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三篇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1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_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_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_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三)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_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_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_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_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_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法治建设思路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六)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多用横幅、宣传单、LED显示屏等通俗易懂的方法进行法治宣传;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2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继续执行《20_年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并按时完成了司法局学法考试任务,参加学法考试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以农业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提高农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农业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轨道,提升了农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局现有20人持有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其中5人还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证。
(三)建章立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在局原有的制度上完善了《陆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陆河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四)结合职能,依法开展农业执法。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提高农产品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和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围绕“放心农资促提质增效,质量兴农惠万村千乡”这一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执法科技人员40人次,到全县8个乡镇宣传法律知识,结合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工作,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及农业种植方面咨询约200多人次,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全县各镇集市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在深入检查的同时,跟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与生产企业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名单》、新《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5662055。做到依靠群众,服务农民,维护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制假售假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2、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农资投入品使用检查,并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同时督促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对全县蔬菜生产企业或种植大户进行蔬菜抽样农药残留速测,力争减少或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据统计,20_年抽取蔬菜速测样品2405个,速测合格率100%,,全年实现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零事故。
3、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力度。根据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自身的职责范围,坚持风险管控,深入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农资市场秩序监管,源头治理,积极加强日常农业执法检查和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资产品从品种、来源、有效标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从源头上规范农资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彻底杜绝销售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依法处理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农资产品。据统计,20_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25人次,检查经营门店705个次,在日常履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同时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今年以来实现农业行政零案件。
4、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_年我局办理了4宗农药经营许可。
二、存在问题
1、源头管控难度较大,随着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的异军突起,物流运输渠道多而杂乱,个别不法商贩直接送农资上门售卖,逃避监管,加大了农资监管源头管控的难度,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投入品使用范围缺乏控制手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执法效能发挥不够。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尚未完善,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时都是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同时执法经费缺乏,执法装备不完善,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监管面大,量广,监管只能顾点,难以顾面。
3、农业产业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部分经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农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农资投入品只求效果,有时存在超量使用现象,由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增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法治广东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县农业事业健康发展。
2、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我局执法机构人员配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继续加强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把涉及农资经营场所和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全县,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
4、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指导力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上报中央、省、市争取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 。持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3
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_年)》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单位中心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强化法治能力和行政权力监督,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目前,我单位农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农业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_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单位一直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促;我单位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每年至少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定期听取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做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幅提升了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及时录入、结案及公示等,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执法内容,依法公开公示执法内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三张清单”制定和落实。我单位对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制定了《权责清单》,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在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分类,列明具体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和实施依据,建立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将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划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开展情况。根据市、县专项重点工作部署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_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单位认真厘清证明事项清理依据和标准,按照法律法规依据,坚持“六个一律”取消标准,对照要求并公布的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对我单位存在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一次全方位、零死角、无遗漏梳理,确保原来该清理未清理和本次该清理的全部清理到位,为打造“无证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我单位涉及到的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分运行法制监督平台。借助法制运行、监督平台,开展两法衔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人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监督力度;实现规制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等,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审核确定了1处县级农资综合配送中心,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到全县,这样既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又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安全。
(六)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我单位始终把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保持对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农资打假整治专项行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农药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存储安全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和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多项农业综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800多家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200余家次,检查屠宰场170家次,检查种子25万余公斤,肥料20_余吨,农药50余吨,检查兽药140多个品种7000余件,各种全价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4500余吨,全县产地检疫共检生猪11.8577万头,羊2324只,家禽鸡鸭16009.1337万只,猪产品905.5648万吨,兔产品557.1698万吨,鸡鸭产品15058.1104万吨;共检查农机总动力达到51.2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9003台,收割机1457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200多台套,拖拉机年检180台,检查农机维修网点84家次,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0余家次,收缴号牌51页,行车证12本,登记证书4本,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新办73人,增驾10人;查处农业违规案件16起,查处纠正农机违规违章共200余车次。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因处理不公、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和制度,按照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执法专业培训,系统学习案例分析、案卷制作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全面提高农业执法办案能力。我单位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稳步提高,现有在岗执法人员24人,其中18人持有执法证。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3.15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广场上、道路边、集贸市场等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仔细搜集整理各类农业相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分门别类,组织多组执法人员在我县13个镇(街)进行悬挂条幅、发放资料、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和讲解农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农业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农业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_年度我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但经过仔细梳理和研讨,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逐步养成、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队伍特别是在岗在编人员数量与执法工作需要不适应,需要及时补充年轻力量等。这些薄弱环节,都是我们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20_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综合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三)树立法治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兽药、饲料、屠宰、渔业的生产经营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抓大案要案,抓典型案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全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环境。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到广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开展农业相关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农资等,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指导人民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农产品、农资等,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_年,我单位将继续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重点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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