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什么范本
20_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什么范本一
商务部门是各级政府重要的组成部门,三定方案赋予了重要的工作职能。正确有效地行使好这些职能:
一是靠引导。制定鼓励或限制政策,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实行行政许可等行业管理措施。
二是靠监管。那就是行政执法,近年来,商务部门颁布实施了很多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商务工作的方方面面,执行好这些法律法规,则是我们加强商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手段。各地政府也积极坚持依法行政,围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在强化商务领域执法监管,积极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规范商务行为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地方仍存在民生领域执法不到位,监管职责分散,执法力量薄弱,保障条件匮乏等问题。
机改后,第一,有执法主体9个。除江安、兴文县商务部门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外,市局和其他8个区县均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履职依据源自本级政府的“三定”方案。
第二,全市有执法人员43人,其中市局15个,区县28人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有行政权力清单60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处罚47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涉及的行政处罚有商业特许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外资企业等21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47项处罚。其中,市县两级行政处罚40项,市级处罚7项。
第四,确定市场秩序科为行政执法牵头科室。近年来,我们建立以抓信用监管为基础和“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管模式,推行对同一主体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工作方法,在解决基层行政执法检查“缺位”的同时,也减轻企业接受检查的负担。三年共随机抽取30名执法人员对97家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清单占应检查清单的52%。
1.商务立法较为滞后,法律法规支持不足。
商务领域的事务可谓繁多复杂,涉及面广,但商务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大多是部门规章,执法依据级别较低,权责不清晰,罚责不明确。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对预收存管资金监管缺乏有效手段,导致部分发售卡企业在停业或关闭情况下无法退回预收账款,诸如此类的商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配套措施的不足等原因易造成商务执法工作的盲区,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亟待突破的首要关卡。
2.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商务监管与市场监管部门存在职责交叉。
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商务工作涉及越来越广,大力发展流通业,推动经济全球,保障流通秩序规范和谐是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然而商务部门的一些职能同市场监管局部门职能相互交叉,在执法过程中易造成职责不明,无从入手;另一方面,机改后,部分区县为非行政执法主体,加上个别区县无人持有商务行政执法资格证,行政执法工作无法开展。
3.商务管理条例认知度较低,缺乏相应的行业宣传。
商务执法工作起步较晚,群众对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机构的职能任务、责任权限等内容知之甚少,认知有限。导致日常商务执法效率较低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缺乏行业组织的宣传约束和社会群众有效监督,给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阻力。
1.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商务执法工作应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原则;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和宣传相结合;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统一指导和自主探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方联动,规范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原则;强化执法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商务执法程序。
国家和省级商务部门要加快商务立法进程,提高立法级别,规范执法程序,细化处罚类别。明确商务执法的具体内容与权限,强化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措施。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紧对典当、商业特许、再生资源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庭服务业、对外劳务合作、外商投资等国内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领域赋予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进行梳理,逐项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加大扶持力度,强化队伍综合能力。
