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3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县生态办近期宣传工作将紧紧围绕创建,采取多头并举的宣传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展宣传工作,具体的方案提纲如下:
一、会议宣传。
由县生态办具体操作运行,召开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相关会议。
1、定期召开乡镇环保助理会议;2、时机成熟时,将在申报有机食品基地的乡镇中选点召开有机食品基地现场会,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县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创刊《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工作简报》。
由生态办工作人员执笔,计划半月一期,分发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县领导小组成员;各镇党委、政府。争取领导重视,以进度促创建。
三、电视宣传。
以电视为媒体,制作“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的系列专题片,(计划至少一星期两片次)侧重意义和动态方面的宣传报道,在有机食品宣传的热度上做好文章。
四、广播宣传。
以广播电台为宣传桥梁,采取新闻报道、科技指导、致富典型、有机天地
等专栏形式,全方位地进行有机食品方面的宣传报道。
五、海报宣传。
由生态办定期印刷制作,以介绍有机食品的概念、意义、效益为主,分批张贴散发,对象为广大农户,加大宣传的广泛性。
六、标语、横幅宣传。
标语选址基地附近较为醒目的建筑物,一个基地不少于3条;横幅以乡镇为主,县城为辅,每个乡镇不少于2条,内容均为关于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县的口号式标语。横幅在国家验收小组临前悬挂于县、镇城区主要干道,为创建工作进一步制造氛围。
七、黑板报宣传。
由各乡镇有机食品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基地所在村具体落实,县生态办负责提供宣传材料。采用黑板报的形式,介绍有机食品的概念,意义,效益,技术等知识,以增强农户对有机食品的认识和理解。
八、公开信宣传。
针对有机食品推广有难度的品种,可由各乡镇有机食品领导小组负责,印发《致广大农户的一封公开信》,着重负责解释宣传作用。
九、网络宣传。
以生态办牵头,通过在网站上增设有机食品网页,向全国辐射,扩大我县有机食品的知名度,为我县的有机食品招商提供平台。
十、报刊宣传。
以◇◇报社的《◇◇通讯》为窗口,着重介绍我县有机食品方面的动态、基地建设的典型等,起到拓展新型行业舆论空间的做用。
附: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宣传标语口号
发展有机食品打造生态品牌
大力发展有机食品创建◇◇有机食品基地县
有机食品生产是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发展有机食品是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最佳途径
有机食品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高
有机食品无药物残留、无污染,营养丰富,有益健康
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提高传统农业效益
农村全面要小康有机产业来相帮
有机就是机会把握机会创造美好未来
有机产业黄金产业
发挥资源优势发展有机农业
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打造“生态◇◇”品牌
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有机食品放心食品安全食品
深化生态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县
建设有机食品基地禁施化肥农药
第2篇: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_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第3篇: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根据省、市活动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田园新松阳”总体目标,以丽水市首个“7.29生态文明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月系列活动,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推动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目标
围绕“五个美丽”活动,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提升国家生态县创建知晓率和参与持续性,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强环保凝心聚力优生态
四、活动安排
(一)筹备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21日—9月30日)
1.开展“美丽出行”活动(7月29日8点市政广场出发)
结合公车改革和首个“7.29生态文明日”,组织开展“美丽出行”活动。通过发布绿色出行公告、下发绿色出行活动文件等形式,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当天除必要的公务出行外,通过步行、骑行、乘坐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树立绿色出行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2.开展“美丽水源”行动(7月28-29日河长制河道和东坞水库)
开展“跟着河长去治水”活动,积极发挥河长治水作用,巩固“清三河”成果;开展环保志愿者“美丽水源”保护行动,组织志愿者与环保工作人员一起对县城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东坞水库)开展巡查活动,对网箱养殖、垂钓、游泳等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行为及时制止,提升公民自觉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保障饮用水安全。
责任单位:县治水办、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3.举办“美丽松阳”摄影大赛(7月初-9月底)
举办“走进国家生态县创建——田园松阳”摄影大赛,通过比赛的形式展示松阳的“好生态、好风光”,并评比出优秀作品。同时,对部分优秀作品在“松阳环保”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责任单位:县文联、县环保局、县旅委
4.开展“美丽畜牧”执法活动(7月25日绿谷牧业、田园牧业、青云塔养殖专业合作社)
组织开展“美丽畜牧”专项执法行动,规范畜牧业污染防治,提升畜牧业生态化水平,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业局
5.组织“美丽家园”征文大赛(7月底-9月底)
组织开展“美丽家园”主题征文大赛,丰富广大中小学生生态环保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与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同时,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县中小学生参加“首个‘丽水生态文明日’中小学生生态文明、环保法律及科普知识竞赛”。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环保局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将活动内容进行总结,并于10月11日前将活动图文资料、总结材料报送县环保局(联系人:蔡建军,联系电话:)。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加强思想认识,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广泛知晓、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按照方案的活动安排,牵头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策划,强化工作分工、细化活动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宣传的实效性,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统筹实施,做好保障。将生态环保宣传活动与县“五水共治”等活动相衔接,既针对性开展宣传,又为全县性宣传提供素材。县环保部门要结合今年环境保护宣传的要点,发放宣传册等资料,保障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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