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未通水未通电未通路的调研报告
根据州民委13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水、电、路情况调研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各族群众吃水难、行路难、用电照明难的问题,县民宗局就如何做好此次调研工作,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和收集相关数据和情况,在全县18个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调查工作从8月27日开始,历时一个月的调研时间,于9月28日顺利完成了各项调研任务,现将**县民族地区水、电、路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基本情况
(一)全县国土面积7810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174个村委会,2749个自然村, 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76.6471万人,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瑶等11种民族,其中:汉族29.111万人,壮族32.7465万人,苗族9.1571万人,彝族3.765万人,瑶族1.6474万人,回族0.1316万人,其它民族1085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2%。20xx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398万元,支出6.8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0元。
(二)全县民族地区贫困状况
——对全县彝族地区贫困状况调查。截至20xx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彝族村民小组共有77个,3381户,15038人。
——对全县瑶族地区贫困状况调查。截至20xx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瑶族村民小组共有46个,1446户,6969人。
——对全县汉族地区贫困状况调查。截至20xx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汉族村民小组共有342个,13807户,67499人。
——对全县苗族地区贫困状况调查。截至20xx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苗族村民小组共有1092个,15492户,57844人。
——对全县壮族地区贫困状况调查。截至20xx年底,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壮族村民小组共有615个,29539户,131181人。
二、全县民族地区水、电、路的基本调查情况
(一)全县已通水、电、路的情况
全县2749个自然村,其中,已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的有1892 个自然村,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 69 %(通水率);已通路的有 2150 个自然村,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 78 %(通路率);已通电的有 2357 个自然村,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86%(通电率)。
(二)全县未通水、电、路的情况
全县2749个自然村中未解决饮水困难的有857个,占自然村总数的31%;未通路的自然村有599个,占自然村总数的21.7%;未通电的自然村有392个,占自然村总数的14%。(见附表一)
(三)分民族的情况如下:
——对全县汉族地区未通水、电、路的调查结果
全县汉族未通水的村民小组130个,未通电62个,未通公路124个,总投资4970万元,涉及18621户,人口83794人。
——对全县壮族地区未通水、电、路的调查结果
全县壮族未通水村民小组325个,未通电95个,未通公路176个,总投资9170万元,涉及35021户,人口152894人。
——对全县苗族地区未通水、电、路的调查结果
全县苗族未通水村民小组330个,未通电201个,未通公路255个,总投资13102万元,涉及13430户,人口63588人。
——对全县彝族地区未通水、电、路的调查结果
全县彝族未通水村民小组45个,未通电14个,未通公路17个,总投资1289万元,涉及3401户,人口14505人。
——对全县瑶族地区未通水、电、路的调查结果
全县瑶族未通水村民小组31个,未通电25个,未通公路32个,总投资1661万元,涉及2028户,人口9521人。(见附表二)
三、解决农村水、电、路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九五”计划以来,国家对农村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广大农村以水、电、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解决了很多村寨的饮水难、用电难、行路难的问题,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和做法:一是实施扶贫攻坚乡的时候,扶贫攻坚乡镇实施了很多村寨的水、电、路项目,解决了部分农村水、电、路困难的问题;二是在实施“扶贫三项工程”大会战中,解决了一部分农村村寨饮水难的实际困难;三是部门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在整村推进、小康示范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民族团结示范村等建设中,由部门整合资金解决了一部分农村水、电、路困难村寨;四是实施农网改造期间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农村电网覆盖进程;五是在解决饮水问题上,因地制宜,有水源的地方就实施管引,没有水源的地方就建水窖,不搞一刀切;六是异地扶贫能整合资源,异地搬迁有效地解决了移民的水、电、路问题;七是坚持国家扶持与广大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在我县的广大农村,很多地方都是政府扶持一部分,群众发扬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创业精神,自筹资金、投工投劳来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建设自己的家园。
四、我县未通水、电、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困难,国家投入严重不足。**县大民贫,加之财政比较困难,每年光靠上级专项资金的投入,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农村未通水、电、路村寨的需求。
(二)地处边辟,投资较大制约着水、电、路的建设进程。未通水、电、路的村寨绝大多数都是地处边辟,自然条件较差,环境恶劣的地区,基础设施滞后,人背马驮现象比较突出,这些地区往往是现阶段扶贫难度最大,攻坚克难的地区,尤其是拉电、修路、接自来水里程较长,而这些村寨户数少,人口少,工程量大,投资较大,投入与效益的反差也较大,这些地区成为现阶段扶贫的“硬骨头”,全靠当地群众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
(三)群众收入低,贫困程度深是严重影响着当地水、电、路的发展。我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从调查的情况看,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以下的都是边远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大多具有人多地少,土质较差,生态环境恶劣的特点,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靠天吃饭长期存在。
(四)对民族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和扶贫工作不到位。多年来,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对那些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加之有困难而不善于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的边远民族村寨,难予列入建设规划,即使有规划,也是比较靠后。由于项目资金较少,因此,长期处于贫困状态
(五)由于自然条件、地区差异,各民族之间发展也不平衡。主要表现在自然条件上的差异和观念上的差异。有的群众的思想意识仍存在旧的思维方式,难予接受新生事物和新的社会文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到位,部份群众对产业结构调整怕没饭吃,仍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和小农意识,不积极寻找发展经济的有效途径。等、靠、要,得过且过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还很存在,缺乏穷则思变的意识和能力。
(六)县委、政府虽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逐年对“三不通”地区实施项目加以解决,但由于资金有限,群众迫切需要与国家投入之间的差距较大,要彻底解决这些“三不通”问题任重道远,就**这样一个大县而言简直就是一个“马拉松”工程,导致群众产生悲观失望情绪,群众依然长期处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状态。
五、对策与建议
(一)建议上级政府一次规划,集中资金,尽快消除。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通过逐级上报,对我县“三不通”村寨存在的实际困难,能够得到省州的关心和重视,用一段时间尽快集中资金投入建设实施。解决他们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使这些地区的群众也能共享建国六十来的辉煌;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共享政府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
(二)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把“三不通”村寨作为优先扶贫的对象。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到这些“三不通”的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群众盼什么,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倾听群众的呼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决群众之所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否则条件较好和沿线村寨蒸蒸日上,变化较快,边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山河依旧,面貌未改,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要从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夯实国民基础教育,着力培养民族地区群众自力自强,艰苦创业的精神,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建设一些力所能及的项目,增强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
(四)加强科技培训,大力培育农业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将农业实用技术的普及与推广摆到突出的位置。各职能部门要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采取有针对性制定出近期和长远的发展规划,把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列入优先发展计划,宜林则林,宜畜则畜,多头并进,多方筹资,加大扶持力度。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把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解决一个村,扶持一个项目,帮助一方少数民族群众脱贫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为民族地区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和好事。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关注和重视,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战胜困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
(六)做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珍惜和巩固这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大局出发,同心协力,为建设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平安和谐的**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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