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一
一是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健全完善,灾情管理、灾民生活救助更加规范、高效,实现程序化操作、科学核报;二是城镇低保保障面达到9%,保障困难居民18000人,保障标准220元,人均月补差130元,低保申报、审批公开、公式化操作,档案管理电子化,实现“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三是城乡医疗救助覆盖全部城乡困难居民,取消救助门槛,对农村五保户医疗费用实行实报制;四是农村低保覆盖面达到3%左右,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五是是五保供养做到应保尽保,集中供养率达到30%,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标准,每一名五保对象每年可得到政府20_元的专项救助经费。
一是力争完成双拥模范县城的创建,组建管理规范的双拥组织,建立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建设双拥一条街,在全县服务性窗口设立“军人优先”标志,涉军群体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全社会形成“拥政爱民,拥军优属”的浓烈氛围;二是退伍安置工作实现日常化、市场化操作,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帮扶机制基本建立,政府单纯安置职能转变为服务、中介型职能,建立稳固的安置保障基金,城乡退伍军人同等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一是殡葬改革实现良性运行,全社会对遗体火化取得基本共识,每乡镇至少建设一所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收费合理、设施齐备的公益性墓地,火化率达100%,丧葬迷信行为基本杜绝,全县范围内消除坟头,殡仪服务水平满足丧属要求;二是完成楼门牌的的编制清理整顿,建立全县地名数据库;三是婚姻登记和社团管理实现高效、规范操作。
完成全县第七届村民委会员换届选举工作,优化村级干部队伍;落实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为建设新农村打牢基础;推动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实现经常化、规范化。
一是全县福利彩票年销售量稳定在20_万元以上,年形成福彩公益金近400万元;二是每乡镇建设一所中心敬老院,中心敬老院要达到设施齐全,有专职管理人员,床位50张以上,供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生活标准;尽量将已失去劳动力、且年过七旬五保老人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三是慈善协会发挥应有作用,社会互助、帮扶、捐赠制度初步建立,全社会形成关心弱势群体的氛围。
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二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
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
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
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
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
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xx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
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xx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三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
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
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
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
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
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xx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
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xx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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