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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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

  摘要 云南是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被誉为少数民族之乡。有26个世居民族,由于它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以及历史悠久的文化背景,长时间地处于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故受现代文明各外来文化影响较少,这对少数民族发展固然不利;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封闭式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却产生了意外的收获,就是云南的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本文主要从婚姻、丧葬、服饰等方面来简单叙述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

  一 云南少数民族简介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全国有56个民族,云南除汉族外,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还聚居着25个民族,这些民族分别是:彝、白、哈尼、 壮、傣、苗、傈僳、回、拉祜、佤、纳西、瑶、藏、景颇、布依、普米、怒、阿昌、德昂、基诺、水、蒙古、布朗、独龙、满。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 口的近1/3。早在氏族社会时期,云南就生活着“羌、濮、越”三大族群,他们是云南最早的先民,秦汉时期总称为“西南夷”。后经历代的不断迁徙、 分化、演变、融合,到了明、清中期的分布和特点才趋于稳定。彝族主要分布在滇东北、苗族主要分布在滇东和滇东南地区;傈僳、怒、独龙、哈尼、 傣、拉祜、佤、景颇、布朗、纳西、藏、阿昌和德昂等族主要分布在滇西,滇南、滇西北的广大地区。另外,各民族居住的立体分布也较明显。白、壮、 回、纳西等族多居于平坝;傣、阿昌居于低热河谷;彝、哈尼、拉祜、佤、景颇、布朗、瑶、德昂多居于半山区或边远山区;苗族多居于高寒山区;藏 和普米居于滇西北高原;傈僳、怒和独龙族则分布在怒江、独龙江两侧的山区。

  二 古老淳朴而独特的婚俗

  1、真正永恒的未必只有钻石——朴素的爱情信物

  在古老的爱情传说中,爱情信物可能是小姐的一条手帕,可能是相公的一把玉扇,那你的爱情信物呢?钻戒?汽车?新房?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些少数民族的爱情信物,也许你可以稍微明白一些所谓的爱情真谛。

  (1)西卡

  “西卡”,是居住在临沧的彝族支系俐米人的语言,意思是“结婚证物”。男女婚配,由男方砍一段长约10厘米、直径约1厘米的樱桃树小木棒,刻上些能说明男女属相婚配日期之类的图案,女方准备一根红丝线。大喜之日,将红线拴在小棒上与新人一并送入洞房,便被视为“合法”夫妻,这个小木棒便是“西卡”,由新人珍藏直到白头。若有夫妇感情破裂要离婚,就请来原来的媒人将“西卡”一破两半,双方各执一半。若女方先于男方另嫁他人,她的新婚丈夫要向原配男人纳一定数额的聘金聘礼,烧掉原来的“西卡”,才能拥有新 的“西卡”而步入婚姻殿堂。如果离异后想要破镜重圆,再请来原媒人,将各执一半的“西卡”合拢,拴上红线即可。

  (2)花草树叶

  云南省陇川县是景颇族的主要聚居区,这里的恋人之间联系不写信,而是以物代之,十分有趣。如男子爱上姑娘,即用树叶包上树根、大蒜、火柴、辣椒,再用线精巧地包扎好送给女方。树根表“想念”;大蒜表示要姑娘考虑两人的事;辣椒表示炽热的爱;火柴表达男方态度的坚决;叶子代表有好多话要说。女方收到东西后,懂得男方喜欢她。如同意,即将原物退回;如不同意则在原物上附加火炭,以示反感。

  (3)谷种

  西盟山佤族青年的求婚方式含蓄幽默、生动有趣,与众不同。如果男青年爱上了某个姑娘,便请媒人去姑娘家提亲。媒人先独自一人来到姑娘家,把男青年的人品、家境,一一向姑娘的父母作详细介绍,然后告辞而去。第二天,媒人带着云南旅游地男青年到姑娘家正式求婚。待吃过水酒后,媒人便以试探的口气对姑娘的父母说:“听说你家的谷种很好,我们想讨回去种!”姑娘的父母若是满意这个男青年,就谦逊地说:“我家谷种是有,但是不好。不知合不合你们的意?”这时洗耳恭听的佤族男青年,立即高兴地回答:“我们家土地肥沃,谷种撒下会长好的。”若是女方父母不同意,他们便会推辞:“我家谷种不好,你到别家去讨吧!”或者直截了当地说:“我们家的谷种还嫩,不合你们那里的气候!”这样的拒绝,语言

