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九篇】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从一个国家的政权到个人的言行,它们都需要在法治框架内运作。对现代中国来说,真正的法治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1】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篇2】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XX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依法治林和强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促进我县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林业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业系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明确要求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常抓不懈,确保实效。同时把依法行政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加强对依法行政的办公场所、设施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对林业系统开展此项的监督检查与改进,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制订方案,落实责任。
(一)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制度。近年来,县林业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为主线,结合资源林政、森林公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完善了《XX县林业局依法治县创建工作方案》、《XX县林业局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等系列方案、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加强法制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XX县林业局特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并采取局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涉林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对《林业法规政策汇编》和《林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各类法律书籍进行了学习,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仅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也使林业干部职工都比较熟悉地掌握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在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
(三)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县林业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根据普法宣传的需要,压缩开支,保证法制宣传经费。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林区群众法律意识,变要求群众守法为自觉守法是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对广大林农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每年的“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世界森林日”“爱鸟节”“湿地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真正使林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一)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严把发证关。按照《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办林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资格严格审查;二是坚持岗前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对新申请办理执法证的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学习,组织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执法证。同时,县林业局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规范执法程序。各林业执法单位在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坚持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处罚决定适当、案卷管理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严格按照法律条款规定的时限合理办案,保障了行政处罚合法、公开、公正。
2.坚持法制工作前移。一般案件从立案开始跟踪办理,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有效地防止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3.认真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随意执法、人情执法、执法不严、同案异罚等现象发生。
4.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案案有材料,有规范性法律文书,事实清楚法律文书齐。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门人员,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慎重研究,逐条对照,逐条清理,二是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我局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基层执法单位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执法规范化。三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_-20_)》仍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二)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下列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XX县林业局责任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
(四)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五)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篇3】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关心指导下,全局紧紧围绕我局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制型机关,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_年,我局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二)优化法治服务法治保障,加强执法力度
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下阶段工作目标。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股,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窗口,规定了法定许可办理期限及办理该事项所对应的股室,公布了联系咨询电话及办理责任人。
20_年,我局组织了以分管副局长带队的检查小组对全区工贸企业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检查85个企业,出动人员275人次,出动车辆23次,限期改正38个;成品油行政执法检查22个企业,出动人员76人次,出动车辆20次,限期改正4个。
(三)提高全员法律素养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把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此放上重要议事日程。10月分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4次,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食品安全法》等知识,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干部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以此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我们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局普法工作。及时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我们切实抓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局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还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单位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本单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公务员管理、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行政和干部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干部职工网上自学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监督考核,行政权力透明规范化
20_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加大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同时,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戒勉谈话、勤政廉政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注重实效:设立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2312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通过机关评议、集中考核和督查暗访等方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被评对象的绩效情况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服务经济的自觉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提高服务质量的紧迫性。严格按照《xx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按照省、市、区要求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新的规范,经过局领导研究决定对本局职能逐条梳理核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成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作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回顾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体上较好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局机关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现在全局内部已达成共识,对于来我局咨询办事的,都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释,认真办理,碰到新问题,要主动为咨询者解释各项新政策、新法规,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但是不可否认,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着受诸多因素制约,离区委区政府、区法制办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制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股室、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队伍人员少、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添制。
二是加大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法制办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力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4】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人的努力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婚姻登记、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
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继续执行《**年开江县民政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为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我局以“133”低保专项整治、“精准扶贫”活动为契机,对全县所有已享低保对象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清核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常年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
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开江门户网站、局LED显示屏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
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一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今年,我局积极主动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各项救助,在城区设立了救助宣传点,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救助指引卡;设置了救助管理站引导牌、流动救助车等,为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提供了便捷服务。我局还主动与乡镇、学校、公安等部门沟通,对全县0-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家庭儿童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出留守儿童13500余人。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按照民政部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数据、基础资料、统计台账,加快了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了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二是狠抓民间组织管理。根据民间组织管理规定,我局对全县各类社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了年检。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坚持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其办证合格率、满意率均为100%。并进一步规范了婚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深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三、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四、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五、冷静分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因症找因,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治保障。
