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长《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公安局副局长《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条例》体现了对党员自身要求从严,对支部建设从严、对组织生活从严,是今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本遵循。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范加强党支部建设,切实筑牢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下面,结合学习《条例》和市公安局各党支部工作实际,谈以下认识:
筑牢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要在抓实党支部基础工作出实招。一是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就要把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增强党性观念,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五个带头”, 积极参加指导所在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二是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要因地制宜加强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合理布局、注重实效实用,活动阵地要设置党旗、入党誓词和入警誓词,场所布展要庄重、热情,同时还要有必要的学习设施和学习资料,制作与公安党建工作相关的展板并固定上墙,形成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以打造党建工作示范点带动全局党支部正规化建设。围绕派出所便民警务站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工作职能,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制度、形象、便民”上下功夫,在打造北京路便民警务站示范党支部的基础上,在系统各派出所中深入开展警务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打造活动,树立榜样形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筑牢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要在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上求实效。一是抓实党建责任制。根据工作实际,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建立局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明党的纪律。把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述职评议结果,列入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结果差的要限期整改;对有章不循、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党支部,局党委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严从快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全面推进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三是绘制任务清单。坚持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通报制,局党建办通过通讯平台对各党支部的日常党建工作做到及时提醒、指导,定期督查落实。采取谈话抽查、台帐抽查等方式,每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党支部党建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筑牢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要在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上用实劲。一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决将党支部中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敬业履职、作风正派的同志纳入组织视野;按照“5个阶段、25个具体程序”,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二是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坚持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公安队伍建设,着力把民警、辅警数量优势转化为公安队伍建设的质量优势。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忠诚教育为主线,强化全体民警与辅警的党性教育、职业教育。三是提升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的履职能力。围绕党的理论、组织生活、发展党员、业务知识等内容,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市委组织部业务骨干,经常性的组织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开展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理论素质,着力打造出一支支坚强可靠、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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