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汇总(6篇)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汇总一
借款人:
经出借人 与借款人 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现金)人民币 元整。
2、借款期限:自 日起到 日止。
3、借款利率:年利率 %。
4、还款方式: 日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即合计还款人民币 元整( )。还款时需有出借方家庭成员两人同时到场与借款人共同办理清算手续。
若到期日( 日)出借人同意继续借款给借款人,在出借方家庭成员两人同时到场的情况下与借款人共同办理支取 日起到 日止的借款利息,即人民币 元整。本金 元整继续借予借款人,并由双方共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5、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持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出借人: (签章) 借款人: (签章)
担保人:
年 月零 日 年 月零 日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汇总二
ok3w_ads("s005");[摘要]如何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成为房地产企业管理的核。问题。本文以房地产现金流为立足点和主轴线,通过分析房地产项目不同阶段的现金流管理,提出一体化现金流管理模式,为房地产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现金流管理;房地产项目现金流;一体化
一、引言
从宏观环境来看,由于金融危机的蔓延影响到实体经济,房地产业是受到金融危机冲击较大的行业之一。伴随经济危机的到来,成交量和房价大幅度下降,房地产业陷入低迷,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也紧张起来,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已经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房地产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如何获取项目开发所需的大规模资金已成困局。
从房地产企业自身来看,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缺乏对现金流管理的重视,往往将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发展的目标,忽视了对现金流的管理。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对整个项目的现金流,前期没有科学合理地预测;对资金的来源和利用、资金缺口及融资途径等,缺乏可行的计划。更谈不上对计划的严格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对资金需要量及融资风险缺乏科学地认识和规划,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管理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使企业陷入过度负债经营的恶性循环之中,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
通过对房地产企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和企业存在的现实问题的分析,资金成为房地产企业的首要问题。如何获取足够的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如何合理运作开发资金实现价值最大化等的资金管理问题,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核心。
按照项目的进度,房地产项目可以分为项目的决策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和项目完成阶段,不同阶段对现金流的管理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如何安排好这三个阶段的现金流也是目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房地产现金流一体化管理
房地产项目现金流包括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八。房地产项目总投资是现金流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开发建设总投资和经营资金。开发建设总投资是指在开发期内完成房地产开发产品建设所需投入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开发间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期税费、其他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房地产产品的销售收入、租金收入、土地转让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自营收入、自有资金、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回收固定资产原值、回收经营资金等。
房地产开发流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项目完成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寻找投资机会、提出设想、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定位等活动;实施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销售或经营等活动;项目完成阶段存在两种可能的情形,即项目实现既定目标或项目以失败而终止。对应房地产开发流程的三个阶段。房地产现金流也相应划分为:决策阶段现金流、实施阶段现金流和项目完成阶段现金流。
(一)决策阶段现金流管理
决策阶段现金流主要解决投资决策,土地报价、方案调整等问题。
1般资决策。项目建设是否可行,是否具备盈利能力。项目投资计划是否科学合理?这些都是开发商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决定项目启动与否的关键所在。项目现金流分析可以为开发商进行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在这一阶段,可以依据现金流量图(如图1)计算出项目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从而确定该方案是否可行。
2土地报价。随着土地出让和使用制度的不断完善,土地竞争越来越市场化,土地资源的竞争加剧。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预测编制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图,根据贴现现金流量法推出能够接受的土地最高报价。
3方案调整。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方案进行调整修正,缓解资金压力、有效控制风险,使得现金流相对比较平缓地波动。
因此,决策阶段的现金流管理主要是围绕这一阶段现金流的图表编制、运用、决策、修正等核心阶段,表露有关项目的可行性、赢利性、可实施性等信息。其现金流管理过程,包括现金流信息载体的形成,以及信息的分析、加工、过滤、行动,修正现金流管理模型,再进入下一个管理循环(见图2)。另外,决策阶段现金流管理,不应该只停留在静态指标计算、表述和决策上,而应审视沿着项目开发时间轴上的现金流向、流量和流点,利用动态信息进行过程控制,及时调整战略决策和战术保障。
