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存在问题集合3篇
&ldquo问题&rdquo“问题”一词由两个希腊词组成:“问题”亲&rdquo它的意思是&ldquo前进&rdquo&ldquo巴林它的意思是&ldquo扔&rdquo。从字面上看,它的意思是&ldquo向前抛出的东西&ldquo,被理解为现实它是什么和理想它应该是什么之间差异的结果,需要现在或未来采取行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存在问题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存在问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0月31日公布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政治生态净化任务艰巨繁重”和“选人用人风气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山东省党委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
对政治生态净化任务艰巨繁重问题,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整改。一是着力加强政治文化建设。针对长期存在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禁而不绝等问题,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暑期读书班、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的灌输,抵御封建腐朽文化的侵蚀。巡视整改以来,全省基层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用山东省重要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资源,教育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正心明道、涵养政德。各级培训主渠道对一个月以上主体班次的学员都安排到沂蒙、胶东等党性教育基地和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已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60人。在全省选树先进典型3.8万个,对5412个典型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二是深入整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的放矢解决问题。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有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排查梳理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三是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巡视整改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81人。四是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党员信教、扶贫工作不精准等巡视发现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用人导向问题,重点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明选人用人纪律等方面进行整改。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工作,完善书面署名推荐制度,做好工作纪实。加强对破格提拔、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重用等事项审批把关。对个别干部身份造假、多次工作调动、连续破格提拔等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通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从省市机关和县乡基层选派300名左右干部、从省直单位和市县机关选派20名左右党外干部上下交流任职,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选派科技副职、开展金融挂职,选派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到部属“双一流”建设高校挂职,面向“双一流”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对一度发生的“跑要”之风、买官卖官问题,重点抓好个案处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对巡视反馈的行贿买官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带病提拔”问题开展倒查工作,逐人形成倒查工作报告,对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制定干部“带病提拔”倒查追责、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工作规程、用人上不正之风负面清单全程纪实等制度,健全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对干部监督管理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定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规程,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帮助。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把干部监督信息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二是严格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从严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提拔”。制定压实党委(党组)领导把关责任、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消化解决遗留问题、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等具体措施。对个别地方和单位干部职级造假,年龄、工龄、学历和职称存疑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严格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辅导。针对个别地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漏报问题,责成开展自查整改。
【篇二】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存在问题
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我省将相继进行市、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要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推荐结果,坚持考察对象在得票比较集中的人员中产生,以体现群众公认原则。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推荐材料。要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按要求精心组织考察工作。对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凡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必须认真调查核实;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得提出提拔使用的意见。对拟提拔人选,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必须就廉政情况听取纪检机关的意见,纪检机关应认真负责地予以答复。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时,必须逐个介绍情况,保证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集体决策。
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好党代会选举工作,尊重和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的行为。
二、在换届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拿原则送人情、做交易,封官许愿,行贿受贿,“买官卖官”;
(二)不准为自己或他人提拔调动找关系、说情打招呼、搞串联,“跑官要官”;
(三)不准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四)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五)不准以威胁、贿赂、欺骗或其他手段妨碍、侵犯党员、代表和委员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造谣诬陷他人,干扰换届工作;
(七)不准超职数、自设职务名称、超职级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八)不准在换届选举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不准拒不执行干部调动和交流的决定;
(十)不准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把个人意志变为以组织名义推荐干部;
(十一)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十二)不准擅自更改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
(十三)不准借换届选举之机,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突击花钱或私分公物。
三、对违反换届政策规定及其他组织人事纪律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依纪依法从快严肃处理
1、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记录在案,并取消其被推荐、考察和作为候选人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跑官要官”行为制止不力或丧失原则、不择手段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的,要依纪严肃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人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控告、检举选举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压制、迫害的,对诬告陷害干部、干扰换届工作正常进行的,均要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依纪依法处理。
3、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并把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借换届选举之机,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突击花钱或私分公物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对在换届选举期间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任用干部的,一经发现和查实,一律取消其任职决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各市(地)、县(市、区)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换届期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和指导。要把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上级检查与自我检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换届期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联合派出检查组,对各地换届工作中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以警示教育干部。
要畅通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的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受理“12380”专用举报电话等,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要正确引导和鼓励署名举报,准确区别没有事实依据、诬告陷害与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的举报件性质,对后者要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举报受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报告。
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及其纪委、组织部门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及其有关机关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凡因领导干部、考察工作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坚决追究责任,性质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篇三】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存在问题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党面临更加繁重的新任务和更加复杂的新情况,需要更好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我党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统一、组织上的巩固和行动上的一致,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敢于正视问题,勇于自我揭短,是对党员干部党性觉悟的基本要求。我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主义和好人主义认真对照查摆,并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找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政治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做到与时俱进,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大局意识不够,表现在仅仅注重本部门工作,对园区工作整体性把握不够。
3、存在好人主义倾向。表现在:处理问题时自己原则性强,但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面对别人的缺点、错误,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有好人主义倾向。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学习不够深入,学习时缺乏深入的思考,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节奏放慢。
二是大局意识不强,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站在更高立场上考虑问题有待加强。
三是对好人主义严重性认识需加强。好人与“老好人”界限需划更清,虽一字之差,但意义迥异。“老好人”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看似不想伤害他人,实则怕影响自己的“形象”。实践证明,这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抑或对一个单位建设乃至社会风气建设,都是极其不利的。
三、整改措施 :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转变思想观念。不以“做人要与人为善”、“对人要宽容”为由奉行好人主义。脚踏实地扎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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