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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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就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消除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增加人才开发,改善农民工人才市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复的“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协商议题,省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赴省内外开展调研。调研组通过座谈会、函调等形式深入了解34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13个地市的相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住龙江外埠商会的意见,先后赴8个地市同近70家企业进行面对面访谈,分3个课题组赴外省(市)考察并与4家埠外龙江商会企业家座谈。同时,调研组从企业层面选择了政务环境、政策环境、经营环境和法治环境等指标,对全省各地500余家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

  一、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优化,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种改善和进步既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肯定好评,也被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所验证。20_年全省gdp增长6.1%,实现4年以来最快最好的增长,20_年一季度我省gdp增长在全国排序的位次前移。截至20_年3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215.5万户,同比增长8.6%。其中,企业42.3万户,同比增长12.1%,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部指导性文件。今年,省委办公厅印发《20_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系列文件,以聚焦问题、系统延伸、苦练内功为总体要求,统筹推动全省工作。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特点,细化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举措,亲商护企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

  商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各级政府积极转变职能,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并统一规范权责清单,五年来共18批取消下放行政权力1068项,目前行政审批精简率为70%,行政权力精简率为7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信用奖惩机制信息应用更加广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在“四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时间大幅缩短。推进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推动多部门数据共享。制发省直机关服务大厅及窗口单位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一线拓展。

  企业的制度交易成本有所降低。我省逐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质量大幅提升。企业降本减负持续推进。五年来,累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以及所有权力类型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313项占比79%。20_年全省减轻企业税负130多亿元。目前,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维护企业权益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法治黑龙江建设不断推进,执法责任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启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三年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特别是省高检、高法在清理积案、强化执行力方面采取专项行动,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权益,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便利企业服务群众的新风尚逐步形成。今年2月份,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20_年全省作风整顿工作,春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省委就召开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省委书记张庆伟作讲话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媒体开放日,张庆伟书记再次代表省委表明态度,提出要用“钢牙”啃“硬骨头”,今后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都要召开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不松劲、不停步,久久为功。省委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省上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围绕效能提升,全面推进作风长效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两类问题,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和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多路并进,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良好局面初步显现。

  二、我省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红利”、“人口红利”正在逐步消失,“政策红利”也逐渐弱化,未来经济长远发展将更多依靠“创新红利”“人才红利”“制度红利”,营造公平高效、诚实守信、民主法治、稳定有序并且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正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省与自身过去相比成就很大,但与发达省区比、与一些曾经滞后但后来居上发展较快的中西部省区比,特别是与日趋激烈日益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局面比,我省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

  (一)政务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许可等涉企事项多、环节多,“信息孤岛”、部门割据严重。干部作风虽有转变,但不作为、不负责、懒政怠政现象时有发生。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简政放权的力度还不够大。调研中了解到,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基层难以承接。投资领域项目审批虽经压缩,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还是繁多。全省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网上政务服务存在数据信息壁垒。如某企业办理房产证,因网上数据和工作流程问题,房产局说不动产处办理、不动产处说房产局办理,企业办证用时半年之久。部分网上业务功能运用体现不出便捷性,某企业反映在四年一次的行业核证网上办理中,4名职员用时2个多月,准备的资料半米厚,提前半年申报,至今已过去7个月还未批下来。个别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监督评价系统缺位,在岗非正式人员占比较高,群众办事等候时间长。干部作风问题依然存在,表现为部分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站位不高,行动少落实差;

  一些干部不愿接触企业,只怕“不清”、不怕“不亲”;

  有的“只要自己不出毛病,办事能拖就拖”;

  有的对急事急办事项,不能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凡事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

  有的不论大事小事,都要层层请示,乃至开会集体讨论解决。虽然在省直机关推广“四零”承诺服务创建,但督促检查没有压实落靠,执行力层级衰减,制度机制尚需完善。

  依法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有待提升。在执法监管层面,有的地方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创新不够,多头、多层执法依然存在;

  缺少统一的标准化流程规范,对执法过程中如何保存证据、公示信息公开范围、非专业人员如何交叉检查等问题规定不够明确;

  行政自由裁量权尺度不一,随意性较大,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对企业检查多评比多,过度执法、滥罚乱收等情况仍有发生;

