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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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己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优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优秀

  按照东组通xx号文件要求,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于近段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县68个直属单位和中央、省、市驻衡东13个单位进行了机关党建工作考察调研。考察方式主要包括:“听”、“查”、“看”、“测”。通过考察发现:各党组织能够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思路,大力加强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党建目标化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县直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差距,以利于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对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关党建的基本现状

  第一,领导班子素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绝大多数是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的先进骨干,比其他职工的知识水平相对较高。如司法局、广电局、人事局、国土局等机关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都由主管领导担任,能够带头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坚强的意志对待党的工作,使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素质、能力、水平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提高驾驭和统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落实党在基层各项工作的坚强堡垒。

  第二,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大多数机关单位都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有3个以上正式党员的,都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有50个以上正式党员的,成立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并下设若干个党支部,如财政局;有100人以上党员的,成立了党的基层委员会,如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这些党委、总支、支部都能够在上一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隶属关系,有效开展党内工作。各支部分别配备了支部书记,有的根据工作需要还设置了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等职位,机关基层组织体系较健全。

  第三,注重培养纳新党员。机关各党组织都能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注意把那些刚从大专院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人作为培养对象。如水电局、地税局、工商局每年都实施定向培养联系计划,确定专门培养联系人,加强对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增强积极分子对党的纲领、章程、路线、政策、制度的认识与了解,促使积极分子早日争取加入党组织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使党的组织每年能够定期吸纳和接收一部分积极分子入党,不断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培养党组织的新生力量,增强机关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第四,党费收缴逐步规范。机关党员能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自觉履行交纳党费义务。单位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能够按照党员工资涨幅情况参照党费收缴基数标准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数额。目前除退离休党员和下岗党员职工收缴困难外,绝大多数党员能够理解党费收缴标准并如期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上缴管理相对规范,如地税局、交通局、农业局。

  总之,通过扎实开展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支部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总体上朝着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发展。

  二、机关党建的工作差距

  第一,领导职能行使不够全面。机关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其他领导成员绝大多数是兼职,往往承担着大量的行政、具体事务工作。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有的党支部负责人的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特别有的支部书记连“三会一课”都不能坚持,有的没有按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不能够扎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坚持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检查和落实。由于党支部负责人职责履行不全面,导致支部整体工作的推进效果不明显,造成工作重心缺失现象。

  第二,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机关单位由于业务工作性质的限定,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没有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的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中的最基本的“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工作,没有按时研究确定支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党支部职能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致使党支部生活不能正常化,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规范有效运行。

  第三,阵地建设不够规范达标。机关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是为机关党员提供党内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但由于机关办公用房的限制,多数党员活动室属于兼容性的,党建内容与其它内容合并在一起,缺少阵地建设严肃庄重的直观感。有些机关单位根本就没有党员活动室,党员的集体生活有时在行政会议室进行。相当一部分机关单位党员活动室布置过于简陋,设置内容过于简单,有些过时的党建内容没有得到及时更换和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机关党员的正常党内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第四,党员活动缺乏创新特色。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是激发党员积极性、创造性和增强党员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当中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情况却大不一样。有的机关支部一年能够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党章、争先创模、文艺联欢等活动,丰富了党建内容,充实了党员身心。但相当一部分机关支部常年很少开展甚至不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使得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缺乏特色和亮点,机关党员对党组织的印象和地位有所淡化,不利于机关党组织的整体形象和工作开展。

  三、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成因

  第一,支部领导重视不够到位。部分机关支部书记认为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软考核,没有实在具体的东西可抓。特别是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支部书记的,认为业务工作是核心,忽视了以党建促业务的重要性,没有系统认真地研究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没有准确把握党建工作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一部分副职领导兼任机关支部书记的,往往认为党建工作靠“一把手”抓,没有对党建工作深入研究和建言献策,没有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下功夫、用心思。部分机关中没有及时调整或提拔重用的党务干部有想法、有抱怨,工作上被动应付、消极对待,部分新调整的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熟悉,也有随机应付的现象。

  第二,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机关党建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但多数支部没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而使党建制度流于形式,造成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这种问题的存在与支部班子的整体认识有关,与支部主要领导没有完全认真履行职责更有关。特别是一些支部不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履行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在机关党员的考核、奖惩、提拔、任免、处分等问题上不向上级党组织沟通汇报,从而造成有违规定、有违程序的事情发生,给机关党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危害。

