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在林区转产转型的大背景下,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如何实现转型的平稳过度,如何更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通过深入一线工作,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走访、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调研,对我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分析与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组织建设。在工作总我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分管战线和谐的一项重要保证。一是经常同各股室负责人了解全队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并多次召开主持会议,专门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措施。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以党委为中心,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状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责任,充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硬实力”,分管战线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全局性、根本性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责任明确到个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实行了责任与职责互相对应、责任内容与分管业务有机结合,突出重点任务、突出主管人员,责任要求具体化、责任内容动态化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指标、有目标、有责任、有要求。有措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各部门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汇报制度,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紧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还有的干部在学风上存在厌学、假学、浅学和学而不思、学而不行的问题。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工作忙,没时间学”,“学好不如干好”等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意学习的托词。二是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我队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可操作性问题。有的规章制度宏观上比较全面,但没有制定出具体标准和相关配套规定等。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自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建立以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始终将廉政作为土地督察工作“生命线”,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安身立命之本,不断探索工作规律,构建了具有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模式。
以实现全程监管为着力点,完善内外部监督体系。具体做法: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了副总督察与局级干部、局级干部与处级干部、处级干部与一般干部层次分明、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并探索建立民主测评和社会评议等考核制度。
二是针对土地督察驻外工作时间较长的特点,要求派出工作时间超过一定天数的督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并配备临时纪检干部,进一步强化外出期间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是督察组进驻地方后,要求各组在与地方政府对接工作会议上主动宣读土地督察工作纪律,公布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督察组进驻地方后,要主动将《土地督察工作纪律卡》和《督察工作廉政跟踪卡》送达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并由督察局纪检部门及时收回,接受被督察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廉政监督。
五是派出廉政巡视组到例行督察现场巡视,在被督察地区进行“背靠背”走访座谈,跟踪、监管督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此外,各督察局还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对土地督察工作以及督察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进行有效监督。各局都制定了覆盖会议、人事、财务、机关内部、车辆、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
以规范核心业务为支撑点,消除潜在廉政风险点隐患。具体做法: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排查督察业务中的廉政风险点,各督察局围绕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等核心业务,梳理流程,找出关键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督察制度和规范,将风险防范措施融入业务规范和制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从督察权配置制度上探索实行审核与验收相分离、督察与决策相分离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督察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风险。督察业务工作开展前,由局统一制定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等业务工作方案,加强土地督察业务统筹和指导,减少随意性及其风险。二是强化科技防腐,在督察工作中,充分运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开展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减少督察工作人为干预,保证督察结果的客观、公正。
以巩固“心防”体系为关键点,努力实现源头防腐。具体做法:一是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时刻提醒,警钟常敲,时刻绷紧各级督察干部的廉政神经。外出督察前,督察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开展廉政谈话。外出督察结束后,实行廉政情况“零报告”制度,即以书面形式汇报外出督察期间的廉政工作情况,并归档保存。
二是经常性地开展组织谈心活动,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干部定期谈心,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是注重培育督察廉政文化,以“严明勤廉、为国督察”为核心价值观,引导约束干部坚持职业操守,让清廉之风占领思想高地,塑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存在的问题
督察机构党的关系及其领导体制尚未理顺,纪检工作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不足可能导致廉政风险和隐患
督察机构党的关系及其领导体制尚未理顺。目前,各督察局党的关系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既接受地方省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又要接受国土资源部党建部门的工作安排。这样的领导体制,带来了三方面问题:一是省、部重复部署党建工作,增加了督察局党建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二是按照现行党组织隶属关系,督察局大多不能向部机关党委申报各类先进,而一些地方的省直机关工委也未把督察局纳入先进申报范围,导致督察局只有干好工作的义务而没享受到被表彰的权利;三是督察局基层党组织划转地方后,就要立足于服务地方省委中心工作,这就不利于督察局代表国务院独立行使土地督察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督察工作独立开展。
督察机构纪检工作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高度重视督察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在督察局设立了党组纪检组长,但因为不是专职纪检监察机构,因此无印章,不能以纪检组名义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督察局党务干部都由督察业务干部兼任,没有专职党务干部,这些干部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党务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得不到有效提升。
督察机构后勤保障不足可能导致廉政风险和隐患。一是各督察局在现行人事、财务管理制度下,很难解决好督察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家属户口落地、子女入学等问题,只能商请驻地政府帮助解决,特别是驻在特大型城市、热点城市的督察局。这类问题久拖不决,可能带来督察干部私下找关系、托人情,形成廉政隐患。二是督察干部外出督察期间,一些被督察地方少有或没有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而督察局按照财务规定无法自行负担定点外的住宿费用,存在超规格接待的可能性和廉政风险。
对策与建议
完善督察机构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加快解决督察干部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督察干部巡回交流任职制度;突出抓好常态化的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督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评估和制度更新机制