  垄断行业、消防等部门通过“四指定”等途径干扰企业问题突出。如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换锅炉要收高额的设计费,换接管道也要收设计费和较高的施工费。一些供电设备指定购价高于市场价格四五倍;

  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监管要求高与执法水平低的矛盾仍较突出;

  行政违法行为惩戒压力传导还没有实现上下贯通、同频共振,一些地方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追责力度还不大,没有形成持久从严态势。

  部分政策推送精准度不高,政策实施评估调整机制还不到位。一是部分政策法规接地气不足。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时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不够,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政策虽然“闻着香”,企业却“吃不到嘴”。如:有的市(地)在制定财政优惠政策时附加一些限制性条款,影响资金支持的精准到位。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和省扶持政策有效益指标和技术改造投入量的要求,而地方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每年兑现率不足70%。二是推动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落地滞后。市场化债转股、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在我省实际操作没有落地。三是部分政策有违公平竞争要求。如我省对从事旅游业的旅行社奖励政策方面,现行的奖励办法只针对省内旅行社,排除省外旅行社。四是部分政策效应发挥待提高。在产业政策上,采取市场化方式不多,目前政策大多是政府资金补助、奖励。有的市县优惠政策停在纸上、闲在账上。五是企业获取渠道不畅。许多惠企政策举措信息散落在各系统各部门,缺少政府职能部门专项指导或针对需求企业提供“一对一”答疑解惑。

  (二)市场要素环境有待改善。我省远离国内中心消费市场,运费高、电价高、贷款利息高“三高”等问题突出;

  激发自身活力和以深化合作扩大开放谋发展的创新举措不多,部分地方政府热衷于招商引资上项目却忽视对企业发展生命全周期的服务保障。

  在人力资源供给方面,问卷调查显示,38.2%的企业对劳动力的可获得性表示满意,33.9%的企业对技术工人的可获得性表示满意,37.8%的企业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可获得性表示满意。受访企业普遍反映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招工用工难、企业用工成本持续上升,是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其中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压力最大。据调查统计,20_年外流人口中有80%外出务工经商,其中企业主群体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共占45%。造成人才流失既有自然条件、薪酬待遇等“硬件”短板,也有就业环境、发展空间等“软件”影响。此外,调研中企业集中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过高。

  在能源土地供给方面,企业反映较多的是我省基本电价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偏高。由于多种原因,我省企业用电价格一直居高不下。20_年7月1日始我省一般工商业电网销售度电价格(不满1千伏)下调为0.8349元/千瓦时,但仍高于江苏等地,售电价格在全国排名第12位。因电力计价方式的影响,一些企业的实际用电价格远高于平均价格。采暖成本是我省企业用能的另一项较大支出。有一企业20_年采暖费用总额占到企业能源总成本的42.7%,为职工支付采暖费用总额占企业总采暖费用比重达41.9%,企业年负担总采暖费用达1.23亿元。在用地方面,许多园区项目用地不够集约,不同程度存在僵尸企业、用地闲置现象;

  还有部分企业认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虽经调整但仍然偏高。

  在物流供给方面,不少企业反映,与去年同期相比,物流成本未降反涨,有关降低物流成本惠企举措的适用性不高。问卷显示,有38.6%的企业认为交通物流是影响企业在龙江投资的主要因素,在各项外部基础设施环境因素排序中列第一。

  在金融服务方面,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很多企业反映,银行对企业贷款主要是抵押贷款或变相抵押贷款,且抵押率逐次降低、贷款额逐次减少,银行慎贷、惜贷、拒贷现象时常发生,贷款成本高于江浙地区约20%左右。在市地调研时还有部分企业反映某些银行机构采取“事前许诺,事后变卦”手段无理由抽贷、断贷。我省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与先进省份有较大差距。截至20_年末,全省农合机构、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的存贷比仅为51.8%、47.5%和43.7%,而设在我省的外地银行分支机构存贷比均在90%以上。全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20_年末虽然降低为6.24%,但仍高于吉林、辽宁及全国平均水平。从市场主体看,在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直接融资规模增量仅占4.5%。

  在园区作用发挥方面,20_年,我省经济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37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仅为26.24%,而吉林省占比为66.70%,超过我省2倍。在产业布局上,缺乏清晰明确的产业定位,普遍存在传统产业同质化问题,高附加值产业不强。在体制机制上,许多地方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在招商引资上,部分开发区重“量”轻“质”,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出现在建项目没等建完达产就停建、缓建。20_年,全省开发区共有企业32550家,但投资额超亿元的企业只有1708家,仅占5.25%;

