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局工作计划【3篇】
工作计划是一个单位或小组在一定时间内的工作计划。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年民政局工作计划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20_年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配合开展机构改革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宣传动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按照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实施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工作
加强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确保城乡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衔接,扎实做好低保兜底脱贫工作。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市、区要求完成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医疗救助兜底工作。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等工作。加强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维护。
三、完善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慈善工作
规范殡葬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进惠民殡葬工作。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xx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探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长效机制。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时对困难群众实施慈善救助。
四、夯实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强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行村(居)务公开明白卡发放工作;加快推进xxx区社区中心化建设试点工作,以构建社区自治组织体系、规范制度建设、社区自治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中心效应和集聚效应。完成xxx区楼门牌制作和安装工作,督促完成xxx区楼门牌规范化设置工作。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转化,配合市民政局推进《地名志》编辑工作。加强社区治理与社区参与能力建设,推动城乡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建设。围绕“三事分流,三社互助,三社并举”,加强村(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五、强化优抚安置工作
开展好春节、八一建军节、烈士公祭日等重要节点活动,做好伤病残士兵、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加强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深化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活动。做好涉军利益群体的维稳工作。
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加快区社会福利院养护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xxxx年xx月竣工。督促推进仲权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抓紧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协商签署合作协调,尽快实施x市xxx区x曜阳医养结合综合示范项目,提升我区养老机构医养服务能力和水平。
【篇2】20_年民政局工作计划
1、拥x优属工作:在春节、八一、七一、十一等节日对社区内军烈属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有工作记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广泛开展拥x优属的宣传工作。
2、殡葬管理工作:在社区内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法》,使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殡葬管理管理方面的知识,做到本社区的汉族群众丧葬火化率达到100%。按时上报报表。
3、对社区内残疾人做到底数清楚、档案齐全,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各类文化、文艺活动。做到经常性的走访,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4、做好社区老龄委的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区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掌握社区老龄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好《老年优惠证》、《老年优待证》的收集、整理、发放工作。
5、每月按时参加街政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计划、总结、简报,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起到居民与政府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6、召开两次居民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联席会议,会议有计划、有通知、有记录、有总结,做到档案规范,资料齐全。制定社区委员会、每周例会及每月学习制度,并有详细的记录。
7、每月按时向办事处主管领导汇报当月工作情况。
【篇3】20_年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1、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作用,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由20_年262.5元/月提高至20_年673元/月,城市低保由510元月提高至673元/月。低保补助标准从20_年7月1日起实现了城乡统筹一个标准;努力实现“全面、精准、双兜底、双保障”,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从20_年7月起,城乡低保推行了无纸化办公,实行网上申报,初步建立了智慧救助系统,20_年7月起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20_年全面加快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出台了《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区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目前,全区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73万人次,支出资金2228.96万元;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94万人次,支出资金1528.45万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642人,累计支出资金485.78万元。
2、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有力,综合供养能力大幅提升。供养标准逐步提高,20_年6月1日起,特困供养人员统筹了供养标准,集中、分散标准统一为758元/月,20_年提高至875元/月。加快失能老人居住环境的改造,20_年完成了26个失能专区床位改造,给失能老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58人,集中供养34人,集中供养率达58.6%。失能人员护理补贴由20_年全失能人员护理补贴220元/月,半失能人员补贴150元/月,提高至全失能人员护理补贴255元/月,半失能人员补贴175元/月,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先后静安、秦楼、南湖、蒋疃敬老院实现了医养结合,进一步提升了综合供养能力,20_年投资建设了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和智慧养老平台,20_年全面投入使用运行。目前全区特困人员642人,保障金额485.78万元,发放护理补贴12.14万元。
3、临时救助有效推进,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区民政局积极响应市民政局的要求,严格程序临时救助程序,充分发挥救急难的作用,保障救助的及时性,20_年初步建立乡镇备用金制度;从20_年1月1日起,临时救助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全部通过救助平台办理。同时积极发挥临时救助救助急难的作用,积极开展前端救助;建立健全了救助档案,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救助资金的发放安全。20_年临时救助备用金审批额度由低保标准的四倍提高至六倍。目前,全区临时救助已救助246人,救助金额达78万元。
(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能力。
1.高度重视,科学规划,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基础。每年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把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扶持优惠政策。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进行总体部署,科学选址,规划布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区,极大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2.财力保障,强化管理,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大整改大提升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截止目前,区民政局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近800万元支持养老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整体面貌逐步改观。加强日常监管促进整体水平提升。加强养老机构各类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举办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培训班。静安养亲苑获得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和省卫健委、省老龄办“敬老文明号”称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养老机构监管工作,并积极为养老机构配备防疫物资,确保养老机构老人住的安全、吃的放心、过的开心。
