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三篇
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摘要是一种应用性写作,是对已完成工作的理性反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20_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_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25年)》文件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着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认真梳理法治创建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依法治水工作。现将本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规范建设
1.20_年1月份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上饶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其中将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强制5项纳入到法制审核事项并制定了审核流程,这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以省厅目录为参照制定,一方面深入贯彻了《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办政法字〔20_〕8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_〕32号)等文件要求,另一方面使得今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更具规范性、合法性,有利于促进上饶水利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发展。
2.20_年2月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水利行政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上饶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饶法府建办字〔20_〕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制定了《上饶市水利局20_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将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共3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将抽查具体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做到按时、按规、按步骤完成。在3月30日前已经完成计划在平台的录入,后续将继续按照设定的时间进行抽查、结果录入,6月份之后计划将陆续落地实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按照计划进行行政检查,能够让水利系统的检查更具规范化,随机抽查的方式能够让诚信企业少检查、失信企业多检查。2月末为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涉河环境,贯彻落实上饶市平安上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传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水事隐患矛盾纠纷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安排,将该项任务以时间节点拆分开来,按步骤、讲程序的稳步推进。自去年以来到今年5月份为止,各县市区暂无新增水事矛盾纠纷,对水事矛盾纠纷的排查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20_年3月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水利系统法治能力,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进程,参照《20_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20_年度上饶市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将20_年度全年的普法计划以责任清单的形式确定下来,将普法内容、普法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以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为先导,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3月份以来,开展了各类法律宣传和学习活动,通过线下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的实地宣传结合微信公众号专栏介绍的形式,向服务对象、管理对象普及了各类水法律法规,并组织单位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参与到各类新法新规的学习,提升了水利系统成员的法律素养,营造了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
4.20_年4月为做好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参照《上饶市20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了《20_年度上饶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报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为日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指引作用,突出重点,明确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建设。
5.20_年5月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推进法律进机关方面,到20_年12月底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集中学法、1次集体学法,每季度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至少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在推进法律进单位方面,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上饶市水利局20_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明确按照20_年全年的普法规划进行的同时,要集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严格按照文件每月开展至少1次谁面向社会公众的谁执法谁普法主体普法活动。
6.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贯彻《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_年7月份,我局印发了《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开展长江流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场调研的通知》,在七月中下旬召开了两次局机关会议统筹部署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方面要求在省厅指导下对市本级工作进行提升完善,一方面要对各上饶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采取察看现场、座谈交流及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于8月3日至8月4日,派出专项调研组下沉到全市执法任务较重的德兴市、万年县、弋阳县,对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
7.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在全市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活动,巩固提升去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果、统筹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载体,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水利。20_年8月,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实施方案》,提出把握开展主题实践必须坚守法治为民的初心使命,紧扣人民满意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重点推进公示公开、社会监督、减证便民、严格执法、法律服务等工作,形成了主题实践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建立主题实践项目总台账并实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自8月以来每逢双月10日前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截止11月,我局共开展专项整治7次,开展法治宣传9次,实施法治为民项目工程2项、办理法治为民实事难事3件。
二、持续开展普法工作
(一)普法进校园。为纪念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我局坚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理念,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约用水及水利法规宣传纪念活动。在主题宣传方面,采取网络宣传、张贴标语等方式,在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集中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公交车站站台、公交车、高铁站大规模进行节水及水利法规宣传。组织全市水利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单位干部节约用水知识,张贴宣传画,向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倡导树立了节水护水的文明理念。在深入宣传水法规、推进学法用法方面,积极组织职工到市民广场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水利普法工作,营造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在宣传形式创新方面,利用抖音、微信朋友圈、移动燃信等新媒体公益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宣传节水知识和理念,积极营造珍惜水、爱护水的良好舆论氛围。此次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微博和手机信息,推送节水短视频、文章60期(篇),发送短信10万条,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传播受众近50万人次,发放宣传品1000份。在23月22—28日期间,即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也是第三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为树立青少年依法治水意识,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共同保护母亲河碧水清流,我局会同上饶市第五小学于3月26日开展了“树立依法治水意识,共护母亲河碧水清流”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演讲、问答的模式,向师生们普及了水法律法规方面的法律常识。
(二)普法进机关。1.将水法律法规及本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列入中心学习组学习。其中包括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重点法律法规。2.利用好每半月一次的水利大讲堂,面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水利干部的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根据年度普法清单列出的法律法规,及时转发相关的学习资料和法律法规到机关单位群中进行学习。4.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等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对新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学习。
(三)普法进社区。1.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切实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这个主题,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我局安全生产志愿者们联合我市箭道巷社区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服务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向来往的社区民众和广大群众宣传防火、防灾、居民用电安全的重要性,通过讲解安全生产小故事、宣讲安全生产小知识等方式,提高大家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识到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活动中还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社区居民安全知识折页和生活安全应急常识小手册约200余份,通过法律和手册的学习途径进一步深化居民对安全的认识。通过这次活动,实实在在的提高了社区居民群众对“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认知,有效提升了社区安全运行水平,营造出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关爱安全的良好氛围。