  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省的17%。基础设施投资强度明显不足,20_年,全省105家开发区中,投资额不到5亿元的有46家,占全省开发区的44%。

  在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方面,20_年我省有创新活动企业比重分别比全国水平、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低15.4、18.6、11.9个百分点。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比重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低13.4、16.3、11.0。创新阻因被提及最多的是缺乏人才或人才流失,其次是创新前期投入大、资金不足,还有部分企业提及缺乏战略合作伙伴和对市场前景把握不准。企业转型升级也面临市场环境、行业环境不成熟,地域传统观念阻碍,缺乏相关资源和技术等问题,尤其是人才缺乏和资金短缺较为普遍。问卷调查显示,正在转型升级的占57.6%;

  未转型升级的占25.6%;

  已转型升级的占14.3%。

  (三)社会环境有待优化。一方面,社会“重公德守信义”、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政府“重承诺守信誉”尚未形成浓厚社会氛围,“不靠市场靠熟人”、“不靠规则靠人情”的陋习具有一定的市场。另一方面,冬季漫长、气候寒冷、区域偏远,社会组织市场化发育程度不高,收入待遇水平和职业发展机会有限,交通生活便利度以及教育、医疗等资源保障程度欠佳,成为一些人不愿选择留在龙江工作的重要原因。

  从总体上看,我省仍然有许多传统“熟人社会”的特点,外来企业普遍反映龙江人热情、仗义、大气,但人们的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都显不足。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企业不仅要应对严峻的市场竞争,还要腾挪出大量的精力来应付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有的要化解诸如“村霸”“市霸”等欺行霸市的外在矛盾和纠纷;

  有的要想方设法打点理顺关键部门和机构人员的关系,习惯于办什么事都要托人托关系。

  在社会综合服务领域,城市交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体系还存在短板,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历史欠账多,任务急迫,投入压力大,还有待精准规划、精准建设、精准管理。如:部分工业园区周边公交、商业、文化、娱乐、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严重滞后,员工出行、休闲和生活等存在许多不便。

  在诚信社会建设领域,个别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已承诺的土地、税收、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也有相当部分企业和商会反映有些地方“新官不理旧账”,已签的正式协议领导人一换便无人兑现,导致企业家进退两难。有一商会企业,11年前在哈洽会上协议投资5000万元,11年盖了18个章,项目到现在也没有落地。有的企业不重视自身信用建设,对已签协议或合同轻易撕毁违约,不仅造成诸多经济纠纷,也影响了自身信用等级的提高。

  三、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议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应把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结合地方机构改革,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市场化发展两方面发力,促进龙江经济从传统的成本竞争向以品牌、资本、技术、服务、人才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在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重点事务上,按照“前店后厂”的模式再造流程,即企业找政府部门办事应象顾客购物一样,只进“前店”,只进“一扇门”,只递“一张单”,“后厂”的流程由各行政部门按时限、标准联动完成,让市场主体最大程度减少与政务人员不必要的往来。凡政府的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之外,做到“只服务不收费”。

  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注重减少各级权力层级,按照市场化导向,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科教文卫体等改革,有效推进关联、耦合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并做好落实衔接工作。以“三张清单”为抓手,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把市场能够办好的还给市场,社会能够做好的交给社会。同时,完善备案审查制度,避免发生权力滥用和误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宽进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新体系,全面提升商事登记注册环节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议对利用家庭住宅和租用居民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文化创意等不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市场主体,办理工商登记时,免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探索实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对拥有多个分支机构的连锁企业,在同一行政区内可选择一个分支机构作为本行政区的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借鉴上海等地开展的一站式“银企通”服务的做法,方便初创企业注册登记。

  二是建立有效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消费者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审慎监管等管理措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完善企业信息报告和公示制度,加快建立以联合年报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和信息平台,建立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针对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问题,结合地方机构改革,探索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试行跨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

