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官方登录入口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启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职工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陕西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官方登录入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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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各地要做好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整体规划,明确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目标任务,做好系统启用部署、人员培训、信息采集督促审核和系统应用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分工
教育部负责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的统筹指导工作,组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附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本省高职(专科)院校、本科院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按照教育事业统计的“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组织本地域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学校名单随学校用户账号逐级下发)。
三、采集范围
(一)学校范围。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具体范围见附件1-1。
(二)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三)信息范围。
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具体采集范围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四、用户账号发放
教育部为各地各校统一建立用户账号。教师系统分别为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账号。同级用户根据职责与权限不同,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由相关负责人管理使用。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
各地各校的用户账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发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的用户账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发放),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分发至本区域内各级用户。为各地各校设系统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查询员账号2个;根据需要为高等学校增设信息管理员账号。
五、部署与培训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系统启用部署工作,统一组织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专项培训。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及时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各地应于20_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jiaoshi.sneducloud.com/),10月30日前为试用阶段,10月30日上午8:00清空试用系统数据,下午2:30系统开始正式启用。
账号和登录密码由教育部先行统一设定,逐级下发。
六、信息采集流程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校统一填报信息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成教师账号。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教师个人登录系统后能够填报的信息指标项目由省级设定。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二)录入教师信息。
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本校教师信息的录入,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信息录入后,学校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审核教师信息。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四)做好监控管理。
省、市、县级信息管理员要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下级单位数据采集进展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在20_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五)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六)有效应用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七、业务管理应用流程
教师系统先期开发了教师变动管理、交流轮岗管理和培训学分(学时)管理等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业务管理功能应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教师变动管理。
教师调动或教师在职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地各校应按如下流程进行变动管理。
1. 关于教师调动。由调入校发起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发出,由调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调入学校进行调档,完成调动。如教师调动属于交流轮岗,则在交流轮岗管理功能模块中进行操作。
2. 关于在职情况变动。对长期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师,学校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
(二)交流轮岗管理。
交流轮岗如不变更人事关系,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教师交流轮岗如变更人事关系,则在此功能模块中按教师调动流程操作。
(三)培训学分(学时)管理。
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登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在系统录入本级教师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确定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生成培训计划。校本研修项目登记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2.考核评价。培训机构对教师参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至系统。
3.学分确认。项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后,确认教师参训学分。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确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系统将培训机构提交的考核结果分发至各省按本省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确认培训学分。校本研修学分和教师自主研修学分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八、工作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做好经费保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系统建设与运维、市县及高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为系统建设与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三)做好安全保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技术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四)做好技术支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做好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1.资料下载。
教育部统一制定了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分别编制了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教学校、中职学校、高职高专、本科院校等6类学校用户操作手册和省、市、县等3级机构用户操作手册,并专门制作了相关操作演示视频。以上资料电子版及最新工作通知等请登陆“陕西教育网”网站(http://www.snedu.gov.cn/)首页“陕西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工作资料下载”专栏(http://info.snedu.com/djgzjb/20_/09-28/490180953.html)查阅有关资料。
2.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省级用户QQ群。
市县QQ群:383102410(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与技术管理人员加入;因受群人数限制,暂不接受学校层级用户加入)。
高校QQ群:376055751(高校业务与技术管理人员加入;因受群人数限制,暂不接受教师个人加入)。
附件1-1
信息采集学校范围
所属学段
办学类型代码
办学类型名称
幼儿园
111
幼儿园
119
附设幼儿班
中小学校
211
小学
218
小学教学点
219
附设小学班
221
职工小学
222
农民小学
228
小学班
229
扫盲班
311
初级中学
312
九年一贯制学校
319
附设普通初中班
321
职业初中
329
附设职业初中班
331
成人职工初中
332
成人农民初中
341
完全中学
342
高级中学
345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349
附设普通高中班
351
成人职工高中
352
成人农民高中
371
工读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361
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
362
中等技术学校
363
中等师范学校
364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365
职业高中学校
368
附设中职班
369
其他中职机构
特殊教育学校
511
盲人学校
512
聋人学校
513
弱智学校
514
其他特教学校
519
附设特教班
高职(专科)院校、本科院校
411
大学
412
学院
413
独立学院
414
高等专科学校
415
高等职业学校
419
其他普通高教机构:分校、大专班
421
职工高校
422
农民高校
423
管理干部学院
424
教育学院
425
独立函授学院
426
广播电视大学
429
其他成人高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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