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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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年初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本位,监督、执纪、问责进入常态。现将20**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两个责任”落实进入常态
县纪委加大了对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述责述廉及责任追究力度。在年初的召开的纪委全会上,县委与全县各单位就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组织了8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县纪委还首次组织了10个县直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对口纪工委述责述廉工作。为抓好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县纪委组成8个督查组,集中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单位学习贯彻县纪委xx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工作,取消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的3个单位和10名科级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对4名未正确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了批评、诫勉谈话,进一步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追究必从严的强烈信号。
(二)严肃查办腐败案件进入常态
县纪委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同时报告”要求,制定出台了《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群众举报136件(重复件36件),信访了结100件,拟信访转立案6件,暂存3件,27件正在初核中。查办案件53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其中违反廉洁纪律行为18人次,违反工作纪律6人次,违反组织纪律4人次,违反生活纪律3人次,违反群众纪律2人次,失职渎职行为4人次,贪污贿赂14人次,其他类14人次。严肃查办了钤山镇年珠村3名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进入常态
县纪委今年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一是开展了乡镇(街道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单位内部食堂、学习培训研讨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查处典型案件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二是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3次,下发工作督办函7份,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存在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三是继续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县廉政账户今年累计收到干部主动上交的“红包”款13.75万元;四是深入推进“违插”专项治理,由县发改局牵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近4年来使用各级政府资金、政府性融资或自有资金的所有项目进行排查,共排查出违规问题266个,“违插”问题3个,查处了2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典型案件;五是继续对“新官不理旧事问题”进行整治,梳理出的64项重点问题已全部销号;六是严肃换届纪律,县委在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的基础上,派出五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换届风气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运用“四种形态”进入常态
我县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之中。今年以来,县委组织部组织了**1名村(社区)两委负责人、80名新党员进行了廉政培训。县纪委组织了59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32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加大了宣传力度,县纪委利用县级及县级以上报刊网络和新兴媒体,刊登理论文章、信息报道**0多篇。继续将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了《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来处理。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单独约谈和集体谈话等方式对7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六)巡察整改扎牢制度笼子进入常态
运用好巡察成果,围绕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今年我县出台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进腐败源头治理。突出专项巡察,开展了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启动了对移民、扶贫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校舍维修、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基金五个领域进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对去年村级廉政巡察发现发展党员、选人用人、村组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11个行政村所属乡(镇、办)下发了整改函,督促各单位对共性问题进行制度性整改。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入常态
县纪委紧盯群众关切的顽症,把有效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和严肃查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侵占惠农资金、发展党员优亲厚友、违规插手工程等四类12项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对策。紧跟省、市纪委工作部署,从今年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村组干部冒领渠道维修款、违规插手工程、侵占集体财产、截留征地款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八)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进入常态
县纪委注重以纪检体制改革来促进“三转”,今年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和《**县廉能风险防控问题通报、查处协作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和主责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下发《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等文件,督促和指导下级纪委(纪检组)从严落实“监督责任”。为提高纪工委的监督力量,县纪委下发了《关于部分县直(驻县)单位领导兼职纪工委委员的通知》,确定了部分县直单位(或驻县单位)**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兼职纪工委委员。为提高纪检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县纪委今年举办了10次“周二理论学习课堂”,有针对性地选派了8名干部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学习培训、参加办案和巡视。县警示教育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250万元。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在思想层面上,基层干部对反腐倡廉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一些杂音,有的干部还存有“反腐影响经济”、“纪委没有保护干部”、“查得太紧”等错误认识,有的干部甚至想拿纪律作挡箭牌,因而导致不作为、慢作为。
2.在组织层面上,“两个责任”落实的重心越到基层越偏向纪委,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弱于党委书记。
3.在纪律层面上,高压态势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情况时有发生,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仍然较多;官本位思想对作风建设影响深远,有的党员干部对过去的问题还抱有侥幸心理,没有放下包袱。
4.在制度层面上,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体制、机制不完善,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存在差距;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随意性决定、内部相互关照,搞潜规则,甚至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还需要在制度、机制层面下大力气*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工作打算
当前,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的奋斗目标,市委第八次党代会又对**县提出了努力打造全国麻纺产业示范基地、全球电池级锂盐基地,力争**县重回全省前十强的要求,对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赋予了更为重要的新使命。20**年,**县纪委将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继续推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工作,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其他领导责任,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到实处。
(二)严明党的纪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落实我县“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办法,践行监督执纪新理念。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实现抓早抓小的经常化、制度化。围绕纪律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监督、纠风、审查等各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律的防范和治本作用。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继续重点查处党的xx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对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本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消除错误造成的影响的,做好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向第一种形态的转换工作。对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中犯错误的干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是否对党忠诚老实为前提,以为公还是为私为界限、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为依据,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经调查确属诬告的,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依纪依法追究诬告者责任。
(四)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动用公款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会所或变相会所中的歪风,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给予党纪处分,并且不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的转换情形,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公开曝光机制,实名通报“四风”方面的违纪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继续推进红包、违插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协调推进“为官不为”问题治理,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县、乡党委、纪委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查处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项目扶持、救灾款物分配、民政救济、低保评议、贫困户走访、选人用人和基层行政执法等方面处事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扶贫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基层筹资筹劳等方面和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以权谋私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土地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政务村务公开等方面和基层行政服务领域作风不实的问题。注意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把它作为各级党委、纪委关心关爱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来抓,对于那些在活动中主动向组织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党员干部,对于那些主动认识到过去的错误、主动纠正过去习惯性不良风气或潜规则、主动弥补制度性漏洞并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或继续发生的,落实“自查从轻”政策。
(六)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推进巡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突出政治巡察目的,明确被巡察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巡察组的监督责任,形成巡察监督合力。注重巡察队伍建设,将巡察骨干相对固定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干部,退居二线担任非领导职务且作风正派、德高望重的干部为巡察储备人才。突出专项巡察,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督促乡镇纪委探索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方式和内容。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将认真听取巡查汇报,分类处置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运用好巡察成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助推改革,促进发展。
(七)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问题通报、查处协作机制,健全查办腐败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办法,完善纪律审查工作考评体系。探索推进县乡联动、部门统筹协同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县纪委的领办、交办、督办职能,突出部门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对照县纪检体制改革方案,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创新事项。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
(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配合党委做好纪检系统干部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纪律好、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扩大纪检干部选用视野,在党的干部层面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推行纪委委员提案、工作室试点。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继续选派干部到上级纪委学习培训、信访调查、办案巡察、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强化纪检干部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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