  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改革政府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制度运作程序,打破部门层级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可以学习江苏“不见面审批”和浙江“最多跑一次”等方面的经验。如可借鉴浙江省采取自上而下通过立法促使政务信息共建共享,自下而上以热门政务事项重点突破的方法举措,倒逼政府机构改革,下功夫解决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领域存在的基础设施条块割裂,网络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缺乏协同等堵点问题,加快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公共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并逐步拓宽网上政务服务覆盖范围延伸至县(区)。

  建议由省级层面加强政府数据管理的顶层设计,设立省政府大数据管理中心,统一全省各政府部门间数据采集、交换、汇总、使用等工作。加快落实政务服务办理电子化归档工作,做到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

  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二)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确保惠企政策落地生效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根据我省财政支出远大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实际,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推动政府专项资金基金化管理,完善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扩大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产业政策。统筹安排重点产业项目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支持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引导传统产业项目创新发展和梯度转移,加强重点产业企业与国家和省战略对接服务。指导企业用好各类普惠性税收政策,进一步扩容“银税互动”范围。此外,对抵扣成本低、附加值高的高科技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议将外聘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科技研发保险费等纳入研发加计扣除范围。

  二是优化要素供给环境。发挥好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作用,提供大额低成本信贷供给。鼓励和支持实体企业通过股票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重大资产重组等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科学设置奖励节点,按签订三方协议完成股改、申请受理、上市融资等重要节点分段补助,降低企业上市成本。积极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发展跨境融资,合理利用外债资金。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压缩管理成本,有效缓解涉农领域融资贵问题。积极搭建农村各类产权登记、交易、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更多的涉农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各类金融交易行为,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率。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争取国家给予我省农业用电特殊政策,获取更大政策红利。加快我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外送通道建设,通过降低发售电企业成本来降低实体企业用电价格。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在产业战略定位与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制定物流支持政策措施,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供应链重点企业,继续支持“哈欧班列”等物流平台,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推进物流全程“一单制”,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次认证、一单到底”。

  三是持续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加强社会中介组织改革与监管,限期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执法机构、公共事业单位脱钩,审批部门不得向企业指定特定的中介服务机构,由审批部门负责办理的事项,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大力推行清单管理,减少企业信息搜寻成本和不确定性风险。持续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评估、担保、登记、审计等收费行为,重点排查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机构有偿服务及发放贷款中附加隐性或变相收费行为。

  (三)打造宽松有序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以“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为抓手,建立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相适应的新型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健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使更多公共资源要素的流转和聚集由市场主导,剔除各种人为干扰。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联系机制,认真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公共资源要素交易组织方式改革,研究“按批招标、按实结算”、网上商城快速采购等交易方式,实现交易价格和成本同步降低。

  二是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建议省有关部门牵头从严查处垄断行业包括消防等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如“四指定”等行为。推进市场化取向的分类改革,对公益性行业、垄断行业和竞争性行业三种类型国企进行不同的公司治理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石油、燃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放开重要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破除各种隐性障碍,明确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进入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三是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协同意识,破解“九龙治水”局面,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坚持不懈打击制假贩假、低价倾销、逃税骗税、商业欺诈、恶意拖欠、逃废债务、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各级政府要提高公信力,带头守信用、讲诚信。建议在全省开展以市(县)为重点的政府诚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下决心清理兑现政府承诺,维护政府信誉。采取自上而下、下查一级、“一把手”负责的方法措施,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向企业有书面承诺而未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凡政府做出的承诺属合理合法或不合理合法的应明确主体及时限,坚决兑现,凡属合理不合法或不合理不合法的,要对企业和社会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加大司法介入惩戒政务失信行为的力度和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把政府的失信行为与具体的决策者、管理者的政绩考核挂起钩来,无论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拍板,都要对结果负责。

  (四)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开放便捷的营商环境

  一是促进园区整合优化发展。支持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通过整合土地、产业、招商等资源,在个性化、差异化发展上求突破,在“建链强链补链”上求突破,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加快突破制约产业升级的研发、设计、精密加工、供应链管理、品牌培育、营销等关键环节,调整存量、优化增量。二是推进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招商引资方式改革。理顺园区与政府的关系,推进园区管理服务去行政化,支持园区根据管理需求,自主设置组织机构。坚持“招商与招才”“引资与引智”并重,着重从产业配套、人才供给、营商环境等方面创新招商引资手段,科学设置外资考核指标。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招商引资引导基金,重点对招商重大项目进行引导,实现基金滚动发展。三是整合园区要素供给平台。归集相关部门园区扶持资金,统筹财政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投、贷款贴息、有偿使用、投资参股等方式,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发展。支持园区与供电企业建立直供电关系,推行园区标准厂房用地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方式。推进省市领导包园、部门对口、联络员入企帮扶等经验,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积极有效应对人才“争夺战”,打赢遏制人才外流的“保卫战”

