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篇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治理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县直属各机关党组织
(二)
治理重点
1.开展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部门党组(党委)书记重视不够,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单位)就党建抓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脱节等问题。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3.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学习教育不认真、教育方法缺乏创新,教育效果不佳,致使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牢,担当意识不够,示范作用发挥降低的问题。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
4.开展保障机制不健全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未设立党建工作机构,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不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活动阵地等问题。党务公开不及时、党建工作痕迹意识不强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查摆阶段(20_年7月—8月)。通过开展“四对照四检查”,全面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对照”就是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20_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自查和上级点评反馈的问题;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关于开展“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在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中收集的问题。“四检查”就是对照治理重点进行查摆。
(二)整改落实阶段(20_年9月-11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各机关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建
“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台账》(附件1),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各机关党委要指导、督促下属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治理工作,推动机关党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各机关党组织于9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台账和整改方案纸质档报机关工委,同时,电子档通过党政网报送。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年12月)。各机关党组织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各机关党组织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机关工委,同时,电子文档通过党政网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要深刻理解“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结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服务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治理。
(三)强化督查。县直机关工委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季度督查内容,作为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归纳,积极上报。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全面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二、整治内容
1、切实解决机关党建责任不落地的问题。重点解决党委重业务、轻党建,被动应付党建工作多,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度不够,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摆位不准,心力和精力投入少;党务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
2、切实解决党内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以业务工作布置会代替党内议事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党内议事决策有时搞“一言堂”现象,议事决策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
3、切实解决机关支部书记履职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支部书记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真不深,认为党建工作“空、软、虚”,干好干坏作用不大、无关紧要;业务钻不进去,对党务工作不熟悉,视野不开阔,工作办法和措施不多,不知道基层党建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缺乏抓党建的底气;精力专不下来,当“挂名书记”,或者以工作繁忙为由,对本职任务打折扣甚至不落实;抓党建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不向党委汇报工作,不敢理直气壮抓基层党建工作等问题。
4、切实解决机关党组织党性教育不入心的问题。重点解决机关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落地,党性教育走过场;学习方式过于生硬,把学习等同于读读文件、念念报纸,有学习无讨论、只学不思、只查不改,精神实质不入心入脑;“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落实“党员活动日”走形式;机关党支部把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当作一种任务,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在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时活动时间偏短,对党员教育作用收效甚微;学习内容过于空泛,不联系改革发展的形势,不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特别是不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党组织生活与实际生活“两张皮”等问题。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落实机制上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机关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力争用3个月左右时间,着力解决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着力解决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看齐意识观念淡薄、纪律涣散、行动迟缓;着力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落实、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不自觉;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强化线索处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实硬。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深入查摆阶段(20_年7月底前)
结合“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在深入学习、广泛讨论、全面查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全面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对照”就是,要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举一反三。“三检查”就是,从政治的高度,查摆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重点检查党委党的意识强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是否有力,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是否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是否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党的建设缺失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务政务“一头冷一头热”问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是否有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现象,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重点检查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是否缺乏责任担当、是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选人用人不当、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机制不畅,是否存在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执行不严格,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
同时,还要深入查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中发现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特别是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对所属单位全覆盖等问题。要对查摆出的问题登记造册,逐级建立台账,制定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三个清单”一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二)整改落实阶段(20_年8月底前)
在前期深入查摆的基础上,认真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整改落实。根据整改台账,对照序时进度要求,倒排工期,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让党员、群众感到新气象、看到新变化。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对查摆出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区别情况,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缺失缺位问题,要坚持把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工作。对发现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不经常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通过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十个标准化”建设,指导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推动机关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对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达标等问题,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时序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推动机关党组织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中率先达标升级。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年9月底前)
在持续抓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局党组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工作。局党组成员、局长杨泓雨任组长,分管党务副局长许明、副局长庞杰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许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丽霞、任敏艳、贾妍为办公室成员。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支部要明确时间节点,积极主动推进,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为建设平安西充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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