  委婉,彬彬有礼,不伤感情,大家在面子上也好过得多。

  2、婚姻的自由包括爱情的自由——大山深处的社交俱乐部

  有人说现在的人对于择偶的问题越来越现实,没房的不要,没车的不要,要想纯纯粹粹地谈一场恋爱似乎已经是遥不可及的事情。毕竟爱情的背后是婚姻,婚姻的物质基础是车和房。太多人徘徊在孤单的街头,只是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爱情的最基本能力——以为爱而爱。在云南的大山深处,还有一些人,他们是因为爱而爱,因为爱而选择婚姻。

  (1)彝族姑娘房

  云南楚雄山区的彝族至今还保留着现今仍保留着一种传统,即姑娘房。姑娘房是彝族青年谈情说爱的场所,姑娘长到十六、七岁时,就要离开父母,搬到姑娘房去住,白天回家干活,晚上就在姑娘房织麻纺线、挑花绣朵。有小伙子来相会时,陪坐谈天。彝族人认为在家中谈情说爱是不礼貌的,必须在姑娘房进行。姑娘房一般是公房。在姑娘房里,姑娘可以留宿来会自己的小伙子,二人同床而睡。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不见怪,无拘束。但是照彝族规矩,姑娘小伙同床,只能动口,而决不能动手。稍有越轨,就会群起而攻之。

  (2)僾尼人的“公房”

  西双版纳僾尼山寨的未婚青年男女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每个村寨都有专供青年们聚会和谈情说爱的“公房”。未婚男女夜晚可以到“公房”里去唱歌,跳舞、玩乐、相互倾诉爱意与恋情。情人经过多方了解之后,就会秘密约定一个“偷姑娘”的时间。在他们俩约定的时间里,男青年在伙伴的帮助下,把自己所爱的姑娘“偷”到家里。在“偷姑娘”时,作为女方要故意做出哭哭喊喊的样子,还要咬男青年的手,以表示自己是不愿意离开父母的,是被情人“偷”了去的。咬得越使劲,表示对自己父母越有感情,对情人的感情也越深。如果被“偷”的姑娘不哭不喊或者哭了眼泪也不流下来,那么则说明姑娘是个没有感情的人。这正是有句俗诗里说的那样:“落弟举子笑是哭,出嫁新娘哭是笑。

  3、最古老的试婚习俗——基诺族试婚

  现在流行试婚,年轻的人们还以为这是一种时尚。对于婚姻来说,试婚到底能试出些什么,试婚是否是一次科学的实验,这些都没有固定的答案。

  可以肯定的是,世代生活在大山之中的基诺族男女是试婚的最早受益者。基诺族青年男女恋爱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情投意合,就可以同居。同居的情况各个村寨各有不同,有的男女都不在家过夜,而是住在公房的僻静处;有的在空场上露宿;有的悄悄去女方家同居,晚上去,天亮时离开,女方的父母不会干涉;有的轮流去男女双方的家中同居。同居日久,关系慢慢公开,男女双方互赠生活和生产用具,农忙时一块去帮助双方的家里做活。但是,同居并不等于结婚,结婚是一年半载以后的事情。有少数青年男女在同居后感情不融洽 ,又分手了,大家也不会干涉和歧视,他们可以重新恋爱和物色伴侣。但是,在同一时期之内,只能与一个人同居。如同居一年半载以后,双方的关系融洽,感情笃深,或已经有了孩子,再正式结婚。同居期间生的小孩不受歧视,与结婚后生的孩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地位。

  4、真正气派的不一定是凯迪拉克——千奇百怪的迎亲方式

  迎亲方式一直是新婚夫妇婚前纠结的问题之一,香车美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大街上经常能看长长的豪华迎亲车队,一方面昭示着夫家的财力,一方面显示着新娘的荣耀。然而即便是这样,真正的婚姻又能走多长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少数民族的迎亲方式,虽然简陋,甚至寒酸,但是那份幸福确是实实在在的。

