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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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住房租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备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北京公积金开户流程
开户条件:
1、属于北京辖区新成立单位;
2、暂未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
开户材料: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
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原件;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10、《单位登记表》。
开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向单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开户申请;
2、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管理部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
4、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
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流程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8.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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