在决策阶段现金流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编制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图中职能部门,或设置专职部门和人员与上述部门保持顺畅沟通,实现最大程度的信息对称。
2现金流模型的编制依据包括项目定位报告、成本经验数据、施工进度预测、销售预测、项目管理模式等。
3现金流管理模型建立在各种预测和经验判断之上,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大,对各种信息分析、加工、过滤及行动应及时反馈到现金流模型的调整中。
(二)实施阶段现金流管理
实施阶段的现金流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成本,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就其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通过将实际发生的成本构成与投资决策阶段成本预测相对比,可发现项目实施阶段现金流流出的信息误差。销售收入是现金流入的主要组成,通过将销售实际执行情况与计划对比。可发现项目实施阶段现金流流入的信息误差。
项目实施阶段现金流是由最初投资决策阶段预测的现金流模型,经过开发活动的不断修正,逐步发展成形。如图3所示,在项目实施之初,是实施阶段现金流与决策阶段现金流可能存在较大差异,随着项目进度的不断推进,这种差异逐渐减少。
因此,在项目实施阶段,一方面需要进行成本控制,就是要在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中。始终对比项目决策阶段现金流和项目实施阶段现金流之间的成本差异,对上述全部成本构成要素进行规划和控制,从而确保实现项目开发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预售解决资金缺口问题。通过促销以加快项目销售、加速资金回流。通过控制成本和加速回笼资金使得现金流入与流出的波动趋于平稳。
(三)完成阶段现金流管理
项目完成阶段现金流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实现既定目标后(针对成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或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金流终止后(针对失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所形成的现实的现金流。
完成阶段现金流管理主要是对该项目的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从而总结相关的经验,为下一个项目的开发提供宝贵意见。这一阶段,开发商应该明确完成阶段现金流管理的具体对象、管理目的及具体要求,组建一个项目后期的现金流管理评估小组或设置相应的专职人员,深入调查,收集资料,采用定量和定性的完成阶段现金流分析方法,针对问题深入地研究,并编制完成阶段现金流评估报告,将分析研究的结果进行汇
总、整理,编制出项目后评估报告。
因此,完成阶段现金流管理通常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流管理的目标评估
现金流管理的目标评估就是通过计算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收入,沿着开发时间轴考核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现金流,将项目实际产生的经济、技术指标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项目投资决策是否合理,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或目标完成的程度,从而判断项目是否成功。
2现金流管理的过程评估
房地产现金流管理过程是现金流信息不断出现、不断被发展商利用的过程。现金流管理的过程评估就是对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现金流管理效率进行总结,根据现金流管理的作用和结果。仔细回顾和检查现金流管理的各个环节,对现金流管理效率做出评价。现金流管理的过程评估内容通常包括:决策阶段现金流的流向、流量和流点是否科学合理;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收支是否有周到的记录和经常性核算,并编制实施阶段现金流;在实施阶段的危机管理制度是否可行,应对危机措施是否有效等等。
3现金流管理影响因素评估
现金流管理的影响因素评估工作是在完成现金流形成阶段开展的。即对现金流管理的所有实际影响因素所进行的评估,据此判断项目现金流管理决策目标的合理程度和完成程度。这些因素通常包括:
(1)宏观因素,包括项目所处宏观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环境、物价波动、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等;
(2)地区因素,包括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管理体制变动、城市规划方案变动、区域房地产业的发展环境、房地产业市场供求等;
(3)项目外部因素,包括项目自身周边交通条件、拆迁状况、周边配套环境、潜在客户分布、目标客户需求偏好变动、地质条件、气候特征、承包商的承建能力、供应商供货能力等;
(4)项目内部因素,包括发展商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管理团队、融资渠道、方案设计、材料采购能力等。
三、结论
因此。房地产现金流一体化管理,就是立足于完整的房地产开发链条,将开发活动按时序划分三大阶段(分别对应于决策阶段现金流,实施阶段现金流和完成阶段现金流),并深入研究各阶段现金流特征和现金流管理问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三阶段现金流管理的特征、时效性、管理要求及相互关系,做到房地产项目现金流管理的全面化、整体化和系统化,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流稳定。
房地产现金流一体化管理思想的要点集中体现在:
第一,树立一体化的管理意识。项目管理人员在以现金流为工具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具有全局、全过程、动态的管理意识。在前期阶段,对项目预期现金流的编制和投资决策的调整,必须充分预测和估量将来项目实施中的项目环境要素的变化趋势,如前述的宏观因素、地区因素、项目外部因素、项目内部因素等;项目管理人员要做好决策阶段现金流和实施阶段现金流管理的衔接。
第二,建立一体化的管理措施。决策阶段现金流决策对项目影响最大,决策失误将导致项目阶段性失败和实施阶段现金流管理难度增加。而局部制定实施阶段现金流管理措施。将大大降低管理的实效性。因此,建立一体化的管理措施在于保持项目管理组织功能的完整性、管理策略的延续性和实效性;在于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所制定的管理措施的后续影响。
总之。房地产现金流一体化管理在于提高项目管理措施的全面性,以现金流为主轴,立足于整个开发过程实施管理活动,在提高项目开发收益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项目开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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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汇总三
1.建立健全与公司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并持续改进;
2.负责对生产成本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促进增产节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指导仓库业务,细化分类、收发类别等分类标准;
4.管理公司现金日记账,审核核对各种票据及银行款项情况,审核各费用的合理性;
