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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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一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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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____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元人民币。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属文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________廉租房暂行管理办法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二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住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廉租房一处座落于松山区_______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为甲方,甲、乙双方为叔伯兄弟关系,现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共同确定,甲方将上述房屋借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此协议,双方保证信守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上述房屋借给乙方居住,待上述房屋竣工交付甲方后,甲方再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借给乙方房屋居住不收取租金,借给为五年,借住时间从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时起算,交付时间为年

三、乙方同意借住甲方上述房屋,并承诺在借住期间保证借住房屋完好无损,借住期间不将房屋转借、转租、出售给他人。借住期间保证不改动房屋结构,维护、维修好房屋。

四、乙方保证在借住期间上述房屋只用作居住,不作其他用途。

五、乙方借住期间,自行承担该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及水、电等费用。

六、乙方借住期间,上述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变。

七、乙方借住期间,如乙方对上述房屋进行转租、转卖及对房屋损坏等违约行为一旦出现,甲方有权停止将房屋借给乙方,同时收回房屋。

八、双方出现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人民法院。

九、借住期限完毕,如再借住,双方可续签协议。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三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概况

1、甲方出租房位于 县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住宅使用。

第二条:租赁、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从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佰 拾 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按每 壹年 结清一次,不得拖欠。

第三条: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终止,甲方收回使用权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产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修缮

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损坏应照价赔偿或修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擅自拆改、扩建或者增添大功率的家用电器。

2、租赁期间,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负责维修责任,乙方应给予充分协助。

第五条: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一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转租他人或拖欠租金2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乙方家庭人口、收入资产或住房等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腾退房屋。

4、乙方在所分配的廉租房居住期间发生的人生、财产安全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高龄、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乙方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督,并提供监管协议书。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在廉租房分配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城镇计生家庭提供廉租房。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四

最新的廉租房借住协议的范文

甲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由于一人独居,为了增加家里人气,减少孤独,特在非赢利目的的前提下,和乙方达成和谐共处的借住协议。

乙方也为单身一人居住,背景单纯,社会关系简单,甲方愿意与乙方达成本借住协议,平时相互照应,和谐相处。

期限暂定为12个月。

第一条供房屋座落在______院,位置在______层,借住间数为___住房,一个洗手间,一间客厅。房屋质量完好。

第二条借住期限

借住期共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借住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借住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借住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4、甲乙双方的生活习惯不能相互适应,不能满足本借住协议初衷的。

借住协议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借住期限一个月。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借住金和借住金的交纳期限

借住金每月____日下午17:00前缴纳。

第四条借住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乙方协商合修,也可共同讨论终止借住协议。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借住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借住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每月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借住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借住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五

_______________社区:

本人_________________年生,系_____________镇居民,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年在_______________厂做工,_________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生,_____镇__________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__________,现年8岁,就读于__________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______________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___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六

根据法律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七

一、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请原因:

1、个人基本情况简介:_________________,女,年月日生,硕士研究生, _________________ 人,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定居合肥, _________________ 年招录为安徽省特岗教师,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被分配到 _________________ 县担任七(1)政治任课教师。

2、申请的具体事由:

1)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的特岗教师,在#县义井乡无任何住房,也无任何亲戚,现靠租住农家的住房解决我的住房问题,时常居无定所。

2)尽管在中学附近能找到一些房源,但由于我是一名外地人,与当地人在语言、生活习惯、性格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时常发生一些矛盾,很难与他们和谐相处,吵架、生闷气时有发生。

3)由于农村房源有限,租房一般只能和房东合住,这不仅导致我们的出入时间受限制,毫无自由可言;与农家合住,做饭、洗澡也极为不便;而且即使找到了合适的房屋,也时常面临被驱赶的可能,毫无稳定可言。

4)由于#中学附近没有好的配套设施,吃、穿、住、行极为不便,尤其是买菜、肉、日常生活等用品极为不便,这给我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此,我特向领导申请教师公租房一套。

四、申请户型: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型一套,原因:目前我已结婚,且已生女,女儿现已两周半,而老公又在合肥的一个政府部门工作,因此,抚养教育女儿的义务就落在我的身上。目前,小孩已达上幼儿园年龄,#中学附近没有合适的幼儿园,因而只有将小孩送到#上学;同时,由于我老公爱妻心切,爱女心切,因此,他每周会时常来看我和女儿。鉴于此,希望领导能给我安排一套单身公寓给我,我将不甚感激。

五、申请楼层:二、三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计租面积(m2)租金标准(元/m2)月租金(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账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账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账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账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账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____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九

尊敬的__________领导:_________________

我叫__________,最近单位在佳节来临之际,准备给有经济困难的职工解决困难,补发一定数量的困难补助。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再三深思熟虑后,决定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申请原因如下:

1、因单位进行旧房改造,将所居住的旧房拆除,本人需在外租房居住。虽拆迁办已解决部分房屋租金,但是由于大环境的影响,房屋租赁价格普遍提高,本人任需负担一定金额的房屋租赁费用。

2、本人一家老少三代,孩子已经成年。老人年岁已高。现在家庭经济困难,承担能力有一定的困难。鉴于自身原因颇多,以上所述两条为特殊情况,其他均可克服。本人现月收入仅千余元,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收入的,承受能力实在有限,无力承担高昂的开销。为了能让自己能安心生活,更好的工作,同时也考虑到单位的经济状况和难处,特此向单位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助,请单位酌情解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篇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账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账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账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账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账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____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民政、街办等部门严格审查、审核,乙方已具备廉租房居住条件,甲方按有关实物配租规定,配租乙方廉租房一套。现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配租廉租房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皮山县古勒巴格路政府经济房小区栋单元室。

二、按有关规定乙方交纳房屋租凭费,月租金用为元月,租凭费按【年】【季】【月】交纳。

三、房屋只能住房使用,廉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乙方不得出售、出租,继承、赠与。

四、居住期间对房屋用途、结构等不得擅自更改。

五、对房屋原则上不得装修装饰或者加设备、设施。如装修或增加设备,退出房屋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费用。

七、廉租房实施退出制度,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责令乙方退出住房:_________________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居住状况的:_________________

(2)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本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_________________

(3)将承租的廉租住房擅自转借,转租的:_________________

(4)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_________________

(5)不按时交纳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租凭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

(6)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或擅自进行装修装饰的:_________________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八、居住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宗教管理、维护稳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如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责令乙方退出房屋。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民政局一份,住户所在社区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皮山县人民政府住建局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篇十二

房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借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借住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借给乙方居住使用,借住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乙方借住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借住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三、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借住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四、借住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借住,则须提前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个月向甲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借住,个月书面通则续签借住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借住的权利。

五、借住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

七、本协议连一式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篇十三

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北街社区: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现年47岁,现租住在__________县环城西路_______________号。

申请原因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我本人原是粮油加工厂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20__________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长期出租廉租房合同篇十四

廉租房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社区:

兹有我公司职工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5111__________________,从201_____年2月5日至今,在我公司从事安装技术管理工作,月收入为人民币1800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壹仵捌佰元整。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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