2.持续开展长江保护法的贯宣工作。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各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开展了《长江保护法》的宣传。7月进到箭道巷社区通过派发《长江保护法》法律法规读本以及讲解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知识等形式开展宣传。
(四)普法进广场。6月16日,由上饶市安委会办公室、信州区安委会办公室主办,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信州区应急管理局承办的上饶市20_年安全生产咨询日在信州区中心广场举行。上饶市水利局作为参加单位参与活动宣传。活动以“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和技能,增强全民安全应急意识和能力。活动现场利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放置安全展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结合水利特色,我局安全生产志愿者通过举例、讲故事为群众深入浅出的讲解了防汛抗旱、日常安全防范的重要性。
(五)普法进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七月中下旬召开了两次局机关会议统筹部署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8月期间派出专项调研组下沉到全市执法任务较重的德兴市、万年县、弋阳县,对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查看了相关资料,开展了有关水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六)普法进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水利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在节前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水利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生命线、高压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29日,上饶市水利局组织宣讲组来到余干县,深入江西鄱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双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讲。宣讲期间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向企业负责人和各工作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提出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断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能力。
三、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更加深入精准地送到群众身边、植根群众心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我局在20_年期间开展了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一)实施法治为民项目工程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围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更实更好成效。要针对问题抓整改,狠抓责任落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暗访检查、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等机制的作用。要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抓手,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顺利推进。
2.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该项工程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理法治为民实事难事
1.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提速提效。20_年8月20日,江西省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满足行政管理部门费种入库管理的需要,实现征管信息实时共享,方便缴费人“一门、一站、一次”办理缴费,税务部门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成功研发上线江西省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今后,水利和行政审批局等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对审批(许可)项目信息进行采集与报告,平台将项目计征、缴款信息实时共享给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税务和财政等相关部门,不断提高跨部门费种征管效率。截止目前,共有29个企业通过该平台完成自主缴费,切实提高了企业自主缴费积极性和便捷性,彻底解决了过去业主对缴费流程的疑问,实现了“只跑一次”、“一次不跑”。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线上变更。通过前期线下核验相关人员证件原件,现就企业提交名单已经实现全面电子化,利用江西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各企业可以通过全程网上操作实现上饶市辖区内的变更、外市转入上饶市的变更,实现了企业办理变更更快捷、更便利、更省心。
3.“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要求,进一步加强省际边界城市经济交流、方便群众办事和减少人员流动,20_年江西上饶市、浙江衢州市、福建南平市、安徽黄山市四省边际城市建立了跨省通办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四地跨省通办101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指尖办”、“就近办”。上饶市水利局积极推进水利行业政务服务改革,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生根,20_年5月,江西上饶市与毗邻的浙江衢州市、安徽黄山市、福建南平市四市水利局经多次沟通、协调,率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通“跨省通办”业务,取水单位或个人可在四市范围内任一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专窗提交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这是第102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也是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首个工改审批事项。并在9月实现了全国首张"跨省通办"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落地上饶市广丰区。
四、日常工作稳步推进
1.积极参加省厅对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视频会议等,通过听取专家关于《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的解读,提高了水利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2.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使用。协同各科室每月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指标,做到日常监管动态和监管曝光台的录入常态化。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录入。截止12月,我局三项“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已经完成并及时录入结果。
4.利用水利大讲堂集中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每半月开展一次水利大讲堂系列活动,采取科室负责人讲课、召开主题会议等形式,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全局人员法律素养、职业素养。
5.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
6.对各类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函及时开展讨论,并书面反馈意见。
7.推动上饶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暂定)的立法。
8.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截止12月,共审核1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9.按时按规上饶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持续推进20_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通过20_年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累积的经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把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我局职能相关的内容,抓重点工作、捏核心思想,争取在水利系统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篇2】20_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25年)》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_年)》以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_年,我局精心部署,深入推进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保持对规范性文件动态梳理。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需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和延期实施。20_年度我局无相关情况,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为进一步理清我局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20_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责项目不漏。
3、从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编制局内《执法处罚裁量标准汇编》《行政处罚工作操作指南》,汇总整理水务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执法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裁量标准执行,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专业化。
(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从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管理平台、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审批与服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基本信息,切实做到全流程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运行机制,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文书送达、听证程序、行政检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水务执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合理,严格依照《罗湖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2、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政府。为推进便民利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路,我局进一步精简水务行政许可(服务)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材料,对非关键和非必要的材料均实行“容缺”受理,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压缩审批时限,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84.46%,其中行政许可类型压缩94.43%,行政服务类型压缩56.36%,切实践行行政服务(许可)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的承诺。
