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维修合同简约(三篇)
叉车维修合同 叉车维修合同简约一
为规范叉车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叉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叉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和小修、中修、以及其它有关叉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料。
5、“乙方”系指提供叉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叉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二、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叉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三、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可以用电话、来人等各种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获取求援信息
后,应在3个小时内派维修人员进行抢修。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特殊原因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4.乙方负责为甲方车辆提供档案,并及时做好质量跟踪服务,对甲方的车辆到期需维修或保养得项目,提前告知,协助甲方做出合理安排。
四、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省车辆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叉车维修企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 维修费用计算公式:总金额=工时数额-工时单价+材料费+外加工费等其他费用。
2、 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 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车辆维修结束后,乙方须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经办人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
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甲方对维修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
服的答复,甲方可报清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结算方式
1、 本合同以支票(人民币)结算。
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 正式修理增值税发票;
(2) 有甲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单”;
(3) 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在每三个月月末2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汇总表)和发票交至甲方,甲方于次月10日前交付相应款项;或维修费超过贰万元时,乙方也须在当月25日前将所需单据、发票交甲方,甲方于次月10日前交付相应款项。乙方拒不提交相关单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质量保证(在甲方严格按规定使用下,非人为造成的原因)
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由乙方全部负责。
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在甲方按行业标准正确使用情况下,电路维修质保15天,机械维修质保三个月)。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有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其他产品或拆车件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损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的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件事件包括: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其它可靠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乙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部首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使用而采取更换方式进行维修的(如果甲方同意更换或要求更换的情况下除外),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次所有维修费用,发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甲方车量进行维修服务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次所有维修费用,发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元。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甲方车辆进行维修,导致甲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并由此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2、3款规定,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次维修费用。
4、甲方车辆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车辆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除为维修必要外不得使用甲方车辆,如甲方车辆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损害,乙方予以赔偿。
十、争议解决
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为两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偿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叉车维修合同 叉车维修合同简约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其________台叉车委托乙方承包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一、乙方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定期派人对甲方叉车做全面检查保养,并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甲方叉车有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在2小时内必须赶往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问题。否则从第三日起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扣款________%,即扣_______________元/台。
二、乙方每三个月对叉车做一次二级保养,包括:
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液压系统
1.多路阀、液压泵、方向机
2.油路各部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3.润滑升降导轨滚动轴承
4.升降、前后倾斜活塞杆是否正常,检查或更换油封
5.清洗油箱,更换液压油(两年更换一次)
6.操纵手柄是否正常
转向制动系统
7.离合器性能及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8.刹车及手刹车是否良好
9.转向主销,拉杆是否正常
10.转向轮定位是否正常
11.方向盘转向性能及转向力是否符合要求
12.叉车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是否符合要求
13.制动器脚踏板力及自由行程的检查
14.液压制动器制动系统状况
15.检查或补充刹车油
16.轮鼓轴承,螺丝是否正常
货叉及门架
17.门架限位装置是否正常
18.货叉在叉架上的固定是否牢固
19.货叉架下降速度是否正常
20.货叉自然下滑量及门架自然变化量是否符合要求
21.货叉磨损外观质量的检查确认
22.货叉两叉尖高度差是否正常
波箱部分
23.检查波箱挂挡反应情况
24.检查或更换变速油箱
25.检查波箱及变矩器是否漏油
26.清洗检查各部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电气系统
27.灯光、喇叭
28.计时表、充电灯、机油灯、温度表、燃油表
29.制动灯开关、倒车灯开关、三档开关
30.启动马达、发电机、轮胎保养、更换机油
31.全车线路整理
发动机
32.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确认
33.发动机各连接部位是否正常
轮胎
34.车轮防护装置
35.轮胎磨损状况
36.轮辋的完整性
引擎系统
37.检查更换引擎机油
38.检查更换机油滤清器
39.清洗或更换空气滤清器
40.检查更换柴油滤清器
41.清洗喷射泵滤网
42.清洗油箱底部,沉淀杂质油料
43.检查水箱是否漏水及更换冷却水
44.检查补充电池液
45.检查皮带皮扇松紧度
46.检查点火正时
47.检查气门间隙
48.检查火花塞(或电热及指示器)
49.检查发动机废气情况
三、乙方每年对叉车做一次三级保养。气胎一年须换一次轮胎,实心胎两年须换一次轮胎(轮胎须为合格厂产品)。
四、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外,维修保养所需换零配件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计时表、充电灯、燃油表、启动马达除外。但启动马达须包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五、甲方须支付乙方的承包费用按每台rmb_______________元/年计算(________台共rmb_______________元/年)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即上半年款当年7月份结,下半年款次年1月份结。乙方须出具国税发票。
六、乙方须保证甲方车辆合格通过年检,年检手续由甲方负责,发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每月的保养乙方必须填写“每月保养记录表”,并且由三方(乙方保养人、__________安全办、__________机修组)签字确认,每次维修乙方必须填写“维修记录表”,并且由三方(乙方维修人、__________叉车使用人、__________机修组)签字确认,每月保养填写的“每月保养记录表”和每次维修填写的“维修记录表”在三方签字确认后复印两份交给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部留底,乙方每月还必须对__________公司每辆叉车的维修费进行汇总并交给__________公司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叉车维修合同 叉车维修合同简约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 “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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