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选举办法范文(精选19篇)
中国古代的选举是从统治者候选人中选出统治者。这是一个自下而上的选择&ldquo选举&rdquo与之相反的是&ldquo任命。预约是自上而下的选择。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代会选举办法的文章19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选举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三、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代表候选人为4名,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差额比例为25%。
四、凡党的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都有被选举权(在留党察看处分期的正式党员除外),凡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有选举权而因故未能到会的算缺席,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六、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
七、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下边空格内划“О”,不赞成的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如要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另选人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О”,不划“О”的视为无效;
八、参加选举是选举人的神圣权利,填写选票时要坚持党性原则,严肃认真,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模糊完全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计票人,负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参会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总监票人1人)。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投票后即行计票。
十、选举之前,必须再次清点人数,发出的选票数必须与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相等。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赞成票数的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到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数多的被选举人中,按不少于20%的差额,重新选举产生;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大会半数以上党员的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十一、开箱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代表名单。选票由总监票人加封待查,监票人员在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交大会主持人。
十二、选举纪律严格按照“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十三、本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镇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高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镇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镇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中国共产党×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名。
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八、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九、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三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党的代表大会
党的组织的领导机关。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促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代表会议
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本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和召集的会议。党章第十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党的代表会议的任务,主要是讨论和决定党的当前工作的重大问题,也可以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调整和增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不超过各自总数的1/5)。党的代表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必须经过负责召集它的委员会批准(如通过重要决议,还须报告上级党委批准),方能生效。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党员大会
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的领导机关。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5)讨论和决定其他需要有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
党的委员会的任期
党的各级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期限。根据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每届任期均为五年。党章第十三条分别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作了原则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如下具体规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党的委员会的换届
党的各级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选举工作条例办事。
党的选举制度
由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的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制度。它包括党内进行选举时必须遵循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这些规定,对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内选举方式
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选举;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预选是指在党内选举时,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而进行的选举。
党内选举的程序
党内选举的具体规则和实际工作步骤。主要包括:选举单位的划分、候选人酝酿提名、产生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等。上述各个程序,不是党内所有选举工作都必须完全采用的程序。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一般是:宣布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并说明会议是否有效;宣布选举内容并由大会举手通过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票箱,核实人数,领取、清点、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填写选票;宣布投票顺序和进行投票;宣布清点投票和选举是否有效;进行计票;由总监票人或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健全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防止选举过程中发生错乱现象,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
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党员。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职权的主体。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必须保证党代表大会代表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候补代表
是便于在正式代表出缺时进行递补而设立的,其产生办法与正式代表相同,候补代表参加党代表大会,但在会议期间只有发言权和被选举权,没有选举权和表决权。党的七大和十二大曾设立候补代表。
特邀代表
党的代表大会特别邀请参加大会的党员。特邀代表享有代表的权利。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可设特邀代表。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937年7月6日以前入党,“文化大革命”前担任过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有贡献、有威望的同志。确需设特邀代表的,由党的委员会提出特邀代表建议名单,提请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主席团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省以下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一律不设特邀代表。
列席人员
列席党的代表大会的人员。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可以设列席人员。列席人员由党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名单,提请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确定党代表大会列席人员的范围一般是:不是代表的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不是代表的地方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党员主要负责人;不是代表的直属党委和下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
第四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时间:XXXX年03月20日。
地点:小河党员活动室。
参加者:全体党员干部。
主持人:支部书记。
记录者:周小杰。
会议内容:加强反腐败倡导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乡党委创先争优文件精神,我村党支部就此召开会议,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我村党员班干部,请大家认真学习,
(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本村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
(二)利用周围先进的典型加强示范教育的典型案例进行警告教育。
(3).坚持按照农村基层干部的六要六不要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实现以下几点
1.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遵守旧的。不想进取。
