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三篇)
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以禁促用”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在全社区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社区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于斌任组长,张根林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建立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的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各村要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设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利用横幅、标语、一封信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村民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禁抛工作利用入户签字、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尽可能的粉碎秸秆。二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安排拖拉机及时清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一旦收割禁烧人员及时到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村委会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罚措施。全村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察,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二
为切实做好秋季秸杆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交通干线的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辖区秋季秸杆禁烧的目标是“严防死守,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保证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9月1日至11月30日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禁烧落实情况。各居委也要出动宣传车(车上备有灭火工具),主要道路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6条,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持续宣传,广泛发动,造浓氛围,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策并举,控制源头。抓好秸秆收集、销售或粉碎还田工作。各个居委会要及时与附近养殖场或科尔沁公司联系,发动社会力量消化秸杆,各居委会要牵头组织秸杆积极转运销售或粉碎还田。
(三)严防死守,着力监控。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街道、居、组干部全部分包到地块,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昼夜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省道两侧,林网县乡道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收割后,降雨前,有风时,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1、切实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三个工作组。同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包到居委会、组,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居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聚力量,居委干部分包到组,到地块,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居委会要在主干道旁设立禁烧指挥部,每天由居委会干部轮流带队值班,禁烧指挥部要做到“四有”,有横幅(指挥部名称)、有桌椅、有人员、有工具,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各居委会把值班排班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办事处,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2、加强督查
街道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组,定时不定时督查街道、居、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禁烧监控情况等。各居委也要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到位情况。并且着力督查有无着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做到有烧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奖惩
秸秆禁烧期间(截止11月30日)未发生一起着火点,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分别予以奖励,对居委会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10元清运或秸秆处理补助;被市县等上级部门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罚款金额由居委会全部承担,同时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每人处罚300元,对分包居委会机关同志每人处罚200元;被办事处督察组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的,对居委会处罚20xx元,对分包班子成员处罚200元,对分包机关干部处罚100元。
4、依法打击处理
街道派出所出动优势警力,全力支持秸秆焚烧工作,全天候巡查并接收群众举报,对纵火制造事端者,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营造打击焚烧的高压态势,确保今年秋季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三
为做好我镇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镇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x发〔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镇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还田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动员镇、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全镇秋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秋种全面结束(9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宣传方式
1、镇政府组织两辆宣传车,悬挂禁烧标志,播放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禁烧期间每天早上8点至21点在全镇范围内轮流播放;为17个村(居)统一制作条幅,每村两条,统一悬挂至各村(居)人流量较大、影响力较广的突出位置。
2、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将《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利用广播从即日起至秋种结束,每天播报有关秸秆禁烧内容;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宣传单,标语。
3、村两委成员要深入每户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秸秆禁烧。
(三)宣传内容
1、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会大幅升高,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黏膜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使土壤更疏松透气,有利作物生长,焚烧秸秆将造成有机质的直接损失,造成土壤板结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
2、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积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一是饲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饲料等技术,通过发展畜牧业实现“过腹还田”。二是秸秆沼气。结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户用秸秆沼气池,利用秸秆制作沼气。三是秸秆炭化。引进秸秆加工企业,采用生物质压缩设备,制作炭棒。
3、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处理。
4、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
对我镇境内单位或个人新购国补范围内的农机具实行国补,县财政对各类土地经营主体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新购县级推荐范围内的农机具,在国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叠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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