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工作经验
乡镇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工作经验
按照省、市、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自2006年11月起,我镇成立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化工企业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土地、能耗、项目审核和工商登记等八大产业准入要求着手进行了大量调查,并就我镇化工企业的整治方向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一、全镇化工企业的现状
通过调查,明确全镇现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117家,占全镇生产企业的18%,化工流通企业49家;其中500万元以上40家,200—500万元22家,200万元以下55家。2006年,化工生产企业实现销售48.8亿元,占全镇工业经济总量的49%。
从行业自身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生产技术的多样性、多变性和综合性。化工产品品种繁多,每一种产品的生产不仅需要一种至几种特定的技术,而且原料来源多种多样,工艺流程也各不相同。二是具有原料利用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的生产是化学反应,在生产一种产品的同时,往往会产生多种联产品和副产品,而这些联产品和副产品大部分又是其他化工企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再加工和深加工,因此化工企业最能开辟原料来源和综合利用资源。三是生产过程要求的比例性和连续性。化工生产主要是装置性生产,从原材料到产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是通过管道输送,形成一个首尾连贯、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生产系统。任何一个环节产生故障,都有可能使生产过程中断,从而形成产品污染。四是化工企业具有能耗高的特性。这是因为化工产品的原料本身即是能源,如煤炭、石油等。有些化工产品的生产,需要在高温下进行,需要消耗大量能源。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全镇117家化工生产企业,规模企业仅40家,其余77家均为规模以下企业,这些小规模企业大部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筹建生产。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形成了“星星点灯”的局面,没有很好的规划,分布在全镇各村各点,比较分散。这些作坊式化工企业大部分厂房简陋,生产设备比较落后,操作简单,投入观念淡薄,生产连续性不强,没有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业主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环保设施陈旧。
2、产品品种广泛、生产特点鲜明、污染物种类多。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涉及的产品门类广泛,由此产生的污染物也比较多。综合全镇化工企业,产品涉及到橡胶制品、橡塑制品、有机溶剂、消毒剂、化工助剂、试剂、柔软剂、生物生化制品、涂料、颜料、油漆、电子焊料、净水剂、润滑剂、乳胶、胶水、氧化锌、医疗用品、乒乓球、油墨、塑料母粒和其他化工产品。
3、无完善的环保审批手续。从检查中发现,有些化工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刚建办时办理的,有的甚至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办理的,业主在企业转制、变更经营地点、增加产品品种产量、增添设备、改变工艺等的时候未能重新办理变更手续,致使现生产状况与原有环评不符。有些虽然有环评手续,但不能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其实这些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
二、全镇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
1、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按照区政府对我镇化工专项整治责任状的要求,我镇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年化工专项整治期间,我镇必须关闭化工生产企业30家,搬迁2家。关闭数占全镇化工企业数的27%,占全区化工企业关闭总数的30%左右。(其时间进度要求为:2007年关闭18家,2008年关闭12家,做到三年目标两年完成。)
2、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三年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照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的`相关标准,镇经贸中心组织力量对全镇的化工企业进行了逐个上门核查复合。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23日,区化治办组织安监、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我镇的117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会审。6月11日,区化治办对我镇34家存在问题的化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意见(拟关闭、拟转停、拟关停、拟转移、待定)和整治时间,同时根据职责明确监督部门。
6月12日—6月13日,镇化治办抽调安监、环保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对区化治办提出存在问题的34家化工企业逐一上门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镇化治办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又调整增加了5家企业。这39家化工企业的具体情况为:整改企业6家;工商调整化工项目企业16家;实际停产、歇业企业10家;无环保、安全审批手续企业6家;建议搬迁1家。至目前为止,区化治办还无明确答复。
3、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单位熟悉掌握《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化工企业整治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强化舆论对整治的监管,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执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清查化工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套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危险废物是否有效处置等环节和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处罚并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停产整顿和关闭。
(3)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发展水平。对部分技术含量低的化工企业,引导和鼓励他们进行技术改造,促使产业升级,产品换代,提高企业的技术装配水平;对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做到达标排放;对部分污染特别严重,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实行关闭和停产。
(4)科学制订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充分结合城镇板块的改造和公共工程的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化工集中区域,提升环保的可控水平。
(5)严把准入关口,提升产业水平。鼓励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资料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帮助上报审批。
(6)做好协调服务,力求取得实效。认真制订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监督,细化每一个步骤的工作措施;强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改、关闭的经济政策导向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除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外,还需要全镇各级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监督和舆论导向。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
乡镇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工作经验
2023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先后发生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江苏连云港赣榆区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4・21”火灾、河南许昌长葛市废旧厂房“5・26”较大爆燃等多起涉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非法违法事故。2023年,山东省发生的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3・27”较大爆炸事故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建设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省和XX市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当前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治标治本、突出重点,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压实“打非治违”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彻底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死灰复燃。