  目前,我省人口与人才的外流趋势应引起足够重视。在某市调研时了解到该市中等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近50%都到外省就业、创业。我们在浙江嘉兴调研时了解到,仅嘉兴一地就有10万黑龙江人员就业,而且60%左右是近几年流入的,不仅涉及工商领域,也包括大量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实用人才。我省应把人才政策体系制度设计的着眼点放在打赢“保卫战”上,真正把现有的人才留得住、用的好作为基点,有了好的制度设计和发展环境,人才的引入也就水到渠成。一是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设计,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重效率、重实绩、重贡献、重知识产权的分配机制,充分体现“一流人才、一流回报”的人才激励机制。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进一步优化企事业单位人事、科研、资金等方面的制度政策,为人才创造出“发展有空间、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增收有保障”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是依据我省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适当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试点数量和范围。加大校企对接合作办学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实训基地,扩大企业定向订单招生办学比重。四是争取国家在人才评选、人才选派、人才引进方面给予专项支持,适当增加分配名额和保障经费;

  加大选派专家服务团到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力度。五是大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对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的住房安置、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待遇。

  (六)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推动人大和政府清理、修改和废止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和制度。重点清理社会反响强烈、久压不决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与营商环境直接有关的、属于操作层面的商事、民事法律操作规范,对有一定社会影响,存在一定政策争议的涉企案件,召开听证会或提交人民监督员评议;

  在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开发区实时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聚焦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尤其是县域乡村各类创业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营商法治体系,发展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服务窗口、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重点单位,结合“法治建设年”活动,严肃查处服务不优、质效不高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大力开展企业周边和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解决恶意阻扰项目建设、蓄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等恶性竞争行为。

  (七)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建立管政治、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一体化推进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亮出纪委、监察利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专项巡视,坚决惩处干预企业招投标、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干预企业采购的行为;

  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和协议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干部队伍中滋生的“在位不在状态、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部门领导人工作“无动力、无态度、无要求、无时限”问题。同时,对涉及党政机关各类司法、投诉积案和与发展环境有关的重点信访积案,采取各级领导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包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分类限期解决。建议加强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评定、表彰工作,对时常出现的针对我省的负面新闻舆论及时有效应对,借机反转提升形象,赢得发展动力。

  建立健全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效推进机制。加快制定出台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规范省级政府考核事项,改进政府督查方式方法,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建立衡量和考核政府服务效能的量化指标和涉企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聘请我省企业社会组织和住龙江外埠商会(行业协会)为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诉举报台账管理、调查处理、转办交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和回访反馈制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实施办法,规范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界定程序和保障措施,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着撑腰;

  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正负清单,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第2篇: 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布置会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解决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营商环境调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审批流程,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关于企业开办的重点指标要求,聚焦我市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全面查找问题和差距,采取针对性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的办理环节,精简材料数量,压缩办理时间,力争企业开办重点指标达到全国和全区一流水平,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主要任务

  着力解决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少、公章刻制时间长、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实现企业开办所涉及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申请材料精简至1项。〔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1.企业登记。着力解决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提升协同水平,减少申请材料数量,配足配强窗口人员,实现企业登记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2.印章刻制。着力解决印章刻制企业数量少、刻制时间长等问题,实现企业开办所涉及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刻制时间基本与企业登记同步进行,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税务局。〕

  3.发票申领。着力解决流程不够优化等问题,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定环节合并办理,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提高办理效率,实现企业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

  (二)工作措施

  1.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县大力推行企业名

  称自主申报,逐步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提高名称登记效率。〔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

  2.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企业登记窗口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建立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凡负面清单以外的审批事项,全程由同一窗口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对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一人通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2月28日〕

  3.优化办税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税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定环节合并办理,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提升办税体验。〔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4.提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推进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利用政府采购外包服务的方式,设立专门的帮办区域和自助服务区域,配置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和辅导服务对象。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含税控设备、报税盘、发票领购簿)等可以通过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或提供寄递服务,满足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务办、