一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扶持力度,在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执法装备、取证检测设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是在政策上倾斜照顾,增加各级商务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为解决执法区域法律主体问题,建议设置市级商务综合执法机构,下设分片执法队伍,为进一步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造条件。
20_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什么范本二
为在20xx年更好的开展综合部各项工作,全力配合公司20xx年度生产销售目标的达成,现将20xx年工作的计划与思路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一、人员招聘
(一)思路分析
1、20xx年是公司稳步成熟的一年,也将是公司快速发展的一年,人力需求将会有所增加,并逐步到位。
2、利用公司的招聘、薪酬政策和春节后人力流动高峰期的机会,通过网络以及与高校合作等方式迅速补充工维一线技术员作为人力资源的更替、补充和培养储备。
3、在20xx年绩效考核及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实行20xx年的内部培养和晋升,提拔或重用有上进心、不断学习提升的内部员工。
(二)目标概述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20xx年人员招聘的总体目标:首先要保证满足岗位需求,然后再考虑人才储备,最终实现梯队建设。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根据20xx年人员配置计划及各部门人员增补申请审批表要求确定。
(三)具体实施方案
1、网络招聘:适用于工维基站代维技术员、工维集团代维技术员等岗位。目前我公司网络招聘途径有:。
2、与高校合作:适合于工委技术员。目前我公司的高校合作单
位为南京铁道技术学院。年本月底将与铁道学院联系询问是否有将毕业的实习生。
3、熟人推荐:主要针对工委技术员的岗位。通过号召包括管理人员及在本公司工作已比较稳定的员工推荐有亲戚朋友愿意来本公司上班的人。
(四)实施目标准备及注意事项
1、与用人部门沟通,及时了解用人需求及岗位分析。
3、招聘渠道拓展:及时收集各种人力资源信息。
4、完善招聘、试岗、试用培训流程,提高招聘效率和降低人员流失,满足部门需求。
二、人员培训
(一)思路分析
1、据目前统计,20xx年将会大量新增人员,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
2、加强对培训过程跟踪、调查、总结力。
(二)目标概述
1、新员工的加入将会给公司注入新的活力,因此对他们的培训是公司着眼于长期发展战略必须进行的工作之一,是公司工作高效、优质开展的途径之一,也是培养员工忠诚度、凝聚力的方法之一。
2、通过对新员工的培训与开发,新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和工作效率、工作品质都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具体实施方案
1、邀请工维骨干员工对新员工进行基础理论培训,然后再分阶段安排经验丰富的员工对他们进行现场操作培训指导。
2、根据培训的结果安排新员工到各个岗位。
四、员工关系管理
员工关系工作的成效,很大程度反映在员工队伍稳定性上,员工关系应该包括企业和员工、上级和下级、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员工关系,不仅是公司良好社会形象打造的一个方面,更是企业寻求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人力支柱。20xx年综合部将引导员工与公司多进行沟通,拉近员工距离,收集员工意见并及时解决、回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五、日常行政事务
1、证照办理及年审:对需要办理手续的证照进行登记,提前确定办理时间,安排在规定时段内办理完企业和车辆的证照年审工作。
2、文件、档案管理:严格规范和执行文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分类存档。
3、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依据批准的申购计划采购和领用办公用品。提高采购效率,针对急需物资做到优先采购,保证物资到位及时性。耐用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等依以坏、旧换新的原则领用。临时采购必须填写申购单。
4、后勤维护管理:建立后勤支撑服务登记表,落实责任人,对各部门申报维修、维护情况予以登记,及时联系相关维护服务商,做好跟进、催办工作。并将维护、维修进展及时通报、回复给相关部门。
5、车辆管理:关注返租车辆的年审、保险购买、维修维护、事故处理及每月返祖车辆的油耗统计等工作。
6、工作任务督办:根据会议决定、要求或领导指示,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跨部门工作任务予以及时督查和落实、协调。
20xx年,综合部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将继续振奋精神,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奋力推进行政人事各项工作,并实现人事行政管理新的跨越。
20_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什么范本三
基础管理人员工作当中的执行力以及综合专业素质体现,成为推动门店快速成长的要素。这门综合培训课程帮助行政基础管理者培养一种洞察与迎合门店工作中所需要的基本技能,从而发挥每个员工的最大热情与潜力。行政管理者系统地掌握管理体系、技能、技巧,可以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执行力与竞争力,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为什么我的店面人员流失率越来越高!
我的好员工为什么留不住?
服务质量表现不稳定,营业效益时高时低!
从一个优秀的员工怎么上升到合格的管理人员?
门店新任命的行政主管及储备行政人员
1、员工指导技巧:创造机会;指导员工过程要素;好教练特征;意识到机遇;
2、细节制胜:从改变观念着手;细节的代价与实质;精细化管理
(环境、卫生、仪容仪表、人员状态及激情)
3、沟通与协调:如何与上级和下级沟通,解惑员工心里压力
4、处理内部抱怨和矛盾:内部抱怨分析;处理抱怨步骤;果断性与合作;
5、有效的管理下属:观念心态的改变;如何影响员工的行为;如何培养积极性;为未来而工作;
6、主管人员工作方向:管理阶层的实质;信息、组织、人员管理的技巧;
7、激励机制的关键因素:任务如何量化后执行;考核周期的时效管理
理论+实践+演练体验
1、如何通过管理方法提高门店的营业额?
2、如何做好店面的行政主管?