  (1)抢亲

  抢亲就是未婚男子将喜欢的未婚女子抢到自己家结婚成亲,这种习俗,云南的彝、傣、白、阿昌、傈僳、景颇、瑶等民族都有,但这只是男女双方商量好的一种婚嫁方式。抢婚习俗,通常是在男女自由恋爱婚姻受到阻拦的情况下发生。事先得到女方的默许,由男方缴约伙伴佯作抢亲或约伙伴抢走暗中选好的姑娘,姑娘既使愿意,也必须佯作反抗,大喊大叫。

  (2)普米族逮新娘

  云南边缘地区的普米族,姑娘出嫁时,必须由男方前去“逮捕”新娘。迎亲那天,男方要派媒人、两位伴娘和几个精明强悍的小伙子前去迎亲,在女家的巧妙配合下,装模装样地将姑娘抢走。即将出嫁的新娘在父母的有意安排下到山上或田间劳动,迎亲的人来后,由一位小伙子找到姑娘,对她大声说:“你已是xx家的人了,xx家请你去吃茶,跟我们去一趟吧!”说完上前迅速“逮”住假装要逃跑的姑娘。这时埋伏在新娘周围的几个美丽健壮的姑娘便一拥而上,对“逮捕”新娘的“凶手”拳打脚踢,甚至撕坏或扒下他的衣服,逼迫他投降交出新娘。随后,大家一起簇拥着新娘回到女家举行出嫁礼,唱歌喝酒,为她送行。

  (3)布朗族偷新娘

  布朗族青年爱情成熟之后,男方父母会请媒人带着猪肉、茶叶、草烟去姑娘家求亲。姑娘父母一边先假意推却,不收礼物。等媒人再次送上礼物时才会接受。他们将肉分成小块,用芭蕉叶包好,由姑娘分送给亲戚。婚期临近,如果男方到女方落户,男方就要准备好礼物,摆在饭桌上,由媒人送去。双方家长聚集女方家,对新郎新娘进行教育。 婚期第二天,在新娘家办酒席,宴请亲朋好友。鸡叫之后,新娘和同伴们要悄悄把新郎接到女家,叫做“偷女婿”,接着举办仪式。 如果女方落户到男方,就在男方办酒席,在当晚鸡叫以后,由新郎和他的同伴悄悄把新娘接到男家,叫做“偷新娘”。

  (4)僾尼人“偷姑娘”

  “偷姑娘”一般是在月夜。女方父母都不是想抢下自己的女儿,而是趁机看看自己家的女婿长得健壮与否,是不是很有本事。再就是听听自己家的姑娘咬他的小男人使不使劲,从中知道出嫁的女儿是不是很伤心。男青年将姑娘“偷”回到自己家中后,就请媒人带着鸡蛋、鸡胸脯、糯米饭、酒等礼物到女方家里正式提亲了。姑娘的父母照例故意把前来求婚的人大骂一番,边骂边哭,最终还是同意这门亲事。

  (5)白族掐新娘

  白族姑娘出嫁时,全村人都要争相去掐新娘子美丽姣好的脸蛋,“掐一把喜洋洋,掐两把幸福长,掐掐扭扭闹洞房”,直到把新娘子的脸掐红掐紫,掐得越狠表明对新人祝福越深。当然新娘要强忍痛苦陪笑脸。白族人家的女儿还有其他规矩,比如说女儿出嫁前母亲要用12双筷子轮换着喂女儿吃饭,女儿吃的第一口饭要吐在左手里,第二口才咽下,直到吃饱。出阁时新娘要痛哭惜别父母,并将左手的饭撒在院子里,表明我虽然出嫁了,但在家里留了口粮,将来回来可不能没有我的饭;到了婆家之前,要戴上一副墨镜以便遮住哭肿的双眼,胸前要佩一副镜子作为避邪之物,到了婆家,再将右手里的饭撒在院子里,表示我虽然是外姓人,但我带来了东西,我能给你们干活,你们一定不能欺负我,不给我饭吃。到了洞房门口,新娘又会一反害羞的常态与新郎去抢枕头,谁先抢到,以后谁就掌管家政大权。通常新郎都会让新娘抢到,女方管家他好得清闲。

