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方案范文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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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西陂街道辖区内的安全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等安全风险。从20_年7月28日起立即开展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正规、有序、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即日起至8月31日,各村(居)委会、街直各有关单位、辖区各学校开展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存在的消防等安全隐患,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不明确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工作人员未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常识。

  (二)建筑防火不达标。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要求;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达标。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低于3平方米;以学龄前幼儿为招生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校舍楼层不得超过3层,以中学生未招生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校舍楼层不得超过5层,招生对象有交叉者应按不同年龄段设于相应楼层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未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存在违规堆放杂物。

  (四)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

  (五)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安装电气过载断电保护装置,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六)证、照不齐全。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

  四、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实行校外培训机构由各村(居)挂钩下片干部领导负责,下片干部落实,各村(居)委会、辖区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制度,并联合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工商食药监管、派出所、消防、执法队、综治联防队等相关部门重点摸排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对已经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行反复排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红色橙色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龙新委办发明电〔20_〕11号)的要求,及时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其即日起停止非法办学活动,提供相关材料到西陂街道办事处教育办申请选址踏勘,并按照要求办理办学许可证。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者拒不整改的、未取得合法手续仍坚持非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除行政处罚外,没收非法所得并由校外培训机构承担一切后果,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工商食药监管、派出所、消防、执法队、综治联防队等部门,应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按各自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完善信息、整理台账,共同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同时加大处罚治理力度,严禁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

  五、强化氛围营造

  各村(居)委会、街直有关单位、辖区各学校要善于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消防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等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的声势,进一步提升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第2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群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监管,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即日起在我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集中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等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一系列文件和措施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地有关部门责任,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反响强烈的问题,不断促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集中整治范围

  (一)集中整治对象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二)集中整治内容

  1.对证照、收费、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授课内容、社会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应该公开但未公开的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行整改。

  2.对发现聘用在职教师任教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队伍。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5.社会组织机构办学,必须经民政局审批其相应资质,在其具备法人资格后,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办学许可证。

  三、集中整治步骤和时间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_年1月10日前完成。紧紧围绕集中整治任务,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_年1月20日前完成。通过走访、培训机构申报等途径,对属地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_年2月10日前完成。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第四阶段:总结报告阶段,20_年2月20日前完成。形成我县集中整治专项报告,报送市教育局,并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职责分工

  1.教育局负责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的相关事宜及审批。

  2.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营业执照的办理及审批。

  3.教育局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中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教师资格、教学设备、安全隐患、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检查。

  4.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中整治行动中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检查。

  5.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6.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统计人员要随时待命,配合检查组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

  2.强化舆论引导。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举办者认识到本次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合法性及其重大意义,取得全社会对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县各职能部门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对群众的举办者相关咨询服务。各乡镇要定期对社会公布本地获得办学许可审批培训机构名单,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法的培训机构或者辅导班。

  3.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要配合县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属地培训机构、辅导班的日常监管,做好跟踪服务指导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工作成果。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组对停办、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整治后反弹。对有办班意向或自行筹建中的培训机构、辅导班,各乡镇政府要协调县各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提供帮助,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办理。

  4.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专项整治结束时,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5.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证照办理。证照不全是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事项,县教育局党组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办学许可证办理工作专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压实责任,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避免推诿扯皮,为群众办理审批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第3篇: 安全培训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工作,结合经开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20_年6月底前,达到“四个100%”、“两个90%”。即:

  (一)经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普法面达到100%、参加学习人数达到应参加人数90%以上;

  (二)经开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安装、销售、使用、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达到100%;

  (三)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进企业宣贯面达到100%、进学校宣贯面达到100%、进社区宣贯面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及具体安排

  (一)将学习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工作作为对经开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安全生产履职中予以督查。(负责单位:安监局)

  (二)将学习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作为经开区管委会二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内容之一。在经开区安委会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期间,邀请自治区或市质监局领导现场宣传贯彻,向参会单位人员发放《特种设备安全法》文本等宣传材料。(牵头单位:安监局,协助单位:质监分局)

  (三)进企业。经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采取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印发《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分别对所管企业或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质监分局负责组织1-2次《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班。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单位:经开区质监分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进学校。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1-2次有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会议。具体安排: 1、开展专题宣贯讲座,可邀请自治区、南宁市、经开区质监分局领导现场宣传彻贯;2、向各中小学校发放《特种设备安全法》文本等宣传材料。(负责单位:文体教育局)

