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法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党建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仁和落地落实。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及自学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委系列会议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半年来,我局集中组织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12次,开展学习讨论3次。
二、强化“四个意识” 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仁和区民宗局20_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方案》,明确每月学习重点。制定了《班子及成员20_年度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书记抓、抓书记”政治责任。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和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上半年,局党组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讨论并通过了局党组20_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制定我局20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7份。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整治,制定了《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四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从政策落实、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查找问题10个,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0项,逐项整改落实,把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贯穿工作全过程。
三、加强“三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主动赴省、市有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项目。通过提前谋划项目、大力整合资金、有序推进进度等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已争取省市项目16个,资金597万元,已竣工项目6个,在建项目4个,未启动项目6个,开工率62.5%。项目涉及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其他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项目等。完成了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安排计划方案的拟定和报审。民生工程硬化民族地区道路9公里,现已全部开工,并完成7公里的建设,争取下达省市两项资金209万元,撬动发改、交通共416万元资金投向民族地区。积极参加区委农村工作会,制定我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成攀枝花市仁和区“十三五”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
四、精准发力,推动重点工作领域取得明显进展。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在全市率先启动创建工作,并得到市民委20万元、区级10万元创建专项经费支持。全区55个机关单位、14个乡镇、1个街道办、81个村(居)委会、7个宗教活动场所都广泛开展了创建活动,其中迤沙拉村被命名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中坝清真寺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开展区、乡、村三级联建,突出示范打造,将区文广新局、平地镇、老街社区、平地中心校、攀西阳光酒厂、宝灵寺等13家单位打造为“六进”示范单位,对标打造平地镇特色小镇、平地卫生院、苴却砚博物馆、迤沙拉历史文化名村、大河湿地公园、大龙潭村等10个“八个示范”点位,打造了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产业支撑、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召开专题学习会议1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行全方位宣传,“这里仁和”微信平台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专栏,推行2期;“文行仁和”微信平台设立“仁和民族”专栏,重点宣传民族文化、民族知识、创建工作事迹故事,推行1期;区民宗局与区文广新局联手制作了1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启动宣传片;攀枝花日报刊登了2期由民宗局供稿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文章;“民族”杂志刊登了2期由民宗局供稿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文章。邀请省、市民宗委领导到我区指导创建工作。
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牵头做好同德镇双河村脱贫攻坚工作,督促帮扶部门落实3000元/户的帮扶资金,对我局帮扶的4户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走访帮扶工作。召开工作列会3次,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支持同德镇脱贫攻坚工作,为其争取资金共131万元(双河村78万,马拉所村30万,龙潭村13万,新民村10万)。
五、对照目标任务,抓细抓实各项业务工作。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学习,参加全市民族宗教局长暨两项资金管理工作会,并在全局就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举行1次培训座谈会,完善民族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会议1次。二是突出抓好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全区7个依法设立登记开发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稳定隐患排查30余次,做好佛教活动场所春节庙会和观音会的安全。协助市局和东区政府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制止,对辖区内8名参与人员进行询问及思想教育。三是指导督促各宗教场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场所,开展基层统战工作宗教和谐示范创建。配合区人大对我区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四是妥善处理宗教领域信访问题3件,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五是不断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支持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持续开展,引导宗教界围绕脱贫攻坚、助医助学等,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筹集慈善资金18余万元。督促大田天主教教堂建设项目,主体基本完工。
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主动应对和处置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行为,不断加大排查、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力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4起,接受少数民族群众各类咨询100余人/次,更改民族成分12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做好自迁农民工作。积极参加全市自迁农民工作会,对全区自迁农民进行了一次清查核实,与扶贫移民局就我区争取自迁农民安置政策建议进行了研究和上报。
落实河长制工作。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了我局河长制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对迤资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5次督导检查,按时上报了工作简报。
抓好信息宣传报道。把信息上报、交流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共向省、市、区报送38条信息简报,有力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民族宗教工作:
(一)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一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干部素质教育提升工程。结合建设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队伍,把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知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不断提高全区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能力。二是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工程。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列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知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在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典型事迹,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三是结合扶贫攻坚,实施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产业发展工程。抢抓国家精准扶贫政策,集中把政策、资金、项目投向民族地区和二半山区,加强民族地区和二半山区水、电、路、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产业发展,着力改善民族地区的人居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四是结合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仁和镇老街社区、大河社区等城市社区的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一个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一支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建立一套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台账、设立一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宣传专栏、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书写一批永久性宣传标语、培养一名联络员、落实一项工作经费。