  第三,督促检查落实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主要依靠督促检查抓工作落实,而督促检查的主体是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的对象是各支部所开展的各项党建工作。由于机关支部数量较多,机关党建事务繁多,机关党委人员较少,督促检查力量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机关支部工作的督查,机关支部书记对党委安排的党建工作也仅停留在圈阅批示转办文件的形式中抓落实,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过问督查也不是十分到位。因而机关党建容易形成重安排部署,轻督查落实的不协调局面。

  第四,党建经费保障不够到位。机关单位工作运转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然而有限的财政拨款只能支撑和保障常规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用于党务工作开支的经费却没有列入预算。这样以来,党建工作的开展就举步维艰。党务工作也是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失去了经费的保障便无法正常开展,阵地硬件建设、党员活动开展和学习资料购置等常规工作都难以进行,党建工作自然就无法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

  四、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方法

  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成因,必须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的工作目标、主攻重点和方法措施,以开创机关党建工作的全新局面。

  (一)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紧扣党建工作主题,重新审视和从严把握以下三项重点目标:第一是发挥机关支部坚强堡垒作用。务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反腐倡廉五大建设要求,不断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健全班子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组织生活,增强支部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使机关党组织成为机关党员的“司令部”。二是塑造机关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坚持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党员的党性宗旨观念和大局服务意识,促使党员转变作风,转变观念,严于律己,加强修养,争做先进,争当楷模,把每位党员都锤炼成思想作风过硬、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敬业、社会形象的一流机关公职人员,切实塑造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第三是努力建立机关党建长效机制。机关党建工作要立足实际,立足于纯洁党的队伍和强化党员管理,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长效的抓党建工作的良性机制,确保机关各项党建工作高效、有序、全面深入推进。

  (二)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攻重点。第一,规范支部生活。机关党建工作的正常化主要依靠规范机关支部生活来完成。规范开展支部的各项党内生活,要靠机关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切实组织动员支部成员和广大党员定期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认真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开展党员定期集中学习活动。通过规范、正常、有序的支部生活,确保机关各项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加强党员教育。机关党员是机关党组织的主体力量,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状况是取决这支队伍是否能够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提高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主要靠教育手段来实现,教育党员也是机关支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核心工作内容。第三,塑造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是激发机关党员奋发向上的必要形式,塑造先进典型是机关党组织应竭力做好的一项基本工作。要针对各个机关的不同业务工作性质和在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有目的、有重点地培养先进党员典型,使这部分先进典型党员具有明显地示范带动作用,具备其他一般党员学习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通过典型带全局,通过先进带一般,推动机关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形象的不断提高。

  (三)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机制创新。创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不竭动力和生命源泉。机关党建要实现不断地超越和发展,必须依靠创新工作来完成。第一要创新管理教育。切实履行党要管党、党支部主管党员的工作职责,努力探索和形成一套党员长期受教育和终身受教育的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营造机关党员人人自愿学习、人人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机关党员投身改革建设和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把机关支部建设成为一呼百应、令行禁止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二要创新活动载体。党建工作的完成主要依靠开展活动来实现,开展活动要紧紧抓住机关党建的主题和中心内容,以动员机关广大党员广泛参与为手段,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宗旨,以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接受党性锻炼为目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通过学习竞赛、团体调研、外出考察、访贫问苦等方式开展一些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工作不断呈现新的生机和活力。第三要创新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应认真履行监督的权利和职责,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民主化的党内监督,纯洁党的队伍,约束党员言行,永葆党不变色。

  (四)切实找准党建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机关党组织要找准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机关党组织在融入中心中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机关党的工作有为有位。第一是增强中心意识。自觉地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去思考,放在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中去安排。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总结考核,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第二是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和保证作用,紧密结合各机关实际,抓好机关党的工作,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第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寻找各种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努力探索党建工作服务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式、新办法和新途径,扩大服务内涵,拓展工作层面,使机关工作中有党组织的声音、有党组织的活动、有党组织的形象,既推动经济的发展,又激发党建工作的活力,更好地保障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优秀

  机关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推动机关行使领导职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

  一、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共有党员114人,有5个机关党支部,一个离退休党支部,一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党总支。机关各支部都有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分别设立党小组,机关各级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项职责得到全面、深入、切实的履行。近年来,市财政局机关党建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实现了机关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相融互动,相得益彰的新局面。

  二、拓宽思路,党建工作呈现新局面

  1、基层组织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打造党建工作“品牌”、“精品”;窗口单位组织开展单位树形象、“三亮、三比、三创、三评”活动,做到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丰富,载体鲜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成效显著。

  2、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机关党委议事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多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内各项制度完善并能认真执行,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尊重全局每一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能动作用。

  严格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抓好党内组织生活尤其市“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局党员领导干部亲自上党课。

