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线入党的三个条件
火线入党的三个条件
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危急时刻,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的先进分子值得表彰,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入党。依据是:
1 党章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2 中组部《关于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抗震救灾中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模范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组电明字[20_]26号)精神,现就对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抗震救灾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第二,对在抗震救灾第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抗震救灾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第三,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工作。
第四,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有关党组织要慎之又慎,严格把关,做到手续完备。对于缩短培养考察期和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而发展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期间,有关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培训工作。
第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上述规定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_年5月22日
3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党委组织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部分中管金融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国铁路党组组织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这场疫情防控斗争中,对那些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根据其表现火线发展入党。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在抗疫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在抗疫一线发展党员作为贏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把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及时发展入党,激励一线人员坚定信念、顽强斗争,满怀信心投入到抗疫斗争中去。能够火线入党的,要加紧工作、及时发展入党;暂不能发展入党的,要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二、对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等,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对上一线前以及在抗疫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抗疫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吸收其为预备党员。经上级党委批准在抗疫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上述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三、抗疫一线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四、对抗疫一线发展的预备党员,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跟踪培养,教育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因客观条件限制,在抗疫一线确实不能履行有关程序的,在条件具备或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必要手续。对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要持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疫情结束后,临时党组织发展的党员以及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的情况,要与其工作单位党组织做好交接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_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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