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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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篇)

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1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职  务:          总经理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职  务:        

  丙 方: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             职 务:          总经理                 

  根据关于路网管理中心、营运公司与通力公司的授权职责,鉴于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必须具备维护的及时性以确保道路畅通,而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及能力,且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属于自有资金、自有项目,养护工程以年度预算的形式下达项目及相应资金,现甲方因工作需要,将抢险二期工程承包给乙方实施,甲方作为统筹管理主体,由甲方履行该工程的监管职责。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三方责任,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养护工程作业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丙三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承包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单价方式         

  1.6  预计工期总天数:142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预定于 20__年07月25日开工;

  交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暂定于20__ 年12月15日交工。

  第2条  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及本合同约定和甲、丙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施工,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2乙方只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丙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3 三方对工程质量若有争议,由三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3条  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1  履行甲方职责,牵头成立业主项目管理部,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资金动态的监管以及协调各方关系。

  3.1.2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等有关设计文件,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3.1.3  按有关规定组织交(竣)工验收工作。

  3.1.4  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督促丙方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1.5  在工程实施期间,负责项目管理部费用的落实以及管理。

  3.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  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配合甲、丙方处理好各种关系,并对本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等工作。

  3.2.2  严格按照行业标准《DZ0240-20__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丙方和监理工程师对程序及质量的监督,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3.2.3  乙方对承包项目范围内工作实行自行运行、全权管理、责任自负。接受甲、丙方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3.2.4  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高速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中维护甲、丙方的信誉。

  3.2.5  负责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和按相关单位审批的施工作业区影响的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并协助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2.6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清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2.7  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自检资料,项目完工后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

  3.2.8  缺陷责任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3.2.9  按有关规定参加交(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

  3.2.10  向甲、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交(竣)工并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

  3.3  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3.3.1  丙方委派 工作人员作为项目代表,由项目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协助办理相关的工程签证等手续;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3.3.2  履行丙方职责,协助甲方成立业主项目管理部,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

  3.3.3  负责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完善有关文件资料。

  3.3.4  按有关规定参加交(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

  3.3.5  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会同甲方审核完成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3.6  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3.3.7  负责项目的档案管理,档案资料接受审计。

  第4条  隐蔽工程验收

  4.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进行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2 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36小时。

  第5条  暂停施工

  5.1  监理工程师认为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5.2  乙方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5.3  乙方在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复工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复工。

  5.4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相应顺延工期;

  5.5  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1  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

  6.1.2  不可抗力;

  6.1.3  国家法定节假日;

  6.1.4  非乙方原因;

  6.1.5  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7条  质量缺陷责任

  7.1 质量缺陷责任内容:由乙方施工的全部范围。

  7.2 质量缺陷责任期限: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2  年。

  7.3 质量缺陷保证金费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按照工程完工结算价的5%计留。在乙方履行了质量缺陷责任的前提下,当质量缺陷责任期到 1 年,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

  7.4 质量保修期: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5  年。

  第8条  交(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完善

  8.1  验收时间

  8.1.1  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在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验材料及交(竣)工验收申请,提请甲方尽快组织外业验收并移交场地。

  8.1.2  甲方接到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若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未到场验收,视为甲、丙方已认可验收并接收场地,交付使用。

  8.2  验收标准

  8.2.1 按照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及项目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8.3  交(竣)工资料

  8.3.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

  8.3.2 资料保证金:按合同(暂定)总额的1%暂扣,在乙方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经业主项目部通过资料验收确认并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再予支付。 

  第9条 合同费用

  9.1  本合同为暂定单价合同。暂定单价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合同(暂定)总金额:贰仟零叁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整(¥:20_2814.00元整);最终工程结算金额=按工程完工后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最终审定的单价。

  9.2 合同费用组成:

  9.2.1  合同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税金、利润等各项费用。

  9.2.2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等(详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__〕16号),单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其费用在最终结算时按工程实际总造价的1.5%计取,并由乙方包干使用。

  9.2.3 工程量清单中交通组织费是乙方在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由乙方包干使用。

  第10条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0.1 预付款的支付:

  10.1.1动员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并经业主项目部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10 %,作为乙方前期进行组织施工管理的动员准备费用;当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30%后开始扣回。月扣回动员预付款按每月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直到所有预付款项全部还清,但必须是在80%的合同价格被核付之前全部还清。

