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要求告知宣传单
传染病报告要求:
甲类:鼠疫、霍乱,共2种。——2小时内上报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26种。——24小时内上报
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虽被纳入乙类,但需按甲类报告管理。——2小时内上报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共11种。——24小时内上报
需报告的监测病种:水痘、结核性胸膜炎、AFP、不明原因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
有腹泻症状疾病
腹泻是许多疾病的常见的症状,可分为感染性腹泻和非感染性腹泻。
常见的非感染性腹泻疾病:小儿乳糜病、类癌综合征、内泌素肿瘤、糖原性腹泻病、胆盐吸收障碍、脂肪酸吸收障碍、甲状腺功能亢进、功能性腹泻、结肠过敏、原因未明溃疡性结肠炎、克隆病、嗜酸粒细胞性胃肠炎及结直肠癌等。
感染性腹泻疾病(也称急性胃肠炎、急性肠炎)系指病毒、细菌等各种病原体肠道感染而引起的腹泻。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上报。
注意事项:在诊断时应详细诊断至具体的疾病名称,需区分感染性和非感染性,而不应单纯诊断为“腹泻”。急性胃肠炎、肠炎等应作为感染性腹泻上报。
手足口病
诊断标准:1、临床诊断病例: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2、重症病例:(1)重型:出现神经系统受累表现。如:精神差、嗜睡、易惊、谵妄;头痛、呕吐;肢体抖动,肌阵挛、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无力或急性弛缓性麻痹;惊厥。(2)危重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①频繁抽搐、昏迷、脑疝。②呼吸困难、紫绀、血性泡沫痰、肺部罗音等。③休克等循环功能不全表现。
注意事项:上报时在备注栏中写明患儿为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流行性感冒
诊断标准:1、流行病学史:在流行季节一个单位或地区同时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病人。2、临床症状:出现急起畏寒、高热等中毒症状;可伴有咽痛、流涕等呼吸道症状;少数病例伴消化道症状。
注意事项:诊断时应与普通感冒相区分,不应单纯诊断为“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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