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应急预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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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叉车应急预案【1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叉车应急预案篇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事故类型与性质 

  叉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侧翻、失控行驶、起重链和货叉架变形伤人等现象。

  叉车事故属于特种设备常见的事故。一旦发生叉车事故,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安全。

  2、应急处理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抢救伤员为主,最大限度地挽救人员及财产损失,厂内自救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领导小组 

  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贝世宏任组长,**波、杜天平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顾海滨、刘金、王学宝、盛寿才、王邦培,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3.2职责  

  3.2.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3.2.1.1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3.2.1.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2.1.3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3.2.2组长的主要职责

  3.2.2.1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3.2.2.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2.3副组长的职责:

  **波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杜天平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3.2.4组员的职责:

  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方式  

  生产设备部、公司办公室及叉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4.1.2危险源监控方法 

  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4.1.2.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4.1.2.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2.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1.2.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4.1.2.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方式 

  叉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预警,叉车使用单位务必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通过上季度安全工作总结,研究完善下季度安全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  

  当事故发生时,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叉车伤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给叉车使用部门领导或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叉车使用部门领导或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

  4.2.2预警方法  

  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认导致叉车伤害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叉车使用部门及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 、信息报告程序 

  叉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及时、主动地报告该部门相关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在1小时内向公司领导、调度报告,同时要对报告内容做详细登记备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程序关闭,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该信息方可消号。 

  6 、应急处置  

  6.1应急指挥

  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现场保护

  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6.3资源调配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6.4应急避险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叉车应急预案篇2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娄寿荣任组长,刘德强、周志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杜跃华、魏守金、贾兴斌、伍延国、闫瑞刚等。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副组长的职责:周志明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刘德强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
  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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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
  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两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要以传真方式报告。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
  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二十一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
  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叉车应急预案篇3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3、应急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原则。
  (3)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4、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
  (一)危险性分析
  1、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现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2、叉车事故类型主要有:司机操作失误或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叉伤或碾压人员事故、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二)预防措施
  1、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加强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相关维修、保养记录。
  2、叉车司机必须持有当地相关操作证件,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3、加强叉车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加大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叉车司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严禁超载运行,疲劳驾驶。
  5、每班开车前仔细检查叉车动力、传动装置、刹车装置、仪表盘、润滑油等。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处理前叉车不得运行。
  6、叉车启动、叉起、放下重物、转弯时,司机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并鸣笛示警。
  7、叉车在场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8、管理人员和叉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叉车作业注意事项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5、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应对突发的叉车事故,项目成立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抢险救援措施。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协调项目内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施工队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3、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六、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现人向施工队/班组负责人报告,施工队长或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人员立即与相关救援人员赶赴现场。
  2、事故报告内容
  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或施工队/班组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及有关参数;
  3、事故类别、事故的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抢救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3、报告方式
  事故报告方式主要是通过手机等通讯方式汇报,具体报告通过邮件等形式发送。应急指挥部电话:XXXXXXX。
  (2)应急响应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情况。
  2、组长立即启动《叉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立即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由组长指定专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开展事故调查。
  7、应急处置方法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急救车辆、医护人员、维修人员、事故班组或施工队负责人、警戒人员、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等赶赴现场,查看现场情况并制定救援方案。
  2、急救车开至事故现场待命。警戒人员设施警戒线,疏散救援无关人员,并保证道路畅通。
  3、如叉车上装有重物,必须采取措施搬走重物,防止救援过程中重物滑落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如叉车叉伤人员,立即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轻伤在医务室进行治疗;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如叉车碾压人员,应先搬走叉车上的重物,再用千斤顶支起叉车将受伤人员救出。严禁采用开车的方法救人,防止人员受伤加剧。支起叉车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叉车翻车。
  6、如叉车所载重物滑落砸伤人员,应采取措施保证一次移开重物,防止移开重物过程中重物下回对受伤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7、伤员的救治严格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要先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复苏后再搬运。
  8、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9、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项目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8、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叉车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一)受伤或死亡人员已经查清;
  (二)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三)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四)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五)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九、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2、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备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3、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十、演练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演练采取模拟实战演练形式。

叉车应急预案篇4

  1事故类型与性质

  叉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侧翻、失控行驶、起重链和货叉架变形伤人等现象。叉车事故属于特种设备常见的事故。一旦发生叉车事故,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安全。