  10.1.2 材料备料款:

  a 、 材料预付款支付条件

  乙方有权得到永久性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条件是:

  (1)乙方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和支付单据;

  (2)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同意进场,并已到达工地,乙方已妥善存储;

  (3)材料的品种、数量应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的主要材料清单范围内。

  b、支付材料预付款所付资料:

  (1)材料进场报验汇总及清单;

  (2)发票或凭证;

  (3)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自检试验报告或质量保证书(进场材料报审单);

  c、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及支付比例

  根据甲、乙、丙三方约定,乙方有权得到材料预付款必须是按施工计划购进的限制在材料清单所列钢材(含钢筋、型钢、预应力钢丝、钢绞线、钢板)、商品砼等主要材料的70%。

  d、材料预付款的扣回

  当材料已用于本工程施工之中时,材料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支付月报中逐次扣回。材料预付款从支付的下一期支付开始,分两次等额扣回,即从材料预付款支付后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和支付中等额扣回。

  10.2 进度款的支付:按月进度支付,即乙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报送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审核, 经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审核确认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履行签字流程后,支付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丙方在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月估算价值的85%;材料预付款从支付的下一期支付开始分月等额扣回。

  10.3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经甲方现场外业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 1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项目部递交经项目代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结算资料,经业主项目部确认并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

  10.4 质保金的支付:余 5 %作为质保金,在乙方履行了质量缺陷责任的前提下,当质量缺陷期到 1 年后,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质量缺陷期满,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

  第11条  工程变更

  本暂定单价合同签订后,工程量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以内时,最终单价以审定单价为准;工程量若有变更或新增,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1.1 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按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2 合同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可以参照类似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3 合同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取费,如无双方认可的价格,则以最终审定的价格执行。

  第12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12.1 违约 

  12.1.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 5 %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1.3.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外业验收,导致工程无法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 

  12.1.3.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督促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1.3.3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2 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 5 %赔偿因其违约给甲、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1.2.1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12.1.2.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2.1.2.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3.3 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 5 %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1.1  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 

  12.3.1.2  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3.1.3  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2.2 索赔 

  12.2.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2.2.2 甲、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丙方索赔: 

  12.2.2.1 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12.2.2.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2.2.2.3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0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12.2.2.4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2.2.2.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12.2.2.3)、(12.2.2.4)规定相同。 

  12.2.3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丙方可按第(12.2.2.2)条确定的时限向乙方提出索赔。 

  12.3 争议 

  12.3.1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三方同意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3.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三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3.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12.3.2.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三方接受; 

  12.3.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12.3.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13条  其他约定或补充条款

  13.1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三方签字的备忘录。

  13.2  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4条合同订立地点、份数及时效

  14.1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14.2  本合同一式 拾贰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路网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南方营运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2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有关协议:

  1、工程名称:甲方在修建等工程项目。

  2、承包原则:甲方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管理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不发生意外,甲方将上述工程包工不包料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施工修建,一切材料由甲方提供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看管好,做到不浪费材料,如有有意损坏和浪费材料的现象发生,乙方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时,一定要做到按图施工,水池修好后,使用时要做到不渗水和不漏水,看守房和围栏一切按设计要求完成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又牢固又美观。

  4、付款方式:乙方在进行施工修建时,按照工程量比例70%借付工资款,等工程干完最后按工程量结算,如工程经验收合格,除扣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质保时间5个月)。

  5、安全:乙方在现场进行施工时,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有隐患故障的发生,因此,如果不把好安全关,如发生意外伤害和事故,甲方概不负一切经济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

  6、水池承包单价包模板,每个是元。 看守房每平方米单价包模板,每平方是 元。 围栏墙按每米单价计算 元。

  7、施工期限在1个月内争取完成,时间以签字之日起到工程结束为止。如施工方在1个月内完成,奖励500元,如完不成处罚500元。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合同内容无争议时,双方签字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在施工运行中,双方不能随意反悔和变更违约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台江县知行希望小学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二、工程地点: 知行希望小学

  三、工程内容: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四、承包形式: 总承包,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天

  开工日期:20xx年8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7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第四条 工程验收和付款

  经核算,建设工程总价为:陆仟圆整(6000元),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方可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姜小五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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