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本(4篇)

会员上传 分享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加入收藏 点赞 下载

精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本一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_会会议报告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自xx年开展试点,xx年全面实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于xx年编制完成了《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xx-xx年)》,规划涉及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宿豫区和宿城区等5个县(区)、71个乡(镇),建设总面积为万亩,我市高标准农田比重将由xx年的,提高到xx年的60%以上,平均每年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目前,我市每年实际安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都在20万亩以上,到xx年高标准农田占比可达到,将超额达到预定指标。

根据规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分为粮食安全保障区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粮食安全保障区以泗洪北部、宿城南部、宿豫东北部、沭阳东部以及洪泽湖、成子湖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实施粮食标准化生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则以245省道沿线、宿沭一级公路沿线以及黄河故道沿线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特色蔬菜、花卉苗木等现代高效农业。

我市xx年至xx年共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累计投入资金亿元。分部门、年度和县区建设完成情况为:

1、分部门完成情况

合计农业开发国土水务农委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

2、分年度完成情况

合计xx年xx年xx年xx年

万亩1万亩万亩万亩万亩

3、分县区完成情况

合计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

万亩万亩万亩万亩万亩万亩

至xx年底,我市高标准农田占比为。目前,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建设任务为万亩,项目总投资亿元,其中财政投资亿元。项目建成后,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将达到,高于预期目标5个百分点。

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和主要实施部门,我市农业开发xx年度项目建成了宿城区罗圩乡高标准农田、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李恒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众兴镇、李口镇高标准农田、泗洪县石集镇高标准农田等5个项目,面积万亩。xx年度建设了宿城区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宿豫区侍岭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马厂镇、钱集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穿城镇、三庄乡高标准农田、泗洪县城头乡、石集乡高标准农田面积8万亩。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也都按照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xx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中,泗阳众兴镇高标准农田和泗洪县石集乡高标准农田被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评为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为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及各县区分别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级农开、农委、国土、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县(区)农开局,具体负责、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推进及验收等工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全市上下采取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有效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从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定期组织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二)加强项目评估论证。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实行公开竞争选项、立项,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中介审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严格项目评估程序,加强对项目规划、工程设计等方面的评估,提高了项目选项的公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规范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和市招投标中心紧密配合,根据农业开发业务特点,共同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招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同时,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我们全面推行“群众监督、部门监管、专业监理、审计监察”四位一体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的管理。

(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为保证年度项目按要求圆满完成,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农开、农委、国土、水利等部门实行重点工程联系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突击月”、现场观摩会、集中检查等活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推进的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五)加强验收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的原则,市各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推进和验收工作。并定期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项目完成验收后,报经市高标准农田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同时,市级组织对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精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本二

发布日期:20_年10月13日实施日期:20_年5月1日

^v^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_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v^^v^、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v^土地整治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v^。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国洪、范树印、闫刚、郧文聚、郑伟元、宁鸣辉、梁军、辛景树、李红举、贾文涛、任意、黄先栋、仲鹭勍、孙洪波、杜秀文、胡孟、刘道平、翁国庆、吴川、刘爱民、李树君、李向岭、席兴军、杨丽、张延华、薛彦东、郭照光、金晓斌、^v^海、陈彦清、黄辉玲、张燕、周同、孙春蕾、陈原、张蕾娜、李晨、吕婧、高世昌、王长江、田玉福、陈正、桑玲玲、张秋惠、姚艳、任佳、刘昊博。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目的任务、内容、工作程序、评价原则、方法和成果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整体评价工作,项目和地块的评价可参照执行。各部门和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28405 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7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817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ny/t 1119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634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2148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2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 103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4 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41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v^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_]111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标准农田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耕地。

3.2高标准农田建设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或消除主要制约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的建设活动。

3.3建设任务 construction task按照有关规划和计划确定的一定时期内需要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和投入的各项资金、工程量。

3.4建设质量 construction quality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使用、环保、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注:本标准所称的建设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

