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社保局20_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20_年,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市级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各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政策为核心,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保工作为重点,围绕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方针,切实落实各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立足工作实际,创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和能力,努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工作中,以本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中心,突出重点,狠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主题,严格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要求开展业务,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逐步提高,现将我局20_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_年我局开展的业务工作有三项: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原民政系统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三项业务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0_年XX市居保局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XX区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30万,续费6.75万人。截止20_年9月30日,XX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15万人,完成市居保局下达目标任务的98.39%,续保缴费人数6.74万人,完成市居保局下达目标任务的99.85%。
(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截止20_年9月底,我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为12505人, 其中20_年1-9月新增参保852人;待遇领取人数8262人,每人每月领取待遇380元;20_年1-9月办理退保104人。
(三)老农保工作
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办法的通知》(昆人社通〔20_〕254号)文件要求,20_年1月XX区启动老农保与城居保制度衔接工作,截止20_年9月底,我区老农保参保人数为32474人,其中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24275人,未合并成功8199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
二、工作亮点
(一)切实落实水源区缴费补助
按照《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通〔20_〕1号)文件,自20_年1月1日起,XX区滇源、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符合水源保护区补助条件的居民;松华街道办事处所辖三家社区、小河社区、团结社区、大哨社区、双玉社区、大摆社区和新街社区的居民;双龙街道办事处所辖烧灰窑、蜜岭、旧关、小石桥、庄房居民小组的居民;龙泉街道办事处中坝社区所辖的中坝、郑家、张家寺、雨树居民小组,上坝社区所辖的竹园、上坝、回龙居民小组的居民。茨坝街道办事处花渔沟社区小哨居民小组的居民;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搬迁移民与合法新增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自愿参保缴费,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参保缴费补助。
截至20_年9月,XX区共有42799人享受了水源区缴费补助,拨付补助资金855.81万元。
(二)继续推进三、四级残疾人缴费补助
通过与XX区残联积极协作 ,自20_年起,XX区就建立了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机制,20_年XX区继续推进三、四级残疾人缴费补助工作,截止20_年9月30日,XX区共有1947名三、四级残疾人享受了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补助,拨付补助资金38.94万元。通过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机制的建立,成功实现了将XX区辖区内的一至四级残疾人均纳入了养老保障范畴。
(三)完成建档立卡人员100%参保
20_~20_年扶贫办统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3158人,经我局认真核实,截止20_年9月底,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517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率实现100%,其中417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率100%。
在工作执行层面坚持“四个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续费到位、后续跟踪到位。XX区“建卡立档”贫困人口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管理全部纳入全区的参保流程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一个特殊的、动态管理的缴费人群,XX区未启动专门的续费和缴费流程,以规避最终形成福利依赖以及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缴费积极性受挫的问题。
业务层面坚持让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主动缴费,缴费后再及时拨付缴费补助的方法。其中宣传到位和服务到位都纳入全区的续费工作中,确保参保续费和缴费补助都及时到位。其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在每年续费工作结束后,通过系统比对,将确实未续费人口筛选出来,再通过村级协办员协助代缴的方式,用区财政拨付的缴费补助为其参保续费。
最后的管理服务到位就是主动对接扶贫办,动态掌握脱贫的情况,及时管理已经脱贫和已经就业的人口。在“建卡立档”管理贫困人口的基础上,针对已经脱离贫困人口管理的就业人员,协助群众将参保的居民养老保险选择进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体制中,以确保群众将来可以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仍旧无法就业的群众,XX区可以继续提升补助水平,拓宽补助渠道,建立更完善的待遇调整机制,确保XX区城乡居民享受到更高的缴费补助和待遇水平,让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助力扶贫攻坚工作。
(四)全省首家推动生物识别系统建设,提升业务经办水平
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运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_〕137号)要求,XX区被确定为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运用试点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为第一批次试点。20_年10月20日XX区居保局在云南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试点,并于同年完成省、市、区下达的试点目标。20_年6月,XX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生存认证延伸至手机终端测试成功,群众登陆“XX人社通”APP即可自助认证成功。这样延伸手机终端的认证方式在XX区测试成功,标志着XX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全省首家实现了延伸手机终端的生存认证方式。20_年生物识别系统在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运用逐步丰富,逐步形成依靠指静脉、指纹和现场认证多种生存认证方式的局面,会更有效地杜绝多领、冒领养老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业务下放街道
为了解决群众跑腿排队,XX区居保局通过优化经办流程,逐步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参保关系注销初审业务、领取资格认定、政策咨询业务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核发、参保关系注销初审业务、领取资格认定、信息变更、政策咨询业务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以及有条件的社区,XX区的城乡居民可就近在户口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办理业务,增加了业务办理点有效免除了群众扎堆办事的烦恼。
(二)增加缴费业务办理途径
20_年XX区作为云南省首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业务试点,并于20_年10月首家成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业务,20_年XX区居保局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业务,在XX市首家试点了“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参保居民除了到农信社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续费业务外,又多了一种更便捷的缴费方式,尤其对居住比较偏远和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参保人,可进行异地就地缴费,免除了来回奔波,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
(三)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避免群众办一件事跑多次,XX区居保局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前来咨询或办理业务不成功的群众,根据业务类型,发放一次性告知书,详细告知办事群众办理该项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同时填写一次性告知登记表,详细记录前来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及办理业务类型,以便及时联系到参保人,提醒参保人在业务期及时来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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