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秸秆禁烧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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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秸秆禁烧工作汇报(精选3篇)

区秸秆禁烧工作汇报1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农工委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督导组分成4个工作组,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止,分别对全区各镇管辖的区域进行了拉网式宣传、督导检查,取得了好的效果。5月下旬,区委农工委制定了《开平区20xx年夏、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5月6日,区大气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夏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发至各镇和相关部门。入夏以来,区委农工委秸秆禁烧工作,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引导到位,较好地控制了秸秆禁烧现象,综合利用得到了进一步推广,禁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

  为贯彻落实市大气办关于20xx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区委农工委高度重视,成立了4个以常务副书记延立功、副书记王强、张更华、张长青为组长,有关站股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巡查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监管责任,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并组织各镇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对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引导,强化宣传

  为了使禁烧工作在我区范围内有序开展,农工委把宣传引导作为禁烧前期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对各镇做好秸秆禁烧的大力宣传,今年5至6月,我单位共出动宣传车15台次,悬挂横幅标语15幅,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

  三、上下联动,措施得力

  为了把禁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4个督导巡查小组,对禁烧责任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野外禁烧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采取黑斑倒查、点火必究、举报必查,一经发现着火点或焚烧黑斑,及时通知相关镇和环保局依法对田块户主进行处罚教育,并将处罚结果备案上报。对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不定期对全区内的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四、疏通结合,综合利用

  为彻底消除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隐患,农工委组织各镇和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以“疏”促“堵”,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宣传发展秸秆饲料化养殖、基料化种植以及秸秆还田技术。

  五、存在问题

  (一)秸秆无出路。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秸秆作为燃料的功能已经被煤、气、油、电等替代,用于饲养家畜消耗秸秆饲料的数量还很有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去处问题。出路解决不了,管理严格时只能推放在田边,一旦季节不等人,部分农户还是冒险选择一烧了之。造成很多农户选择晚上燃烧秸秆。

  (二)利用成本高。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秸秆直接还田是最便捷、最有效的综合利用方式。但从目前实际看,还存在很多技术上、经济上的问题。

  (三)监管难度大。执法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度大。秸秆禁烧工作涉及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要深入农村一线管理服务监督执法,仅依靠行政手段,往往疲于奔命、顾此失彼,很难从根本上做好工作。

区秸秆禁烧工作汇报2

  区政府:

  近期,上级环保部门通报在我乡境内发现遥感卫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两处,我乡高度重视,配合区环保局对秸秆焚烧火点坐标周边开展排查。

  经查,第一处秸秆焚烧点坐标为代庙村庙庄组,田块户主为该村村民陆显应,第二处秸秆焚烧点坐标位于我乡代庙村与木厂镇孟岗村交界处,现场并未发现焚烧秸秆痕迹,无法确定具体位置。针对此情况,我乡将做好以下工作:

  1、启动责任追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代庙村村民陆显应处罚到位;对秸秆焚烧点所在村代庙村村“两委”及乡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2、加大宣传教育。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扭转非秸秆禁烧工作时期消极怠工的工作作风,建立秸秆禁烧全年全天候备战的工作状态。对本次秸秆焚烧事件的进行全乡通报,通过反面典型的宣传教育,达到以案示警的效果,促使禁烧变成农民的自觉行为,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增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乡、村、村组三级管理网络,落实责任。成立巡查队伍,加大对田间地头的巡查力度,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防范秸秆焚烧苗头和隐患,发现火点坚决对农户处罚到位,造成重大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有效的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的村,予以通报并罚款,对着火点所在村组的包组村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结果纳入年终村级工作考评依据。

区秸秆禁烧工作汇报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xx〕612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全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环保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督促检查,开展了秋收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巡查活动,并联合农牧、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重点对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周边等采取分片包干和加大巡查频次等措施,使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近**50多人次,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50多起。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省除玉树、果洛两个牧业州外,其他六个市(州)结合实际,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县、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到专人负责。西宁市根据《20x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四区三县环保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别对全市城乡结合部、西宁机场及三县县城周围,青藏铁路、109国道、西湟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兰西高速公路西宁段等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加强监管,确保西宁机场、道路交通秩序和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各县环境保护部门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联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乡镇,实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海西州成立以分管州长为组长,主要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州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州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导。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觉遵守禁烧规定的良好氛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内容,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西宁市各区县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村广播、小会议传达、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走街串户宣讲等形式,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宣传教育工作,共张贴“秸秆禁烧通知”400余份,张贴有关秸秆禁烧的宣传标语5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引导村民主动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海北州环保部门结合秋冬季防火安全,深入田间地头检查监督、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焚烧秸秆对大气的危害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秸秆焚烧现象大为减少。

  (三)突出禁烧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多次派出督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焚烧秸秆现象不再发生。西宁市环保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在主要道路、重要设施等处设立检查点,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建立了合力巡查、巡回巡查和重点巡查的“三巡查”制度,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扑灭的三个第一,将秸秆焚烧现象消灭在萌芽阶段。海东市在农作物收割期间,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以109国道、宁互公路、平化公路、兰青铁路两侧及城镇周边为主的川水地区机械收割耕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分片包干的措施,加强现场检查频次,较好地遏制了焚烧秸秆的行为。黄南州采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农牧局、交通局、公安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五定”要求,各负其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

  (四)采取综合利用技术,减少秸秆焚烧行为。

  在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的同时,部分市(州)采取秸秆饲料化养殖、秸秆编织、还田等不同利用途径,推动综合利用技术发展,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西宁市大通县引导群众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发酵技术,每年消耗的农作物秸秆达到8000吨左右,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将进一步提高秸秆利用量。海西州积极探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今年秋收时节,部分地区采取秸秆腐熟技术,把秸秆翻入土层中,利用雨水或灌溉水将秸秆腐烂,即可使土地增产、增收,又减少秸秆量。 海北州各畜牧养殖户与各大型农场建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充分用于畜牧业养殖户,一方面解决了牲畜草料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减少了秸秆禁烧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一)个别地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禁烧工作有畏难情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二)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综合利用率低。秸秆还田等综合开发利用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秸秆留茬较高,没有好的处理办法,致使部分地区虽然在禁烧初期通过严防死守,暂时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但后期由于综合利用工作未跟上,导致焚烧现象出现反弹。

  (三)执法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度大。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对象是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点多面广,环保执法人员相对较少,难以做到全区域监管,同时对农民焚烧秸秆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法律依据,仅依靠环保部门很难做好此项工作。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发改委、环保、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工作,共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最终落实到村、户和田块,责任到人,考核到人,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确保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畜牧养殖、堆沤、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技术,做到禁烧与综合利用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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