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的若干问题
【摘 要 题】本期聚焦
【关 键 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历史地位/科学评价
【 正 文】
一般地说,弄清楚一个革命的思想、学说、理论的历史地位至关重要,因为惟有如此,才能深刻地理解它,始终地坚持它,自觉地实践它。对于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这样,对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是这样。特殊地说,正确理解十六大作出的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的重大决策,关键在于弄清楚它的历史地位;当前部分同志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性质、意义和作用等还有一些不同的认识,症结就在于对它的历史地位的理解不尽一致。因此,在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研究中,历史地位问题是首要的第一位的问题。
一、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的内在含义和准确表述
什么是“历史地位”?它的内容和含义是什么?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界定的,否则我们的研究就缺乏共同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如何来作这样的界定呢?不妨从我们党对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历次评价中去寻求答案。 关于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说,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引我们实现新的历史任务的强大思想武器”(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13、39页。)。1997年2月,中央在悼念邓小平逝世的文献中,强调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引导我们胜利前进的科学指南”(注:《敬爱的邓小平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人民出版社1997年2月,第8~9页。)。同年5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的讲话和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对这个理论进行更全面更确切的评价:首次正式提出“邓小平理论”的概念;开宗明义地宣布“旗帜问题至关紧要”;作出这个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的新论断;指出要“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1998年,江泽民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的讲话,又在已往多次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连贯起来的概括:“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694页。)
综观我们党对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历次评价,可以知道,所谓“历史地位”的含义有二:一是它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的地位,实质是它与老祖宗的关系问题;二是它在党的全部思想和工作中的地位,实质是它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作用问题。对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也可以从这两重含义上去理解。
十六大报告在阐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提出了两个关键性的论断。
其一,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这是从第一重含义上讲“三个代表”的历史地位,说的是它与老祖宗的关系问题。一方面,肯定“三个代表”是在前人创造的思想资料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最深厚的思想理论渊源,寓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中。继承和坚持这些基本原理,是提出“三个代表”的思想前提和理论基础。也就是说,它与老祖宗一脉相承,在本质上,它姓“马”,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学说和理论;另一方面,肯定“三个代表”是着眼于时代和形势的发展变化及其对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而提出的,是在新条件新情况下对老祖宗学说的运用、发展和创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创造精神。它没有丢老祖宗,又说出了老祖宗未曾说过的新话。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更紧密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达到的最新境界,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理论创新的一个重大成果。 以上两个关键性论断联结和统一起来,构成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的评价。这一评价,不仅在内容上体现了它与老祖宗的关系和它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作用,而且在表述上十分完善、严谨、准确和清晰。所以从方法论上说,这一评价和表述与我们党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历史地位的评价和表述,也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点需要提及的是:十六大报告对“三个代表”的评价和表述,如同以前党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评价和表述一样,也有“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的定语。这主要是就“三个代表”形成的原因和条件而言的,并非“历史地位”的一个必要内涵。但是这一定语极为重要,因为它一则反映了实际情况,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再则充分肯定了党的领导集体乃至全党在理论创新中的作用,而不完全归功于新理论的主要创立者,体现了唯物史观关于个别领袖人物与领导集体的关系、关于个人和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立场。
二、关于科学评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需要把握的几个尺度
对一个革命的思想、学说、理论的历史地位作出评价,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必须慎之又慎,不可造次;应当采取科学态度,绝不信口杜撰。科学的态度就是实事求是。衡量是否做到这一点,主要有四条。第一,是不是在理论上站得住。正确的评价,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排除任何形而上学和唯心史观的东西。第二,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正确的评价,应当尊重客观,尊重事实,从客观事实出发,用客观事实来剪裁,轻重得体,恰到好处,不穿凿附会,不张冠李戴,不以管窥天,不以偏概全,屏弃任何主观臆断或感情用事。第三,是不是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正确的评价,应当着眼于长远,着眼于未来,着眼于历史的发展,力戒政治上的短视,不能只根据现实的需要而不顾及后人可能作出的反应和评述,搞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第四,是不是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正确的评价,应当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点,估计大多数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认知水平和觉悟程度,考虑到他们要有一个在逐渐提高认识和加深理解的基础上达到心悦诚服的过程,而不能只从少数先进分子或理论家的接受能力出发,操之过急,“一步到位”。以上四条,也可以看作是我们评价“三个代表”历史地位所应当把握的一些基本尺度。
在对革命学说的历史地位的评价问题上,我们有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值得借鉴。 又如对邓小平理论的评价,十四大和十五大报告把它定位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这里的关键词同样是“中国”或“当代中国”,对邓小平理论的作用和意义,加以严格的地域上的界定,而且“当代”一词,还含有从历史和时代性上加以界定之意,从而也凸现了这一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但是实际上,一些同志往往离开这一客观、科学的评价作任意的发挥,其中贬低者有之,拔高者也有之。在邓小平理论与老祖宗的关系问题上,贬低者不承认它姓“马”,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甚至贬之为“修正主义”,更不承认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老祖宗的学说推向前进了;拔高者则又重复历史上的“全面发展”论和“第三个里程碑”论,突出强调它的国际性质和世界普遍意义。在邓小平理论与我们党的全部思想和工作的关系问题上,贬低者认为它无非是邓小平的谈话和讲话的汇集,不形成为一种理论,更谈不上是一种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当然也就难于成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拔高者则把它看成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可以当作包医百病的万应灵丹,并动辄提出“邓小平××思想”(如审美思想、体育思想、秘书思想、人民教师思想、科学预见思想等等)的概念,把邓小平讲过的关于某一领域某一问题的意见,都牵强地提升到“思想”的亦即理论的高度。其实,凡事都有一个度,恰如其分才是适度。过与不及,任意褒贬,都是在理论上站不住,也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当然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并且不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有弊而无利,有害而无益。只有把认识统一到十四大、十五大的论断上来,才能科学对待邓小平理论,正确坚持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三、关于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的主要依据和深层原因
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是十六大的一个历史性决策。为什么要作出这一决策呢?总的说,是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但是这样说尚嫌抽象和笼统,还须深入和发挥。