3.5工程质量 engineering quality通过项目建设,工程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划设计及其合同约定的程度。注:本标准所称的工程质量,集中反映在构成农田基础设施各单项工程要素的综合特性上。

3.6耕地质量 cultivation land quality耕地满足作物生长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包括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等自然形成的,投资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以及由气候因素、土地利用水平等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所决定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要求。

3.7建设成效 construction effect通过工程建设活动所获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生态和资源环境等效益方面。

3.8建设管理 construction management为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施工要素进行全面协调、统筹安排的一系列活动。

3.9社会影响 social influence通过项目建设,对国家和地方各项社会发展目标所做的贡献与影响,以及项目与社会的相互适应性。

3.10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 assessment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方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结果的全部特征和价值进行综合判断的过程。

4.1 评价目标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v^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和gb/t 30600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

4.2 评价范围和时点

4.2.1 各级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成果进行总体评价和抽样复核。

4.2.2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时点一般为每年年末和规划期末。

4.3 评价对象和内容

4.3.1 评价对象应为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和结果。

4.3.2 评价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建设成效、建设管理和社会影响等。其中,建设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

4.4 评价指标

4.4.1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指标分为三个层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不同的评价范围,分别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4.4.2 根据区域差异性,将三级指标细分为必选指标和备选指标。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特点,增加体现地方特色的备选指标。

4.5 评价方法

4.5.1 目标比较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实际产能提升效果与预计产能提升目标进行比较,分析预计目标的完成程度。本法适用于建设任务和建设成效的评价。

4.5.2 专家评议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专业性强、难以直接量化的指标进行评议。本法适用于建设质量的总体评价,以及建设管理、建设成效和社会影响的评价。

4.5.3 问卷调查法。针对项目区利益相关方有关的事项,通过问卷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评定。本法适用于建设质量、建设成效和社会影响的评价。

4.5.4 资料查阅法。通过查阅项目建设管理和后期利用的有关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文件、建设管理文件、施工检验资料和当地统计资料等,获取有关评价指标的数据。本法适用于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的评价。

4.5.5 现场调查法。通过现场检查、量测和检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耕地质量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复核性评价。本法适用于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的评价。

4.5.6 抽样调查法。从评价对象的全部项目中,抽取一部分项目进行考察和分析,并用这部分项目的数量特征去推断全部项目的数量特征。其中,评价对象的全部称为“总体”;从总体中抽取出来进行评价的部分构成群体的“样本”。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单元如农户、地块等数量较多项目的评价。抽样样本应包含不同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6 评价原则

4.6.1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系统科学、可扩展、可操作、实用等原则。

4.6.2 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工作要客观,评价过程、方法和结果要做到公正,评价的内容、指标和程序要向社会公开。

4.6.3 系统科学的原则。评价工作既包括建设管理情况等过程评价,也包括工程质量、耕地质量和建设成效、社会影响等结果评价,应统筹考虑各项评价内容,科学选择评价指标。

4.6.4 可扩展的原则。评价工作既要服务于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也要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要求,评价指标应符合开放性特点。

4.6.5 可操作的原则。评价指标应以简明、可量化、可验证为基准,既突出时效性,也可量测、检测、计算。评价结果应具有可比性。

4.6.6 实用的原则。评价指标和方法应适应区域特点,评价结果应能够为决策者提供依据。

4.7 评价工作程序

4.7.1 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成立评价工作机构、明确评价范围与内容、选择评价指标与权重、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数据采集与检验、建设任务评价、建设质量评价、建设成效评价、建设管理评价、社会影响评价、综合评价、编写评价报告、提出对策及建议等。

4.7.2 评价工作程序详见附录a。

5.1 准备工作

5.1.1 评价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价工作组和专家组。评价工作组应承担评价方案编制、选择评价指标与权重、组织评价、撰写评价报告等具体工作;专家组应对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及权重进行审定,对调查过程中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集中评议,对评价成果进行审核。专家组成员应来自于财政、土地、农业、水利、林业、经济、统计等专业。