  5、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婚姻——阿细人的美满婚姻

  人说患难之交见真情。对于婚姻来说也一样。同吃同住同劳动的爱情才是最朴素的革命感情,正如阿细人的美满婚姻。

  彝族支系,居住在弥勒县的阿细人自古以来婚姻自主,婚礼俭朴。他们选择对象的条件不是相貌,而是勤劳。阿细青年自由恋爱。婚姻程序,一般是女的先到男家劳动两天,以此向男方父母认亲,男家不摆酒席,不请客。这样往返几次,共同劳动,以示情投意合,同甘共苦。这时,双方中,有一方心有悔意,婚事可以就此罢休;若都表示满意,婚事就算完毕了。以勤劳取人,奠定了阿细人婚姻幸福,美满的基础,所以在阿细人中,因草率成婚而酿成不幸结局的为数很少。

  6、用忠贞来维持你的婚姻——瑶族人的习惯法

  “小三”现在已经由一个家庭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小三过街,人人喊打。但是无数人借着爱情的名义出轨,而后又试图用爱情的名义维持道德的水准。然而瑶族早就制定出了一套对付婚外情的方法,虽然简单,但是确实是一种负责任的解决方式。

  维持瑶族家庭婚姻生活的准绳是习惯法。未婚男女私通,如被发现,须请“瑶目”杀鸡为之“洗脸”认错,如女方怀孕生子,一般即结为大妻。有妇之夫与未婚女于通奸怀孕,男方可纳为妾,反之,男子则要受罚。有妇之夫与有夫之妇通奸,被本夫发现,便由“瑶目”罚通奸之夫五元半开(解放前云南通行的一种货预),归之本夫;继续与人通奸,则受重罚。离婚被瑶族视为严重的事情,双方实在不能和解时,须由“瑶目”断处,否则会受到寨民的谴责。双方自愿离婚者,离婚时,当事双方各携砍柴刀一把,竹简一节(或蒲木片一节),远成材寨,到山上把竹筒破作两半,各执一半,立即向相反的方向走开,表示各走各的路,永不回头;或以丝线一节,用刀裁断,各执一截,表示一刀两断。若一方主动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主动提出离婚一方须退赔另一方结婚时的部分礼金。

  7、海枯石烂的爱——纳西族殉情文化

  在很早以前的丽江,殉情绝对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一种近似于时尚的文化,丽江甚至还被称作是“殉情之都”。我们介绍纳西族的殉情,绝对没有鼓励大家去殉情的意思,只是想带领大家重温一下爱情里久违的忠贞。

  在无法获得婚姻自由时,热恋的纳西族男女便产生了“生不同眠,死时共穴”的想法,他们会相约至玉龙雪山或者是村寨周围风景优美的地方殉情自杀,从而进入传说中的玉龙第三国。情死的方法:用一根绳双双吊在一起;或在一棵树上各自吊死;两人用绳子仅仅拴在一起,互拥着跳水而亡;同服毒药或鸦片自杀等等。据说一般都是男方先去死,等男方死后,为了避免《胭脂扣》里如花和十二少的悲剧,女方还会点火烤一下男方的脚心以确认对方是不是真的死了,而后才会从容就死,与爱人共赴黄泉。

  8、婚姻就是你情我愿——摩梭人走婚

  当然,走婚是我们“心向往之,却身不能至”的古老习俗,有着特定的地域和特定的人群。如今大批的游客前仆后继地奔着走婚的噱头奔赴泸沽湖畔, 以期能够用亲眼所见来满足内心的好奇。然而走婚不是艳遇,更不是一夜情,只有真正了解摩梭文化后才会明白,这些词都是对摩梭文化的玷污。