完善督察机构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建设。建议将督察局党的关系划转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不再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此确保督察权独立行使,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健全纪检组织机构,设立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
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加快解决督察干部实际困难。统筹解决好督察干部两地分居、户口落地、子女入学等问题,避免因此影响督察工作,甚至产生廉政方面的问题。在出差住宿方面,督察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住宿管理规定。
探索建立督察干部巡回交流任职制度。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和国外监察制度的实践经验看,一个共同的做法是实行巡回交流任职制度。国务院派驻机构责任重大,人员身份特殊,如果人员长期固定,难免形成一些不利于严格督察的人情障碍,甚至廉政风险。因此,从完善督察制度建设、督察权力配置科学化的角度,应该在解决好两地分居、子女教育等督察干部后勤保障问题的前提下,探索和实行巡回交流任职制度。
突出抓好常态化的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督察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计划,定期定量开展活动。注意加强理论武装和法律素养,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督察。加强适应督察机构特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将党支部建在督察组上”的制度,为落实“三课一会”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使党员干部经常性、制度化地交流思想、述职述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快总结、提炼督察机构廉政理念和口号,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政意识,营造廉政氛围,用先进的文化引导人,用高尚的文化感召人。
完善督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评估和制度更新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廉政工作总结、制度评估和风险排查,及时更新作用不显的制度、规范,完善疏漏之处,经过反复调研、理性建设,逐步构建起一套好用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快督察业务的统一规范,分阶段统一修订各项督察业务规范,通过业务的规范不断铲除滋生廉政问题的土壤。三是开展关于督察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切实将审核权与验收权相分离、检查权与决策权相分离,明确各种督察权的权力边界和行使路径,通过权力科学配置、依法行使,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党在新形势下动员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我镇党政机关在责任制贯彻落实上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情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落实好每一个环节。做到责任分明、考核及时、奖惩严肃,确保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
(一)履行监督职能,明确责任主体。我镇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教育引导督促各级“一把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镇各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了六方面责任:一是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系统内出现了违纪问题,一把手自己承担责任。二是教育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千方百计地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管理责任,严格管理,既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内的管理,又搞好八小时外的管理。四是监督责任,既监督好本部门干部职工,又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五是示范责任,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六是追究责任,通过责任追究,提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促进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出现违纪问题。
(二)量化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我镇在执行过程中突出单位特色,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每年年初,镇党委都召开专题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办法,让工作落实看得见、摸得着,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便于追究、奖惩;
此外,责任目标要成为规范工作的制度,必须有健全的落实机制,特别要注重“人、财、物”这样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敏感性问题,要克服主要领导不受制约的“一言堂”问题。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到位的落实。
(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责任考核是检验责任目标落实的手段,其目的就是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
因此,我镇责任考核工作依据目标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在责任考核中我镇还做到了“四结合”,一是与经济、行政工作相结合;
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
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
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有效地推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责任追究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所在,能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说到底,也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真心抓《规定》落实的检验。没有责任追究,板子不打到具体人身上,责任就是一句空话。我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都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该警诫的警诫,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惩处。
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镇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被动应付,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敷衍塞责,工作上软弱无力搞推诿。
(二)领导不力。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停留在会议讲话、发指示上,从不去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追究不严肃。执纪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议
(一)深化学习教育,从内心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落实好《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要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三种观念。一是政治责任观念。要通过理论学习,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事关全局的政治大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二是大局观念。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认识,放在服务中心工作的大局上来把握,放在是否推动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上来检验,使广大领导干部清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对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当前“两学一做”新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制约工作深入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工作责任、目标和任务,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摆正战略地位,落实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针对当前形势,要继续深入持久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要把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与全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全局性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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