5.1.2 评价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技术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和对象,选择评价指标和权重,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评价指标数据的现场采集与核验等。

5.1.3 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主要包括:a)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项目管理制度文件;b) 项目立项和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变更文件等;c) 项目工程施工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总结,竣工图,监理文件,工程检验试验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等;d) 项目验收和管理文件: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资料,土地重估与登记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报告,审计报告,运行管理文件等;e) 工程质量控制与施工质量验收成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工程复核报告、项目建设前后耕地质量评价成果等。f) 其他资料。

5.2 选择评价指标和权重

5.2.1 按照评价对象、内容和目标的不同,选择评价指标,并按照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划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录b。

5.2.2 选择评价指标应遵循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可验证性等原则。要求如下:a) 针对性。评价指标的选择应针对评价对象的特定目标有重点地选择;b) 实用性。评价指标和方法的选择应简明、尽可能量化,并符合当地特点;评价结果应能够为决策者提供依据,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指导;c) 时效性。评价指标应与评价区域和工作周期相一致,并对评价时期内可能产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提高评价成果的时效性;d) 可验证性。不同的评价人按照同一方法,对同一对象的评价应该得到相近的结果,评价指标应尽可能量客观、具体,不同类型指标区分明显,选择和确定权重操作简单。

5.2.3 根据不同对象的评价目的,分别选择评价指标的权重。不同层级评价指标的选择要求如下:a) 下一级评价时,应以建设任务和建设质量的评价为主,其权重之和应不低于70%;b) 上一级级评价时,应以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的评价为主,其权重之和应不低于80%;c) 当不同层级下的评价指标出现2个以上时,其权重值应视指标的重要程度,由专家打分法或层次分析法进行确定;d) 必选指标和备选指标同时出现在同一级指标层下时,备选指标的权重值之和应不大于必选指标的权重值之和。注:下一级评价主要指市、县级评价,上一级评价主要指省级评价。

5.2.4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指标、指标涵义、数据来源、评价方法与评分规则详见附录c,各级指标赋值和分值计算方法详见附录d。

5.3 现场调查

5.3.1 选择评价指标之前和实施评价时,均应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现场调查应深入项目区,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资料,并开展评价指标数据的现场采集。现场调查方式包括现场查看、群众访谈、问卷调查、专家集中评议、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座谈等。

5.3.2 现场调查中,涉及有关数据采集时,应执行gb 5084、gb 15618、gb 50026、gb/t 28407、ny/t 1634、ny/t 1119、td/t 1033、td/t 1041等规定。

5.3.3 现场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查阅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划、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审计、运行管理等文件,收集工程质量、耕地质量等检测数据,综合评议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

5.3.4 实地走访项目区群众,询问项目建设前后有关耕地质量、建设成效等变化情况及公众参与情况,综合评议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实际效果。

5.3.5 开展现场问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相关利益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过程的看法和意见,收集建设成效等指标数据。

5.3.6 综合运用专家评价法,针对性地参与现场查看、群众访谈、问卷调查和过程评价等工作,对评价方法和指标数据等进行咨询论证。

5.4 数据采集与检验

5.4.1 评价中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等量化指标时,可通过查阅资料、现场量测、遥感图像量算和取样检验等方式,获取真实准确的评价数据。

5.4.2 针对不同评价指标数据的获取,可执行下列规定:a) 对于长度、面积、体积等数据,可通过图纸量算、卫星图像量测、现场测量等方法获取;b) 对于工程质量,可通过查阅工程质量评定成果和现场抽样检查、外观质量复核等方法获取;c) 对于耕地质量,可通过查阅耕地质量等别(等级)评定成果、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结合现场勘查和取样检测的方法获取;d) 对于建设成效,可通过查阅当地统计资料、类似项目区模拟、实地观测、入户调查等方法获取;e) 引用社会资料时,可通过当地公开的统计资料获取,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各时期的技术水平、价格水平和社会经济状况等;f) 其他标准规定的获取方法。