  3、廉政教育和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机关党委在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同时,针对薄弱环节,着力强化教育和监督这个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预防与惩治工作,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不断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局党组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教育、监督、管理党员的职责,行业党总支、各党支部认真负责地协助本单位局党组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

  4、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计划、有目标,大力构建和谐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创建文明机关、文明机关标兵以及“五型”机关和“四好”科室为载体,深入持久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观念有待更新,工作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长期以来,机关党务工作者在实践中总结和摸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运行态势是好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对照***对党的建设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抓而不实、抓而不活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程度不一,缺乏积极性。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有的支部党组织重视了开展党的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有的则认为抓党建工作影响本职工作,让党组织活动给行政事务让路;有的把党建工作作为“软指标”,做做样子,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离,党的工作毫无生气;一些党务干部认为做党务工作“无位无为无前途”,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激情和责任,机关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开展共建的呼声强,落到实处的行动弱。有的支部参与共建仍停留在参与扶贫帮困活动方面,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这些状况直接影响了共驻共建工作成效。

  三是活动方式内容缺乏创新性。有的支部在抓党建与业务工作时找不到有效的结合载体,党支部活动要么“业务化”要么“娱乐化”,党员教育仅满足于政治说教,党建工作仅是收缴党费等,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工作效果不佳,无法创出特色。

  四、多措并举,提升党建工作能力

  (一)加强学习,增强素质,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组织理论学习的能力。加强学习的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一要突出学习重点。要注意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党员的特点,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对党员领导干部,着重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的教育;对普通党员,着重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对离退休党员,着重加强回顾革命历史、永葆革命精神的教育;对流动党员,着重加强党员意识、纪律观念教育。二要创新学习形式。针对机关党员干部文化层次较高,标准要求高的情况,采取专家讲座、专题研讨、参观考察、考学促学、电化教学等形式,解决好机关党员思想上的“信仰危机”、价值取向多元化的问题。三要完善学习制度。普遍建立完善多项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党员的参学率和学习效果。要认真总结,规范细化一些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习教育内有动力,外有压力,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提高服务业务工作的能力。一要提高服务的素质和本领。要经常开展财政形势的宣传教育,使机关党员干部及时了解财政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服务业务工作、做好本职工作的素质和本领,同时加强本职业务的学习,使业务部门的党员干部成为“专家型”的人才。二要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诚信型、廉洁型、效能型、服务型的“五型”机关。

  三是提高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能力。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和教育,督促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履行义务,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是提高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能力。***在党的***后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方面在党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直通的桥梁,使得党的***精神能够更好的转化落实到各族人民的行动中;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更好地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机关党组织要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此,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联系点,努力把做法完善在点上,把经验推广到面上,把问题解决在点上,把效应放大到面上,达到联系一个点,抓好一条线,促进一大片的效果。二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作为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主动听取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三要建立和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开展“情系基层、心系群众”等主题实践活动,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四要机关党组织要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起到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二)强化创新,在增强活力上下功夫

  一是创新完善党建工作网络。层层建立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党务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本领。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组织实施的格局,不断开辟党建工作阵地,把党建工作纳入业务工作共同部署,让党建工作落实在实际业务实践中,显示其特有的精神支柱、智力支撑作用。

  二是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由于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量大、任务重,在学习方式上,倡导自学、多搞“规定动作”,如必须撰写笔记、必须按时交心得体会、必须坚持补课制度等。在活动方式上,注重灵活多样,抓一些看得见、摸得着,党员、群众喜闻乐见且愿意参加、热情参与的活动。比如演讲比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文艺演出,从而使党建工作丰富多彩,既可使大家受到教育,又能陶冶情操、振奋精神,化作业务工作的动力。在工作载体上,围绕队伍、作风、思想、制度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比如,围绕精神文明创建,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等。

  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优秀

  苏州市级机关党工委共有党员9875名,其中女党员1930名。党组织共有628个,其中党委34个,党总支52个,党支部542个。近年来,市级机关党工委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层组织建设有了新的进展,但基层党组织地位有待提升。