  2应急处理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抢救伤员为主,最大限度地挽救人员及财产损失,厂内自救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救援领导组、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支持保障力量、各项目应急机构及救援队伍等组成。3.1.1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成员:各部室经理、副经理,各车间(中心)主任、副主任3.1.2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安环部负责日常工作。主任:×××联系电话:×××现场应急指挥部

  3.1.3公司职能部门

  公司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履行各自职责,服从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指挥、调度,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3.2职责

  3.2.1应急救援领导组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求援或配合上级及政府部门的应急工作;做好应急培训工作,督促指导项目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培训、管理工作。3.2.2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掌握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汇报;按照应急救援领导组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3.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按照应急救援领导组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负责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应急处置情况;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请示应急结束;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3.2.4各工作小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评估,

  并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负责向其他小组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掌握事故现场的环境及气象等外部相关状态。负责联系和督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各工作小组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联系及请求社会保障力量进行援助。

  新闻发布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新闻发布工作。现场警戒组:

  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的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救援排险组:负责根据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类型、特征,依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相关支持附件,实施现场排险、施工设施的抢修及现场伤员搜索等工作。

  医疗抢险组:组织事故伤害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处理工作。负责保障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满足抢险需要。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保障抢险供电、通信安全畅通。

  技术信息组:负责进行采集、汇总和分析紧急事故(事件)实施相关信息,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对策,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应急工作方案。

  善后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恢复以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等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方式

  设备部、安环部及叉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4.1.2危险源监控方法

  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4.1.2.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4.1.2.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2.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1.2.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4.1.2.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4.2预警行动4.2.1预警方式

  叉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预警,叉车使用单位务必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对叉车进行安全检查,通过上季度安全工作总结,研究完善下季度安全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

  当事故发生时,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叉车伤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给叉车使用单位领导或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叉车使用单位领导或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审批后执行,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4.2.2预警方法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导致叉车伤害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叉车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信息报告程序

  叉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及时、主动地报告该单位(部门)相关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立即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在1小时内向公司领导、调度报告,同时要对报告内容做详细登记备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程序关闭,经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批准,该信息方可消号。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发生轻伤一人的小事故时内,叉车使用单位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当发生受伤三人及以上或叉车倒塌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叉车使用单位应协助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6.2响应程序6.2.1应急指挥

  事故发生后,叉车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叉车伤害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人员要及时发出事故警报或信号,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2.2应急行动应急预案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队实施救助。 6.2.3资源调配

  在应急指挥和应急行动过程中,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使叉车伤害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6.2.4应急避险

  为了避免造成更多的人员伤害,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积极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采取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险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6.3处置措施:

  6.3.1当发生叉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时,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按照救援分工各负其责,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6.3.1.1一旦叉车事故酿成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逐级汇报,同时可就地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和物资。

  6.3.1.2叉车使用单位抢险救援队队员闻讯后,应立即奔赴火灾现场,在队长的指挥下进行扑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报告副总指挥,总指挥。

  6.3.1.3公司各应急救援队接到火警后,立即赶赴火场扑救。 6.3.1.4电话通知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6.3.1.5加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

  6.3.1.6火警后应保护现场,协同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措施,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3.2当发生叉车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

  6.3.2.1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叉车使用单位、调度汇报(0937-5971541),在可能的情况下,首先抢救伤员。

  6.3.2.2叉车使用单位、调度应立即向叉车使用单位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叉车使用单位应急救援队,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通知公司办公室安排车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

  6.3.2.3叉车使用单位抢险救援队队员应立即奔赴叉车伤害事故现场,在队长、副总指挥及总指挥的指挥下进行抢救伤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3.2.4公司办公室车辆到后,立即将伤员抬送到车上送往医院救治。

  6.3.2.5公司各应急救援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抢险。 6.3.2.6加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6.3.2.7事故后应保护现场,协同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措施,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叉车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为了保证叉车能正常可靠地工作,延长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叉车作业,确保叉车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及叉车的维护保养。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2、设备基建部负责叉车管理制度及有关维护保养内容的制定,并对灌装车间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联系外修人员对叉车进行维修。