5.4.3 采用取样检验时,应符合工程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等标准的规定。

5.5 公众满意度调查

5.5.1 公众满意度调查对象应为使用高标准农田的利益相关方,包括项目区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者和基层政府。调查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区域分布合理。

5.5.2 公众满意度调查应由项目所在地基层政府组织,评价工作组具体承担,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土地经营者积极配合。

5.5.3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的调查区域,可采取全数调查方式;对于农户、地块等项目基本单元数量较多时,可采取简单随机抽样、概率与规模成比例抽样等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数量应保证对总体有代表性,抽样比应不低于10%。

5.5.4 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之前,应围绕评价内容,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耕地质量、建设成效和公众参与情况等。问卷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充分反映被调查者的真实意愿。

5.5.5 调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各项数据的分析整理,并依据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校正和修改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等评价成果。

6.1 评价内容

6.1.1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的建设任务进行评价,评价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各类工程数量和资金投入量等。

6.1.2 分项目统计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详见附录e。

6.2 评价要求

6.2.1 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调查等方法,开展建设任务评价。

6.2.2 查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统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资金投入量和灌溉渠、排水沟、道路和建筑物等工程量。

6.2.3 按比例抽查项目,开展现场调查,现场核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数量调查时,可与建设质量评价相结合。抽样比一般应不低于10%。

6.2.4 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应通过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校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建设任务评价项目不得分:a) 项目建设区域不清晰;b) 未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及时录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c) 现场检查项目发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被建设占用、弃耕、退耕或退化的。

7.1 评价内容

7.1.1 建设质量评价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

7.1.2 工程质量评价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单项工程建设标准及工程质量构成要素。

7.1.3 耕地质量评价内容应与工程质量评价相结合,实现对土壤、水资源和环境的综合支撑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评价。

7.2 评价要求

7.2.1 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调查、专家评议等方法,开展建设质量评价。

7.2.2 查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依据gb/t 30600、td/t 1041提出的工程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对工程质量评价成果进行复核。

7.2.3 查阅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耕地质量评价资料,依据gb/t 28405、gb/t 28407、ny/t 1634等规定,对耕地质量评价成果进行复核。

7.2.4 按比例抽查项目,开展现场调查和专家评议,现场抽查、检验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抽样比应不低于10%。填写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调查复核表,详见附录f。

7.2.5 当单项工程质量评价中的任一必选指标不满足附录c规定的最低限值要求时,该单项工程建设质量评价项目不得分。

8.1 评价内容

8.1.1 建设成效评价内容包括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生态和资源环境等效益。

8.1.2 经济效益包括新增粮食产能、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新增农业产值、减少农业生产成本等。

8.1.3 社会效益包括农业机械化率提高值、受益总人数、农业人均增加年收入、转移农村劳力数等。

精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本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国家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根据《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xx〕11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63万亩。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党代会和一次、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依据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河南粮食生产核心产区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效益和农民收益。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佛耳湖镇进行规划。

许昌市下达20xx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6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3万亩,项目总投资1008万元。项目位于佛耳湖镇,项目区涉及簸箕杨、九牛站、冢杨、柳树庙4个行政村。

按照《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一)实施准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2月27日)

项目镇、村及时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采购意向发布(20xx年2月28日至3月30日)

(三)工程评审、招标(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

1、配合财政部门进行评审(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程序的办理。(20xx年5月4日至6月1日)

(四)工程建设阶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完工,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方面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项目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帐,市政府将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精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本四

根据_、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_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_招标投标法》、《_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_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推荐阅读:

  最新中山房屋租赁合同(20篇)

  精选初中历史教学反思汇总

  房屋购买合同(二十三篇)

  六年级数学应用题怎么写

  最新不完美小孩的歌词(优质8篇)

  最新产品代理购销合同(三篇)

精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本(4篇).docx

将本信息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x格式
221381
精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本(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