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产品出租协议 出租设备协议(3篇)
产品出租协议 出租设备协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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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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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__投保财产险,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__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__索赔。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产品出租协议 出租设备协议二
工宿舍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够更好地为各位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价格合理的居住环境,甲方决定将公司的员工宿舍作为员工长期宿舍对有租赁要求的员工提供租赁服务。
一、租赁房屋地点及类型:
1、租赁地址:
2、房屋类型:精装修房中的一个床位。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相关约定:
1、租用期限:
2、房屋租金:
3、其他费用: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宽带等费用甲方支付,上限为每月每间宿舍200元,超出部分由此宿舍所有入住员工均摊。
4、付款方式:一月一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从乙方税后工资中直接扣除。同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另付押金1000元,租赁期满5日内,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赁期内卫生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经已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房屋提供给其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
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其他第三方带回宿舍留宿的;
乙方与宿舍内的其他承租人发生严重矛盾的。
三、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房屋的租赁费用及押金。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居住,无特殊情况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床位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3、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让乙方续租。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30日后自动解除。
5、乙方入住后,应尽量节约使用各项能源,避免浪费资源的事件发生。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因乙方使用过失造成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8、租赁时发生的房屋修缮费用和装潢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确保和房屋内的其他承租人一起保持房屋的整洁、卫生、安全。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该房屋属于南翔镇政府所有,如遇政策变动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补充:入住前抄得相关表数据:
水:
煤气:
平:
电:
谷:
配给钥匙数:楼道门把、单元大门把、号房间门把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产品出租协议 出租设备协议三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
2、租赁物具体情况描述如下表:(略)
3、乙方出租的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赁物需具有相应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已使用年限证明)
4、其他约定。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月。
2、实际租赁期限从时起至时止。
3、租赁其他约定: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其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租赁物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后要求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租赁物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租赁物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租赁物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租赁物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租金及支付方式:
2、进场、退场费用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种方式:
(1)进场和退场所产生的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2)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
3、保证金人民币元,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全额退还给甲方。
4、乙方收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其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租赁物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租赁物运输并装卸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未将租赁物租于甲方或乙方未能按时送达租赁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保证提供的租赁物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设工程租赁物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暇疵。因乙方提供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的责任。
3、双方确定租赁物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租赁物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负责提供放置租赁物的场地,提供租赁物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双方确定租赁物具体进场、安装时间后,甲方在该时间未能提供放置租赁物所需条件,致使租赁物无法进场,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5、租赁物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的,甲方承担未付款的的违约金。
6、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租赁物,甲乙双方现场清点租赁物数量,若租赁之租赁物数量不齐,甲方补偿乙方的具体方法由双方约定如下:.
八、补充约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租赁物生产厂家名称,租赁物使用年限证明和租赁物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届满,双方同意续租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宜,或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
3、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营业执照(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安装资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部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帐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经理:签约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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