5.参与存货的清查盘点工作,审查原材料采购,归集材料成本,合理分配各期间费用;
6.负责编制材料的领用分配表,保管好各种凭证、账簿等资料,并定期装订归档;
7.认真核对各项原料、物料、成品、在制品的收付事项,并负责编制工厂成本转账传票;
8.编制进销存报表和成本核算报表,按月追踪并管控生产成本。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汇总四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决定赠与乙方个人现金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赠与合同:
第一条赠予情况
甲方赠与乙方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乙方自愿接受该赠予资金。
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
甲方赠与乙方的赠予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用于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付方式:甲方将赠与的赠予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甲方支付账户为:_________,开户行为_________,卡号为_________;转入乙方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__开户行为_________,卡号为_________)。
3、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赠予资金后,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
第四条甲方赠与乙方用于购房购车的现金,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条本合同_______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汇总五
库存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库存现金安全,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库存现金,是指各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公司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本规定是对各公司涉及现金收支业务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集团及所属各公
司财务部是具体办理现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出纳员是负责库存现金安全的保管人。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第四条 各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大额现金,应按规定上报批示,可以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第五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第六条 各公司库存现金如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
“坐支”现金。
第三章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七条 现金保管人员应负责对现金做如下保管:
(一)保险柜内,只准存放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不能存放个人和外单位现金(不包括押金和代收代付款项)或其他物品;
(二)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现金保管人员掌管,不得将钥匙随意乱放,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
(三)现金保管人员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必须将现金、支票、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锁好,不得随意存放;
(四)现金保管人员变更时,新任接交人必须及时变更保险柜密码。
第八条 现金保管人对核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必须核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所有库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第四章库存现金存、取管理
第九条 各公司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银行现金提取申请单》,并写明用途和金
额,由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银行提取。
第十一条 借支备用金、报销等需支取大额现金的领取人,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提
取现金额达到或超过银行规定需预约金额的,出纳员应提前一天与银行预约。
第十二条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有两人同行且由公司派车办理,不准由他人
代办。取送款中途原则上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且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
作无关事宜。如遇非财务部门共同派车办理公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办理财务事
务。现金大额缴款应尽可能请银行上门服务,存、取现金在交接手时必须当面点清,存、取
款凭证随现金一起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各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均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必须于次日及
时交存银行,遇节假日收取大额现金可以临时存放在公有私户中,待正常工作日内及时转存
公户,以免影响公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存入公有私户的现金视同库存现金核算与管理。
第十四条 各公司为方便业务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在报请集团书面批准后,允许开立
1-2个公有私户,公有私户必须以集团指定的名义开立,公有私户的《权属声明书》(附件三)
应提交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五章 库存现金的收付管理
第十五条各公司应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与标准,合理使用现金。具体现金支出范围
如下: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零星采购借款(备用金);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个人劳务报酬;
(五)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六)向个人收购物资的价款支出;
(七)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凡不符合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的,均应通过银行转账办理结算。
如因采购地点不明确及其他特殊情况不便办理转账结算手续,而必须使用现金的,要事先提
