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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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和数量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投资绩效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近两年的审计工作中发现,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合同管理等环节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须经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等多个阶段,按批准的概算投资建设。个别项目未履行必要建设程序就开工建设,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论证和监督,对变更造成的损失浪费无相应的制约,工程造价超过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效益较差。某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由于前期缺乏对设计合理性的论证,导致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造成损失浪费,投资效益差;部分项目单位执行国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意识不强,在项目批复、投资计划下达后,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部分项目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足,或为了降低投资成本,减少办事环节,不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2.项目前期地质勘测不到位。审计中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地质勘测不细致或未进行地质勘测,导致基础或工程结构发生重大变更,造成工程停工延误工期,增加投资额。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由于地质勘测不到位,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地质情况与地勘报告不符,造成基础设计变更和停窝工;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由于地质勘察单位失误,基础设计与实际地质要求不符,造成基础设计变更和施工单位停窝工。

  3.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部分项目单位为了追求装饰装修效果,未经审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装修标准,增加计划外工程;部分项目单位不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部分已批复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引起征地拆迁、人工费、材料费等发生变化;部分项目设备选型、主要材料选用发生重大调整,部分项目由于政策因素、价格波动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引起投资变化等。

  (二)工程招标投标方面

  1.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均承担项目建设任务,部分监管部门未制定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计划,也未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县招标办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平衡,在招投标活动监管上存在缺位,以上原因造成县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较多问题。

  2.招投标活动组织和实施环节亟待规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未经批准邀请招标,虚假招标,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等;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招投标档案资料不规范等;投标企业围标串标,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等。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

  1.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部分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程序不熟悉,质量控制意识不强;或人为因素简化办事流程,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意识淡薄。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缺乏成本控制意识,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指标未进行市场调研和预期分析,未对设计单位提出合理的造价指标,在项目设计时未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部分项目管理或建设单位负责人责任心不强,不重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一些重大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签证等增加的投资重视程度不够,如某保障性住房项目为多层楼房,设计单位未合理考虑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及县财政的经济承受性,设计房屋结构为现浇混凝土梁、柱、板,钢筋混凝土含量大,严重脱离实际。

  3.施工图纸设计不合理。目前县级尚未建立项目工程勘测、设计等相关中介服务超市,在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单位选择上,一部分达到国家规定限额的依法进行了招投标,其余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不利于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设计费的收取与工程投资有直接关系,部分设计单位为了多计设计费、降低设计风险而采取相对保守的设计,脱离实际导致建设标准过高;部分设计单位存在套用资质现象,设计人员对拟建项目了解不够,出具的设计图纸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设计变更后造成施工工艺和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增加了投资额度,如某道路建设项目由于设计单位对图纸审查和专家评审意见未予以充分考虑采纳,对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交通通行实际情况考虑不周,所设计的道路基层施工难度大,养护周期长,该设计未充分考虑新旧路面的坡度衔接问题,实际施工中屡屡出现工程变更。

  4.预算编审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算评审偏離实际,由于对材料价格掌握不准或对设计文件理解偏差,导致主要材料单价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为了达到项目批复等原因,人为降低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报价,导致工程最终决算价格与招投标价差异较大;个别项目为了单纯追求审减率,项目预算评审时大幅度压缩工程量、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造成潜在的价格风险。

  5.建设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建设单位未制定或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分工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由于缺乏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对有关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影像资料、原始测量记录等重要资料过度依赖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合同履行、造价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出现以签证替代变更、甚至重要原始测量记录缺失等现象,导致在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时核实取证困难较大。

  (四)合同管理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不依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对工程价款及其调整办法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在工程完工办理竣工决算时产生矛盾和纠纷。

  2.部分建设项目合同条款不规范不严谨,对于定额套用、费用计取、材料供应、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施工、结算方式、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对重大变更或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等情况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或虽有约定,但未严格执行,导致投资额大幅度增加。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政府投资有关制度。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和工程质量、资金筹集使用、投资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二)科学合理地进行项目论证,确保政府投资的经济性。规范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概算的审查力度,项目单位应在充分论证调研后,与周边地区的同类建设项目做横向比较,与县域内的同类项目做纵向比较,结合物价、人工等涨幅因素,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拟定建设项目的行业指标、相关标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充分听取和采纳有效、合理的建议,优化项目设计,对初步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不予批复。建立健全项目设计论证、审核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建立资源库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实行图纸审查制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建设单位应做好前期数据采集及调研工作,通过对审计、财政部门历年审计和评审的工程预决算数据分析,并合理考虑物价涨幅、人工费和机械费的政策性调整因素,提出经济指标范围供设计单位参考,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严格遵守建设程序,认真细致地开展勘察工作。加强对勘测工作的管理。要通过招投标或建立资源库的方式,择优选择勘察单位,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责任要求,对勘察单位进行必要的约束。以严谨周密的工作态度,做好地质勘察工作,对地质勘察的结果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必要时候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勘察报告进行核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对于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完整,配套设计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杜绝“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应严格执行评审预算评审制度和最高限价审定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评审工作,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为本,掌握最新造价管理技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主要建设材料、设备价格,建立县级材料信息库,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预算评审质量,避免预算漏项、减少暂定价项目,为建设单位编制预算和最高限价编审,进行造价控制提供积极有效地保障。

  (五)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应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综合分析评价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告党委、政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赏罚有度。对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造价、预算和决算、投资绩效等方面存在重大决策失误,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问责。