  摩梭人被称为最后一块母系氏族“活化石”,至今依然保留着“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婚的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里,是由男子的“走”而实现的婚姻。男方晚上到女方偶居,次晨归回自己家中,双方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有走婚关系的男女彼此称“阿夏”,“阿夏”,就是有夫妻意义的情侣。建立男女阿夏的走婚关系,不受某种法律的约束,也不注重门第,可以说是婚姻自由的典范。然而阿夏走婚并非杂乱无章,更不是群婚制。姨表、叔伯、弟兄、姊妹间严禁结交阿夏,一个女子不能同时结交多个正式阿夏,一个男子也不能同时与多个女子结交正式阿夏。若是有人随意和人走婚,是要被族人唾弃而找不到走婚对象的。

  三 丧葬

  死亡是人类永恒的焦虑,永生是人类亘古的向往,极力排拒威胁生命存在的一切危险因素是人性中的本能。然而,作为人的内在本质规定性,人必有一死,这是不以的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和客观规律。这样,在对永生的渴求和死亡的现实之间,就形成了巨大矛盾与反差。而作为缓解人类死亡恐惧的宗教,便在这一张力中悄然诞生。也就是说,对死亡的恐惧是宗教得以产生的基础。宗教与死亡这一密切关系,注定了死亡观与宗教间的不解之缘。因此,谈死亡观,就不能不谈宗教。

  云南是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人口在5000以上的少数民族就有25个。同时,云南也是具我种宗教并存的省份。除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这五大宗教的信仰者不同程度地分布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外,还有不少民族信仰原始宗教以及本民族独特的民间宗教。宗教信仰呈多元立体性,

  原始宗教为主体

  世界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都经历过原始宗教阶段。在云南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中,原始宗教仍占主要地位。如:佤族、景颇族、怒族、基诺族、拉祜族、傈僳族、纳西族、彝族、哈尼族、普米族、阿昌族、苗族、布依族、壮族、瑶族和独龙族。其中,独龙族是受外界文化影响最小的一个民族,原始宗教在该民族中尚未形成完整体系。在以上部分民族中,尽管人为宗教已传入部分地区,但原始宗教仍占主导地位。

  人为宗教为主体

  云南藏族地区信仰藏传佛教:傣族地区信仰小乘佛教,也称传上座部佛教;回族则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基督教在部分傈僳族、苗族、景颇族、怒族和拉祜族中均有信徒;佛教在白族中也有部分信徒,需要指出的是,在以佛教和基督教信仰为主的民族中,原始宗教仍具有潜在作用。

  民族民间宗教

  除原始宗教,人为宗教外,云南少数民族中还奉行一些民族特有的民间宗教。如纳西族的东巴教既非原始宗教,也非人为宗教,而属原始宗教向人为宗教过渡的一种特殊民间宗教,学界称之为后原宗教。本主崇拜则是白族特殊的宗教信仰,它是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英雄崇拜的综合信仰其中含有佛教、道教的成分。

  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宗教信仰,就会有什么样的死亡观,从以上信仰中我们不难看出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的多样性,这意味着基死亡观也会呈多样立体性。而在些多样性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共性中包含着特殊的文化景观,特殊又丰富和充实着共性,从而形成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颇具特色。我们可将基其大致和归纳为以下几点:

  灵魂不死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对死亡问题思考的日益深入,当死亡问题这一人类终极翔问题更多地交由哲学、科学等学科体系进行观照时,云南很多少数民族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等原因,至今沿处于宗教思想未成体系,对先生与死的思考仍留有原始思维遗迹的阶段、灵魂不死观是云南少数民族死亡观中一个显要共同点。因为“任何一种宗教都是对上帝或神灵的崇拜,对灵魂不配的崇拜和对来世生活的追求,它们构成宗教的实质和基础”。无论是原始宗教、人为宗教,还是本民族独有的民间宗教,其实质都是相信灵魂不死。帮灵魂不死观是云南少数民族死亡观中最基本的一个共性。在此共性中,又包含着不同的个性,主要体现在对人死后灵魂归宿的不同看法上。不同民族对于灵魂的归宿有着不同的看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说法:

