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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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一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感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可是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美丽的湘西凤凰的风景是动人的,山城凤凰,山水环抱,静静地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能够记数,常年深翠绿色的细竹,逼人眼目。

尽管凤凰有着桃花源的完美,——芳草鲜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怡然自乐。单作者却有一种陌生感。回想一下,山还是那么的高峻,水还是那么的清澈,人还是那么的勤劳,天还是天,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而变的是人的心。人的心在顽童时是纯洁无暇的,天真的,那时侯未看到现实生活的丑陋,无奈。看到不仅仅是眼前看到的了。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能够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作为图景,有永不退色的鉴赏价值,浓厚的乡土气息。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作为生活其中的人更是另种悲凉,无奈。

因为爱,祖父操劳一生,当生命结束时,心中充满了挂念;因为爱,少女重新对生活有了诠释,有了期望;因为爱,哥哥选择了离开,以成全弟弟那分真挚的感情;因为爱,弟弟去寻求那个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为爱,她便从此守着渡船,守着心中那个日日夜夜盼望归来的男人……

生活不是图画。生活需要流动。

到了冬天,那个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

凄凉朴素,忧伤结束了。

所有心思浮动,所有山川日月沉静入画中,凝结画中。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二

最早接触到沈从文先生的作品是《湘西游记》,当时是20__年的暑假,在湖南邵阳的雀林国学堂中。每天清晨,一边在操场上踱步,一边读这本书。回想起那时的生活,真的好不惬意,当时我在的位置,距离沈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不足300公里,这是我心之梦之想去的地方。

未打开这本书时,满脑子都是这句“《边城》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又想出来。”这也是我对《边城》的第一印象。阅读这本书时,我就经常思考这句话,这句话到底对吗?城内的人为什么想出去?城外的人又为什么想进来呢?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觉得对这句话的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其一是作为读者的我们是城外的人,书中刻画的人物则是城内的人。城外的人想进去自然是真的,因为边城是一座安静祥和的城,这里的人悠闲自在的活着,这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外桃源,寄托了他美好的期待和向往。

至于城内的人是否想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城内的人,所以我不敢妄下定论。

第二个角度就是单纯从故事的角度,城外和城内因为一条河分隔,一边是翠翠,另一边是天保和傩送,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城内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出来。因为只是“想”,还没有得到和实现,这也与小说最后不圆满的结局相对应。

《边城》作为一部中篇小说,带给我最美的体验和感受就是小说最后留下的无尽遐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透过书中的文字,进入书中,扮演我们想要扮演的角色,逐一走过他的经历,并且继续向前走,这给了我们每个人当作者的机会,从这个意义来看,《边城》是一幅未完成的画作,是一幅未创作完的诗,每个人都可以继续写下去。

后来虽多次去过湖南,但因时间原因总不得到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游览和感受,希望下次可以有机会。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三

今年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刚吃完中午饭的我,便坐在椅子上,看起了《边城》。

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我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向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向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感情这条“路”……

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可是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我,很内疚,便自我下桃源去了。

而杯具还未停止……

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四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卧薪尝胆》,一套是三本,分上中下三部,妈妈让我看第一部。

《卧薪尝胆》真是一部巨著呀,它让我了解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我被书上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最喜欢其中的一篇《勾践卧薪尝胆》。主要内容是:吴王去攻打越国,打了个败仗,吴王阖闾身受重伤,刚回国就咽了气。临死前他让儿子夫差不要忘记雪耻。吴王夫差苦练兵马终于打败了越王勾践,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回去后,吃的是苦胆的汁,睡的是柴草。经过几年的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

越王勾践之所以能获得胜利,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勾践牢记雪耻。吴王把勾践打败了,并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十分愤怒,他牢记耻辱,每天都要舔苦胆的汁,睡在在柴草上,时刻不忘自己所受的耻辱,苦练兵马,最终打败了吴国。

第二,任用贤才。勾践身边有两位贤才,一位是范蠡,一位是文种。他听从两位贤臣的建议,采用两位贤臣的计谋,最终获得了胜利。

勾践不忘耻辱,任用贤才,所以打败了夫差。那么夫差是因为什么而导致亡国呢?