  (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項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工程预算、最高限价、合同签订、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等项目的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揭示投资管理体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强化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核实工程造价,做到工程量计算准确,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综合单价计价准确,应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审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合法性,核实工程造价;材料价差认定准确,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定额中和招标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应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发包、承包双方对接;通过审计使虚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确保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和资金不断增大,如何加强这些资金的监督管理,减少投资浪费,提高投资效益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现结合我县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际,浅析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对策。

  一、政府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决策意识。正确的决策是正确估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的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可行性研究或流于形式,由于决策不合理造成资金投入不合理,同时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浪费。

  (二)缺乏针对设计质量的控制措施。相关资料研究表明,目前大部分项目设计阶段的费用只占工程全部费用不到1%,但在项目决策正确的前提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高达75%以上。另外由于设计单位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设计单位出的设计经费设计不科学,存在缺陷,造成项目投资不合理增加,从而造成资金浪费。

  (三)工程发包承包阶段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招标不规范,有些政府投资项目只把主体纳入公开招标范围,把应该属于招标范围的附属工程直接发包或者肢解工程后直接发包。二是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有些招标文件工程量虚增,被投标单位利用,增加最终结算的造价。三是合同不严谨,部分工程合同签订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造成合同风险模糊,承包人风险被转移,转而增加政府资金风险。

  (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单位缺乏有效工程管理控制制度,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不高,现场管理不规范,常常出现工程签证单不规范、内容不全,违规签证;随意变更设计等问题,造成造价增加。

  二、对策及建议

  (一)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核心,强化全过程管理。项目决策阶段,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达到质量要求;设计阶段,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进行优化;同时推行限额设计和标准化设计,有效控制设计质量。工程发包阶段,严格遵守与工程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阶段,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杜绝乱签证,乱变更的行为。

  (二)以资金流向为主线,规范资金使用前、中、后三个环节的监管。在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前,严把项目的预算审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规范资金拨付管理,严格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后,要加大审计力度,审减不合理开支,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披露并从严处理。

  (三)以创新审计为手段,提高审计效益。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效率。可以收集不同年度,不同类型的项目造价数据,建立项目造价指标数据库。在审项目通过与数据库类似项目指标比选,可发现造价异常点,作为审计重点对象,节省审计时间,提高效率。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近年来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不断加强,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但从审计的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工程招投标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而实际工作中部分建设单位未能很好的执行招投标制度,将本应公开招标项目不招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某美好乡村项目建设,仅就政府对该项目补助资金部分工程履行招投标手续,没有就整个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还有的建设单位将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装修或绿化、亮化、硬化等配套附属工程直接发包,变相规避招投标;还有的项目资金大,如部分扶贫和农发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分散,造成大额资金小额化,化整为零后达不到招投标的规模,从而规避招投标;还有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代理机构未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问题,特别是对工作内容的描述含混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还有的投标单位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转包等违规方式成为招投标的潜规则。

  (二)勘探设计方面

  现阶段,有的工程由于勘探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实际状况了解不够,图纸设计粗糙,一方面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漏项情况经常出现,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设计图纸的变更,影响投资成本。另外,在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过程中,设计阶段对投资控制不严格。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人员设计制图意识强,但进行经济优化的意识比较弱,不可避免的存在只管设计不问经济的现象。如某建筑项目,根据地基的承载力可以采用砼条形基础,而设计采用砼灌注桩基础,两者相比大大增加工程投资。

  (三)工程预算编制方面

  工程预算编制质量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由于建设单位所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受公司编制人员素质的影响,加之时间紧任务重,未严格执行内部“三级”复核制度,编制的工程预算存在漏项、少算或多算工程量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预算材料价格的不确定性影响预算编制质量,工程材料费在整个建设工程投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价格会直接影响预算的编制质量,由于预算材料价格是按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公布信息价格进行计算的,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预算估计的范围,必然会严重影响预算编制的价格。现阶段政府投资工程大都采取清单招标的方式,如果招标控制价不准,不仅无法有效控制投资,而且可能存在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质量甚至会引发经济纠纷。

  (四)项目现场管理方面

  项目监理受业主方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造价的控制进行现场监督,理应维护业主的利益,但实际工作中部分项目监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随意签证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签证时间不及时,靠事后回忆补办;有的签证手续不全,无签字盖章或没有审核意见;有的签证内容不详细,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计算费用的依据不充分;还有的签证工程量不实,同一事项分解重复签证等等。

  (五)中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方面

  工程造价的确定专业性强且程序多,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整个过程中,需要反复委托中介造价机构进行。虽然经过层层复核审计把关,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得到很好控制,但需要支付的中介费用也较高。另外,由于工程造价编制的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原因,工程漏项、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复核的中介机构的效益收费随之增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不够,不能有效控制中介机构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议

  1、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程序办事,项目建设必须做到先立项、可行性研究、报批,然后勘察、设计、施工,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不能变通方式规避招投标。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杜绝招投标过程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规现象发生。

  2、加强建设单位工程业务管理。让真正懂工程的人参与项目建设,同时应谨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失误等人为因素,导致工程变更增加投资的应追究其责任。同时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总体规划及时跟设计部门沟通,集中组织勘察、设计、聘请工程专家对重要部位从经济出发进行科学论证,节约政府投资。

  3、规范中介造价机构管理。加强中介机构项目质量控制和执业人员自律体系建设,约束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既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又切实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水平。尽快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制度,对中介机构人员玩忽职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审计机关应及时终止服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防范审计风险。

  4、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理机构的选择也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职责,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业主的利益,做好现场签证,杜绝不合规签证,建设方也应对现场签证进行签字认可,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整,事实清晰。对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5、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不断扩大审计范围、优化审计方式、改进审计手段,全面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在审计中,注意检查和揭露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投资审计不留死角、没有遗漏,提升审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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