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法院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根据中共XX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_年度省管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和“20_年度省属高校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20_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如下:
一、选人用人工作基本情况
20_年,校党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用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工作程序,启动开展1名正处级干部平级调整工作,9名正处级干部提拔配备工作;组织完成17名副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完成了2名科级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持。
二、选人用人工作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规范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把对制度的学习贯彻作为重中之重,校党委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1+5制度体系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断完善校内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处级、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干部多岗位锻炼机制的形成,制定20_年度缺岗正处级干部选拔方案,制定《蚌埠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蚌埠学院20_年部分缺岗科级岗位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为20_年选人用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严格程序标准,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贯穿选人用人始终,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干部选好、选准。严格遵循和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规定和标准,落实《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各项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对象确定、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人选公示、任前谈话、正式任命、工作交接等环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在拟选拔的对象中开展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等工作。
(三)坚持知事识人,强化精准管理
学校党委不断改进知事识人方式,提升干部管理精准度,学校组织部门与监察、审计、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对干部的奖惩等变化信息及时入档,掌握干部的最新动态。同时,加强干部分类考核,区别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和院系干部,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试用期满、干部年终考核等方面推进干部分类考核。在干部选拔、试用期满考核以及干部的年度考核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了解干部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工作业绩和作风形象考核,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情况,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在各项考核方案制定中,明确考核结果运用的标准和办法,同时将部门考核及专项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挂钩。
(四)落实监督措施,体现严管厚爱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干部监督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监督办法》。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各项规定,在处级干部调整中,对不适于担任管理岗位的处级干部交流到其他岗位。对受处分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予以免职。
加强干部兼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把好审批备案环节,20_年新增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兼职审批备案。严格处级干部因私护照管理,下发《蚌埠学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规定》,出国境履行审批手续。加强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对核查出问题的干部严格处置,经校党委研究,20_年对1名因个人事项核查不实的干部给以批评谈话处理。
积极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分别选派干部驻村扶贫、到企业挂职、到蚌埠市党政机关挂职,为干部成长搭建锻炼舞台。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制度》,开展考核排名末位提醒谈话。节假日期间,对困难的党员干部及时看望,送去慰问。关爱驻村扶贫干部,组织参加干部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五)注重加强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及我省实施办法,制定了学校20_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安徽省委党校20_年春季、秋季调学工作,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完成组织调学任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及要求,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完成了全省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调学工作,培训正处级干部40人。协助教育工委举办了第38期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任务,33名副处级干部、130名科级干部、44名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与高校干部培训基地联合,组织67名处级干部集中培训,印制《20_年蚌埠学院“素质与提升”培训班(复旦大学班)学员总结与体会文集》。20名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20_年全国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通过培训,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有力提高。
三、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有关政策支持需要进一步争取。干部职数缺乏对学校发展的限制短期无法改观,校内机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这些系统性短板,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需要努力加以克服。
二是年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近两年,处级干部队伍退居二线的人数呈现加速状态,后备年轻干部缺乏,管理意识、管理能力的提升缺少台阶培养和岗位经历历练。
三是干部教育管理还存在不足。尚未出台干部教育的中长期规划,管理监督还不够严格,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有的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
四、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正确导向,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把握条件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调整校内机构设置,系统分析学院建设发展需求,科学调度干部职数,为干部队伍建设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的制度体系,开展处级后备干部库建设,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形成合理充足的干部梯队和干部储备。
三是制定干部教育规划,强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各项制度,细化各项落实措施,完善考核,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监督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法院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一、主要工作
