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推荐)(4篇)
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推荐)一
ok3w_ads("s005");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
“选人用人要注意社会公论”,要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这是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及《条例》就新时期干部选用问题作出的重要举措,公选干部就是贯彻《条例》的有效形式之一。但眼下,各地开展的党政领导干部公选工作,虽是报纸报道、电视亮相、领导讲话,营造了一个又一个轰动效应,但群众及一些基层干部对公选的认识程度不高,普遍存在事不关己的心态。观望者众,参与者寡,既使有的地方报名者数十倍、数百倍于选录职位,也是采取集体报名,生拉硬凑,一旦进入选录程序,群众也就漠不关心,最多只注意公选结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组织者对公选工作宣传不到位,一些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公选的方法、程序不能正确把握;另一方面是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公选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基本的民主意识,同时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不高,游离于公选之外。群众参与程度不高,选用干部的群众公认原则就难以落实。所以在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要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千方百计地调动群众和基层干部参与竞考,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
二、贯彻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选标准与条件
有些地区在公选中,往往以参选者自然条件作为主要标准,规定了较低的年龄、较高的学历,片面夸大年轻化、知识化,同时片面强调在前一职级上的任职年限,把台阶论绝对化,而在招考简章中对德才表现只了了数语,概括而过,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这样,年龄、文化程度的限制,可能会将一些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埋没,特别是选用中、低层干部,对实际工作经验要求应该更高,稍不注意,有限的职位就被“应试型”人占据,而台阶论限制了一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还有的强调专业对口、无论什么职位强调外语水平等,影响了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广泛性。因此,我认为在公选设置标准和条件时,为确保公选干部的素质,要根据时代发展对党政干部的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标准和条件。不能讲干部年轻化,就是越年轻越好,讲干部知识化,就是学历越高越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选拔的标准和条件,一是旗帜鲜明地明确政治条件,规定担任此职务的政治思想素质,政治理论素养,道德素质;二是突出能力要求,把实际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作为重要标准;三是绩效优先,把工作实绩作为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注意干部年龄的梯次结构,实事求是地确定职位的文化层次。这样选出的干部更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
三、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把握好考干环节
目前的公选干部考试中,一般都采取了笔试和面试的方法。据了解,考干普遍存在专家命题,领导当评委的问题,而面试中,又往往以职务最高者当评委主裁,在不否认专家学识和领导高明的前提下,专家命题是否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领导主裁是否影响评分的客观性,都值得商讨,如领导主导了评分局面,势必使领导说了算成为合法性化。因此,从考干角度分析,首先是解决命题的科学性问题,公选应根据《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的要求,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题库,题库试题应侧重于素质和能力的考察,要贴近现实,反映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试题占一定篇幅,试题的评分(包括面试题)增加客观性,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为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题库的试题每年应更新补充;其次,真正发挥面试的作用。有人片面认为面试主要看参选者的“口才”,其实不然,面试是对参选者综合能力的考查,一般来说,面试的“口才”问题,包括了说话水平、文化素质、工作能力、法律知识、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综合能力。据资料反映,美国高级公务人员选拔非常重视面试的作用,有的仅以面试成绩录用人员。面试前,要组成3~5人的考官委员会,并由考官委员会吸收心理专家参加进行职位分析,确定能力标准,然后出题,有的还请私营咨询公司出题,并对考官进行培训,面试一般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是行为面试,然后是评价中心测试,每个人一般一小时左右。可见美国在选拔高级公务人员中对面试的重视;再次,探索新的考干办法。北京市西域区在公选党政干部时,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方式,即让数名参选者参加同一个热火朝天的讨论会,而考官则隔着单向玻璃观察参选者,从而考察参选者们在笔试、面试中难以表现的沟通能力,合作意识、倾听下属意见的意识、领导影响力甚至妥协能力等,为考干创造新的途径和方法。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公选中的考察工作
组织考察作为公选干部中决定任命干部的重要关口,一般在笔试、面试后挑选出来的少数参选者中进行,显得非常关键。如果把关不严,很可能会使思想素质、工作能力一般,难以胜任领导工作岗位的“应试型”人才被选拔上来,给公选干部带来负面影响。但在公选的实际考察中,一方面,考察人员思想不够重视,认为既然是考干,就以成绩为主,唯考是用,忽略了对参选者政治信念、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考察只是蜻蜓点水,走过场;另一方面,由于公选干部范围广,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参选,考察中缺乏基础的档案材料,在谈话对象的选择、被谈话者的心态、群众的实际反映等方面难以把握,不能考察全面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情况更难以考察,往往被表象所迷惑,造成不正确的判断。建议在实施组织考察程序中,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把考察和考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把考试难以反映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实绩情况等用考察来完成;二是切实做好考察前的准备,准备好考察提纲,按《条例》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选择谈话对象,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对方单位,并进行必要的民主评测;三是注重实绩考察,要对参选者在单位工作的实绩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做全面准确的考察。考察的结果特别是提出的缺点错误应向参选人说明,便于改正缺点错误,使考察环节成为真正的把关环节。
五、坚持社会公论原则,切实做好公示
各地在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时,普遍采用了公示制,这为群众监督提供了契机,体现了选拔干部社会公论的原则。但据笔者了解,目前的公示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公示的范围不广,招选的对象跨地区直至全国范围,而公示的媒体一般限于公选的地方性媒体,让本地以外的参选者缺少监督;其次,公示内容简单,一般只公示参选者的自然状况、现任职务,对其经历、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没有充分公示,使群众难以判断优劣;再次,有的公示没有明确的征求意见条款,只提供监督电话,群众监督什么?反映什么?如何反映?提示不明,这样的公示实际成为“告知”,达不到接受群众监督的效果。针对这一情况,建议公示应扩大范围,涉及到的参与对象所在地区、所在单位都应在公示范围;增加公示内容,力求将掌握的参选者情况只要公务需要能公开的都公示出来;公示可以附带问卷调查等,让群众有反映问题的思路和渠道,实现公示的初衷。
六、注意选用结合,创造有利于公选干部成长的环境
