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督察要点,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紧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4月4日上午,我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为我们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突出工作摆位,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坚定不移推进宪法实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宪法至上理念,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监督,保证法制统一。要扎实做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紧紧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重要保证。起草部门及时将送审稿及有关材料报送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并保证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三、紧紧围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开展督察
(一)全面执行“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韶府发函〔2023〕2号),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和“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身份信息、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公示。二是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项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安全生产重点执法领城严格执法情况。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扎实推进执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安监总政法〔2023〕137号),综合我局权责清单,明确我局执法内容,强化法律法规执行力,减少处罚弹性,规范各执法科室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3年1至10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检查企业3607家(次),排查事故隐患5322项(其中已整改4990项),下达整改通知书805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8家,行政处罚77次罚金475.35万元。不存在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
(三)我局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韶安监管〔2023〕96号),强化各科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的认识,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作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明确信息录入工作主办科室,指派专人负责,确保”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工作落实到位。
(四)深入贯彻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打破“巻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2023年6月,我局制定了《行政审批“马上办”业务管理制度(试行)》,率先将11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马上办”,只设定承办与核准发证两道程序,提高了办理效率;同时,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法定办理期限基础上再压缩一半,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做好各项上线工作,简化材料清单,部分项目的材料清单精减30%以上,提高了审批效率。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申报中,取消需派出所出具的有关信息变更证明,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理信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五)落实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或推送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东政务服务网、局官方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网等主流媒体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二是建立健全失信工作机制,2023年底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韶关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监管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23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制定了《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进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行政执法全覆盖。我局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名录库,编制了抽查事项清单,并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检查结果在我局网站公开。
四、紧紧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指引》(粤安监〔2023〕185号),我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业务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有效保护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加强对企业行政执法规范监督和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对查证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复议,有错必纠。2023年9月,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推广生产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经验做法的工作方案》,切实贯彻落实******指出的“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鼓励企业及劳动者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助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荆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整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法治工作,对法治宣传培训、购买法律服务、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发布服务和监管事项。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3.0系统中,认领并发布依申请事项11条,发布依职权事项169条。二是简化办理程序。11条依申请事项全部可网上办理,8项为即办件,其余3项均将办理时限压缩为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在安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了监管的方式,提升了执法效能。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对15家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覆盖京山市、钟祥市、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等县市区,共计下达 2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查处问题 14项,真正实现随机抽查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推进“零点行动”,分别在 9月16日、19日、29日3次组织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及新闻媒体,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零点行动”,共夜查生产经营单位26家,对胡集镇查获的2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了违法行为证据收集,查封了非法加油设备、车辆,并将负责人、驾驶员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调查。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对人事任免、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合同等4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党组会集体讨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局务会明确要求,本局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当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否则不得发布施行。今年以来,我局多次配合市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完成规范新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法律顾问聘请工作,与邦伦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决策咨询的把关、普法培训教育、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抓计划执法。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23〕150号)》,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要点,报市政府审批、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后严格实施、定期考核,执法计划完成率达到了100%。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执法程序化、文书规范化、处罚透明化、往来书面化;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执法,需2名以上执法人员同行,亮证执法,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处罚决定全部实行7个工作日之内网上公开。三是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于执法过程记录的资料严格依法依规保存。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做到重大案件的立案和行政处罚决定均经过案审委讨论决定,有效提高了执法案件的质量。在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组织调查、取证、立案,按时限结案,坚决做到处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决定适当。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了2023年度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系统执法卷宗、群众举报投诉情况进行了摸底建档。六是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参与执法的干部,均持有湖北省行政执法证和湖北省监察执法证。本年度已经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3批共19名干部参加了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持证培训和考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查处工作。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理顺了举报核查工作程序。修订了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及处理工作规则,对举报核查的程序、要求、时限等做了进一步量化、细化,有效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工作网站公开信息,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工作要点,对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进行安排,目前已按计划开展3期培训。其中8月份培训工作报请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学习会,邀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邬燕云同志为市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领导等作了辅导报告。二是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知识竞赛。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发文,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参与为期一月的应急管理知识竞赛,并获得省级竞赛资格,最终取得省级竞赛优胜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有待于提高。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偏低,给行政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执法环境还应进一步加强。目前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强调监管服务、教育为主与严格执法之间存在矛盾,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面临着挑战,立案查处较少,执法手段偏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升应急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透明度,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构建执法与监督并重的权力运行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扎实落实《昌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按照《昌邑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聚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昌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任务目标和措施贯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二、强化队伍建设,为了强化教育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我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积极完成各种安全监管任务的同时,每周五下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知识,及时交流并讨论分析日常执法过程中碰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应用能力,塑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高效的安监队伍。为了强化普法教育宣传力度,开展2023“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发放安全知识读本2000册、宣传单2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80余块、设立咨询台22个、悬挂宣传条幅14幅等。
三、制度执行到位,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先后制定了《昌邑市安监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安监局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安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等,从制度层面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标准、权限,确保权力在刚性制度约束下阳光运行。
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时报送市法制办的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潍坊市安监局法规科的季报表;市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安排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拒绝当事人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寻求救济,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已建立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办案场所、装备和经费保障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根据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关要求,打造与“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政务服务平台,制作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为增强市安监局综合窗口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促进程序简化、效能提升、服务规范、过程透明、再造流程、严谨公正、及时办结,打造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服务窗口,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缩短审批流程,坚决执行承诺办结时限,切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梳理现有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要件。
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在安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了监管的方式,提升了执法较能。对此,市安监局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对“双随机”抽查工作了全面的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
(二)突出工作重点,完善“一单两库”。一是编制“双随机”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确定科学抽查方式。制定严格的抽查计划,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每月至少4次。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有待于提高。
(二)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偏低,给行政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较淡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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