  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5.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依托自治区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利用自治区开发的“一网通”一体化平台,统一采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信息,促进企业开办服务的提效增速。〔责任单位:县政务办;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6.增加印章刻制企业数量。实现印章刻制企业在全县的全覆盖,全县至少设立1-2家印章刻制企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应为印章刻制企业设置刻章点提供必要场地,满足企业印章刻制需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_年3月31日〕

  7.加强印章刻制企业日常监管。县公安机关每月至少检查一次“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对印章刻制经营企业不能兑现承诺和要求的,督促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印章信息共享方案,建立部门间遏制假冒印章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打击制作、使用假冒印章行为的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加强对企业开办过程的全程监控和闭环管理。工商质监部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实时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机

  关、业务办结时间等信息推送至本部门前置机,实施对企业开办各环节办理的有效监控。〔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简化企业开办申请资料。全面整合和规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及公安机关受理的企业开办文书,对同类型材料进行归集,减少材料数量,形成统一的企业开办申请材料。有自主需求的个性化申请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申请人可另行提交。〔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_年3月31日〕

  10.优化企业申领发票程序。税务部门对申请人在工商质监部门登记时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材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_年6月30日〕

  四、行动步骤

  (一)对标自查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县人民政府要对标本方案确定的攻坚目标任务,主动调研,开展自查,从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3个方面查找差距,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攻坚落实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千方百计

  完成攻坚目标任务。

  (三)检验巩固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巩固攻坚成果,确保企业开办重点指标达到全国和全区一流水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实现路径,认真执行方案,强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人力保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机制。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每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督导专责小组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调研问效专责小组要出台调研暗访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宣传专责

  小组要组织新闻媒体等部门做好正反面案例宣传报道;绩效考评专责小组要把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绩效考评;评价监测专责小组要做好数据采集,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方式,科学评估查证效果;综合协调专责小组要会同监察委、组织部制定激励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达标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约谈;对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和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3篇: 优化营商环境

  20_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月8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13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22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县纪委、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_)1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3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1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173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14天隔离。2月18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20_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86家企业招聘员工2660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1-3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5%;工商业用户2月底至4月共用气21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0.4元,为企业节省成本84000元;1-5月为275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157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710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1%费率,目前38家企业已全部申报20_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11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232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68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3月上旬,全县198家规模工业企业、1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家商贸流通企业、1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81项,涉及17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APP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3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8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15个事项的23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8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月21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3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10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月17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_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5月底,已有14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3、开展了重点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县公安局对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严厉打击。今年已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立案2起,查处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2人。

第4篇: 优化营商环境

  随着市委徐书记提出要把我市打造成中国最好的商业环境城市的口号,县、市、镇各单位都在围绕这个主题进行大讨论。个人认为,良好的投资环境就像一股清新的空气,对外商来说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努力为投资者提供越来越亲密和清晰的投资氛围,使商业环境成为吸引投资的金字招牌。因此,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口号,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探索。

  第一,思想解放是关键。为了让衢州冲出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让257万衢州人真正走上现代化的道路,解放思想是关键。要放大格局,站在更高的层面思考问题,慢慢走出小农思想的影响,以开放的思维看待问题,通过引进先进企业的工作模式和发展经济模式,打开封闭的脑神经,激发活力,是创造优秀商业环境的首要任务。

  二是放宽市场准入是前提。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自身的自然规律。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将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环节,使企业优胜劣汰;利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敏感的特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因此,可以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只有放宽领域和市场准入深度,才能提高外资兴趣,让投资者从根本上认同和信任当地,为下一步扩大投资奠定基础。

  第三,提高公共服务是基础。个人认为,要想做到每个人都是商业环境,就必须从自己做起。建议学习金融体系的服务模式,把热情、体贴、主动、微笑的标准植入每一个干部的心中,让对方在接待商家的过程中有一种春风的感觉,提高真正的投资。前段时间市两委党委通报了几起破坏商业环境的案例,通过纪委处置了一批表现不佳的领导干部,高度体现了市两委党委创造优秀商业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在南孔圣地、衢州礼貌的口号下,要让大家提高商业意识,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营造优秀的商业环境;同时,对商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优先推广使用。牢固树立支持改革创新的明确方向,引导广大干部专注于创新经营环境,促进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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