选人是为了用人,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和选人单位,往往只重视选干部,而忽视了公选干部的使用。表现在:一是公选初期职位确定不明确,只讲选某级别的干部,但选上的干部具体如何分工、承担哪一方面责任,界定不清,任命后再行择岗。二是对公选干部缺乏必要的岗前培训,认为录用者经过层层筛选,严格把关,其业务素质和能力一定是佼佼者,拿来即用,忽视了有的人根本没担任过领导职务或是台阶过大的现实;三是对公选干部缺乏心理疏导,一方面,入选者自以为过关斩将,有成就感,急于表现自己聪明才智,摆开轰轰烈烈大干一场的架势,其结果当然是适得其反,另一方面,公选干部倍受同仁及群众的关注,人们往往敬佩才干,寄予厚望,稍有不慎,则求全责备,非议四起。这些问题既不利于组织对公选干部的使用,又不利于公选干部个人的成长,为此在公选干部时务必要注意选用结合,扩大公选的效益,有针对性地克服选用不一的倾向。首先,公选前将职位标准、职位职能明确确定,解决选什么人,如何用人的问题;其次,加强岗前培训,公选干部一方面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将要上任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要有一个心理调节、工作调节的机会,以正常心态走向赋予挑战的全新岗位;再次,领导班子成员及被领导的群众要关心爱护公选干部,即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更不要求全责备,嫉贤妒能,为公选干部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空间,更好的发挥应有作用。
七、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注意克服的几种倾向
一是克服“唯考是选”的观念。《条例》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时代精神,但在实际工作中,长期以来建立起的一整套干部培养、考察、选拔机制仍是行之有效的,选的踏实,用的放心,绝大多数干部是称职的,胜任的。所以,在组织部门视线内长期考察(如建立后备干部队伍,设立人才库等)仍是选拔干部的主渠道,不能一考就灵,唯考是用。
二是克服一窝风、一阵热的倾向。公选干部固然是一种好的形式,但各地不能不顾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一轰而上,互相攀比,你实行科级竞争上岗,我进行处级公开选拔,再进行厅级考试录用等等,有的职位明明没有空缺也赶时髦、追热点,好像不公开选就没有进行干部制度改革。笔者认为对当前公开选拔干部应加强宏观管理,比如成立公选指导委员会,建立党政干部公选制度等,明确公选的条件、方法、频率、纪律等问题。克服一时热,一时冷,造成选拔干部制度改革的动荡,影响干部群众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给干部制度改革造成负面影响。
三是克服公选干部的单一改革模式,积极探索干部制度改革的其他途径。如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取消等额制,实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属基层的党政干部,逐步实行公务人员的直选办法,恢复和建立对干部的考核制度,由群众推荐、选举与党组织批准相结合的选拔干部制度等等。
总之,提高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认识程度,规范公选的操作程序,分析研究公选干部工作的得失,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公选干部的健康发展,进而推动干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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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推荐)二
必斯营子乡20_年纪检监察
工作总结
我乡1-10月份纪检监察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乡党委监督指导下,按照县委《关于20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结合本乡实际,按照“严格管理、促进发展、强化服务、优化环境”的原则,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乡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把落实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首先,党政一把手做到了“四个亲自”。一是亲自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安排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时限清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分级、分线负责制,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二是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使该工作得到了顺利落实。三是亲自阅批信访件。凡群众反映关于党员干部的问题,书记、乡长都坚持亲自批示,亲自了解办理情况。四是亲自过问党风廉建设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谈话,及时整改、及时纠正。其次,坚持领导“一岗双责”制,根据领导所分管的
不同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同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落到了实处。第三,坚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述职述廉、廉政谈话。
为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充分发挥乡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和乡纪委的监督作用,切实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乡纪委监督的重要内容,自年初以来,我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乡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了《必斯营子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例如:我乡今年在新建政府办公楼的项目上,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的。首先由乡党委、人大、政府班子
成员提出意见,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在基本形成共识的情况下,经由乡长办公会讨论,交乡党委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该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今年,在纪委的监督下,经乡党委集体讨论,调整了一名股级干部。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乡建立健全了《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乡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乡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乡纪委充分认识到群众上访无小事,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认真执行党政领导接访日制度,每个工作日都是信访接待日,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年初至今,乡纪委共受理信访案件9件,其中澄清事实,协调处理4件,办理5件。成功解决了老上访户从陪泉、闫志喜的有关为题。对群众信访案件,要求解决困难和澄清事实的,乡纪委都热情、周到为群众服务,但是,对于处理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我们同样不手软,严肃查处了一名党员违法赌博的问题,有力惩罚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
想防线。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途径,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组织学习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20_年工作规划》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利用7月份的党员培训,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为全乡党员、村干部宣讲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争先争优观念》、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廉政党课,使全乡党员和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三是集中开展了廉政承诺宣誓活动。9月18日,专门组织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分别开展了一次廉政承诺宣誓,通过宣誓活动的开展,达到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作用。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通过利用建立廉政文化宣传园地、家长学校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全乡各个领域营造廉政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六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做法来弘扬廉政光荣,腐败可耻。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拓展教育形式,挖掘教育资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以签订的党
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二是继续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握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大机关各服务窗口监管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大家服务意识,认真及时地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公开、公正、高效、便民。