出书面申请,金额在 10000元以内的须经本公司财务经理审核,金额在10000元(含)以
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七条 各公司出纳员对差旅费报销及借款等现金借款业务,应督促借款人员及时清
理归还借款。经常性采购人员和外出办事人员可给以5000元以下备用金,超出上述金额财
务部不予借款。借款单上应有财务部门对定额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各公司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
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财务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出纳员应按照集团相关报销管理流程,依据会计审核签章,总经理、财务经
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 或者超越规
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坚决不予现金付款。发现伪造变造凭证、虚报冒领款项,应及时书面
报告。
第二十条 各公司对于办理现金收入业务所开出的各种票据,必须在“结算方式”或“备
注”栏中正确标注“现金结算”字样,不准空白和随意错填。各公司对以大额 现金结算开
具发票的客户,必须要求对方出具“现金付款证明”附于记账凭证后备查。
第二十一条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
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对于借款归还,需给借款
人开具收据作为记账凭据。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对各种业务的现金退款(非现金收款的业务不能退还现金),应履行
完备的现金付款审批手续,由经办人填写正式的退款申请单,注明退款理由、业务经理确认、财务经理核实、总经理签批后再办理付款手续。退款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领取(其他现
金付款业务亦同),不准他人代领,异地客户应由财务人员办理电汇。如果是个人客户应让
客户在退回的收据后签字(注明身份证号码,如果代领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收据丢失则按集
团已有相关规定办理);如果是法人单位客户应索取客户的收款收据记账。
第二十三条 各公司应加强现金收入管理,严禁信用卡套现或公款私存。
第六章 库存现金的盘点清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各公司在库存现金监督管理中应遵循下列规定:
(2)不准在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提前支取现金;
(3)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不准未经批准任意坐支现金;
(5)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6)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公司经营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10)不准以任何票券作为现金抵值券用于业务经营。
第二十五条现金保管人员应确保现金收支款项的准确和保管现金的安全完整,竭力避免现金错、短款的发生。如在日常现金收付中,发现现金多余或短缺,必须及时写出文字报告,经批准作当日暂存、暂付处理。应做到长款不留库,短款不空库,不得以长款补短款。第二十六条 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成立现金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并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库存现金清查时现金保管人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应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公司现金错、短款情况一旦发生,出纳人员应及时经财务经理向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报告。现金错、短款,要视情况分别处理:
(一)属于书写、计算、清点等技术原因造成和一般责任事故的错款,经报批后,按“长款归公,短款报损”的原则处理,并责令有关人员检讨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属于工作失职、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现金错、短款报批处理时,要由公司领导视情节和损失程度,决定责任人员的相应赔偿责任;
(三)属于有关人员监守自盗款项、侵吞长款、挪用公款的均应按贪污案件处理;
(四)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属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的由过失人赔偿;
(五)属于未明原因、如在调查且一时难于处理的错、短款项,应经前述审批手续后,挂账待处。并坚持“不能长期挂账,不能草率处理”的原则;
(六)属于抢劫、被盗案件,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部门。第二十九条 各公司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借条,应要求追回款项;对白条开支,应说明原因,并要求其换取正式票据。
第三十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信用卡套现的,除给有关财务处
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所属各公司。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汇总六
(二)现金中心集约化服务效果显著。完成了市分行现金中心功能分区改造,并顺利通过省分行验收,现金中心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对遂宁城区的离行式atm机实现了集中加钞,现金调拨系统运行规范,现金集中清分、现金与重
(三)运营业务基础管理持续夯实。一是建立健全运营业务规章制度,坚持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和考核评价多策并举,制定和完善了《监管员履职管理考核办法》、《运营主管履职考核办法》、《柜员星级管理办法》、《集中对账管理考核办法》、《运营业务考评实施细则》等制度。二是推行运营作业季度分析例会制度,各级行召开运营风险分析例会20次,16名监管人员深入到46个营业机构进行“坐班体验”。三是组织各种培训16期,共2316人(次)参加培训。
(四)运营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市县行共对220个次机构实施了尽职监管检查,尽职检查频率达到100%;组织开展财政账户、支付结算、定期存款、对账管理、印押证管理等专项检查。实现了全年无运营操作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的目标。
(一)大力推进“三大集中”建设,后台集中成效逐步显现。
今年,我行为响应上级行对运营工作大集中的有关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省分行的战略部署,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为积极推进运营体系各项集中任务的快速落实做了大量的尝试和富有成效的工作。
1、现金中心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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