3、充分发挥执法职能,持续落实河湖“清四乱”,严抓水事违法行为。一是对于公共利益、舆情关注、信访投诉、转办案件等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执法行动保障水污染治理成效。截至20_年11月3日,已立案110宗,拟处罚金额80.8万元,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10份,约谈生产经营单位138家次。二是持续结合《深圳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落实区管河道、水库日常巡查,将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重点河段、水库加强水质监测及巡查,及时制止黄泥水入河、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并开展溯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筑牢法治防火墙
20_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均通过局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严格加强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内部审核,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二是严把合同审查关,制定并印发《罗湖区水务局合同审查指引》,构建完善的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审查、签订、备案、归档等各环节予以详细规定。20_年1月1日至20_年11月5日,共出具285份法律意见书,其中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163份。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1、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在我局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放置投诉举报箱,在官方网站公布电子信箱及热线电话,积极回应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转办交办、来信来电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反馈,确保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共计428宗,主要涉及工程类、供排水类等问题。其中412件已办结,16件正在办理中,412件信访件均及时受理、按时办结,未出现超时办理情况,未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20_年至今无水务重大信访案件,辖区水务信访形势稳定。其中我局凭在处置“东晓花园供水异常无法满足居民日常使用”问题时表现出的处置能力 ,荣登《20_年第二季度罗湖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第二名。
2、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做到及时解决督办事项。市民群众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反映的涉及水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处理,安排专班落实案件办理。20_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完成了由我局主办的交办案件3个、协办案件2个。及时有效处理市民群众关切问题。
3、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防线。我局始终坚持依法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我局本年度无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为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政府层级监督的有效衔接,在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等监督活动中,全力支持并配合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等工作,彰显司法权威。我局协助处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2宗,均已在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予以回复,目前正在跟进处理中。
(五)“谁执法、谁普法”,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1、优化执法工作方式。执法不缺温情,处罚更需教育。在执法工作中,谨记惩教结合的理念,进一步优化执法工作方式,由处罚趋向教育,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简单采取处罚手段、一罚了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发放法律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我局共放派发法律风险告知书30余份。与此同时,20_年9月在桂园街道城市广场疑似存在废液流入河道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在约谈环节增加对当事人《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内容普及环节。在充分宣传和引导下,帮助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不断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效果。
2、强化普法教育,提升法律意识。为提高全局综合法治素养,通过线上线下普法的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我局定期开展“法律课堂”特色讲座,围绕水务行政执法、水务建设工程等专题进行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法制教育网执法培训和民法典学法考试,参加《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通过订购相关书籍、组织法律宣讲等形式,学习基本法律法规和水务专业法律规范,更新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目前学法考试人员已全部完成学、考,优秀率为100%。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于20_年3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宣贯工作。结合“中国水周”,我局在罗湖区鹿丹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排水有秩序,流水清如许”主题讲座。邀请律师讲解《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围绕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坚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排水工程规划和建设,规范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完善建筑小区排水管理,强化排水设施和排水行为管理,加强对排水设施的保护,法律责任的变化等方面展开法律知识普及与讲解;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我局要求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水务设施管养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直播讲座学习;积极向水务企业、在建工地、经营性排水户等大力宣传普及新《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法规知识,20_年以来,累计派发100余份《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宣传折页。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为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统筹指导,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机构及规则》,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水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市、区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各科室、直属单位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为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四是健全风险预判与评估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月度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定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分析、研判罗湖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七)紧抓防控疫情与法治同行工作。疫情期间,我局及时部署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辖区生产生活供排水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水务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建设工地、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汛安全等重点水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水务保障。同时多途径在辖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和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八)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事后监管机制。我局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将抽查结果于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随机检查工作持续推进中。
(九)强化纪律管理,解决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纪律管理,增强执法人员底线意识,无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情况。在执行公务时、在案件处理中、在处罚建议时均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市、区两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标查找我局在行政执法与案件归档方面的不足,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规范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工作,目前,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工作须进一步的提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张文同志作为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局长,是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年来,张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主持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担任小组组长,带领全局解决水务领域法治建设的问题及困难,进一步依法推进水务工作,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践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上报部署、重大问题上报解决、重点环节上报协调、重要任务上报督办工作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做到业务工作、法治建设“三同时”:同学习、同开展、同推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专门会议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全局工作人员学习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工作方案及重点工作安排;担任我局执法案件主持人,主持多场案件讨论、法律研究,引导案件讨论方向。
三、存在问题
我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我局现有规章制度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后续将根据业务实际,进一步规范我局规章制度,与时俱进,与法同行,增强制度的前瞻性。二是法律法规学习模式较为单一。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吃不透、生搬硬套的情形,后续需要优化法律法规学习方式,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能力及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法律适用能力,以更好地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及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多方位、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普法宣传,使护河、护水、节水意识深入人心,提升群众对水务管理的认同感,在增强自身水务法治意识的同时,主动投身水务管理工作,成为水务管理的参与者、践行者。