3、管理的模式:
督导(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服务(个性化、多样化、超值化、亲情化)
4、如何打造手机门店业标准的“仪容仪表”
5、门店使客人满意的“体态礼仪”
6、学会门店全方位的“沟通礼仪”
7、如何让员工学会微笑服务
20_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什么范本四
20xx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年初部局领导部署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和区“扫黄打非”办督导协调工作,确保辖区文体市场平安、稳定。截止10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6447人次,检查场所2340家次,其中音像195家次、网吧601家次、游戏机85家次、歌舞娱乐558家次、书报刊509家次、印刷91家次、影剧院46家次、游泳池188家次、卫星设施5家次、其他门类62家次;处理群众投诉29单,行政处罚立案120宗,收缴罚没款225535元,收缴罚没物品173件,非法书报刊1374份,光碟2400余份。现将全年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
(一)推行星级评定,提升娱乐场所服务质量。在辖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及歌舞娱乐场所调研基础上,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消防、歌舞娱乐业协会,组成星级评定小组,参照《安全生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xx市xx区歌舞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及星级评定方案》,评定标准融合日常经营行为及安全生产状况,涵盖证照合同、场所硬件、内部环境、经营规范以及服务规范等5大类63项,以辖区歌舞娱乐场所为试点,推行星级评定,旨在打造安全、健康的服务型娱乐消费环境。执法大队还将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分级管理和日常检查的重要指标,进一步优化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5星级以自律管理为主,每3个月检查一次;4星级每2个月检查一次;3星级每个月检查一次;集中执法力量,重点加强对未评上星级的娱乐场所监管,每个月至少检查两次。根据星级结果区分不同的检查频率,给予高星级场所更多的自律空间,既能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又能有效解决执法扰民问题。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与演练活动。执法大队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检查评估的同时就对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全方位的培训,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等知识;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间节点,多次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向市民派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近3000余份;今年以来大队督促所有经营场所开展了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应急演练,还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在堂会等地举行大型的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实战演练,出动消防车6台次,参与演习和观摩的人员近1500人,提升了从业人员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消防实战技能,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
(三)继续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歌舞、网吧、影院、印刷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及“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全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执法大队聘请相关安全专家对辖区200余家文化经营场所开展系统的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专业的安全工程师配合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现场排查、对场所员工的现场培训和指导隐患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复查、组织专家编制应对区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大队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创新相结合,将改进工作作风与提升大队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相结合,着重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与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建立守法主体责任促进机制(星级评定制度)。引导强化辖区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守法自律、诚信经营的意识,激发场所争先创优积极性,实现监管效能与企业效益的双赢;
(二)执法对象分级管理机制(歌舞娱乐场所分级管理制度)。以歌舞娱乐场所星级评定及安全生产量化分级为基础,实施文体市场分级管理制度;
(三)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xx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召集对文化市场管理具有法定职责的公安、消防、安监、市监等相关部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集各成员单位之合力,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全面净化文体市场环境;
(四)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审查会议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提交局案件审查委员会,以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终身负责制度、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由执法人员对本人主办的案件终身负责,对违反规定过问案件进行责任追究;
(六)健全内部执法培训机制。今年大队制定每月一至两期的培训计划,安排业务骨干针对执法疑难点,从执法实务、文书制作等方面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执法组为单位,分别对歌舞娱乐、网吧、出版物、印刷等不同的市场门类进行调研,并组织全队学习讨论,明确监管难点及要点;为开拓视野、提升素质,大队争取一切机会让长期在一线工作的执法队员走出去,多次分期、分批的组织队员轮流参加全国、省、市不同内容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随着执法队员素质与水平的提升,我大队也承担了省、市多项文化市场标准化课题的调研、撰写任务,并在深惠片区文化市场执法业务培训班、中西部地区对口协作方执法骨干学习交流等活动中承担部分授课、示范执法项目,颇受学员的好评;
(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全面梳理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合法、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标准、幅度,已报区法制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八)推行移动执法。配备行政执法移动终端设备,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行移动执法,实现案卷电子化以及执法信息的快速共享、传输和管理;分批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视频监控等,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实时显示、监管态势实时展示。
今年以来,区“扫黄打非”办(设在执法大队)以保障出版物市场平安稳定、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为工作目标,与区“扫黄打非”办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文化市场呈现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态势,今年以来我区未发现非法出版物窝点,市场环境平稳有序。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长期保持出版物市场高压态势。将深化打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行动作为全年“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发挥协调作用,认真部署落实,集文化、城管、市监、公安等多部门合力,从出版物的发行、销售、传播各个环节着手,堵源截流,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我区“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4172人次,检查印刷企业83家次,音像店及无证盗版游商摊点196家次,取缔游商摊点27个,收缴盗版光碟1400余张,香港《东方日报》等非法政治性出版物近100份,码报等近1000份,立案10宗,收缴罚没款近3万余元。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各项专项行动顺利完成。根据中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区扫黄办今年重点开展了“净网”、“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网上网下出版物市场环境,继续加强对网络阵地的巡查和管控,加大对网络有害信息领域的执法力度,确保互联网文化安全。今年以来协调区网警支队加强对网上交易平台的巡查和管控,上报互联网涉黄、涉赌信息500余条,纳入监管重点网站论坛20余个,发现并协同有关部门处置重点场所5个,发现上报《告别总参谋部》等政治有害书籍信息50余条,为查处和封堵提供了线索情报。