  (五)进社区。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金凯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相关部门利用定期举行的公开接访、“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平台,采取举办现场咨询会、发放资料、受理投诉、知识有奖竞答的方式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责任单位: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金凯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六)营造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家喻户晓。借助管委会服务宣传平台,提高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及安全防范意识,营造社会各界了解、关注并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求:1、在经开区政府服务大厅宣传大屏幕滚动播放《特种设备安全法》主要内容;2、在经开区政府网站醒目位置上刊登《特种设备安全法》主要内容。(责任单位:投资服务中心,党群工作局)

  三、学习宣传贯彻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背景。

  (二)《特种设备安全法》主要内容、现实意义、主要特点、具体规定。

  (三)《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产生的深远意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培训和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联系群众,创新工作。要紧密结合镇(街道)、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创新方式,坚持工作重心前移;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学校,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要注重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确保宣贯活动如期达到“四个100%”、“三个90%”的目标。

第4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工作,帮助有关单位和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现决定在我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培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将《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作为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和推进隐患整治的重要抓手,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服务、帮助、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从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安全发展、节约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学习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琳

  副组长:马 波 成 员:陈铁梅、吴海军、薛豪杰

  三、学习培训时间

  20_年8月20日-20_年12月31日

  四、学习培训对象

  局全体执法人员包括局领导、各股室人员、稽查队执法 人员

  五、学习培训方式

  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培训、讨论等形式进行。

  (一)组织局高新区全体人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研讨会;

  (二)每周一上午、每周五下午利用集中点名时间召开全体人员学习培训会;

  (三)利用《质量技术监督简报》编发《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宣传专刊,同时利OA办公平台媒体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活动;

  (四)结合省市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

  六、学习培训重点

  《特种设备安全法》在总结以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问题,对特种设备安全做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学习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原则和分类监管原则。

  (二)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管理体制和各方的主体责任。

  (四)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

  (五)特种设备的可追溯制度。

  (六)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七)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八)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七、学习培训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领会颁布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一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组织,落实到位。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紧紧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实施学习培训工作。

  (三) 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面向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学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第5篇: 安全培训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定于近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为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为主线,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夯实安全培训基础,以全面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重点,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强力推进企业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全面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使企业的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与所从事岗位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在此基础上,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安全培训长效机制,使我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三、培训对象

  一般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教育、卫生、养老机构、交通、水利、林业、粮食、文化娱乐场所、宗教聚集场所、商场、洗浴、宾馆、KTV、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机械加工、建材、纺织、轻工、水泥管厂、商混站、木材加工厂、砖厂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通知、报名及培训

  (一)通知工作。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请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按以下要求做好应培训人员的通知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全县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卫健局负责通知全县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民政局负责通知全县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文旅局负责通知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全县粮食收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商务局负责通知商场、洗浴中心、宾馆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工信局负责通知机械加工、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民宗局负责通知全县宗教聚集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林业局负责通知林业系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水利局负责通知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供电公司和县农电公司负责通知本系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住建局负责通知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县交通局负责通知客运站、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其他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所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本辖区所有经营企业及业户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报名工作。

  1.参加培训人员请于11月3日至4日到县应急局四楼报名。

  2.办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填写完成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证申请表(附件)1份。

  (三)培训工作。

  1.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范围,督促动员所辖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参加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确保应培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情况,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等。

第6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湘市监办字(20_) 58号)和《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岳市监办字(20_) 7号)文件及县局文件精神要求,XXX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力量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我所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责任人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企业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履行好党员模范作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所辖区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l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塔式起重机、大型起重机械、吊运熔融(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是经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4、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全面排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要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部分使用单位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20_) 4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的整改范围把握不准、应整改未整改等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定期检验等方式,督促使用单位准确界定需要整改的内容,按时完成整改。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4月23日-4月24日)

  在4月23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4月25日-5月19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于每月17日前上报当前监督检查情况。

  3、总结验收阶段(5月20日-5月22日)

  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要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第7篇: 安全培训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20_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_年桂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安全发展、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紧紧围绕湖南省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培训(送培)工作健康发展;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保证。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点代面组织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逐步达到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

  (一)督促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按要求及时送培,送培率90%以上。

  (二)督促矿山、冶炼、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邀请有资质机构对班组长开展培训,培训率90%以上。

  (三)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组织或委托进行普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培训率100%。

  (四)及时组织送培本系统及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送培率80%以上。

  三、培训方式

  1、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乡镇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以向省市培训机构送培的方式组织培训

