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推荐)(四篇)
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推荐)一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自己快速适应安排的工作岗位,并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工作上踏实肯干,服从组织安排,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尽管平时工作繁忙,不管怎样都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岗位任务,主动利用会计的优势和电脑特长,给领导当好参谋,合理合法处理好一切财会业务。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深知作为财务工作人员,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更好的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因此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单位全体会议贯彻内容,自己无论是在政治思想上,还是业务水平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工作中,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履行节约、勤俭办事。
三、做好出纳等工作的承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做好出纳及其他会计工作的承接,及时登时现金及银行等明细账,保证账实、账账、账表相符。并认真学习办公室报销单据的相关会计制度,为领导审批把好第一关,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保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装订整洁符合要求。
四、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收支管理,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并做好每月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在经费相当吃紧的形势下,既保证办一系列正常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顺利地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节支的目的。
五、加强配套费核算的管理工作
认真的审核配套费的拨款进度,及时发现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汇报。同时发挥自己在电算会计方面的特长规范配套费的电算化账务处理及核算,更好的为领导决策提供相关数据和依据。
六、做好年度预算及年终决算工作
结合我局20xx年的部门财政预算,根据我局的发展实际需要,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完成了20xx年部门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件。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本年的年终决算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繁重的工作。年终决算的数据是对我局这一年来收支活动的一个总结和评价,我们需要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提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算提供依据。
七、认真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对各类会计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的整理。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配套费结报单费等分别进行了档案打印、归类、装订,并及时进行了会计档案系统的录入。
八、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固定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年限,对局已经申请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卡片的报废处理,并进行账务及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次使用。
九、修订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财务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财政的新要求,对下一步“公务卡的使用和结报”制度作出了的规定,使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十、建立健全我局工会的财务制度及电算化的账务处理 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全市工会会计预审制度的通知,取消我局工会的手工账,建立电子账,并将20xx年工会发生的各项业务及时的进行电子账务处理。
十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为配合我局跟建委成立的“配套费清理工作小组”关于对我局配套费进行清理的需要。积极的跟国库支付局领导联系,将我局管理的200多个配套项目,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各项资料打印出来并准备好,为清理小组的工作开展作好基础准备工作。
总结这近一年来的工作,首先要谢谢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和帮助,让我在融入我局的这个大家庭中,并在其中成长和进步。我知道在一些方面还存在关不足,工作中还有待改进。在新的一年中但我会将更加努力做好财务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不断的鞭策自己,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我局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推荐)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全额事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学校制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签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办公室干事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按其毕业时间套专技人员工资,按所聘专技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月工资(含社保金)为 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试用期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与在校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请事假、病假与在校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扣除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暑假期间根据学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未安排上班的,不计发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与今后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推荐)三
事业单位对个人资助协议书
1.资助双方
1.1受资助组织: (正式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络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件:
1.2资助组织: 基金会(正式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络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件:
2.此协议对于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转让第三方。
3.此协议用于规定 (受资助组织正式名称)和 基金会(资助组织正式名称)在如下所述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项目简单描述:
4.双方义务
4.1甲方
a.甲方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实施项目,对于项目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负有全部责任。遇到不能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的情况,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b.在收到拨付的款项后,须向乙方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收据。
c.甲方有义务定期向乙方提交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要求按照附件的表格清晰填写。各期报告提交具体时间如下:
中期报告,含中期项目报告,财务报告以及相对应票据: 年 月 日之前;
最终报告,含整个项目总结报告,整个项目财务总结,中期报告以后发生费用的单据列表和相关票据: 年 月 日之前;
项目报告的内容要求真实可靠,完整反映项目进行情况。资助的完全拨付建立在项目报告和财务的真实性基础上。需要调整项目报告提交时间的,须在项目报告提交时间到期前一周通知乙方。
d.资助的款项只能用于申请的项目,乙方有权利根据提交的财务报告和票据调整实际资助的额度。
e.在任何和项目相关的出版物以及宣传中,必须指明乙方对该项目提供了资助。
f.甲方给予乙方对于其资助的项目监督和评估的权利,同时必须配合乙方的代表对于项目的监督;给予乙方公开所资助项目相关信息的权利。
4.2乙方
提供协议所述项目的资助。资助分两批拨付:
a.第一批(人民币(大写) 元)将于接到受资助方签字的协议书和账户信息后一周内拨付。
b.第二批(人民币(大写) 元)将于 (时间)拨付。
5.争议和调解
所有和项目资助相关的争端,由 负责协调解决。
所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保留停止资助,以及全部或部分收回资助的权利。
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 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
此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7.附件
附件也是此协议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推荐)四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m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1、本合同书根据《mm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由mm人事局统一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有关内容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特点增加有关约定内容,并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聘用合同书》如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直接订立,有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员的法定监护人的栏目即为空白,不再填写。
3、《聘用合同书》中有关鉴证栏目是否填写,视《聘用合同书》是否经过鉴证而确定。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mm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mm畜牧局基层岗位工作,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发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消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放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雷击矿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品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聘用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聘用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他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给予受聘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人员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聘用单位提出并经受聘人员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原聘用单位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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