(三)强化宣传教育,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自“秋风”行动开展以来,我办合理调配执法人员,统一安排行动任务,确保了“秋风”行动的落实。截止目前,全区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242人次检查各类报刊市场、摊点及印刷复制企业,共查缴各类非法报刊杂志300余份,取缔无证照出版物经营摊点3家。通过举办依法经营培训、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短信平台发送守法经营提示短信等方式向我区270余个报纸、期刊、图书零销摊点及20余家印刷企业进行强化宣传教育。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了不定时抽查,重点检查承印验证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格把关,验证承印的出版物、印刷品的相关材料,严防违规印刷非法出版物;对罗湖火车站、东门乐园路、黄贝凤凰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了重点监控,与此同时,我办还主动协调、多次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南湖街道执法队、黄贝街道执法队、东门街道执法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奔赴春风路、建设路、和平路、乐园路等重点路段开展联合行动,整治重点路段销售出版物的游商、地摊。收缴盗版光碟400余张、书刊60余本,并对经营者进行口头警告教育,确保了我区出版物市场平稳有序。
一、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执法大队通过为期一年的业务培训及内部交流,一线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是在营业性演出、文物、网络文化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及执法实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内部建设方面,需加大力度落实绩效考评等相关制度。
二、需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市、区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要求,执法大队需进一步将查处分离、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到位;需在歌舞娱乐场所星级评定基础上继续建立守法主体责任促进机制;移动执法,实现案卷电子化以及执法信息的快速共享、传输和管理。
20xx年,街道司法所(信访办)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市、区司法局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各项职能,认真做好人民调解、信访维稳、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
一、领导重视,司法(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司法(信访)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通过企业化购买服务方式购买2名人民调解社工充实人民调解队伍。主要领导亲自担任行政执法改革、普法工作和信访工作等领导小组组长,有效保证街道司法(信访)工作开展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加强法治,全面推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
(一)开展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力推进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成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事项终身负责制(试行)》等7项行政执法改革制度,按时办结督办件,受到区法制办肯定,并推荐南方都市报对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亮点进行报道,被南都称为“深圳行政执法改革的街道版”。
(二)全面展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启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购买专业律师服务,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并按照一案一档、一事一记建立服务台帐,法律顾问在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及参与人民调解等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完成省司法厅考核验收。截止目前,法律顾问服务社区5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9次;开展法律讲座12次;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1次;参加调解2宗;协助基层选举1宗。
(三)制定涉法事项法制专业审查制度。制定《东晓街道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工作制度》、《东晓街道办事处合同管理办法》,开展涉法事项法制专业审查工作,截止目前,街道法制室审查涉法事项(合同、规范性文件)共51件,街道重大改革项目做到依法有据。
(四)提高街道法制审查水平。街道购买专业法律服务,聘请律师为街道法律顾问,街道法律顾问驻点服务共75小时,开展街道涉法事项法制专业审查合同、文件56份,提交合同修改意见书56份,参与处理松泉山庄6栋403房产确认使用权及所有权案件等街道重大疑难案件。
三、搭好平台,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及时介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截至10月份,街道各类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共调处辖区普通民间纠纷20_件,成功调解并履行有20_件,调解履行率达到99.7%,及时平纷息讼,维护社会和谐。其中,成功调处珠宝加工厂员工坠楼死亡纠纷、中华宿舍楼8、9栋经济纠纷4起、张波西医外科诊所医患纠纷、员工出差交通死亡纠纷等重特大、疑难纠纷7宗,调解涉案金额146万余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辖区12个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社区法律顾问兼任调委会副主任,积极配合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人民调解工作2宗,提供法律服务,协调解决相关法律事宜。
(三)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今年5月到6月,开展20_年“人民调解宣传月”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通过邀请挂点律师现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设人民调解知识有奖问答环节,宣讲人民调解法内容等形式,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社区居民对《人民调解法》和调解工作的认识,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形式多样,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开展街道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法学,学习《深圳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讲》,以案释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街道依法治街水平。
(二)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以加快建设一流法治街道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考核验收工作。采用“谁执法谁普法”新模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理念,扩大普法宣传教育队伍,促进居民学法守法懂法;加大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培育居民的法制观念。
(三)开展宪法宣传“四进”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街道司法所向各社区派发宪法宣传海报和宪法知识小折子500多份,张贴于街道、社区工作站及住宅小区法制宣传栏;向辖区学校及企业发放图文并茂的宪法宣传主题挂图,贴挂于学校及企业内,通过此举加大宪法宣传效果,营造良好学习宪法的氛围。
(四)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工作。以“3.5”学雷锋纪念日、“3.8”妇女节以及社会重大事件为契机,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向辖区居民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人员身穿印有“中国司法”的黑马甲,采取有奖问答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向来往的群众派发宣传资料和小礼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数十名普法义工志愿者与社区居民互动热烈,积极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知晓率。在每个社区悬挂社区法律顾问的相片、简历、联系方式、法律服务范围、服务时间等信息公示牌,让群众可以看到律师提供服务的详细资料;向群众派发便民服务卡,让“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法律顾问”的理念深入社区居民之心,扩大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知晓率,让居民在社区内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六)提倡辖区学法讲文明。制作并发放印有鲜明的法律、法规知识的东晓街道法制宣传明白卡500份,摆放在辖区企业、门店、物业管理处、办公场所等显眼处,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文明标语,大力倡导文明行为,引导群众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提高辖区文明水平。
(七)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利用“罗湖家园网”新媒体方式,建立街道的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已定期向社区网友发布法制案例9篇,案例结合群众生活上发生的息息相关例子,加上法律、法规的评析,让网友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受到网友的赞扬和肯定。
20_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什么范本五
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