(一)以严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
(二)以严的标准坚持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按程序选人用人。
(三)以严的措施抓好干部选用管理,形成良好选人用人氛围。
(四)以严的精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务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选人用人方面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2.入额遴选工作矛盾逐渐显露。
3.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够完善。
4.干部监督管理仍有不足。
5.对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作用发挥重视程度不够,进人渠道不通畅。
(二)担当作为方面
6.思想状态不够积极。
7.能力素质存在短板。
8.教育培训提升效果不够明显。
(三)狠抓落实方面
9.规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
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五是认真做好招录选拔优秀人才进院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七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法院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
XX年以来,XX法院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xxx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选人用人建设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密程序,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XX年以来,XX法院共提拔重用干部X人,配合组织部推荐选拔市管干部X人,晋升法官等级X人,晋升职级X人次,通过招录、遴选新进人员X人。
一、主要工作
X年以来,X院坚持把一个“严”字贯穿到组织人事工作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在队伍建设上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严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一是树立思想政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以党组为核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党支部为基础,政工部门为主导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大主题教育工作,刀刃向内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党性修养,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与时俱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宽思想教育方式,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入脑。
(二)以严的标准坚持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按程序选人用人。一是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细化和完善规范选人用人议事规则和实施流程。二是在党组会研究环节,坚持集体酝酿、集体决策,规范了选人用人决策行为。三是在干部任职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教育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切实强化对干部的跟踪管理。
(三)以严的措施抓好干部选用管理,形成良好选人用人氛围。一是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把“准入关”,积极争取指标,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X人,科学设置招考职位及条件,确保进人质量;严把“用人关”,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每年按组织部要求,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了报告,共完成X余份报告的系统录入、信息核对、补正和汇总上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周密开展资料准备、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与核查、材料上报、档案审查等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政法委上报人事任免工作。三是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制度,对已经查实违法违纪人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四)以严的精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务实。深入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红利”进一步落地。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先后为X院X名入额法官确定了法官等级,为X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职务套改,高效率地完成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单独职务等级确定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选人用人方面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审判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不足,审判辅助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现有员额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书记员与速录员X人,远未达到要求1:1:1的人员比例。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人员“减多进少”,造成人员断层,同时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和35岁以下的干部占比较高,中间各年龄段占比较低,整体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队伍梯次出现青黄不接。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偏大,中层正职平均年龄X岁,副职平均年龄X岁,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相比更为明显。近年来为缓解干警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等方式招录了大批年轻干部,极大地改善了干部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但是也带来了年轻干部年龄与职务“扎堆”的问题,为今后干部选拔与晋升调职埋下了潜在矛盾。
2.入额遴选工作矛盾逐渐显露。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员额制已全面完成,使优秀的法官集中在了审判一线,提高了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平,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但是,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矛盾。一是我院执行省里规定的35%的法官员额比例,在办案数量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许多优秀的老法官因名额限制,未能进入员额,不能继续担任法官,员额法官办案压力陡增,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办案要求。在怎样合理使用未入额法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途径还不够多,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二是法官员额分配存在矛盾。部分年龄较大的或已经改为非领导职务、长期不办案的法官也想法设法要求入额;入额的院领导、庭领导事务性工作繁忙,牵扯精力工作较多,无法专注办案,入额后办案量较少,无形中增加了一般入额法官的工作量;部分青年法官,特别是原审判执行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未能入额而转任法官助理,有的还要兼职书记员工作,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削弱了干劲。