  3、灌装车间负责制定叉车包机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对每一辆叉车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负责对叉车司机的统一管理和培训;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内部培训和委外培训工作;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设备基建部。

  4、动力车间负责所有叉车的日常维修。

  四、内容

  1、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车胎气压是否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有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9)、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2)、叉车为各部门作业时,各部门要委派至少一名监护人员,协助叉车司机工作。

  13)、严禁超载行驶。

  4、使用规定

  1)、使用托盘装载货物时,托盘上的货物必须排列整齐、表面平整,货物必须全部落在托盘之上,不得出现货物宽度超出托盘的情况,叉车叉起托盘时,必须将货叉叉在托盘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转移,发生物料滑落。平行行驶时,货叉插入托盘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高举托盘作业时,叉车叉起托盘时,必须将货叉叉在托盘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转移,发生物料滑落。高举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要缓慢,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高举托盘作业,叉车最大载荷不得超过1吨。

  2)、叉车在桶类作业时,首先货夹必须牢靠夹住桶的上边缘,行驶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速度不得过快,不得碾压在凸起物上,防止因震动货物滑落;在通道比较狭窄时,减速慢行,防止桶壁被尖锐物划破造成物料洒落。

  3)、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6、保养规定

  (1)、新叉车累计工作每250小时保养一次,旧叉车累计工作每150小时保养一次。保养时,要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2)、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时,由司机上报车间,车间要及时通知设备基建部,由设备基建部联系或安排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车间通知设备基建部进行外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灌装车间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叉车保养责任人(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7、柴油机的保养:

  保养必须有保养记录,保养分类如下:

  日保养:

  一级保养(累计工作50h,汽车约行驶2500Km)。

  二级保养(累计工作250h,汽车约行驶12500Km)。

  三级保养(累计工作1000h,汽车约行驶50000Km)。

  8、叉车日点检项目

  1)、渗漏检查:燃油、液压油、水

  检查发动机、液压管接头、水箱以及驱动系统是否漏油或漏水,用手触摸和目测检查,严禁使用明火。

  2)、轮胎气压

  检查叉车的前后轮气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制动液量检查

  检查制动液油杯。查看制动液量是否在刻度范围内,如液量不足补加,并检查制动管路内是否混入空气。

  4)、发动机机油量检查

  叉车应放在平地进行机油量检查;冷机时检查油位,可准确检查。具体方法:先拔出油标尺,擦净尺头后重新插入并拉出,检查油位是否在两刻度线之间。

  5)、电解液液位检查

  电瓶盒上有上下液位刻度线,如电解液位不在正常范围,应加蒸馏水到顶线。

  6)、液压油箱油位

  工作油箱内油太少,管路中会混入空气。油太多,会从盖板溢出。油位应在二刻度线之间。

  7)、制动踏板、微动踏板、离合器踏板检查

  踩下各踏板,检查是否有异常迟钝或卡阻

  8)、手刹车

  车辆缓慢行驶,拉上手刹车手柄,车辆被制动停住。要求车辆不发生偏离。

  9)、V型皮带下垂

  关掉发动机,用手指在两个皮带轮的中间向下作用10kg力,检查下垂量是否在符合规定值(12—14mm)。如果皮带已被拉长,没有调整余量或被割破或有裂纹,应及时更换。

  10)、液力变速箱油位

  打开检查盖,拉出油标尺,检查油位是否在刻度之间。

  11)、换挡手柄

  检查换挡手柄是否松动,换挡时是否平稳。

  12)、起升手柄、倾斜手柄、属具手柄

  检查起升手柄、倾斜手柄是否松动,回位是否良好。

  13)、燃油量

  燃油表安装在仪表板上,每天工作后检查油位。每天工作后加注燃油,有助于防止水蒸气在油箱内凝结。

  14)、转向灯

  拨动转向灯操纵手柄,检查转向灯是否正常

  15)、门架

  操纵起升手柄、倾斜手柄,检查门架起升、下降前后倾斜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声响。

  16)、链条张紧度检查

  货架提高10——15cm,门架垂直,用拇指按压链条中部,检查左右链条张紧程度是否一致。

  17)、排气检查

  燃烧颜色燃烧情况是否正常

  无色完全燃烧正常

  黑色不完全燃烧不正常

  蓝色烧机油不正常

  白色燃烧室进水不正常

  18)、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叉车外观是否有车体摩擦、磕碰痕迹;标识牌脱落;油污、灰尘;油漆脱落,生锈痕迹。