  2、邀请有资质的机构特别是依托市安培中心对企业班组长开展集中培训

  3、企业普通从业人员以企业自主培训或受企业邀请组织全员培训

  四、培训计划

  (一)送培计划

  1、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严格按省、市文件执行。

  2、年度本系统及乡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按省、市文件要求送培。

  (二)本级培训(详见附件)

  1、接受企业邀请,择机组织煤(石墨)矿从业人员培训200余人。

  2、接受企业邀请,择机组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培训200余人。

  3、接受企业邀请,择机组织工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400余人。

  4、接受企业邀请,组织危化企业、烟花企业从业人员培训180余人。

  5、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隐患排查与治理;

  (3)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及应急救援管理;

  (三)企业自主培训

  相关职能业务股室督促企业应培尽培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晓飞

  副组长:周继明刘振华罗宝辉何钢秦学灿欧阳成方颜国文李建民

  成员:卢华平谭雄柏李建华陈海华陈立胡松华 蒋熙金龙文明黄绍俊 许灵威 马建华 罗丽华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陈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日常事务联络、协调。

  六、工作措施

  1、加强股室间协调,形成培训工作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2、加强师资队伍调度,培训教师主要从大中专院校安全生产专家教授,各级各部门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安全监管实践经验和安全理论水平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大中型企业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中选聘。

  3、全年拟举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预计980人,预算培训经费6万元(含培训书籍资料费、场地费、授课费)。具体培训工作由桂阳县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承办。

  4、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

第8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着眼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培训与应用的统一。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实践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分级分类,保证质量。依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受训对象的不同特点、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培训。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标准。选择和优化培训内容,提供规范适用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和培训评估、考核制度。

  3、整合资源,创新方式。主要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根据需要加强功能性建设。立足提高操作能力和实战水平,大胆探索科学培训方法,积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开展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4、规范管理,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积极性。正确处理专项、专业培训与综合性、管理类培训的关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二、具体安排

  1、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全省每年分级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在省行政学院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培训市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50人左右;市州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分管领导250人左右。

  2、应急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全省每年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10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50人左右;市州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850人左右。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值守应急、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3、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省应急办、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每年培训50人左右。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培训也相应安排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内容。

  4、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渠道,对街道、社区、乡村和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5、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省应急办、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安监局联合举办省属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50人左右;省应急办会同省经委、省安监局、省工商联等单位,适时举办大型民营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示范班。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会同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制订专项规划,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考核。

  6、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7、应急救援志愿者。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培训重点是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培训方法

  1、授课启发。针对不同的受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力求授课内容丰富,授课形式多样,知识性、趣味性融为一体。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思考,展开讨论,增强授课效果。联系实际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参观活动,请当事人讲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让受训对象从中得到感性认识。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现实中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案例,让受训对象从中找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规律,找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方法,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地演练。组织适度规模的突发公共事件演练活动,让受训对象扮演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不同角色,表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实战能力。

  4、电教指导。将应急管理培训项目制成录像带或光盘,通过播放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使受训对象受到直观教育。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提供练习、游戏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情景模拟让受训对象得到训练。

  四、保障措施

  1、编写培训教材。结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本着“少而精”、“能管用”的原则,确定综合类、专项类应急管理培训课程设置,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干部综合类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由国务院应急办组织编写。省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在统一规划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编写有关专项类培训教材和辅助资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案例库。

  2、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广播、电视、远程教学等手段,依托行政管理和有关专业院校开展联合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培训要求,在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中确定若干个重点基地,加强功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增强培训效果。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高等院校和行政学院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同时,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推动高等院校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为提高应急管理培训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4、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要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严格按照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规定,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5、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订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将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统一实施质量评估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6、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实现培训工作目标。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要把加强人才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制订和落实培训计划。在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培训中,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又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保证培训健康、有序开展。

  7、强化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省应急办负责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市州和省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适当组织举办具有示范意义和综合类的培训重点班。省有关部门举办以市州、县市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对象的应急管理培训班、研究班,要经省应急办审核并报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下达培训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抽调学员。各市州和省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年度安排和工作情况,要及时报省应急办。要积极动员、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培训,同时严格社会培训机构相关资格资质认定,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分别制订具体的加强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第9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层队伍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某某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20某某年培训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培训,力争实现两个“明显提高”,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二、培训内容

  今年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个方面是统一编写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重点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修、职业病防治等。

