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后感初中作文(九篇)
读后感初中作文一
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
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
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
匆匆忙忙地赶了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
读后感初中作文二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读后感初中作文三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文学性很强的哲学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以苏菲不断受到一位神秘人寄来的信件为线索,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盒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本来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的语言来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书中刻画了一个勇敢,聪颖的少女——苏菲。因为追求哲学,就一定要有好奇心,这正是苏菲最大的特点,所以我觉得作者刻画这个人物的用意就在于此。
为了向人们解开世界历史之谜,书中涉及的内容很多。从远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同时期,有哪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主要讨论的题目是什么,一些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这本书都详细地为人们做了讲解,仿佛整部世界哲学史在你面前演变了一遍。它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
书中讲述了不少的人生道理,使我获益良多。而它所讲述的有关哲学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其实当中的道理很多问题我也曾想过,但这些问题都在头脑中一闪而过,因为我觉得它对我来说实在太陌生。当我读完此书后,我觉得一个生存在世界上的人,连世界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也不曾去想,未免有些幼稚。
其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有关雅典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故事。大约在公元前三四百年左右,出现了一位对欧洲思想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苏格拉底。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人谈话能够不断揭露人们思想上的弱点,令人可以领悟哲学的真理。然而对某些人而言,这样的谈话无疑是当众出丑,并成为众人的笑柄,对于那些有头有脸的人,这就难以接受。公元前399年,他被指控"宣扬新的神明,腐化青年人"而被处以死刑。它本可以恳求陪审团手下留情,免于一死。
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重视良心与真理,到生命结束也是为了真理。他那种为了真理而战,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使我更深切的体会到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这句话的含义。
《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也为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读后感初中作文四
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汉、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戏曲家,是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采用浅近的文言,明快流畅,雅俗共赏;笔法富于变化,对比映衬,旁冗侧出,波澜曲折,摇曳多姿。又以宏伟的结构,把百年左右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组织得完整严密,叙述得有条不紊、前后呼应,彼此关联,环环紧扣,层层推进。光是《三国演义》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滚滚长江,涛涛东流,多少英雄像翻飞的浪花般消逝。古今英雄的功成名就,都是一场空,都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逝了。当年的江山依然存在,太阳依然日升日落。在江边的白发隐士,早已看惯了岁月的变化。和老友难得见了面,痛快地畅饮一杯酒,古往今来的多少事,都付诸于人们的谈笑之中。这首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让读者感受苍凉悲壮的同时,这首词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是非成败头空”既有大英雄功成名就后的失落、孤独感,又暗含着高山隐士对名利的淡泊、轻视。既然“是非成败”都如同过眼烟云,就不必耿耿于怀、斤斤计较;不如寄情山水,托趣渔樵,与秋月春风为伴,自在自得。作者看透了朝廷的腐败,不愿阿附权贵,宁肯终老边荒而保持自己的节操。因此他以与知己相逢为乐事,把历代兴亡作为谈资笑料以助酒兴,表现出鄙夷世俗、淡泊洒脱的情怀。
无论过去,当下,还是以后,追逐名利似乎总是一些人的生存方式,然而名缰利锁又往往令人痛苦不堪,难以自拔。
所以我们要淡泊于名利,方能成大器,方能攀上高峰!在物欲、名利横流的当今,有志者更应守住淡泊,向自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
读后感初中作文五
《雷雨》是曹禺先生久演不衰的代表作之一。其成功首先是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给读者、观众呈现了一些个性丰富、情感饱满的形象:虚伪的周朴园,隐忍的侍萍,懦弱的周萍,天真、单纯的周冲和四凤,猥琐的鲁贵,斗激的鲁大海——而最有“雷雨”气息的就是敢爱敢恨的繁漪。她,作为一个受了新教育的中国旧式女人,为了挽留她转瞬即逝的爱情,她不顾一切地燃烧了自己,也冲破了封建家庭的枷锁。或许,曹禺先生想说:一只飞蛾扑火只能牺牲自己,可无数的飞蛾呢?那将会是一场雷雨。