三是新的入额遴选政策限制了X法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入额途径,新招录法官助理只能到基层法院任职才能入额。X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共X人,占现任法官助理人数的一半以上,且均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入额成为法官,今后几年势必会有大量法官助理要求调走,造成人员短缺和人才流失。如果限制人员调动,则会因失去入额机会而影响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3.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够完善。有些部门轮岗交流、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少。对年轻干部缺乏长远培养规划,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上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有力,还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措施,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重“进、选、招”,忽视“育、管、用”的问题。
4.干部监督管理仍有不足。X院近X年共有X名处级领导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有X名局级干部被诫勉谈话,究其原因,并非本人有意隐瞒漏报,主要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法规理解有偏差造成填报疏漏。虽然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并多次予以强调要求,从严按照“两项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同志严肃处理,但也反映了组织部门前期的教育宣传、指导审核工作没做到位,提前预防工作没有全面跟上。
5.对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作用发挥重视程度不够,进人渠道不通畅。法院工作专业化程度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司法鉴定等复杂审理工作中,需要高精尖的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作支撑,目前的常规招录渠道,无法很好地满足需要。
(二)担当作为方面
6.思想状态不够积极。受客观因素影响,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没有及时调整好思想状态,存有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一是审判任务繁重,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审限和司法公开等要求严、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加、社会大环境变化,对人民法院司法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加班加点突击办案成为很多干警的工作常态。同时,各部门干警有近X分之X人员还要承担信访、调研、宣传、授课等工作,工作压力大。在民事审判、执行等业务量较大的部门,该矛盾更加突出。另外,部分当事人不理智地缠诉闹访,也给干警增加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部分干警产生了职业倦怠,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X年来,总计有X人选择辞职、提前退休离开审判岗位。二是受岗位职数限制以及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有的干警在岗位职级、收入和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落差,影响了干工作的效率。不同编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和奖金差距较大。除行政编干警外,其他编制的干警没有享受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福利,没有享受到公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带来的改革红利。改革后,员额法官的工资待遇提高了很多,但行政工勤、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无任何变化。身份、待遇的巨大差别,也造成了不同编制干警之间的隔阂,影响了团结协作,无形地削弱了队伍的凝聚力。
7.能力素质存在短板。在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担当的要求还有差距。X院干警整体学历水平较高,行政编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三分之一,但审判一线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特别是缺乏在全国司法领域较为突出的法律实务人才。近X年来,新进的年轻干警较多,虽然学历高、干劲足,但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较少,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当事人情绪偏激等情况时,协调和紧急应变能力有所欠缺,办案效果与“三个效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距离。
8.教育培训提升效果不够明显。教育培训缺乏层次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培训内容吸引力不够强,培训时间和方式与日常工作冲突,工学矛盾突出,致使有些干警对参加培训的热情不高,或者参加培训能力素质提升不明显。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培训较多,对综合部门的业务培训较少,综合部门对业务培训的需求比较迫切。
(三)狠抓落实方面
9.规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在内部管理上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抓落实上还不够有力,存在部署多、检查少、督促少的现象。对请销假不及时、工作期间着装不规范等问题,院里制定了有关规章,并多次强调,但仍存在抓一抓情况好转一下,过后又反复出现的情况,反映了管理监督不够到位、不够及时。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现有的考核机制中,仍存在定性评价多于定量评价的问题。虽然包含了工作目标任务的指标,但是也未完成客观量化,很难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干部的工作成绩,导致干部之间横向比较科学性还不够,对每个岗位的任务和考核缺乏个性化的标准。对法官的考核虽以个人办案量作为重要指标,但是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案子差距较大,权重折算比例难以平衡。如:普通民事案子数量多,案情相对简单,审理难度小,审理时间短,结案较快;刑事案件数量少,案情相对复杂,审理要求高,结案时间长,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是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的X倍以上,造成在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考核指标量化上很难平衡。注重年终一次性考核,对平时的动态考核、考察存在运用不够,考核结果不能全面地反映干警日常的工作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X院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的道德觉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合理的人才选拔使用和培养制度,确保德才兼备、专业水平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得到合理任用,做到人岗相适。给青年干警搭建成长的舞台,敢于压担子,给与更多锻炼的机会。建立常态化的轮岗交流制度,探索在两级法院间开展挂职锻炼,选派优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挂职法官办案,从基层法院选调优秀助理到上级法院历练经验,建立良性互动,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通过考评,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动员及时退出员额。及时补充因法官辞职、调出、退休而腾出的员额以及因干警人数增加而相应按比例增加的员额,实现员额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科学设置调研、办案数量的考核权重。结合法官的办案周期、发改率等办案质量数据,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提高办案质效。
五是认真做好招录选拔优秀人才进院工作。通过面向社会招录和面向全国遴选公务员,选拔优秀人才进院,不断优化全院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
六是继续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完成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各项任务,重点是完成好随机抽查工作。
七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完善干警履职保障机制,完善法官权益保障的配套措施,使法官无“后顾之忧”,安心本职工作。发挥好公务员职级并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X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落实好现有司法干部相关政策,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确保全院队伍稳定,减少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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