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组织协调反腐倡廉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必斯营子乡纪委
二0一0年十一月二日
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推荐)三
党政公文决定范文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政公文决定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维护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就针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8月期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中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一)处分决定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宣布。处分决定一般应在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宣布并执行,而有的单位或部门为了缩小影响甚至不宣布,有的处分决定没有送达给本人。如我县某镇卫生院院长黎某某因犯受贿错误,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主管部门没有将处分决定送达给本人,直到调资时需出具处分决定,本人才到县纪委提及此事;某单位一受处分人员,来纪委申诉,其申诉的理由之一就是从未收到对其的处分决定。
(三)在年度考核、党员评议中未执行处分决定。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均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但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把关不严,违规确定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评议等次。
(四)处分决定归档材料不完备。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组织关系和行政关系分别隶属,党政纪处分决定没有装入其本人人事档案,有时由于传递延误或者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不能起到教育本人及其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效果;二是影响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到位,将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不能给干部的调职、调级、调资提供准确信息,给组织和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使用带来负面影响。
上述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有些领导或承办人员忽视党政纪条规的学习,忽视党政纪纪律的严肃性,党性原则不强,凭个人主观好恶办事;因关系网,凭人情左右原则,出现人情关系代替组织纪律,个人感情重于政策法规等不正常现象。
二、解决的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拓展思路,积极创新,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从四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分工,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各职能部门或单位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从制度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执行到位。
2、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者的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单位,一份单位盖章后带回存档。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等事项的处理要求和政策依据。明确告知不按《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的要求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程序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台账跟踪监督。为了保证所下发制度规定的事项落到实处,将处分期内人员建立台账,平时根据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事项对受处分人员跟踪监督,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作和联系,把好受处分者职务、工资调整关。
(三)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年终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就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厂厂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厂务公开的原则
1、遵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
2、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有利于增加企业管理工作透明度;
4、有利于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5、有利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
2、企业财务状况;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厂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和负责部门。(见附页)
四、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由厂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成立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厂主管领导、纪委、工会、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厂党委书记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厂工会、办公室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厂务公开的情况。
附:厂务公开的项目、责任部门、形式和程序
一、企业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办公室
(二)主管部门的责任,通过有效途径,使职工了解企业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情况,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对合理部分予以采纳。
(三)公开内容
1、计划编制的原则;
2、计划的内容和计划分解、落实情况;
3、计划执行结果。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初稿,经法人代表、总经理同意后由厂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2、召开企业中层干部扩大会议,对上述计划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3、提交厂职代会讨论审议,定稿后上报…..集团公司;
4、由各部室、分厂向干部、职工公布和贯彻上述计划;
5、半年或一年总结执行结果向职工公布。
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办公室
(二)主管部门责任:通过有效的途径,使厂职工了解决定的背景、原则和内容,征询意见、建议,整理成文。
(三)公开内容
1、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背景和决策原则:
2、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的内容和情况。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1、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由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根据企业各时期的情况提出,由办公室写出初稿,送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征询有关部室、分厂意见后形成正式决策;
2、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应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3、正式公布实施;
4、公布实施结果。
三、重大改革方案公开细则
(一)主管部门:改革项目部门负责,办公室协助。
(二)主管部门的责任:通过有效的适当途径,负责向职工公开企业重大改革方案,使职工了解本企业改革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合理部分加以采纳。
(三)公开内容
1、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目的和制定方案的依据;