3.多措并举,统筹兼顾,不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一是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已建成33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创新建设1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100%。二是稳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大胆实践,目前静安养亲苑建立了“医疗护理+星级宾馆+老年大学”的服务模式,并与市人民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单位;南湖老年公寓为华润医疗集团下属机构,另外8家养老机构均与就近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三是探索推进智慧养老新模式,按照“一级开发,多级使用”的要求,投资57.2万元创新建设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全面监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区养老智慧化平台已完成数据输入和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站监控设备接入,并通过智慧平台,实现了高龄补贴、护理补贴、运营补贴、特困人员供养补贴等补贴类资金的发放。四是全力推进养老机构智慧化建设,聘请了2名长三角养老专家顾问指导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打造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省级示范智慧指导中心,并通过了省厅组织的实地验收工作。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把镇敬老院打造成“失能老人集中照护中心”、“智慧化敬老院”和“花园式养老机构”,为镇敬老院申报20_年省级智慧养老院做好充足的准备。五是试点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先后投资110多万元,为230户特困供养人员、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等困难老年群体进行适老化改造,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设备均得到改造,切实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三)服务特殊人群关爱保护,认真落实基本权益保障。
1.不断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着力加强文明窗口行风建设,优化工作环境,开展优质服务,在“520、521”和七夕登记高峰期期间提前上岗、延时服务,确保每一对“准新人”都能登记成功。婚姻登记处积极申报国家级3A婚姻登处。向新人们发放《文明婚礼倡议书》,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宣传喜事新办婚事简办,营造了婚庆文明新风尚。
2.持续加强殡葬系统管理。逢扫墓高峰期间,制定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专项工作协调会,新冠疫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加强公墓建设的监督,每季度定期对公墓进行安全及墓穴面积检查,禁止建设豪华墓、禁止擅自扩大墓穴面积。要求公墓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值班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固定消防设施。现我区的公墓单位和殡仪专用车都已录入全省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加强殡葬宣传,大力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绿色殡葬”等政策。
3.聚焦重点特殊关爱群体,各项资金序时发放。一是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服务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制定了《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实行常态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每逢重要节日及高温天气和寒冷天气牵头开展联合行动。建立全区三级救助平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二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创新管理。现全区共有5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基本生活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1100元。重要节日积极开展关爱慰问活动,积极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活动,每年暑假组织全区孤儿积极参加“明天计划”免费体检活动并对全区每位孤儿进行家访,每年开展社会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孤儿活动。三是扎实推进留守儿童工作。20_年以来在全市率先开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为我区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家访和关爱保护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多样的志愿关爱活动。开展每年2次留守儿童入户走访工作。制定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每年组织召开区留守儿童督导员和留守儿童专干培训班。每年寒暑假印制2万份“致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及“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节选”政策宣传,发放到村居及监护人的手里。四是努力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通过搭建社区平台、组建专业队伍、制定个性服务方案等,着力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目前我区29个社区已完成精神障碍康复室的建设工作,社区覆盖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对全区精神病患者家庭走访了约40户,开展心理疏导和用药指导服务约18人次。两残补贴序时发放。
(四)服务社区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
1.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内容逐步丰富。多年来,区依靠省、市级城乡社区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努力打造重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坚持一室多用的原则,合理设置服务中心功能,社区综合服务能力设施逐步完善,全区21个村42个社区全部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0平方米。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打造了一批高标准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增设各类便民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扩大覆盖,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蓬勃开展。
2.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每年通过不同的渠道向社区充实工作人员队伍,通过招考招聘社区民政、计生、社保等工作人员,配备配齐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不断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定期开展社区干部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聘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按照上级要求,对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待遇自然增长机制,出台社区干部考核奖励办法,社区干部工资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村居干部工资待遇逐年提高。
3.村民自治持续深化。大力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一组一会”制度,积极探索以党建引领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新路子,创新出“党群微家”社区治理工作新模式。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创建活动,镇榴园社区、蒋疃社区、洪庄村先后被命名为全省第一批、第二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20_年9月,顺利完成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选举中继续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4.完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指导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把禁止大操大办、“新四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白喜事等涉及道德方面内容以及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扫黑除恶有关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民广泛参与,杜绝大操大办,破除陈规陋习,大兴俭约民风,引领新时期文明新风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激发创新公共服务活力。
1.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稳步发展。一是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登记程序,严格执行登记工作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截至目前,在我区注册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104家,其中民办非企业73家,社会团体31家。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排查整治群区托育机构,通过书面检查、实地督查、重点抽查、异地互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检查力度。三是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我区在本市率先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截止至今有7家社会组织入驻其中。
2.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全面参与社会建设。一是助力贫困帮扶,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立救助台账,专款专用,切实解决贫困问题,共捐资4.25万、大米20_斤,安排发放贫困户涉及三镇五街道110多户,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购买农产品价值共计3.5万元。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服务民政重点关爱人群,开展“孝老敬亲暖重阳,共享共建社区情”、“情系端午节爱驻敬老院”、“情暖共享小康”、清洁小手、乡村学校图书漂流等主题活动。三是积极参与抗洪救灾,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效动员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物。今年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我局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及组织协会,共计捐款捐物10万余元。
3.大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合会开展“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主题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暨迎接第71个“六一”儿童节,开展庆“六一”文艺汇演活动。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社会组织积极筹建支部,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存在问题的,着力抓好整改,通过抓党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针对社会组织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组建方式,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产业相同、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他社会组织联合组建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