  机关党工委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每年有计划、有布署地对基层届满机关党委、直属总支和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缺额的及时调整充实,今年上半年共有27个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选举或调整,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机关党工委主动适应形势,积极配合机构改革,调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时理顺各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确保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建工作运转正常。同时,机关党工委围绕提高机关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相继制订了《苏州市市级机关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苏州市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明确了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的工作职责,确保基层党务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机关党工委积极组织多层次的专项培训,提供学习研究、交流讨论的机会,在加强党务干部理论素养的同时,突出提升其业务工作水平。与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加强不协调的是,机关党组织应有的地位没有充分显现。有些机关领导干部认为搞好业务工作是硬任务,机关党建则是软任务,只要过得去就行。有些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法规不甚了了,对待机关党建工作务实的少,敷衍的多。据市级机关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情况调查显示,有16%的局党组没有专门学习和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机关党组织应当在党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但是在部分机关里,指导实际上变成了领导,党组织的地位和作为很大程度上以党组主要负责人的重视程度为转移,领导重视,则能正常开展工作,党组织就能有所作为,从而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不重视,则党务干部的编制、配备,党务工作的经费、时间较难保障,党务工作的氛围、环境较差,党的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也就难以以作为求地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便相应弱化。现在机关的党务干部中绝大部分是兼职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甚至出现了精简人员首先就精简党务干部的不正常现象。正因为对党务工作不重视,所以许多兼职党务干部对党务工作也是兼而不管。不可否认,我们有许多机关的党务干部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但是在有些机关里,党务干部和党务工作不被理解,也不被尊重。有些党务干部有副处级的名份,担正科级的职责,做办事员的工作,有些单位的党务干部与其他业务干部在考核奖惩体系中并不享受同等待遇,党务工作被视为可有可无的务虚性事务,因此导致机关中一些有能力的同志不愿担任党务干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干部队伍结构的改善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党务干部年龄偏大,党务工作力量偏弱,党组织活动制约因素较多,不仅影响了党组织作用的正常发挥,也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党组织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2、党员教育管理正常有序,但党员教育管理的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

  市级机关党工委积极依托团组织,通过“推优”工作,及时发现优秀人才,落实培养教育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党团衔接。据统计,每年机关党工委要吸纳400多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保持了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发展党员工作上,机关工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统一按照机关工委的要求,制订党员发展规划,严格按发展党员程序办事。,机关工委共发展党员263名,其中女党员80名,占30.4%,35岁以下的174名,占66.2%,大专以上学历的197名,占74.9%,发展党员中各类先进64名,占24.3%,达到了省市规定的要求。年初,机关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正常规范,党员队伍结构趋向合理。今年8月,机关工委组织的两期由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的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参训学员35岁以下的共计235名,大专以上学历的235名,占参学人员的80.5%,发展对象较以往呈现出较明显的年轻化,高层次的趋势。市级机关党工委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通过轮训、考察、报告以及多种类型的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机关党员的基本理论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今年,机关工委连续举办了6期市级机关科级干部轮训班,1145名干部参加了轮训,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机关工委按照中发[1998]5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布置安排,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今年上半年,34个党委、52个党总支、542个党支部的9695名党员参加了评议,参评率达98.18%。评出优秀党员483名,不合格党员8名,对4名查清问题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但是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同样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党员教育的模式较为单一。不少机关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内容相对单调,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仅仅停留在读读报纸,学学文件上,致使党员教育缺乏吸引力,敷衍了事,走走过场,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也有损党组织形象。二是党内活动的开展不够正常。部分机关党的活动与机关干部全体活动合二为一,用机关干部会议替代党内组织生活,以机关干部活动替代党的活动,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替代党员教育,从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内活动的独立性和党内生活的政治性。三是党员管理的出口亟待疏通。有些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但在入党后,除开展正常的党员组织生活外,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弱化,党员思想动态难以为党组织及时把握,一些党员不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言行失范,不但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反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问题上,瞻前顾后,犹豫不决,照顾情面,不愿得罪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党员标准的严肃性,损害了党员形象的先进性,弱化了党组织的权威性。

  3、廉政教育和党内监督有所加强,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

  根据省、市委有关部门的部署,市级机关党工委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以胡长清、成克杰等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领导认真做好制定计划、分解责任、加强考核等工作,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在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负有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因此,机关党组织在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过程中尽管不直接承担责任,但应从自己的工作职责出发,主动发挥应有作用。但是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得仍然不够充分。主要表现在:(1)监督意识不强。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自己所在党组织应该发挥的监督作用,接受所在党组织监督的自觉性较差。市级机关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调查显示,有15个单位的领导了解党组织的监督内容,16个单位的领导了解很少或根本不了解。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参与本单位干部队伍管理的职责在落实上也有较大差距,很多单位没有执行。即使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参与此项工作,也是以人事干部或监察干部身份参加的。另一方面,作为党员群众和党组织也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从而使党内监督不能有效地开展。(2)监督手段不力。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通常采用学文件、学法规、看专题片、听报告会等形式,教育手段运用得多,但监督手段运用得少,往往一涉及到监督就理不直气不壮,监督党员怕伤感情,监督领导怕惹是非,甚至出现了一些机关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内组织生活而无人过问的不正常现象。(3)监督责任不明。开展党内监督,不是党务干部个人的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党小组还是党支部,都没有明确的监督职责,往往监督和不监督一个样,监督得严和监督得松一个样,结果是看似在监督,实际不监督。

