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职能部门、镇综合执法大队要提高认识,在全镇范围内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滚动播放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标语政策规定等,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方式,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7日-5月29日)
1、整治全镇公路路面,确保路面无乱停乱摆车辆;
2、打击超限超载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
3、严厉打击取缔摩托车非法载客和“三无”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4、从严整治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
(三)总结阶段(5月30日-5月31日)
严格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考核。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村进行通报或者约谈等。各村要做好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意识。各村、相关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开展联席会议,科学研判,合理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充分认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进行督查,对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效果进行评比,排名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完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处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对各路面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路面执法,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车辆、超限超载及“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摆行为、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做到“逢车必检、非法营运必抓、逢超必卸、逢超必罚、乱停乱摆必拖、处罚到位”的原则,切实注重证据的采集,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抵抗执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顽瘴痼疾自查自纠个人报告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努力争当遵章守纪的好党员和好干部,现将六大纪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模范遵守政治纪律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学习,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为党工作,在工作中、生活中切实做到忠诚于党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三是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的意识教育学习,真正做到了在党言党,在党优党,不妄议大政,不信谣传谣,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过自查,我个人无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无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无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无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无违反政治规矩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二、模范遵守组织纪律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在工作中,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二是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矩办事,没有向组织讨价还价。三是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
通过自查,我个人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无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无侵犯党员权利;无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三、模范遵守廉洁纪律
一是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堤防。通过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和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体系工作,在主观上建立起了牢固的思想防线,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没有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三是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重、自醒、自警,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带头把好小节关、亲情关、社交关。
通过自查,我个人无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无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服务;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无违规占有或使用公私财物;无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无公款旅游;无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无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无权色钱色交易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四、模范遵守群众纪律
牢固树立了群众观念。坚持做到基层片区联系制度,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制度,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干部职工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个人无侵害群众利益;无漠视群众利益;无侵犯群众知情权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五、模范遵守工作纪律
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了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对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和奖励、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单位的三重一大制度正确实施。没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个人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无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无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无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六、模范遵守生活纪律
一是力戒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生活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个人无生活奢靡等其他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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