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天价烟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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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单位天价烟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天价烟自查自纠报告

  省局(公司):

  接省局(公司)相关通知后,我公司立即按照要求,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开展自查,并于10日前完成了本次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成立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局公司要求,及时制定天价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下发自查通知,明确自查方式、自查内容、自查时间等。

  (二)梳理环节,明确重点

  从高价位烟的采购、供应、零售户销售等环节,明确要求,逐项梳理。对于采购,重点检查协议的执行、到货情况,是否按照市场需求采购,防止因市场过度短缺,造成高价烟零售价格抬升;对于供应环节,主要检查供应对象、标准是否规范、合理;对于零售户销售环节主要检查明码标价、成包/成条实际销售价格、库存、供应量等内容。

  (三)明确责任,全面自查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天价烟”专项自查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明确对于自查工作上报不实、未能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单位,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专销结合。要求营销部门将通过各种调查方式得到的相关信息以及高价烟货源采购、供应等信息及时反馈给专卖部门,专卖将市场检查信息及时反馈给营销部门,提高专销协同力度。

  二、自查方式

  资料查询:查询高价烟分客户购进报表、查询分经营业态客户销售情况报表、查询高价烟投放标准、查询高价烟销售分析报告、痕迹记录等。

  明察暗访:一是实地拜访有高价烟销售行为的零售户,询问高价烟销售价格以及销售情况;二是扮作消费者,询问客户高价烟价格;三是从有高价烟销售行为零售户的周围客户,侧面调查其高价烟销售行为等。

  三、自查内容

  1.工业企业无在所辖市场通过各种方式炒作卷烟零售价格情况和卷烟过度包装情况;

  2.辖区内卷烟零售客户无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销售行为;

  3.辖区内的零售客户不得经营纪念烟、订制烟、特供烟、促销烟等带有特别标注的卷烟产品,不允许出现采用2包、4包等异型包装和礼品盒包装卷烟销售;

  4.在销品牌(规格)实物包装与工业企业向国家局备案的图片完全一致,“一物、一码、一价”,无“套码”卷烟产品流入市场;

  5.高价位卷烟供货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订单采集和货源供应工作的意见》(国烟办[20_]20号)中的“六个不准”。

  四、自查情况

  因我市早已取消直营店,所有卷烟均由零售客户出售,因此不存在直营店高价烟经营的相关问题。在对其余五大项的自查中,我们设计自查表,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经自查,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要求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实施专项宣传。法规、营销、专卖、物流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利用公司网站、报刊、网络服务平台、网上订货平台、座谈会等方式,针对性做好不同对象的宣传工作。

  2.建立高价烟监测机制。在周、月度信息监测工作中,纳入高价烟的市场价格监测内容,通过建立高价烟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3.建立报告制度。从5月份开始,各单位每月要在2日之前向市局(公司)卷烟营销中心上报“天价烟”专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市场及重点业态的高价位卷烟市场零售价格情况。

  4.建立投诉渠道。建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各区域营销部),对超出1000元/200支“天价烟”的电话、信件等投诉,积极协调本地物价管理部门,追究零售客户责任,并取消相关品牌规格的卷烟经营权。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天价烟”背后的隐形“四风”问题问诊开刀,根据纪委的函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天价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9月份,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现将前期工作情况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

  在接到县纪委的函件之后,将此项工作列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把整治“天价烟”问题纳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内容。聚焦高档香烟违规经营、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这“三类问题”,要求充分认识“天价烟”是虚荣、铺张和奢靡的消费心理与生活风气,背后更是奢靡腐败的钩连,要坚决遏制苗头,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防止“天价烟”助长奢靡之风,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务必快查快处,及时上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严格落实制度,约束干部行为

  我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决禁止党员干部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和公物采购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各类个人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各个击破堵塞“三类问题”的漏洞,避免相关情况出现。从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严格要求约束党员干部,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严纪律,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净化本系统和本地区的社会风气,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自查抽查结合,全面排查整治

  以此次集中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组织督促监督各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时掌握了解,深挖细查产生根源,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原则,以强有力的震慑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联合办公室进行了集中整治,严查党员干部及家属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认真审核财务报销相关凭证和公物采购相关资料,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账册、开展谈话等方式,着力收集和发现“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

  经全面自查与集中检查抽查,自此项工作开展至今,未发现系统内存在违规涉及“天价烟”的问题。今后,我局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执纪工作,同时要求分局和税源管理部门在下一步的管理服务过程中,及时在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等环节上注重发现问题线索,遇到异常及时处理,保持监督检查力度不减、节奏不松,对“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捍卫作风建设成果。

  根据中共**市纪委《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天价烟”及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经过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和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天价烟”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组织学习。自收到文件后,我局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天价烟”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市纪委《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天价烟”及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人员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整治“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确保“天价烟”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排查整治聚焦“三类问题”,针对每一类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领导干部利用高档香烟经营权谋利的问题。我局按照“四化三查”梳理的职责权限不涉及高档香烟的经营权,所以目前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利用高档香烟经营权谋利的问题。二是公职人员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问题。我局由分管纪检监察的副局长会同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逐项逐张核查近三年来我局公务开支和公务接待凭证,排查票据报销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购买高档香烟的问题。经过排查,近年来,我局一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相关规定,目前未发现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问题。三是公职人员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天价烟”问题自查自纠表,在会议上要求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在单位设置了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倡导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及时提供有关“天价烟”的问题线索。截止5月28日下午15时,通过汇总自查自纠表及问题线索登记表,我局未发现存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的问题及线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天价烟”问题的背后,是奢靡腐败的勾连,是享乐奢靡之风的反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通知》的要求,持之以恒的抓好整治“四风”问题的工作,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的成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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