在繁漪出场前,曹禺先生给了她一段冗长的舞台提示,清晰刻画了她的形象。这是个绵里藏针的女人,一个内心燃着野火的忧郁太太。“当她陷于情感的冥想中,忽然愉快地笑着;当她见着她所爱的,红晕的颜色为快乐散布在脸上,两颊的笑涡也显出来的时节,你才觉得出她是能被人家爱的,应当被人爱的,你才知道她到底是一个女人,跟一切年青的女人一样。”毕竟,“她有更原始的一点野性:在她的心,她的胆量,她的狂热的思想,在她莫名其妙的决断时忽然来的力量”。所以,这段提示就写出了繁漪的本质特色:她敢爱,她敢狂热地用真心追求爱情;她敢恨,她能反抗一切阻碍她守住爱情的力量。于是,在接下来的七次出场中,三次对周萍的倾诉,三次情感的爆发,三次推动情节发展的行动,她唯一的动机就是——阻止周萍离开,留住她的爱情!虽然悲剧发生的直接推动力是她,可她的动机就决定了,这是个可怜可爱可敬的女人。
在第一次出场中,她与各主要角色的关系就在对话中一览无余。对四凤,她有难以掩饰的嫉妒,可还没忘端着太太的架子;对周冲,她爱儿子,可又不能全心全意地做个好妈妈;对周萍,她表面客气,可话里藏话;对朴园,她反抗的同时也努力压制愤恨;还有知道她秘密的小人鲁贵,在旁存在威胁。她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次出场她与萍独处,直接向萍诉衷肠,也是首次情感爆发。她对他揭开周朴园的虚伪面具,希望萍能和以前一样同情她的处境,救人救到底。可萍一味退缩。“(一字一字地)我希望你不要走。”繁漪直接吐露心声,可萍依旧不理会。她大骂:“都是没有用,胆小怕事,不值得人为他牺牲的东西!我恨着我早没有知道你!”“一个女子,你记着,不能受两代的欺侮。”她的敢爱敢恨,她的反抗精神,随着这几句话声声砸在观众心上。
第三次出场,繁漪为着留住周萍,采取了首次行动——说服鲁妈将四凤带走。这个行动,使得鲁妈有可能来到周公馆,从而与周朴园重逢。但其实,这个行动也能反应出她的可爱之处。她作为有地位的太太,完全可以直接将四凤辞退,甚至迫害,在那个年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她客客气气地与鲁妈交谈,聪明地让鲁妈自己提出将四凤带走,还送四凤旧衣服。所以繁漪也是无可厚非的。
接着第四次出场,她得知萍要在晚上去找四凤,激起了对萍的第二次挽留。上次她还企图诱发他的同情,这次,失望的她直接威胁他:“你不要把一个失望的女人逼的太狠了,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小心,现在风暴就要起来了!”这为她之后的行动埋下了伏笔。
果然,她第五次出场就开始了报复行动。这次出场十分短暂,连一句话也没有。她只有一个动作——在窗外关上了窗户。这个行动使周萍与四凤的关系暴露在鲁妈面前,矛盾进一步激化了,真相也愈发有机会浮出水面。
到了第六次出场,她的脸惨白而冷酷,“爱和恨烧尽了女人一切的仪态,她像是厌弃了一切,只有计算着如何报复的心念在心中起伏”。见了朴园,她轻蔑而暴躁地反抗他的意志,倒真有些病态。而见到周萍,不甘心的她发出了最后的挽留。开始她和之前一样,想用自己即将成为疯子的可能博得萍一丝怜悯,可萍却一了百了的激怒她。这时,她的情感第二次爆发,“眼睛里射出疯狂的火”。然而这次的疯狂并不是表现在大吼大叫上。她压制了自己,变成了低声下气地说话。一直是无畏反抗,尖锐威胁的她,此时一反常态,扔掉了她最宝贵的尊严。这最后的恳求实在令人酸楚,然而还是失败了。
她很清楚她留不住周萍的心了。可她不愿放过最后一个机会,哪怕只是为了报复,不让任何人有好日子过。于是,她第七次出场了,进行了最关键的行动。在周萍就要带四凤私奔的时候,她锁了门,还叫来了周冲。没想到善良的冲丝毫不阻拦哥哥和四凤,一气之下,她的情感彻底爆发了。她不顾一切地把她的爱情公之于众,不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虽然明明知道爱情已逝。众人愣在原地时,她借着火样燃烧的勇气,便拿出最后一张王牌,喊出了周朴园,让全家人面对面。至此,她自己一个人,一步步把故事推向了高潮,推向了真相。最后再让自己跌落下来,成为彻底的疯子。
就是这样的三次挽留、三次行动、三次爆发,繁漪,一个单薄的女人,用她对爱情的执着、对压制的反抗,飞蛾扑火般地燃烧了自己,却打碎了一个封建家庭维系了一个世纪的辉煌假象。在那个只能制造悲剧的时代里,这么个扑火的飞蛾,恰恰也是星星的希望之火。
读后感初中作文六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应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貌。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貌,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读后感初中作文七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读后感初中作文八
《黑骏马》作者安娜·西韦尔一生只创作了《黑骏马》一部小说。作者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黑骏马一生的辛酸经历,它是一匹性格温顺,精力旺盛,身强力壮的优种马,然而命运多舛,几易其主,开始是在尊贵的庄园主那里理解厚待,然而好景不长,主人家变故,黑骏马被卖。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又被卖,成了出租马,最后沦落为伦敦街头的苦力马,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但晚年的黑骏马有了个好归宿。
黑骏马的生活真是十分的奇特,不停的变主人,它也没有为此失望,也没有堕落下去,而是坚强的活着()。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能够对它们十分地粗鲁,要保护动物。安娜·西韦尔在14岁时不慎摔坏了膝盖骨,落下了残疾,她常常驾着一匹矮脚马拉的马车出游。安娜从小就喜爱动物,憎恶各种虐待动物的行为。她对马的感情尤其强烈,她不仅仅明白马,还掌握了超多的马术知识。
去世前卧病在床,花了长达8年的时刻创作了这部极具影响力的小说,她创作《黑骏马》就是呼吁人们必须要善待动物。伤情的句子
安娜动物始终充满着仁慈之心,无其是与人类平等的生物。她驾车从来不用鞭子,而是透过缰绳的变化和自己的生活来指挥马。在她们家,绝不允许出现虐待马的事情,马和人友好的相处。要是出门碰到别人残忍地鞭打马。她都会上前去劝阻,尽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虐待动物是多么残忍,错误的行为,就应要保护马。
此刻世界上有许多流浪的小狗和小猫,如果不是有专门收养它们的部门恐怕它们也活不了的,如果每个人都愿意收养一只动物,那么这些可怜的动物们就不会可怜了。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果收养了它们,就不就应虐待它们,应为它们也是有思维的。从黑骏马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很多人类的品质:诚实可靠,坚强勇敢,温顺友善。虽然他经历磨难,却始终没变。这不禁引发了我们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就应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这么不屑一顾的虐待动物,不正是我们模视了动物身上的优秀品质吗?人不是就应好好地体会动物身上的辛酸吗?正因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啊!
我们要呼吁生变的人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它们,让安娜的愿望实现吧!
读后感初中作文九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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