2、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
3、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1、重大改革方案的讨论稿由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提出,提请法人代表审批,发送其他厂领导,有关部门和职工讨论,归纳意见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修改;
2、正式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公布实施;
4、公布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结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20xx年9月16日)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以下简称“三乱”)的情况,曾多次发布文件严加制止。各地区、各部门虽进行了一些清理整顿,但总的来说,效果不明显,问题仍相当严重。不少地区和单位继续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名目繁多,标准过高;有的随意对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罚款,甚至乱设关卡,敲诈勒索;有的搞建设、办事业不量力而行,强制集资摊派;有的财务管理混乱,监督检查不严,违法违纪现象经常发生。“三乱”屡禁不止,日趋严重,已成为一个尖锐的社会同题,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当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同时,必须下大决心对“三乱”进行综合治理,坚决加以制止。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制止“三乱”的紧迫感。“三乱”的出现,有体制改革不配套、经济过热、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原因,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有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对“三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不严,清理整顿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坚决制止“三乱”,关键在于各级党政领导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必须看到“三乱”不仅加重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负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和浪费,而且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助长了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挫伤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积极性,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制止“三乱”提到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来认识,把制止“三乱”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结合起来,作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解决。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持量力而行和勤俭节约的原则,不能超越社会承受能力乱铺摊子,不能只顾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随意开收费的口子和乱罚款,自觉防止和抵制“三乱”的滋生和发展。
二、对现有的收费、罚款、集资项目和各种摊派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现有收费、罚款和集资项目的依据、标准、范围、资金用途和执收执罚单位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整顿收费、罚款、集资项目和执收执罚机构、现行规章、票据、执法纪律。在清理整顿时,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密切配合,协调进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带头清理整顿。在地方的中央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布置。各部门、各单位要先进行自查,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处理。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对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清理整顿,解决“滥、散、乱”的问题,取缔非法行为,维护合法的收费、罚款和集资。
三、严格审核收费、罚款、集资项目和标准。对现有的收费、罚款、集资项目,要重新进行审核,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凡符合国家审批规定又合理的予以保留,继续执行,但对其中标准过高的要降下来。不合理的要取消,重复收取的要合并。不符合审批规定的收费项目,应立即停止执行。对其中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保留的,必须按规定权限重新申报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批准的一律取消。国家行政机关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除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者外,不准收费。罚款幅度过大的,要划清档次,明确标准。用集资建设的计划外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要停建。在清理整顿期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特批的外,不审批新的收费、罚款项目。
四、坚决禁止各种形式的摊派。国务院一九八八年四月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和一九九0年二月发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申: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之外,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无偿地、非自愿地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都是摊派,一律予以禁止。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准收取上述文件所禁止的费用,不得以赞助、捐赠等为名变相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摊派。企业自愿赞助、捐赠的,只准从企业留利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刊登广告和订阅报刊杂志,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用行政手段强行摊派。
五、明确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加强项目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两级。根据收费项目情况,分别由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和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重要项目须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设立各种基金的审批权集中到财政部,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重要的报国务院批准。各种证照的发放和收费要严格控制。罚款项目,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确定罚款项目,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报批。集资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坚持自愿、受益、适度、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集资项目,应由同级计委、财政部门会审,经当地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集资规模必须纳入国家计委下达给当地的投资计划,进不了计划的不准批准集资(乡镇企业的资金筹集管理,仍按财政部[86]财农字第306号文件执行)。
六、建立健全收费、罚款和集资的财务、票证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照资金性质分别纳入财政预算或预算外管理。罚款收入上交财政,取消各种形式的罚没收入提留分成办法;执法部门所需办案和业务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对集资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基本建设的,要统一存入当地财政在建设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和建设银行监督使用。上述各项收支都要入帐,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或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挪用私分或私设“小金库”。有关单位在收费时必须持“收费许可证”。各种收费和罚款,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票据,否则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