(二)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一是抓项目工作。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努力完成下达700万资金争取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制定出台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进度,加快项目验收和资金报账。二是做好民生工程建设。争取7月份之前完成9公里道路建设,加快资金报账进度。
(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履行牵头联系帮扶双河村脱贫的工作职责,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持续开展群众感恩奋进教育,在进一步支持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重点加大对产业后续扶持工作,加强对已培植产业的技术支撑,确保产业见效,巩固脱贫成效,确保今年顺利脱贫。
(四)努力推进我区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深刻理解十九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实化到工作实践中,创新开展工作,有力推动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创新局面。
(五)抓好防汛减灾工作。加强值班值守,每天按时上报地质灾害排查情况。对宗教场所汛情地灾隐患进行再巡查,建立台账,加强预警预报,随时做好临战准备。
(六)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从严抓好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挺纪在前,持续正风肃纪,严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从硬抓好作风建设,从实抓好清正廉洁。
七、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打算。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落实省市区委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要求,聚焦边远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不足这一最大短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一)以增加投入来缩小差距,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一是抓政策投入。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_)12号)、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攀仁委﹝20_﹞233号)中财税、金融、民族贸易等支持发展差异化政策,深入实施“两区”(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增加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生态工程等的投入,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二是抓产业投入。全面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和高寒山区特色农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补齐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滞后短板。以芒果产业为抓手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力度,加强对优良品种配套栽培技术的实验研究,提高品质和产量,做精做强大龙潭、福田等民族乡镇芒果产业;培育民族特色旅游业,打好民族牌,突出民族特色,以阳光康养为依托,推动“康养下乡”,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促进一三产融合互动发展,重点打造中坝至啊喇森林康养旅游环线、万宝营森林康养、啊喇营盘山、平地樱花风情小镇、邑度酒庄等景点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富民。
三是抓基础设施投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补齐基础设施薄弱的发展短板。实施民族地区道路畅通工程,加快通村公路向村民小组或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点的延伸,提高民族地区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程度。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启动实施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完成“户户通电”工程。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推进宽带乡村建设,实现宽带和有线电视“村村通”。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和农村通讯设施建设,实现数字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
四是抓民生投入。集中把政策、资金、项目投向民族地区和二半山区,确保民族地区贫困村脱贫退出,持续做好民族地区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已退出的贫困村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落实民族教育政策,加大第二轮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重大教育项目实施力度,不断完善民族乡镇学校和仁和区民族中学办学条件。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_年民族地区实现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探索小初衔接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努力打造民族艺、体教育特色。强化卫生计生工作,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不断繁荣文体事业,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全面普及,注重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挖掘“羊皮鼓舞”、“谈经古乐”等地方民族文化资源,打造出具有区域特色的俚颇彝族文化,支持、引导各族群众举办彝族火把节、傈僳族吆山节等全区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民族文化交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二)以增进互信来促进团结,促进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强化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国情教育,教育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二是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和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安排团结稳定专项经费,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网络,扎实做好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办理少数民族来信来访。严密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要坚持开展与周边毗邻县区开展边际协作,确保边际地区民族团结、稳定、和谐。
三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进面向少数民族的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全覆盖,积极创造各民族在城市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条件。做好清真食品和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特需用品的政策保障和生产供应工作,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采取措施切实防止歧视和变相歧视, 杜绝“拒住、拒食、拒载、拒卖、拒劳”行为,严禁搞选择性服务。要建立健全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嵌入式社区建设,将社区民族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四是提高宗教事务管理能力。进一步落实区、乡、村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实现宗教场所社会管理法制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注重宗教活动场所的修缮,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寺观教堂”等活动。着力培养一支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宗教造诣高、在本民族群众中有威望的教职人员队伍。在宗教场所开展建立基层统战工作示范点建设,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等各界人士为全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建设服务。
(三)以绿色发展来改善环境,推动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大力实施绿色生态计划。确立生态建设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优先地位,全面推进生态立区。科学划定资源生态红线,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措施,优先在民族地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实施异地搬迁安置,发展风能、太阳能,大力实施新能源扶贫项目。推进实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强化节能减排。全面实施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农村院落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
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城市转型计划,坚持全域规划、多规融合、高点定位,突出文化特色、生态宜居、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全面提升规划水平,完善城市控规和乡镇村规划。深入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彝家新寨建设,扎实开展“四好村”创建活动,在民族地区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倡导移风易俗,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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