2.要求真正的现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夸目比较。
3.尊重民意。依法工作,不得强制命令。独断专业。
4.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
5.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6.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封建迷信.借婚丧喜庆之名敛财。
(四).指导本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和内容.《实施纲要》和其他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本村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抛弃所有低级兴趣的思想,充满热情.新理念.先进的思想和开阔的视野。
时间:20xx年6月29日。
地点:刘念祖村党支部办公室。
参加者:刘崇喜、刘晋才、刘景苓、赵志远、刘振岳、刘忠。
会议内容:1重温入党誓言,学习党章(支部委员刘振岳领导)2复习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党的成立-发展-成长)
3村支部书记总结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主讲领学:刘振。
(支部委员)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学习了党章总纲,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的组织制度。重点学习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要求每名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2主讲人:赵中砚(乡党委纪委委员)
题目:党的光辉历程,即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
中国共产党从1920xx年成立到发展壮大到目前拥有8000万员的风雨历程。回首中国社会90年的沧桑巨变,用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了一个铁的事实,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就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带领人民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通过学习党的发展历史让广大党员充分了解和认识中国共产党90年来走过的坎坷而光辉的道路。从一个只有五十多人的党组织发展成为拥有八千万党员,执政六十多年的世界最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黑暗时代,历尽千辛万苦走到今天,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坚强领导核心,是英明的党,是具备强大生命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政党。
3主讲人:刘振岳
主讲内容:向党员汇报前念祖村20xx年上半年工作性结论和
下半年工作谋划。
实心实意地服务于村民。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支部村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以便于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廉洁自律情况列入干部年终总结报告。廉洁自律年终总结报告主要参照以下规定:
1、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请客送礼,不准巧立名目发放钱物,严禁铺张浪费。
2、不准用公款购置私人物品及支付个人消费,
3、不准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4、实行民主理财。建立村级理财小组,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由理财小组审核把关,村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开。
5、实行民主决策,做到村各项具体事务及时公开。
6、按时完成乡党委、纪委下达的其它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会议时间:20xx年8月20日上午
会议地点:东门村部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王三(东门村支部书记)
参会人员:
政府副镇长王四,镇包村干部张三李五一东门村实到会党员
会议内容:东门村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生活会
(一)王三向参会党员介绍镇政府督导组长李振、包村
李五一同志。
王三同志代表支部工作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问题
1、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紧;
2、对村组干部管理不严;
3、村务党务公开透明度不高;
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5、村支部服务能力不强;
6、党员干部与群众联系不紧。
二、主要危害
1干部张三
三、下步工作
1、创新方法方式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2、着眼改善民生,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3、立足加快发展,积极培育支柱产业。
四、党员互评情况
王三(村支书)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工作安排多,落实不够。
2、对两委班子管理不严。
3、遇到问题时不愿触及矛盾,有老好人思想。
4、对群众入户交谈少。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与群众沟通少,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
2、给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少;
3、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习惯于坐等群众上门反映问题;
艾玉(村妇联主任)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
2、工作不够认真
3、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不注重学习,政策吃不透;
2、忙家务多,工作不积极;
3、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李成(治保主任)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2、工作不够认真
3、理论学习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不注重学习,对上级政策吃不透;
2、帮带群众致富方面做的不够。翟新(村文书)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长期不在家,和党员交流少;2、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工作汇报不及时。
2、没有尽到一个党员的责任。
李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
2、对群众冷暖关心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自身学习不够主动,全面;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刘源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带领群众致富不够;2、不注重学习,政策吃不透,工作不主动。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平时只顾发展小家庭,对其它群众帮助不够;
2、干事创业劲头不够;
姜峰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带领群众致富不够;2、帮带作用发挥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帮带致富发挥不好;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翟文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缺乏耐心;2、对群众冷暖关心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辖区内卫生条件差;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翟旺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退休后享清闲,给支部提建议少;
2、帮带作用发挥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退休后没有给支部提出好建议;
2、对年轻党员帮助少。
胡兵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观念保守,创新不足;
2、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给群众致富信息少;
2、帮带作用发挥不够。
胡国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向老党员学习,交流少;
2、党员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帮带作用发挥不够;
2、党员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李华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知识学习不够;
2、没有起到党员致富带头作用。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
2、对群众冷暖关心不够。
王省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带领群众致富不够;2、不注重学习,政策吃不透,工作不主动。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平时只顾发展小家庭,对其它群众帮助不够;
2、干事创业劲头不够;
耿群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带领群众致富不够;2、帮带作用发挥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帮带致富发挥不好;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刘有同志:
自我批评梳理问题:
1、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缺乏耐心;
2、对群众冷暖关心不够。
其他同志对他批评意见梳理情况:
1、辖区内卫生条件差;
(四)王三同志代表东门村党支部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总结发言。
刚才,从同志们的批评中,看出每个党员都能紧密联系个人的作风实际和岗位职责,对照“四风”问题,查摆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表现,有的还列举了一些具体事例,做到了对人对事。对村班子查摆的问题,大家也能够主动对号入座和认领问题。自我批评做到了讲问题不绕弯子,不回避矛盾,触及到了思想深处,说到了问题实质。自我批评的态度是诚恳诚实的,认真揭短、大胆亮丑的勇气是可嘉的,是今后仍要继续发扬的。会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针对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归纳,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细化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落实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一条一条落实,一件一件兑现,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支护应付。要在整改落实中让全村群众真正感受到村支部整改、解决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解决好服务群众的问题,党群干群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办好我们东门村的事情,为美丽富饶和谐新东门而努力奋斗!