4.有序推进地名工作。为国家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辞典》提供词条33条,为《省地名词典》提供词条126条,为《市地名录》推荐提供了十一大类806余条地名信息。编写《区地名录》、《区地名志》、《区地名记忆》,修改并印刷《区行政区划图》,更新完善全国地名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上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之后新增地名信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规范全区各类地名及标志,杜绝“大、洋、怪、重”。牵头开展-濉溪、-埇桥、萧县界线联检工作。签署了《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
二、今后五年总体目标
(一)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民政一门受理、部门协同办理、资源统筹协调、信息互通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建立延伸到基层的全国性社会救助信息服务网络,发展智慧救助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公开募捐、设立救助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帮扶服务。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为救助对象提供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形成更加科学的社会救助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建设专业化的社会救助服务队伍。在基层社区设置社会救助服务岗位,由社会工作者应聘上岗,政府按岗位需要购买服务。同时,应大力培育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骨干,逐步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养老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养老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养老工作运行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养老管理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水电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扶持。开展精细化为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发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链接、直接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网路,积极打造城市社区“20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居家服务管理科学有效。强化养老服务监管,持续提升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完整的管理标准和规范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启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完善区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发布机制,健全奖优罚劣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参与新格局。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努力构建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为养老事业增添新活力。
(三)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抓好留守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加强对救助合作和巡查常态化,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更好的为残疾人服务。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公益性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硬化大墓处罚依据,制定生态绿色安葬奖励政策,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四)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社区治理法治保障,出台我区相关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开创我区社区治理创新新局面。持续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组织实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换届选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依靠省、市级城乡社区项目建设资金支持,持续打造重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积极探索以党建引领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子。持续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打造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智能化服务。开展新时代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
(五)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载体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注重在行业协会中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抓住不放,抓出成效。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管,同时认真查处社会组织侵占资产、抽逃注册资金、非法经营、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评估机制。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要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措施和规划。认真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有影响的服务活动,树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益形象,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有关服务内容经常化、制度化。有计划地开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活动,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加快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机制。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及服务机构人员缺乏、力量薄弱,编制不足;二是低保家庭隐形收入核查难度大,容易造成“错保、漏保”等现象;三是养老机构安全意识不强,专业化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滞后;四是由于传统陋习根深蒂固,再加上殡葬执法缺少政策依据,对违法殡葬处理难问题较为突出;五是社区减负任务艰巨,不能完全按照准入的事项操作,社区工作负担依然很重。
四、20_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落实困难群众联系走访制度,不断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协调小组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建立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分类救助,积极开展“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的机构,合理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推进“嵌入式”养老项目改造,通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融合助餐、日托、全托、医养结合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点位。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客观复核评定养老机构的等级。以优质项目创建养老服务品牌,结合社会救助“情暖共享小康”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养老服务成果,重点解决困难老年群体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尊老助老活动促对老人关爱。以重大节日为抓手,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和爱心团体到养老机构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开展老年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各种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全面实施“温暖空巢”、“舞动夕阳”等关爱项目,鼓励和支持老年群体组建老年文艺团体,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事务能力。计划建设公益性公墓一座(地址镇辖区内),满足镇各个阶层群众殡葬需求。在全区设立多处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使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走进社区。扎实推进婚姻登记工作全面转型升级,做好建区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年底实现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为全国联网婚姻登记通办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留守儿童购买第三方关爱服务项目,指导第三方按照我局工作要求开展我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强化社区治理保障,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落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任务,推动社区治理创新落地见效。继续完善村(居)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继续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努力再打造一批精品社区亮点。依托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深入融合社区服务各类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努力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智能化服务。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程序,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实效。持续对全区社会组织排查整治,加强检查力度。对工作规范、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缺失、整改不力的予以批评并加强督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多种形式参与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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