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年级上六单元北师大版作文:一只义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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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则报道:南京的孔老伯不幸在晨练时昏迷,他的小狗“仔仔”以不停的吠叫让人救援孔老伯。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把孔老伯抱上担架后,“仔仔”还趴在孔老伯清晨倒地的位置,眼里似乎还含着泪。然而,孔老伯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仔仔”,“仔仔”伤心得不吃不喝,任人如何劝也无济于事。十天之后,奄奄一息的“仔仔”追随主人“仙逝”。
我在想,狗这种被人长期驯化的动物实在可怜可悲。它原本是有野性的,生于大自然,有广阔无垠的自由天地。然而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把目光投向这些无辜的动物身上——猎人培养出猎狗,让它们协助自己捕猎;警方为了便于找到线索,训练出警犬;居民训练出家狗,用来看门……我想人人都不希望受束缚吧,任何一个生命都渴望自由。然而人类却把狗驯化成忠仆,让它们为自己效劳,不知有没有想过狗的感受?
我常常见到这种情景:一个人在遛狗,另一个遛狗的人刚好从远处走来。于是这两只狗“汪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缠打在一起,这时主人连忙拉开它们,它们仍然“汪汪汪”地对叫,好像很不舍的样子。有人说,这是狗和狗之间的亲昵;有人说,这是异种狗之间的猎奇心理;有人说……这些答案可能不错,但谁能否定这不是一种久违的关心?谁能否定这不是在倾诉各自的心事?
如果说人类驯化狗是社会需要,这还可以理解,但现实中的狗已经不仅仅是符合人类利益那么简单了,它已延伸成一种丑陋的“文化现象”和变态的“审美观念”了。
翻看任何一本字典,你会发现,含“狗”字的词组几乎都是贬义的。这里顺便列几个:狗命、狗胆包天、狗刨、狗*、狗眼看人低、狗嘴吐不出象牙,就连那个“狗”字,虽然形似,却并不雅,这是后话。我不知造字者在造这个字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也不知编字者在编这个字的时候有什么感受。但我可以想象,如果造字者是狗的话,它肯定会毫无顾虑地把这个字抹掉。

更值得说的是,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狗”成了低俗卑鄙的象征。脏话里出现“狗”字(这种情况在农村里比较多),书面上连骂带讽也出现“狗”字。人们把低眉顺眼的人比作狗,把吮痈舐痔的人比作狗,把背信弃义的人比作狗,把无理取闹的人比作狗……更可笑的是,某君在遛狗的时候,忽然撞见他最恨之入骨的人,猛地朝那个人吐唾沫:“呸,你这狗……”他的狗听了,是默默地忍受着奇耻大辱?还是奋跃而起,呲牙咧嘴?好啊,你们人类一方面利用我,我能理解,另一方面却在讽刺我,压榨我,你们安的是什么心?
想必孔老伯对“仔仔”用情太深,彼此间都能感应得到,所以当孔老伯抢救无效时,“仔仔”以死明志,以示其对主人的忠心。其它狗同胞也会为救主人或是主人逝世时做出这一“壮举”吧?它们实在可怜可悲,忠心于主人到以死明志的程度,这简直比窦娥还冤!
然而我又想到,狗会不爱惜生命吗?难道狗妈妈没有告诉它,孩子,生命只有一次,命运就在你的手中,好好把握吧?若非致命疾病或者寿终或者精神错乱,它是不会死的。所以我想,“仔仔”随主人而去的原因除了是要报答主人的恩情,以表忠心,还有厌恶尘世的因素吧?它可能想,我死后就再无烦恼了,不必为尘世的烦言碎语所羁绊,不再任人宰割、挖苦、讽刺、压榨了吧?它也许想告诉它的同胞,主亡我亡,不然没有好果子吃的道理吧?
我倒希望“正名者”能替“仔仔”申申冤,化“狗”为“犬”,虽略含谑意,但至少告慰“仔仔”之灵,也算是给活着的犬的一个交代。
如此一来,是不是能解决“主亡犬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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