第五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供参考)
(××××年×月×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中共×××第×届委员会、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均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
三、经中共×××第×届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提出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提出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提出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四、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名单,由中共×××第×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和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五、选票分为三种:1、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选票,候选人×人,选举×人为党委委员;2、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候选人×人,选举×人为纪委委员;3、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票,候选人×人,选举×人为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三种选票的纸张颜色和格式不同,一次投票,分别计票,选举结果分别公布。
六、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以上得票相等,则应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按规定的差额比例,从得票未过半数但得票较多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产生。
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者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则在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填写选票一律使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以及另选人姓名辨别不清的不计票。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代表团推荐1人,并提请大会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大会设计票人2人,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均不得担任计票人和监票人。
九、大会选举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先监票人,接着主席团成员,然后各位代表从右到左投票。
十、计票结果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一、代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非候选人的代表)按选举人的意志代为填写;因故未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和解释,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第六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为切实做好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央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事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从20_年2月上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前期准备(2月1日至16日)。开展调研,成立组织,制订工作方案,编印工作流程。
2.安排部署(2月17日至20日)。镇党委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培训骨干,形成召开党代会的决议,报批复后,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机构,全面启动换届工作。
(二)实施阶段:
1.推选、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10日前)。考察组开展考核、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人选;组织部与镇沟通后,镇党委上报人事方案请示,研究批复,确定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选举产生党代表(3月10日至20日)。
(1)代表条件:注重代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
(2)代表名额: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根据实际,我镇确定党代表81名。
(3)代表构成:注重优化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具体比例:乡镇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书记等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女党员占整个乡镇党员比例。同级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4)代表产生:各选举单位要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采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不低于上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党代表。代表产生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要通过乡镇、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党代会召开前,镇党委将对新一届党代表进行集中培训。
3.筹备召开党代表大会(3月21日至28日)。做好党代表大会准备工作,认真起草、审议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精心组织好选举工作。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及时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新一届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副书记。
(三)总结阶段:
总结完善(3月29-31日)。镇党委向上报召开党代表大会总结报告和选举结果。总结报告要重点围绕扩大民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
三、组织领导
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精神上来,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织,及早谋划部署。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严肃换届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机关、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9个严禁、9个一律”纪律要求,将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对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提前做好预案,对换届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加强宣传引导。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特别是要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对换届中调整下来和落选的干部,要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从严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建立换届风气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七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20_年3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
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XXX第五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乡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预选,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XXX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X名,候补委员应选名额X名,中国共产党XXX纪委委员应选名额XX名。XXX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X名(含落选的委员候选人),乡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X名。
五、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四届乡委常委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预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预选。
六、差额预选分为两次进行,即先进行乡委委员、乡纪委委员的
预选,然后进行乡委候补委员的预选。预选中落选的乡委委员候选人,列入乡委候补委员预选人名单,参加乡委候补委员的预选。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X委委员、候补委员和X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X委委员、候补委员和X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三张选票,即X委委员、X委候补委员、X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九、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
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的另选人栏中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会场设X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XX名,其中总监票人X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X委委员、候补委员、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三、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乡委委员、乡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乡委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八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举例》以及中央
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
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预选,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四、经委批准(指上级党委),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
为名,候补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委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落选的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届委
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预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预选。
六、差额预选分两次进行,即先进行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预选,然
后进行委候补委员的预选。预选中落选的委委员候选人,列入委候补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参加委候补委员的预选。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三张选票,即委
委员、委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
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九、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
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令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
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推选,
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十三、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
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名。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九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中共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出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共xxx乡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三、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1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中共xx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副书记1名;xxx乡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差额为名。
四、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共xxx乡第十五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的意见后确定。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在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辽中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然后,再从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确定候选人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六、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使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不再进行选举。
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分三张选票(一般应以颜色区别),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党委书记、副书记设一张选票。
八、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4/5,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和弃权票者均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十一、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计票人3名。监计票人由各代表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计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负责选举监计票工作。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二、选举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选举结果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党委书记、副书记按县委批准的顺利。
十三、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计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示县委决定。
第十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会议时间:xx年x月x日
会议地点:学校会议室(党员活动室)
参加人员: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
主持人:党组织书记(负责人)
出席者:党(总)支部委员(详见点名簿)
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回顾总结20xx年党务工作
二、研究、制定20xx年党务工作计划
1、强化思想政治武装。组织好村两委成员及全体党员组织全体党员以学习贯彻新《党章》及党的xx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全新的理论武装党员同志,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校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
3、切实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为深入开展各项村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坚持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坚持、完善和提高上下功夫,调整和充实公开的内容,严格公开的程序,严格做到“六规范一满意”。
第十一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委。
党的委员会的任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每届任期均为五年。任期届满,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党内选举方式: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等。
第十二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严格的程序化的工作,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只要把握住每个环节,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就可以了,不能够有所创新。