  4、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但机关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领域尚待拓展。

  市级机关党组织继续深入开展“三优三满意”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塑造机关良好形象。他们还依托群团组织广泛开展“结对帮困送温暖”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建功立业。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较好地发挥了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形象有所改善,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有所加强。但是机关党组织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中,往往注意力更多地是集中在机关内部,较少关注党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表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领域尚待拓展。有些机关党员在单位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但八小时以外,却放松了自我约束,有些社区党务工作者甚至反应,有个别机关党员非但不能充分发挥在职党员作用,支持社区党建工作,反而不愿公布自己的党员身份,不愿利用自身特长为社区建设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提高认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处理好机关党组织地位与作为的关系。

  机关党组织地位、作用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党组领导的关心与支持是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关键条件。实践证明,哪个单位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高,创造条件好,解决困难多,哪个单位的党建工作就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力度和深度,机关党组织自然就有凝聚力,战斗力。因此,要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地位,确保党组织有所作为,就必须争取党组的重视与支持。各单位应当尽快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责任制,将机关的党务工作状况纳入对党组领导工作实绩的考评体系中去,不断提高对党务工作的认识水平,以制度的形式赋予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和压力,明确应履行的义务,促进机关党组职能尽快到位。要重视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党务干部,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探索以量化的指标体系评价党务工作实绩的新路子,形成有效的党务工作激励机制。要在给党务干部压担子的同时,确保党务干部有足够的精力处理党务工作。通过上下共同努力,逐步在机关形成重视党务工作、尊重党务干部的良好氛围。在开展机关党务工作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业务与党务的关系,围绕业务抓党务,抓好党务促业务,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谋作为。

  2、严格教育制度、创新教育模式,不断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的水平。

  要严把党员“入口”,继续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特别要注意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党组织要通过交流谈心、调查分析、座谈讨论等形式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需要,保持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间的经常性联系。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防止党内组织生活的随意化,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要创新党课和党内活动的形式,克服枯燥冗长,说教灌输的倾向,努力在党员教育活动的主题化、系列化上下功夫,探索党员教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新路子,开发出个性化、特色化的活动项目,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和针对性。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支部应当建立健全书记、委员与党员的谈话、联系制度,从政治上给党员更多的关心帮助,真正使党员生活在组织之中,建立起对机关党组织的强烈归属感。要在把好党员“入口”、管好“口内”党员的同时,着力疏通党员“出口”。党员“出口”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党组织的形象和权威,因此机关各级党组织应当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克服批评无关痛痒、自我批评浮光掠影的现象,严格按照党员目标管理的要求,适当采用党员百分考核的方法评定党员的综合表现,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要从速、从严清理出党员队伍,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党员形象的先进性。

  3、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履行党组织的监督职责。

  机关党组织的党内监督是纪检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所无法取代的。要通过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树立起监督工作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纠正那种认为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的错误认识,解决不愿监督和怕监督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扩大党组织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明确不是部门党组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应列席本部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的出勤情况要予以公示,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评定优秀党支部(小组)的重要依据。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公开的方式如述职等形式定期地接受党组织的评议和质询,使党员领导干部能自觉地把个人行为始终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干部人事部门在考察拟任党政领导人选时,要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以便机关党组织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监督。机关党组织要在扩大、疏通监督渠道的同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及时沟通情况,形成监督合力,对较为严重的问题,要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监督不再因人权、财权的掣肘而受制于被监督者,解决党组织监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4、延长工作手臂,拓展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模范作用。

  市级机关在开展“三优三满意”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广大机关党员在机关文明创建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组织积极依托群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温暖工程”、“希望工程”、“爱心工程”及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较好地树立了机关的公众形象,形成了浓郁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随着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社区建设的逐步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还应当主动适应形势,延长工作手臂,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领域进一步延伸到社区。机关党组织要与社区党组织积极联合开展各类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通过结对共建或参与社区党建联席会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机关党组织要教育广大机关党员增强社区归属意识和社区发展观念,主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利用自身特长为社区建设作力所能及的贡献,树立机关党员在社区的良好形象。要建立健全机关在职党员社区联系卡制度,党组织结合社区对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综合表现的评价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议,将党员教育管理延伸至八小时以外,把机关两个文明建设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框架,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和影响力。

  组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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