近来有的报刊文章已经提出了一种解释,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三个代表”回答的是“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问题是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中的关键问题。关键问题与基本问题是完全一致、不可分割的,因而“三个代表”与邓小平理论一样,成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这一解释不无道理,但似乎没有说到点子上。因为按此逻辑,由于“关键问题”只是“基本问题”的一部分,“三个代表”尽管科学地回答了关键问题,毕竟属于党建理论,它应当成为我们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却不能说明它何以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可见为了真正说明问题,还得有所超越,“另辟蹊径”,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证确立“三个代表”的指导地位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即主要依据和深层原因。 第二,联系“三个代表”与十三年基本经验的关系来看,它全面体现了“四个基本”从而深刻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律。十六大报告把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高度精练地概括为“十个坚持”。它完整地反映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是全面贯彻执行这“三个基本”的经验,是对这些经验的提炼和升华、系统化和科学化。它融“三个基本”于其中,与之浑然一体,构成由理论、路线、政策、经验四者相互联系、辩证结合的“四个基本”的科学体系。基本经验既是实践基本理论的结晶,又在众多的方面完善发展了基本理论,生动体现了继承与发展、坚持与创新的统一,集中反映了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理论上作出的贡献。基本经验不是零碎的片面的经验,而是全面的系统的经验,具有不可置疑的真理性。它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律,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轨道和模式,进一步指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要走的道路。而“三个代表”与基本经验,有着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和关系。十六大报告指出:“这些经验,联系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十条基本经验最终归结为“三个代表”,实际上是对“三个代表”的性质、内涵和意义,进一步作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界定,表明我们所说的“三个代表”,是既在邓小平理论总框架之内又把邓小平理论向前推进了的“三个代表”是以“十个坚持”为实质和真谛的“三个代表”,是充分体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三个代表”,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方向总目标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三个代表”,一言以蔽之,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代表”,而决非是从“左”的或右的方面加以误解和曲解的“三个代表”。惟其如此,它完全有必要也有资格成为我们党的全部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三,联系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与时俱进的历史轨迹来看,确立“三个代表”的指导地位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紧跟时代进步潮流的必然要求。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实现与时俱进,首先是党的指导思想要与时俱进。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是最根本的与时俱进,是全部理论和工作与时俱进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党在历史上就是这么做的。党从成立时起,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在二十多年斗争实践中,党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艰辛探索中国革命的特殊道路,由此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在七大上确立了它的指导地位。这是党的指导思想的一次与时俱进,为民主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最重要的思想理论基础。在建国以后几十年的奋斗中,党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艰辛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道路,由此形成了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十四大上确立了它的指导地位,在十五大上载入党章。这是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十五大以来,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着眼于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着眼于紧跟时代进步的潮流,着眼于世纪之交面临的崭新课题和严峻挑战,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十六大上确立了它的指导地位。这是党的指导思想的再一次与时俱进,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达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新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总之,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把“三个代表”确立为指导思想,如同把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确立为指导思想一样,是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符合历史前进的逻辑,体现时代进步的要求。
四、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的关系
首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一下十六大党章的表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因此,准确而无片面性的提法,应当是:“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当然,为了叙述的简便和明了,通常说成“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未尝不可。但是在严格意义上,这样的说法尚欠科学,因为这易于使人误解为现在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已经改变了。
其次,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部分同志中确实存在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否已经改变的疑问,有的同志则认为根据新的形势和条件,党的指导思想应当随之而改变。这就涉及在新的世纪里我们党还要不要继续高兴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问题。这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带根本性的问题,不搞清楚不行。其实,十六大报告早就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报告在宣布十六大的主题、总结十三年基本经验、阐发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述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时,一再强调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这一精神,贯穿在通篇十六大报告之中。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对这一精神作出充分的有说服力的论证。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怎么认识这些年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此,我们也要坚持辩证的观点和分析方法,防止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即:一方面,要承认这种发展变化是重大的和深刻的,"5•31"讲话指出的“四个一定要”看到和估计到,就是说的这种发展变化。这种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正是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之所在。另一方面,也要肯定从根本上看有六个没有变,一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二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历史方位没有变,三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四是由主要矛盾决定的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方向总目标没有变,六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没有变,而所有这些,都属于邓小平理论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之列。正是这“六个没有变”,决定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尤其是它对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指导作用,没有也不可能变。在新的世纪中,邓小平理论仍然是我们必须高举的伟大旗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虽然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要随着形势和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把“三个代表”写到党的旗帜上,但并不存在改变指导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取代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问题。我们决不可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变成口号,使之流于形式,而应当一如既往地把它扎根在头脑中,落实在行动上,否则就是数典而忘祖,得鱼而忘筌,丢掉老祖宗了。 因此,“三个代表”与邓小平理论是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是完全一致的,决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乃至对立起来。当年十五大报告在阐述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时指出,这一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在当代中国,“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与此同理,今天我们也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在当代中国,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真正坚持邓小平理论;确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就是真正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有些同志在学习十六大报告时提出了“现在是高举四面旗帜”的观点。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从归根结底的最本质的意义上说,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旗帜只有一面,即马克思主义的旗帜。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这面旗帜中前后相继、一脉相承的各具时代特色和历史作用的内容,而不是什么相互并立或可以依次替代的“四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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