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扶贫工作方案3篇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上级关于坚决打赢部分攻坚战的要求,实现就业脱贫任务工作目标,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特制定《阜阳市人社局就业脱贫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16-5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载体,采取就业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良好氛围;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23年帮助40000名(自2023年起,每年计划8000名,县市区每年各1000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分级分类制定落实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加工点。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4.鼓励中介机构和院校输送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技工)院校向当地企业输送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比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给予职介补贴。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水库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
6、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力度,离校前,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发放8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离校后,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6、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就业创业能力。依托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并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1、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继续深入开展“接您回家”、企业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2.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3.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财政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2.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发挥驻经济发达地区商会、农民工服务工作站的作用,支持事业有成的农民企业 家,把适合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发展,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
3.依托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5月)
1、全面开展核查。5月份,系统将正式上线。各地要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核查,核实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需求、创业服务需求等基本信息,并录入系统,实现贫困劳动者市县乡村四级联网建档立卡。
2、制定上报脱贫工作方案。5月份,市局成立市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厅。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市局(上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3、建立脱贫基地。2023年5月,招募一批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 。
(二)宣传阶段(2023年5月)
2023年6月,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广泛宣传省、市就业脱贫政策、“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政策,宣传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引导企业、院校、劳动者积极参与扶贫基地、技能培训 以及“工学一体”试点工作。
(三)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1月)
1、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招聘活动,至9月底,至少完成50%的就业脱贫任务;至11月底,确保完成全年就业脱贫任务。
2、搭建平台,组织对接。采取政府搭建平台和校企自主对接的形式,引导行业组织、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对接,签订合作协议。 依托人力资源平台,加强企业与院校的沟通、交流,实现企业需求和学校教育的无缝对接。
3、强化督查。为全面掌握就业脱贫工作进度,自2023年6月起,每月对就业脱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及时督查指导,确保脱贫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阶段(2023年12月)
组织对脱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及时完善政策和措施,并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明晰责任和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县乡为重点、精准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抓好目标确定、组织推动、政策制定、监督评估等工作,将就业脱贫工作列入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评价内容,每半年对贫困地区就业脱贫情况进行督查。各地要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就业脱贫情况。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切实做好发动群众、调查摸底、信息核实、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真正落到贫困劳动者身上。
2、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就业脱贫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阜阳市人社局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各县市区是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推进主体,也要要成立领导小组,构建起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贫困劳动者和帮扶需求清单、脱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细化到年度、细化到村到户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强化责任担当,弘扬优良作风。就业脱贫工作,必须有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三严三实”的作风,切实做到“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把“严”和“实”的精神贯穿于谋划、推进、落实全过程。要坚持久久为功,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持续用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画好规划图和施工图,坚持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要弘扬清廉之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尤其要把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坚持就业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阳光管理,为就业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4、严格督查考核,确保真脱贫、脱真贫。要把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做扎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负直接责任,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定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就业脱贫情况。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就业脱贫工程直接实施者,要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从事就业脱贫工作。
5、营造良好氛围,严防形式主义。积极宣传就业脱贫工程政策,积极宣传走访串门贫困村贫困户的重要意义、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挖掘提炼和总结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开展就业脱贫活动是真情为民的体现,也是对困难群体的尊重,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心关怀做好串门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既要做到身到,更要做到心到,真实细致了解情况,真心实意帮贫济困,真真正正见到效果,切实防止蜻蜒点水、形式主义。
从5月份开始,市局将建立就业脱贫工程“月点评、季通报”制度,按月调度就业脱贫工程进展,按季通报各地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帮扶成效。
一是建立月度统计制度。各市于每月28日上报就业脱贫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二是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各地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上报就业脱贫工作报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特别是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做法。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十三五”人社脱贫攻坚工作规划》、湘人社函2023(182)号、湘人社函2023(2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相关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就业扶贫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镇就业扶贫工作落的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李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钟武纲、党委委员陈奇源为副组长,扶贫办主任蒋少雄、社保站长何信来为成员的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信来兼任办公室主任及就业扶贫专职人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县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要求,以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创业脱贫为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县、镇、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采取技能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帮助就业脱贫对象如期脱贫。
三、工作重点
1、搞好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数据的采集。对我镇登记建档立卡的16—59周岁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做到“五清四明”,即: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并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制定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时跟踪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实现就业创业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2、加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能力建设,与伍市工业园、蓝思科技、平江县各中小企业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每年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提供5个以上岗位信息,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动员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以及村级信息员、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3、积极组织“两后生”培训和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将平江县2023年度就业扶贫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分解到村,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情况开展挖机、铲车、电工、焊工、电子商务、旅游以及洗车驾驶等技能培训,即让每1户有条件的贫困家庭有1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掌握1项脱贫技能。
4、鼓励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除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5、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力度,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自主创业脱贫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2023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巩固就业扶贫成效,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关于脱贫攻坚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人社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帮扶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标,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为先导,以政策扶持、强化服务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促进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创业实现稳定脱贫。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就业扶贫对象为:全市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劳动年龄范围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创业及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总的目标是: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人员,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及时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根据本人培训意向,全部组织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
按照扶贫部门劳动年龄内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组织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驻村工作队通过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每位劳动年龄内贫困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所有劳动年龄内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就业愿望、培训愿望和创业愿望等信息,并全部建立电子台账,实现动态管理。
(二)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对有技能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采取线上培训、引进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或组织贫困劳动力到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等方式组织参加免费培训,及时落实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深入推进技能扶贫千校行动。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招生、选择专业和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学习机会,符合中央和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条件的,优先享受“两免一补”助学政策,优先推荐就业。
(三)强化创业服务,积极帮助贫困劳动力创业脱贫
对有创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包括网络创业培训),培养贫困劳动力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对创业资金不足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于进入创业园孵化基地创业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加强就业服务,拓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日”“网上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招聘信息,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精准推送就业岗位。配合扶贫部门加强就业扶贫车间等载体建设,鼓励扶贫车间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无法外出、无业可就、无力脱贫”且能够胜任岗位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帮助其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推进京蒙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对接成效
组织武川县加强与北京门头沟区的精准对接,积极争取就业扶贫项目,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实现用人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的对接。年内至少举办两次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开展京蒙劳务协作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双方要加强沟通衔接,强化跟踪服务,保障输出人员合法权益。
(六)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效应
全力抓好各项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及生活费补贴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就业扶贫基地奖补政策、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岗补贴政策及疫情防控期间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效应。
(七)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工作
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外出返岗务工需求,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对具备返岗条件的,优先开展“点对点”集中返岗服务。全面落实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积极鼓励重点企业、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支持贫困劳动力提高职业技能。对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参照当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就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加强调度督查,定期研究解决就业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全面完成就业扶贫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名单信息,掌握易地扶贫搬迁点及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加强资金和经费保障、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扶持效应。
(三)强化跟踪服务。坚持对就业扶贫对象定期进行跟踪,对转移就业后返乡人员、创业未成功人员,持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已转移就业贫困人员,要定期联系回访,及时提供服务,促进其稳定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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