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_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20_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20_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20_年至20_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2379.1万元。20_年5月至20_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99.74%,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87.89%。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20_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20_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20_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20_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20_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 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20_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什么范本六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 □/无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五)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六)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点;
(七)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说明:建议考虑制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工作指导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是否行政人员可实行综合工时制要研究)
第六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 ,下班时间为 。中午 至 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或未安排乙方休年假的,应按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如有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应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做出规定。
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
第八条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甲方有权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制定。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模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一)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期满后工资标准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承办案件/项目的难度、经营业绩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依法确定。
第(二)种模式:
双方约定的其他模式:
第十条 乙方的基本工资(生活费)应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基本工资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也可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应自情况发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甲方安排乙方待岗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待岗通知。
【这是比较极端的情况,律师事务所业务量不足,一些实行效益工资或提成工资制的人员可能会遇到。】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乙方的病假工资计发办法为 。
第十五条 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其他检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具体内容双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休息的权利。休息日指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对公司女员工而言,法定节假日除前述规定的十一天外,还应享受“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半天休息。
第二十条 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带薪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提供乙方学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完成对乙方的执业培训任务。如乙方属于实习律师,甲方应当安排执业律师指导、监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实习律师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甲方鼓励乙方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学习、培训或其他业务研讨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需要支付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 甲方提供专项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约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离开甲方的,应根据服务期剩余的时间确定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的数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间,乙方未实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 元(含)以上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分别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3.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商业机会或使甲方遭受投诉等,导致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条所指客观情况包括:(双方可指明)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六)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八)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九)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内的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应对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如乙方不配合,建议律师协会建立一个信用体系。)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文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秘密信息,双方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脱密期,但是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依据第三十五条提出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拖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新单位资料或者提供信息错误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间内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向乙方支付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结的工作有义务继续办理。在继续办理期间,甲方无须再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竞业限制
第四十三条 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权益,并且不得实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甲方所有的书面和软件图文资料,客户名单,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无论因何原因离职后,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和∕或报纸,将甲方的客户宣传为乙方的客户。乙方因任何理由离职后,不得诱导甲方的员工离职.
第四十五条 薪金和有关个人资料均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或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包括甲方其他雇员在内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六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有明确规定,乙方应当遵守。
第四十七条 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情形外,乙方在离职后 年/月【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有任何业务往来,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元(或 元/月);若乙方违反此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支付方法和标准需再商定)
十一、承诺
第四十八条 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了正常的年检工作,并有合法的执业资格。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四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持有不同见解时,应进行协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进行协调,双方如书面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和制定的机构进行调解。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一份。
十四、其他约定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2.甲方的规章制度;【列明】
3.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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