  1.回到祖居地

  原始宗教普遍认为,人死后灵魂回到祖先亡灵居住的地方,且认为能回到祖居地上好评的选择但非正死亡的灵魂例外,如溺水、雷击、殉情等,这样的亡灵多会成为孤魂野鬼,四处漂游,也因此各民族都比较忌讳非正常死亡。很多民族的葬仪上都唱“送魂调”或“指路经”,其目的也正是为指引亡灵顺利到达祖先亡灵居住的地方,如基诺族的祖居地叫“司杰卓密”,彝族的叫“石姆姆哈”。独龙族的叫“阿细默里”等等。

  2.轮回转世观

  信仰佛教的民族,认为人死后灵魂会轮回于六道,既天道、阿修罗道、人道、鬼道、畜牧道、和地狱。度并认为轮回转世为的是比较好的,但这主要受生前所作善恶行为“业”的支配。佛教讲因果报应,一切诸报,皆从业起。善人行善,从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行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来世是否转世为人,除由“业”支配外,与弥留时和死后的超度也有很大的关系。

  3.天堂地狱观

  基督教徒相信原罪与永生。困亚当和夏娃偷食伊甸园禁果,人带有原罪而需得到救赎。当上帝救赎工程完结之时,便是世界末日来临之际。届时,得到救赎者的灵魂将升入天堂,反之则下地狱永远受罚。基督教所昭示的是,只要此生做个虔诚的上帝的臣民,人死之后,就有有希望获得整个人格与灵魂的不朽。

  4.天园地狱观

  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相信所有的人死后,在清算是到来时,每个人的善恶报应,或上天园,或下地狱。行善者的灵魂将顺利通过窄如发丝的天桥而直入天园,享受后世的幸福生活;作恶者的灵魂则将堕入天桥下面的七层火狱,经受无休止的煎熬。

  2、重生乐生观

  云南各少数民族重生乐生这一生命价值观是显而易见的,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尽管纳西族、拉祜族均存在较为突出的殉情现象,但并不是与重生乐生的观念形成悖论,而只是个文化问题,是个在特定文化长期熏陶下对生与死的不同理解问题。

  1.重此生并乐此生

  傣族与德昂族尽管也相信灵魂不死,但其在遭遇矛盾痛苦时的表现是尽力排除干扰今生幸福的因素,努力创造此生的快乐与幸福。

  2.为幸福的另一生而放弃痛苦的此生

  纳西族和拉祜族的殉情现象皆表明,他们同样重生并希望有快乐今生,为此他们也竭尽全力地努力着。但当这一矛盾冲突无法调和时,是生存还是毁灭,便成了一个总理摆在他们面前。生存就意味着痛苦地生活在今世,毁灭则意味着双双放弃此生,去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另一生的幸福美满。

  3.为幸福的另一生而坚守痛苦此生

  在基诺人心目中,“司杰卓密”是祖先亡灵居住的地方,那里物质充裕,交通发达,有着广阔的田野和茂盛的庄稼,人人唱歌跳舞。个个平等富裕。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同一氏族的人不仅住在一起,还可以婚配成家,但其前提是,只有正常老死、病死的人才能回到这一极乐世界,而殉情自杀无疑属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者不仅不能享受那里的一切,亡灵 还会变成孤魂野鬼、渡江地方。因此,基诺族的巴什们,在婚姻受阴是是选择勇敢地守望此生,宁愿看着自己的心上的恋人与别人成婚生子,改选每秒后代的社会义务。也要默默咀嚼发那份相思的煎熬和失落的凄苦而顽强坚守此生。

  4.两世相庆

  5.伊斯兰教既鼓励人们面向现实,为今世的幸福而努力,又为人们拒付了一个美好的天园生活,作为死后的归宿。因此,既看重后世生活又享受今世生活的两世吉庆观,是云南回族的生死观特点。云南回族擅长经商,便是努力争取今世幸福的佐证。

  3、死则安死观

  宗教是感到不能掌控自己命运的人们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之时的自我意识或自我感觉,因而企求某种矗和力量作为命运依托各精神归宿。在宗教世界中,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转移或生命的另一种形态,甚至可以把另一世界的生活想象得比现世更主美好、更加宝贵这样,即便不呼唤死亡的到来,至少也能较为平静地面对死亡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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