  8、相关记录表

  叉车维修保养记录表

叉车应急预案篇6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原则。
  (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四、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
  (一)危险性分析
  1、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现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2、叉车事故类型主要有:司机操作失误或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叉伤或碾压人员事故、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二)预防措施
  1、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加强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相关维修、保养记录。
  2、叉车司机必须持有当地相关操作证件,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3、加强叉车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加大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叉车司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严禁超载运行,疲劳驾驶。
  5、每班开车前仔细检查叉车动力、传动装置、刹车装置、仪表盘、润滑油等。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处理前叉车不得运行。
  6、叉车启动、叉起、放下重物、转弯时,司机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并鸣笛示警。
  7、叉车在场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8、中方管理人员和叉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叉车作业注意事项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五、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应对突发的叉车事故,项目成立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曲 岩
  副组长:王志清 付光进 任晓刚 朱克生李少华
  周 林
  组 员:秦 堃 辛成文 钟 辉 张清林张昊辉
  赵长鑫 周海松 卜令欣 高明普 张清骏
  汪闫坤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抢险救援措施。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协调项目内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施工队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3、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六、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现人向施工队/班组负责人报告,施工队长或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人员立即与相关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具体见项目《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综合应急预案》中4.3条。
  2、事故报告内容
  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或施工队/班组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及有关参数;
  3、事故类别、事故的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抢救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3、报告方式
  事故报告方式主要是通过手机等通讯方式汇报,具体报告通过邮件发送。应急指挥部电话:0592-6106586。
  (二)应急响应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情况。
  2、组长立即启动《叉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立即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由组长指定专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开展事故调查。
  七、应急处置方法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急救车辆、医护人员、维修人员、事故班组或施工队负责人、警戒人员、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等赶赴现场,查看现场情况并制定救援方案。
  2、急救车开至事故现场待命。警戒人员设施警戒线,疏散救援无关人员,并保证道路畅通。
  3、如叉车上装有重物,必须采取措施搬走重物,防止救援过程中重物滑落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如叉车叉伤人员,立即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轻伤在医务室进行治疗;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如叉车碾压人员,应先搬走叉车上的重物,再用千斤顶支起叉车将受伤人员救出。严禁采用开车的方法救人,防止人员受伤加剧。支起叉车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叉车翻车。
  6、如叉车所载重物滑落砸伤人员,应采取措施保证一次移开重物,防止移开重物过程中重物下回对受伤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7、伤员的救治严格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要先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复苏后再搬运。
  8、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9、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项目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八、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叉车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一)受伤或死亡人员已经查清;
  (二)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三)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四)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五)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九、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2、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备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3、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十、演练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演练采取模拟实战演练形式。

叉车应急预案篇7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 指挥部
  公司成立紧急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行政部门和安全部门主导和监管,各部门具体配合落实,发生紧急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总务部李基俊、财务部李基俊、质量部王志刚、生产部郑世清、安办张冬雷组成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整个救援工作。
  二. 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紧急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三. 人员分工
  总 指 挥:吴永根
  副总指挥:张冬雷
  组 员:冯子旺、郑世清、王志刚、李基俊、文勇日、金光龙
  四. 紧急事故处理架构图
  第三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一) 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 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二、 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三、 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应急处理
  一. 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 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三.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五. 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⒈ 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⒉ 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⒊ 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⒋ 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叉车应急预案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联系电话:********.********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叉车应急预案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叉车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朱冰任组长,龚建国 徐黎明 周振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汪超、陈世华、沈征峰、周丽芳、叶晓明、周俊、陈芸莹、樊建明。姚宏平为联络员。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公司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部署叉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公司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
  龚建国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徐黎明、周振华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叉车等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存档随时备查。
  第十二条:本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已有12年了,设施设备也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
  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第十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本公司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设备部,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本公司如有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上级公司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本公司如发生叉车事故后,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七条:本公司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叉
  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一小时内。
  第十八条:本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公司(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 事故发生地点;
  (二)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 事故设备名称;
  (四) 事故类别;
  (五)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叉车事故如发生后,本公司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后,本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叉车应急预案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叉车制造、改造、维修和销售

