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研究
民营经济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吉发〔2013〕5 号文件提出要突出发展吉林省民营经济,该项举措对繁荣我省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1 吉林省民营经济现状
吉林省民营经济起步较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艰难历程。 近年来,通过吉林省委、省政府先后实行的两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我省的民营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1 民营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 《吉林省 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数据显示,2014 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053.7 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51.1%;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0008.2 亿元,增长 10.3%。 全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 3315.09 亿元,增长 9.8%,增幅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长水平 3.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 595.60 亿元,下降 6.9%。
1.2 民营企业贡献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异军突起,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0%。 2014 年前三个季度, 吉林省民间投资达到 6193.59 亿元, 同比增长19.5%,高于全部投资增速 2.6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 72%,较 2013 年年末提高 2.5个百分点。随着恒大集团、统一集团、凯迪生物质发电等特色产业项目在延边落地生根,延边州实现了由小规模、低产出向大规模、集群化和产业化转变。 白城市服务业实现提档升级。 围绕一线八点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景区景点建设,嫩江湾、查干浩特成功晋级 4A 级景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云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白城市获批国家外贸出口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
2 吉林省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
虽然吉林省民营经济处于不断上升的发展态势,但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2.1 民营企业数量少、实力不强到 2011 年底,江苏、浙江、广东、上海和山东五省市个体私营企业市场主体总数分别为:454.79 万户、305.66 万户、460.32万户、114.27 万户和 324.99 万户,而吉林省只有 101.7 万户,差距很大。 2014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发布,以营业收入总额为主要排名因素,吉林省仅修正药业上榜且排名为第 69 位。 该项排名由中国民营企业联合会、中国统计协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研究中心联合组织。
2.2 民营企业人才短缺与发达省份相比,吉林省目前的经济相对落后状况使得民营经济难以吸引并留住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种人才, 直接导致民营经济技术创新力量不足。 人才资源开发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密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优秀拔尖人才和技能型急需人才十分短缺,机制不健全,人才配置市场化程度低等是吉林省存在的主要问题。
2.3 民营企业融资难
(1) 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金融创新产品匮乏 。 吉林省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主要采取银行信贷方式,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主要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主要是不动产抵押,形式单一。
(2) 融资成本偏高。 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一般在 8%9%左右;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普遍在3.5%5%左右。 根据金融机构贷款和担保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占企业融资成本的 3%4%左右。 综上,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在融资额的 12%18%之间。
(3) 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目前,吉林省民营企业征信主要依托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只能提供历史信贷业务记录,其他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在其他各个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3 促进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3.1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吉林省民营企业要不断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在核心竞争力上有新的突破与发展,其实质是拥有核心技术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政府应发挥其投入对创新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带动民营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展科技创新,鼓励创新成果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科技含量,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最终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1) 以技术创新引领民营企业发展。 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从而培育一批有核心技术、有自主品牌、有优势产品、有发展潜力的重点科技创新型企业。
(2) 以产学研战略引导民营企业。 很多民营企业并不具备科学创新甚至技术创新的能力,因此,应鼓励和促进其与科研单位合作,引导民营企业通过组建技术联盟、校企合作,加深产学研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创新载体,通过合作实现技术的突破和与成果的对接。
3.2 加大培养、引进人才力度人才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作为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引进更高、更多的人才。
(1) 以政府行为代替企业行为,增强人才到吉林省工作的安定感。 提供专家人才廉租公寓和购房补贴或廉价房。 给予一定的带薪培训学习时间和学习培训费用。 对为吉林省民营企业做出贡献的专家、人才多给予一些社会荣誉,使他们以能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荣。
(2) 对到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人才,政府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 让中小民营企业用得起高级人才,而高级人才到中小企业工作也能得到较好的收入。
(3) 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开发 、发现评价 、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相关机制,吸引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创业人才、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进入民营企业。
(4)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 围绕熟练工人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切实抓好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所有民营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3 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政府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组织社会力量,为民营经济创造专业化的服务体系。 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和资金融通等方面。 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的监测、指导、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作用、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 建立民营经济推进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创新民营企业党建群团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企业活力。总之,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阻碍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从而促进吉林省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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