【篇5】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二、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篇6】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年,我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黑河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_年)》(黑发〔**〕31号)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黑办发〔**〕43号)以及《关于开展**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号)要求,现将五大连池市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多次组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截至目前,政府及其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清零,全市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取消行政权力114项,省政府要求削减1/3的目标提前完成。我市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接不住”情况。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一是规范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16号)相关规定,于5月份印发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和调整责任清单工作,保留行政权力3346项;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共编制责任事项22538余项,对每一项依法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绘制了简洁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并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流程图进行调整。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市各部门共梳理出10项中介服务事项,转化1项,取消1项。全部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四是调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初开始,我市对市直各类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收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认真的走访调研,经过调查核实,我市市直近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免各项收费政策,不存在收费项目名目混乱,收费标准不清等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清理规范基础上编制了保留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积极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17号)文件要求,对企业工商登记做了认真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保留34大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5大项99小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许可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市统一实施“先照后证”登记。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利用窗口电子触摸屏、登记提交规范、登记流程读本等,公示许可项目、许可程序等内容,增加登记注册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书面告知和书面承诺制度,保证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二是推进“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企业“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统计登记证,实行“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目前全市各级登记窗口正在有序开展换照工作。
(四)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修改完善了《五大连池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逐级落实“平安五大连池”创建工作责任。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我省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按照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18号)要求,制发了《五大连池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规范应急值守、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演练宣教、健全工作机制等4大类13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_年)》,发布了《五大连池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站环保局子站公开公示审批验收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保护开发力度,全市整体纳入大小兴安岭重要森林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政府制发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予研究制发。实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通过现场监督或者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大厅及窗口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的重点。今年对接到的10余件次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无立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下发了《五大连池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将“双随机”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多次下发文件,对“双随机”工作作出部署并汇总进展情况,指导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具体操作问题,同时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市级25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共2955项抽查事项已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占比均达100%。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经明察暗访,**年市本级无行政执法权直接或变相挂钩部门利益的情况发生,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无干扰行政执法的行为。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暨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对经市政府审议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35个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对确认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不合格的人员,或限期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或调离执法岗位。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规定,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部门明确应诉责任单位,形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发布了《五大连池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落实了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年出庭应诉案件2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5月中旬,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检查站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足、执法证件过期、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信息记录不完整及证照信息、工作制度等未公开等问题作出了处理。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随机抽调了18个部门的100宗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按期整改。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开展**年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了收支报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年预算执行和**年预算草案》等材料信息;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参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受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年,我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年,市本级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36人次,经审查立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件。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了复议渠道,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年我市重点推进县级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落实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按照省法制办的规范化建设要求,遵循“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在原有听证、含议、回避、调解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与司法、监察部门的案件移送、衔接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已送工作制度>的通知》,对经行政复议机关责令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移送检察机关问责。市政府每年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保障了经费需求。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受理,规范初信初访和初次网上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做到受理办理全过程责任清晰、要求明确。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80件人次。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全国网上信访平台。全年共网上受理115件,同比增长1%;建立完善责任机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问责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的方法,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篇7】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_)》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_年)》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篇8】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从**-20_年,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20_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_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782.75万元。
20_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严格落实《**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
建立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作用。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
6、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执法力度,统一执法标准,从**年起,我局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将行政处罚权全部移交给县森林公安局行使。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裁量权指导案例,依法依规、对号入座地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
按照《**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省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拟作出的涉林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林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采用《对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推广运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年底,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人员变动,每年进行更新。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我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1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须有法定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同和协议,依法履行判决、裁定、行政复议、仲裁决定等生效法律文书。
1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20_年连续三年我局有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了3起行政诉讼,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1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在林业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在网站上设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局党委配合县纪委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1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高依法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20_年配合县政府调处永福镇茶园村林权争议,依法化解纠纷。
开展“七五”普法,**年制定了县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20_年,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讲、发放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推进“法律七进”,让涉林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寺庙等。
15、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
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及时审慎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依法裁决有关争议纠纷。
1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规定。对涉法涉诉信访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0_年分别对舟坝、永福2起依法终结的涉诉信访事项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引导当事人信“访”更信“法”。
17、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18、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责任落实林政、防火、野保、种苗、审批、法规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1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股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2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兼局长陈发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篇9】20_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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