  第四条、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

  第五条、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第八条、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叉车。

  第三章、叉车使用

  第十条、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第十五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

  (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叉车作业人员(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九条、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二十一条、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条、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叉车应急预案篇11

  1.演练目的:

  根据我公司制定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为检验和评价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救援组织、设备、措施的应急速度和能力,以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如发生事故时,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2.演练时间

  7月10-7月10(具体时间待定)

  3.演练方法

  演练地点:保利百合花园西区9#楼施工现场位置。

  演练单位: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事故类型:触电、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火灾(演练时确定事故类型)。

  事故发生的时间:拟定在上午9时5分至9时10分之间。

  应急响应:事故现场负责人(项目总监)报告-企业负责人(法人或安全生产副经理)报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

  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验损失估计

  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事宜上报单位,上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救援队伍人员: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的发生、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副经理带队,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故现场,各种人员要求男性身体健康,各工种中的工具及防护用具配备齐全。

  救援机械及物资:

  救援组要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型,及时有效调动所用的机械和物资协调作业。

  救援行动:

  救援组统一指挥救援行动、救援组人员根据指挥的命令,采用机械、工具、防护设施快速采取救援工作,对抢救出人员,由专业医护人员决定进行现场临时抢救,并快速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应急结束

  救援工作完成后,清点人数、检查有无人员负伤或不良反应,检查清点出动设备、机械工具材料等情况无误后,与现场项目负责人交接后统一撤离。

叉车应急预案篇12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GG叉车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三、应急处置原则事故应急处置应坚持一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原则。

  (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四、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

  我单位现有叉车G部,分别为∶GG厂家生产的GG型叉车和GG厂家生产的GG型叉车。

  (一)危险性分析

  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工业广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事故种类主要有∶司机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碾压人员事故、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二)预防措施

  1.购买具备资质厂家生产的叉车,做好注册登记,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后方可使用。

  2.叉车司机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认真按照规定周期做好叉车定期检测。

  4.加强叉车司机技术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叉车司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5.叉车严禁超载运行。

  6.每班开车前仔细检查叉车动力、传动装置、刹车装置、仪表盘、润滑油量等情况。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处理前叉车不得运行。

  7.认真做好叉车月度自查,做好叉车日检、月检、年检。叉车大修必须由具备资质单位修理。

  8.叉车启动、叉起、放下重物、转弯时,司机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并鸣笛示警。

  9.叉车在场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G成立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GG副组长∶GG成员∶GGGG

  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部设在CG。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本单位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副组长的职责∶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3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六、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电话∶固定电话GG。通讯工具采用手机、固定电话或调度电话。

  2.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地点;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3)事故设备名称;(4)事故类别;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二)应急响应∶

  1.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2.组长立即启动《叉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由组长指定专人向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七、应急处置方法

  1.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叉车司机、维修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警戒人员、医护人员、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查看现场情况并制定救援方案。

  2.救护车开至事故现场待命。警戒人员立即设置警戒线,疏散救援无关人员,并保证道路畅通。

  3.如叉车上装有重物,必须采取措施搬走重物,防止救援过程中重物滑落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如叉车碾压人员,应先搬走叉车上的重物,再用千斤顶支起叉车将受伤人员救出。严禁采用开车的方法救人,防止人员受伤加剧。支起叉车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叉车翻车。

  5.如叉车所载重物滑落砸伤人员,应采取措施保证一次移开重物,防止移开重物过程中重物下回对受伤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6.伤员的救治严格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要先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复苏后再搬运。

  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八、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政府监察部门报告,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2.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3.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九、演练

  叉车使用单位应依据本预案要求,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采用模拟实战演练形式。演练重点为∶

  1.事故报告是否及时、准确。

  2.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是否迅速、是否带齐救援工具。

  3.采区救援措施是否得当。4.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叉车应急预案篇13

  操作注意事项:

  1、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

  2、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警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

  3、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负荷,货叉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尖挑货物;

  4、平稳地进行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

  5、装物行驶应把货物放低,门架后倾;

  6、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7、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空隙;

  8、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

  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门架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并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

  13、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

  14、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将手制动拉好,在坡道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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