七、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努力减少各种收费。对以收费为主要经费来源的单位。经过清理要撤并一批。确时需要保留的单位,经批准可继续准予适当收费或增加财政拨款。对各类检查站(点),要减少数量,尽可能实行部门联合检查。目前,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过多过滥,民政部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这次清理整顿重新审核。对不符合社会需要、不具备基本活动条件的,应予撤销。对行业、学科分工过细或重复成立的,要进行合并。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不得向社会收取费用。会费的收取标准,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今后除特殊情况外,新增加的工作必须由原职能部门承担,不准另设机构,也不准以自行收费不要财政负担为由,搞编外机构和人员。
八、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今后,各级政府要把对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的检查列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之制度化、经常化。财政、物价、审计、监察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会可结合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这方面的检查。可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查,进行监督。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及时处理。要通过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公布收费、罚款项目和标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公开处理。有关单位要亮证执收执罚。各级财政、物价、计委(经委)、农业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对“三乱”建立举报制度,负责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依法制止“三乱”。要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运用法律、法规、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执收执罚人员的监督,形成一种抵制“三乱”的社会监督机制。对目无法纪,继续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单位,其非法收入除按规定退还被收、被罚、被摊派的单位和个人,其余全部没收上交财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主管部门给予这些单位和审批部门领导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私分财物、贪赃枉法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者,要依法从重处理,决不姑息。
九、大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应该肯定,我们的执法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多数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但确有少数执法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要大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要使每个执法人员懂得,他们是代表国家执法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声誉,应更加自觉地秉公执法。对执法严明的,要加以表彰;对不适合做执法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少数贪赃枉法的,要坚决清除;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处。对新上岗的执收执罚人员,要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对执法机关中已招收的合同工,必须重新全面审核,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才可从事执法工作。今后,有关部门不得招收合同工、临时工行使执法权。
十、切实加强对治理“三乱”工作的领导。制止“三乱”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参加,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理“三乱”的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一位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在治理“三乱”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清理整顿乱收费的工作,由物价、财政部门负责;清理整顿各种摊派的工作,由计委(经委)负责;清理整顿乱罚款的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以上各项涉及农民负担的,要与农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本决定提出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部署,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搞完,已经开展清理整顿的地区和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这项工作抓深抓细,不能走过场。清理整顿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推荐)四
上半年以来,中共札达县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统筹安排部署、系统谋划推进、严格监督执纪,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职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县委班子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讲廉政党课、参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签订承诺书,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发现纠治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召开十届县纪委二次全会、县委常委会及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听取党委(党组)、常委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组织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及“作风建设怎么看、工作怎么干”大讨论,在县级干部和科级“一把手”中开展政治家访、“廉内助”专题党课,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扎实开展“一卡通”、个人借款、粮食购销、私车公养等专项清理;紧盯重要节点,围绕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职人员参赌涉赌、酒驾醉驾等易发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约谈27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273.8万元。
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抓手,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解决困扰基层干事创业的作风顽疾。围绕落实地委、行署工作部署,紧盯维护稳定、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强边固边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推动解决问题200余个。精准执行容错纠错机制,将98名肯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任用到关键岗位,进一步树立了“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
下半年,中共札达县委将持续严明政治纪律,聚焦贯彻党中央、区党委决策部署、地委工作安排,聚焦落实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下大力气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监督、保障落实。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继续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党委实施办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全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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