(三)深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水务领域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水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水务违法行为,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效力。
(四)完善规章制度,保障有法可依。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践可操作性,从而有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健全执法机制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探索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水务监管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公共服务和执法水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全区水务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篇3】20_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加强水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权等工作,现就20_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_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成立机构,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加强对水利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制定《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方案》,明确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等,同时,制定了《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表》,对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分工条款化、具体化,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水利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自督办。我局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列入局直各单位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在20_年度考核办法中,专门设置依法用权、依法治水管水和依法办事等考核事项。
3、服从上级,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各项任务。认真对照县依法治县办20_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重点推进,按时完成了涉及县水利局的任务。根据《20_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中共湘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_年工作要点》,压紧压实责任,20_年度法治工作各项任务均已完成。
(二)依法履职,优化环节。
1、以落实整改任务为突破口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完成了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交办任务。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持续深化“只进一窗、只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办结,减少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缩短80%,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内办结,年度平均办理时效为2个工作日。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2件,回复群众咨询532次,满意率100%。疫情期间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实地走访调研企业、解决企业问题,全力推动政策落地,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受到市场主体普遍欢迎。
2、以深化审批改革为着力点优化涉水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实施细则调整完善工作,根据权责事项调整变化和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权力运行监管工作实际,共动态调整权责事项监管细则8项,全面取消中介审批服务事项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将水利业务全面推向市场,由市场决定。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水利局告知承诺制事项共1项。取水许可等证照已全部完成电子证照转化。
3、以加强日常检查为主抓手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订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清单,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填报、清理工作,清理2项非县水利局监管职责范围内事项。充分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发布监管行为信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全年共发布监管信息8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1、抓基础,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做好涉水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涉水法规正确应用和执行。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及水法学习贯彻工作。
2、抓日常,加强文件管理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实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股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集体议事,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湘潭县水利局党委议事规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2、从严把关,严格审查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建章立制,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时限、方式、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标准,树立审查权威。建立台账资料,做到合法性审查档案一事一档。全年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5件,实现应审尽审、依法合规。
3、注重效果,健全顾问制度。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_年度,县水利局实现全过程依法行政,20_年开始,在全县率先落实了水利局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全局工作依法推进。20_年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县水利局聘请1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县水利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承担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多件涉法事务的处理,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1、强调程序公正,规范执法程序。程序正义是法治建设的根本途径之一,在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上,县水利局及时通过市信用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重大执法集体研究,并切实做好法制审核,并由局政策法规股出具《县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2、强调纪律要求,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参加20_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统一考试,举办两期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切实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养和能力。
县水利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遵照法律要求依法履职,禁止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获得了行政执法证。20_年度无一起投诉。同时,我局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依法委托权力下放乡镇等措施,把依法规范和委托的执法职权落到实处。
(六)加强监督,完善机制。
1、建立制度基础,健全监管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为价值导向,加强水利工作依法全过程监管。
2、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_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涉水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七)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1、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涉水法规纳入县水利局党委学习和水利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水利法治建设。20_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20_年12月4日,局党委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2、突出法律应用,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并对“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兴水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全局干部职工作《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法治讲座。
3、突出责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订《20_年全县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_年县水利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水法规宣传氛围。
二、20_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素养不高。碎片化学习居多,缺乏系统学习,缺少知识体系,理解停留表面。
(二)执法水平较低。平时简易执法没有问题,但涉及办案的时候,在法律文书的书写,办案程序的细节上把握不够。
三、20_年度法治建设打算。
20_年,县水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抓整改促提升,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以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水利发展高质量。
(一)以提升素质为出发点,加强法律学习应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智力基础。系统的学法用法,把法律意识贯穿水利发展每一步。
(二)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从各个方面入手,预防问题的出现,涉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一直是一个难点,在人员培训机制、执法机制等高效处理上,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着力推进依法治水浓厚氛围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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