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代表产生的程序”规定:
1、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代表产生共有五个阶段
(一)提出工作方案阶段
1.选举单位研究提出代表提名和选举时间表;
2.征求上级党委换届工作机构对方案的意见;
3.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或党员大会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阶段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根据代表条件广泛酝酿提名;
2.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听取党支部第一轮酝酿提名及人选情况汇报,经过协商,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意向性名单;
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第一轮提出的人选进行酝酿讨论;
4.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代表初步人选酝酿讨论及人选情况汇报,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下级党组织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
5.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1%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其中:设立党委(总支)的单位根据农场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把名额具体分配到各支部,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提名后支委会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党委(总支),由党委(总支)委员会提出意向性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由党委(总支)委员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设立党支部的单位根据农场党委分配的名额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酝酿提名,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交支部委员会提出意向性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后由支委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阶段
1.选举单位提出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意见,召开考察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认真全面的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
的意见;
3.选举单位就考察后的代表人选统一听取纪检组的意见,基层一线人选分别征求有关直属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阶段
1.选举单位召开党委会,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将《关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预备人选名册》和《登记表》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复;
3.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采取一定方式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
(五)选举产生代表阶段
1.选举单位筹备党代表会议、支部党员大会;
2.召开党代表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将上级党委推荐代表人选和上级党委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会议进行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3.起草《选举产生代表情况的报告》、《代表名册》和《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审批;
4.上级党委批准后,选举单位发出关于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选举代表产生阶段的有关要求:
1、上级党委对预备人选批复后,选举单位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不能以委员会议的形式选举,也不能把名额分配到所
属党的基层组织分散选举。
设立党委的单位要召开党代表会议:
(1)党代表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党代表的构成党委委员、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模人物。
(2)代表的产生:
一按照党员总数确定各支部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并分配至各支部;二是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高于代表30%的比例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由支委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审批。三是党委批复后由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党代会代表。
设立总支和支部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2、代表的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其基本要求是:
(1)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不能用举手表决、鼓掌通过等方式。
(2)代表候选人名单要经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凡是多数人不同意或选举时得赞成票少于参加选举人数半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能列为候选人。
(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在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时,选举单位党组织要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当选举人对某些候选人提出疑问时,要认真负责地给予解释和答复。
(4)代表的选举必须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控制在21%。
(5)选举人有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搞贿选、参与拉票,绝不允许搞追查选票、虚报选票和打击报复等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
3、选举结果报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后,选举单位及选举组织实施单位应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应报送的材料包括:《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应讲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情况,代表选举结果及代表构成情况等。选举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典型事例等作为《报告》的一个附件材料上报。字数为1000字左右,要求内容精练,重点突出,数据准确,不要面面俱到。
第十三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1、镇党委分配我单位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
2、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我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单位党总支(党委、支部)负责;
3、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排列。
4、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经镇党委批准,我镇出席镇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含差额名,应选名。
5、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6、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7、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8、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党总支(党委、支部)酝酿同意,并征得绝大多数党员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0、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本次选举设监票人3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计票人3人,其中总计票人1人。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由党总支(党委、支部)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11、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组织,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12,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四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第二十七条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三十条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预选时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第三十一条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当选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五章呈报审批
第三十二条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第三十三条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三十四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七条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选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十五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草案)
(20_年3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
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XXX第五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乡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预选,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XXX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X名,候补委员应选名额X名,中国共产党XXX纪委委员应选名额XX名。XXX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X名(含落选的委员候选人),乡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X名。
五、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四届乡委常委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预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预选。
六、差额预选分为两次进行,即先进行乡委委员、乡纪委委员的
预选,然后进行乡委候补委员的预选。预选中落选的乡委委员候选人,列入乡委候补委员预选人名单,参加乡委候补委员的预选。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X委委员、候补委员和X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X委委员、候补委员和X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三张选票,即X委委员、X委候补委员、X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九、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
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的另选人栏中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会场设X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XX名,其中总监票人X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X委委员、候补委员、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三、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乡委委员、乡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乡委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
二、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本次会议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不选。
四、当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划“×”;如另选他人,应先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划“×”,然后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前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五、本次会议的选举采用人工计票。
六、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
七、选票用汉文和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7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刷。
八、大会进行选举时,设监票人32名(每个代表团推选1名),其中总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九、会场共设票箱22个,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十、投票时,监票人首先在自己的座区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座区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总监票人将计票工作人员统计的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
十三、本办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施行。 [1]
第十七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高等学校党委委员、常委和纪委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党委常委候选人的名额应比应选名额多1至2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实行等额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副书记,须经党委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举结果,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选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人数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人选中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选重新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人选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得票超过半数的人选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代表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第十八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年月日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举例》以及中央
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
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预选,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四、经委批准(指上级党委),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
为名,候补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委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落选的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届委
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预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预选。
六、差额预选分两次进行,即先进行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预选,然
后进行委候补委员的预选。预选中落选的委委员候选人,列入委候补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参加委候补委员的预选。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三张选票,即委
委员、委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
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九、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
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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