二、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非法违法“小化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和盲区。要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彻底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镇安环办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各社区配合):
1.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3.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特别注重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字样企业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一致,是否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
(二)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一是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或者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将排查出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上报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定期研判、打击清理。一是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支撑作用,对应用化工企业和疑似化工企业的市场主体清单、动力电用户或短期内用电量激增的用户清单等大数据进行初步排查。二是充分发挥网格化的功能作用,借助社会综治网格功能,建立健全应急网格功能,对网格内疑似“小化工”的单位进行精准排查。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XX镇举报电话:XXXXXX。
三、时间安排
从202X年XX月至202X年XX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X年XX月底前)。充分利用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严重危害,讲明从事非法违法“小化工”生产的严重法律后果,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X年XX月底至202X年XX月)。202X年XX月XX日前,各社区、村要组织力量集中对辖区内非法违法“小化工”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排查,逐村建立清单台账,各村将排查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盖章后以社区为单位报至镇安环办。202X年XX月至202X年XX月底,对于排查出的非法违法“小化工”分类处置,严厉打击,严肃问责,确保实效。
(三)巩固提升(202X年X月至X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全面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排查工作,及时上报排查台账,不得虚报、瞒报。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或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部门或社区将严肃处理。
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熟悉本社区、村情况的优势,加强与镇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取缔、关闭、停产等行政决定的,要告知供电企业,以联合执法的形式对非法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参与。
安环办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XXX人民政府
202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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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铜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省和徐州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关闭取缔化工企业61家,化工企业数量由120家减少至59家。自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网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地方主责、企业主体”原则,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切实做到思想重视到位、排查梳理到位、执法查处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制定了完备的“一企一策”整治方案。聘请省、市相关化工专家,对全区49家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制定“一企一策”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目前,限期整改企业6家,异地迁建企业4家,关闭退出企业6家,调出化工行业33家。三是强化了全过程的执法监管。组织区应急、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企业整治提升过程中安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纳入台账,进行销号管理、限期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强化分类指导,加快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进度。综合运用联合执法检查、专业团队驻企检查、权威机构风险评估等手段,对所有化工企业列出问题清单,实施“一企一策”整改。限期整改企业(6家),按照市化治办《关于印发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化工企业“一企一策”处置意见的通知》要求,于2023年12月底完成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整改,并达标验收通过,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关闭退出。搬迁转移企业(4家)。一是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异地搬迁转移至邳州化工园区,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二是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转移至市外,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徐州市永大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转移,2023年6月底前明确产业整合和搬迁选址,过渡生产至2023年6月底后老厂区关停退出。四是铜山县宏达精细化工厂,异地搬迁转移,2023年6月底前明确产业整合和搬迁选址,过渡生产至2023年6月底后老厂区关停退出。关闭退出企业(6家)。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大彭镇)、徐州亚太绝缘材料厂(黄集镇)、徐州亚东气体厂(大彭镇)、徐州市东风气体厂(大彭镇)、徐州市聚源溶解乙炔厂(柳新镇)、徐州嘉汇建材有限公司(拾屯街道),2023年12月底前关闭退出,实现“两断三清”。调出化工行业企业(33家)。33家金属熔剂企业依据权威机构界定及统计行业代码调出化工范围,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
二、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创新升级。从安全、环保、装备以及从业人员、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等方面,支持企业制定改造提升标准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整治。
三、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环保问题。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督促化工企业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安全和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始终把化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凡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予以关停。三是坚决消除环境风险。对化工企业废液、废气、固废等排放处理情况强化跟踪监测,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三废”处理设施不完备和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依法停产或责令关闭。
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责任重大,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区工信局将会同区化治办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刻领会这次会议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态度,迅速行动,强力推进,确保按“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大会的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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