第一,滥用奸臣。夫差身边有一个贪心的官伯嚭,他害死了伍子胥,使得夫差身边没有一个贤才,夫差对大贪心的官伯嚭言听计从,所以导致吴国灭亡。

第二,夫差太好色了。勾践为了讨好夫差,给他送去了一个美人——西施。夫差对西施十分喜欢,只要是西施的要求,没有不满足的。有一年,越国受了饥荒,勾践向吴王借一万石粮食,开始吴王不同意,由于西施不断劝说,吴王最终同意了。第二年,文种果然把粮食还了回去,吴王一看,粮食粒粒饱满,于是就把这一万石粮食分给了农民当种子,农民种下后,一棵苗也没长出来,这一年吴国颗粒未收。原来文种送去的粮食都蒸熟了、然后再晒干了,根本发不了芽。

《上下五千年》十分好看,我建议你也看一看。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五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六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平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近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七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八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九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篇十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题记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莉迪亚是家中的老二,是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作为中国人父亲的黑头发和美国人母亲的蓝眼睛,这对夫妻对她寄予厚望,将所有注意力倾注在她身上,在她的尸体被发现后,家里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终于被打破,最终一家人开始了新的生活,而莉迪亚自杀的真相,将会永远埋藏在小妹妹汉娜的心底。

故事的背景是70年代的美国,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没有世界名著那样的波澜壮阔,但它是如此的扣人心弦,这本书的感情是如此的力透纸背,就好像在一个明媚的秋天的下午,你刚睡醒午觉,带着再好不过的心情,你拉开了房间的窗帘,然后你发现——阳光洒满了房间。

也许我们这辈子不会遇到与种族有关的敏感问题,但就如书的封面上的那句话一样——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们,有找寻过真正的自己吗?

沉浸在题海里,因为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能出人头地,参加各种补习班,一步一步走向父母给自己设定好的未来,沉迷网络,试图在虚幻的世界中寻找真实,在所谓的爱情里纠缠不清,因为自已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或者是认为自己再也无法面对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像懦夫那样逝去。

我们到底忘记了什么?

忙忙碌碌地过着每一天,自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伟大的理想并且要去实践它,结果却在现实中不断迷失自己,辨不清方向,看不清前途,感受不到亲情的温度,体味不到四季的轮回……

我们被虚妄的希望拖下水,然后溺亡在希望的深渊。

站起来吧,扪心自省,找到真正的自己,找到心灵的皈依。

我轻轻的合上散发书香的《无声告白》,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满眼的透着生命气息的绿色,感受初秋的凉意,卸下一身的燥热,此时,清风拂面,鸣虫静默。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篇十一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青春过,迷惘过,也拼搏过,梦想过,即使最后失败了,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经历一个又一个冲破疑惑完成梦想的过程的吗?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篇十二

读了《童话故事》这本书,书中的故事令我十分着迷。这本书不仅有趣,我从中还明白了许多道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内心百感交集。小女孩想和我差不多大,但我享受到的一切她都没有,这完全是那个旧社会的错。多么希望小女孩儿能够到我们的世界,和我们一起玩耍学习呀!

《白雪公主》这个故事从多方面告诉了我不同的道理。从公主的角度,我知道了要勇敢对抗黑暗势力;从猎人的走路上我知道了做人要良知;从七个小矮人的角度上我知道了我们要有同情心,热于奉献自己的爱心;从皇后的角度我知道了不能过分。忌妒别人,过于留一点的优点,反而会忽略自己的优点。

《兔子和刺猬》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论自身的速度,刺猬是绝对不能跑赢兔子的,可是刺猬却用聪明与智慧赢得了比赛。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像刺猬那样多动脑筋,用智慧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蛮力。

《蓝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国王忘恩负义,士兵为他做了那么多,最后没有用处了他就把士兵赶走了。他这样做就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像他这种人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报应。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要知恩图报。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都让我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就连爸爸妈妈都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了。

《童话故事》真是让我爱不释手。

边城读书心得体会个人感想 边城 读书心得篇十三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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