  第三个方面是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时间安排

  1-3月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工作由副局长史某某同志组织实施。

  4-6月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工作由副局长某某同志组织实施。

  7-9月对收费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工作由副局长谷某某同志组织实施。

  四、培训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对教育培训工作要提起高度重视,要通过培训解决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科学,安全规章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从思想上构筑起安全生产的防线。

  2、明确重点,严格监管。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攻坚年的具体要求,根据各站室的具体情况,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3、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各站室要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制订本单位的培训计划,确定专人负责,集中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全面落实,为20某某年开创交通工作新局面奠定扎实基础。

第10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一.目的

  为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高我商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将我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到实处,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此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20_年我商场消防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

  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为我商场全体员工

  四.具体培训工作安排

  (一)商场日常消防安全培训

  1.培训主体商场全体员工

  2.培训周期

  每月一次

  3.培训内容

  商场的消防培训内容,涉及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火灾自救技巧等。

  (二)新教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1.培训主体

  商场对公司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培训时间

  新员工入职的一周之内,配合商场对新员工开展整体培训工作。

  3.培训内容

  传授基本的消防知识,熟悉商场消防器材设置及讲解消防知识。

  火灾事故处理方案

  一.目的

  为保证火灾发生后得到及时处理,尽量减少火灾损失,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特制定此方案。

  二.处理原则

  (一)防范为主,及时处理。

  (二)各部门通力协作,保证我商场人员人身安全,减少商场损失。

  三.火灾处理

  (一)火灾的确认

  1.保安接到报警器或人员报警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携带对讲机赶到火灾现场,确认火情是

  否存在。

  2.确认火灾后,主管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火。

  3.赶赴火灾现场时,应携带近处可取的轻便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

  (二)人员的疏散与救助

  1.先疏散着火处人员。

  2.紧急疏散时,组织人员尽快撤离。

  3.疏散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清除疏散线路上的障碍,保证疏散线路畅通无阻。

  (2)从预定消防楼梯疏散时,应配合疏散组对顾客进行有序疏散,并使用水枪对火情进行喷射掩护。

  (3)对被困人员,应通过各种方式,鼓励被困人员增强自救信心,引导启发被困人员就地

  取材进行自救。

  (4)对从火情中抢救出的受伤人员,安排人员及时进行护理后,送医院救治。

  (三)灭火工作

  1.义务消防员携带灭火器材到达火灾现场对初发火情进行灭火工作。

  2.消防主管的职责

  (1)负责向相关救火人员简单介绍火情,分配灭火任务。

  (2)迅速组织救火人员按救火程序实施灭火,控制火势不向外蔓延,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予以扑灭。并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告火灾总指挥。

  3.消防员的职责

  (1)根据消防主管的工作分配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2)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引导顾客员工从消防楼梯疏散。

  (3)若火势较大,及时向消防机关报警,应协助和配合专业消防队扑救火灾。

  4.灭火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1)灭火时的具体操作包括以下3点。

  ①启动消防水泵,满足灭火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进行灭火。

  ②救火人员应携带轻便型灭火工具到着火房间的相邻房间,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的火焰。

  ③使用水流灭火时,要正确操纵水枪射水,一般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采用之字形摆动喷射,向后移动到角落处,把房顶和开口部位的火势扑灭后,再射向起火部位。

  (1)灭火时,注意防烟,排烟,具体措施包括以下3点。

  ①开启疏散楼梯的自然通风。

  ②使用湿毛巾捂住鼻口,匍匐地面行进。

  (四)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

  1.救火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查明火灾发生原因,并形成火灾调查报告。

  2.根据火灾发生原因,完善和健全校的防火制度。

  3.重新配置火灾现场的消防设施,设备。

第11篇: 安全培训方案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制度如下:

  培训制度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百荣园三期工程,工期紧,施工场地受限等特点,安全生产任务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选用有经验的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对普工、砼工、木工、瓦工,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塔吊和机动车驾驶员等特殊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1、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班前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应不少于20h,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现场交底,教育内容以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培训内容。

  3、对从事有危险和有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护治疗知识教育培训。

  4、对主要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工程上所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和人身安全。

  培训方案

  1、新工人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

  新进施工现场的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记录入卡。以往“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可以记录在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记录中

  ①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

  ②进行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③各项目可使用活页记录卡填写后填订此内。

  ④布置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记录。

  2、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记录

  3、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施工班组必须建立每天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同时,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利用上班前、后一小时进行,小结一周来班组在施工中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并做好安全活动、讲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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