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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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规定一般指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一篇

  根据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违反局“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用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局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二、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方面。

  我局有两辆公务用车,无超编制标准用车、不存在大额支付汽油款、不存在借用租用车辆现象、无领导干部离岗占车问题,在公车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会议费用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会议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我局会议费用方面没有违规支出。

  四、差旅费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出差人伙食费、交通费等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我局差旅费用方面没有违规支出。

  五、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和福利方面。

  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助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助、奖金项目;

   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畴;

   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六、公款消费方面。

  我局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等制度,在举办各类展会、房交会期间,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我局没有发现违规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行为、不存在公款旅游或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

  其他方面。我局坚决查处“吃空饷”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办公用房标准、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经查,我局没有“吃空饷”问题、没有超标准占用、装修办公用房、不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行为、没有违规收礼送礼行为。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机制。

  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根据《--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浔办通[--]21号)精神,我局从4月份开始,在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现就开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构

  我局迅速响应市委要求,及时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李德宾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落实具体责任人跟踪;制定了档案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内容、责任领导、股室及具体人员,严格对照各项规章制定逐一清查。

  二、落实专人自查,细化“回头看”

  依据工作方案,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局长为工作组长,方德仕纪检组长具体组织,自查组由财务室、办公室、政工股人员组成,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重点突出专项追查。重点清查内容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及办公用房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自查情况

  1.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上,局领导班子始终带头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管好身边人、做好自身事,切实做到清廉从政、务实为民,目前,无一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收支管理规定,强化财务管理,没有设立“小金库”,没有巧立名目滥发钱,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没有违规进行资产购置、处置等行为,没有违规利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奢侈浪费”行为。

  3.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市办公耗材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尽量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做到人走关电脑、关饮水机、关灯。

  4.严控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本着热情、周到、节约原则,将接待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无公函的公务接待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没有超标准、超陪餐人数、同城接待、相互宴请等问题。

  5.差旅费制度执行情况。我局人员严格按照市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交流等出差期间,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没有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无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

  四、整改情况

  1.对局领导、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再次进行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各类接待工作,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员现象。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进行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出差报销,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对之前部分人员因学习文件不透彻报销不够规范而多报部分差旅费,责令其及时退还及时整改。

  3、持续在全档案局内开展我局“慵懒散浮拖”专项整治,逐步根治“机关病”,塑造“务实清廉、真正为民为企业”的服务队伍。

  五、下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实施细则执行。

  违反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三篇

  按照《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冠山管理区党委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限制陪客人数、控制用餐标准,来人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公款吃喝现象,也没有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我区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对家有子女初升高、考大学人员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签订不违反规定举办“升学宴”廉政承诺书,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区只有一辆公务用车,车牌号为辽N48840,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五、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方面。管理区办公用房坐落在北票市爱民路49号,共2层,总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总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办公室用房30间。我区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办公、生活用房等问题。

  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方面。我区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4名,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津贴通过市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手中。从未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

  七、违规观光旅游方面。20_年我区没有出国出境学习考察人员。按市委招商工作要求,20_年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10次,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八、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我区未发现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自纠,虽然未发现我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但我区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今后日常的提醒、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实施细则过程中不走样,推动我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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